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doc
2014-2015学年上学期高一地理期末复习题组题:xxx(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使用时间:2014-1-15晚)一、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1.图1中包括的天体系统有:A.一级 B.二级C.三级 D.四级2.维持地表温度,促进地球上大气、水、生物活动和变化的主要动力是:A.重力势能 B.生物能 C.太阳辐射能 D.风能3.不属于太阳活动对地球的影响是:A.许多自然灾害的发生B.地面的无线电短波通讯中断C.长江口河道向南偏,使北支水道不断淤塞D.指南针失灵4.读图2,正确表示北半球春分日的是:5.过了下列选项中的哪一天,北极圈里的极昼范围开始缩小:A.3月21日 B.6月22日 C.9月23日 D.12月22日6.读“太阳直射点周年变化示意图(图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直射点在④处时,应是6月22日前后B.直射点从①处移到③处,需要l恒星年图123°26′N23°26′S0°①②③④⑤图3C.直射点位于①或⑤处时,都是北半球的春分日D.直射点从②处移到④处期间,我国各地白昼逐渐增长2013年12月15日,“嫦娥三号” 探测器携带“玉兔号” 月球车(下图)顺利驶抵月球表面。
因为月球没有大气层,“玉兔号” 将面临一系列的考验。
据此回答第7题。
7.根据材料,玉兔号将面临一系列的考验中,可能会有()A. 狂风暴雨,黄沙漫天B. 沟谷密布,泥泞难行C. 冷热剧变,宇宙射线强D. 月球引力较大,爬坡困难下图为我国科考队在北极点放置中国结时拍摄的照片。
读图完成第8题。
8. 该照片拍摄日期、拍摄者或中国结影子的方位是:()A. 3月21日、中国结影子指向正南B. 6月22日、拍摄者位于中国结东南C. 8月20日、拍摄者位于中国结正南D. 8月6日、中国结影子指向东北利用太阳能发电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太阳光照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
右图示意屋顶太阳能发电站。
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原创实用版】目录1.2023 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评审范围和条件3.申报程序和时间4.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5.具体工作要求和安排正文2023 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启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23133 号),省住建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
以下是相关评审工作的具体内容:一、评审范围和条件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 201987 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等要求。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申报人员需通过个人申报(须先行建立个人业绩库,并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中评委推荐等程序。
具体申报时间以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为准,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三、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否则将影响评审结果。
3.评审通过人员须参加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四、具体工作要求和安排各级住建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要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帮助申报人员了解评审政策和要求,提高申报质量。
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03•【字号】林人〔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20〕68号各市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7月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章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第四章评价方式方法第五章附则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评价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充分发挥职称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徽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和《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实际,制定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所称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林业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现在皖工作已满1年的省外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推动林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林业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背景介绍为加强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工程领域技术水平的提高,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正式开展。
本文将介绍该评审工作的标准条件。
评审对象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的人员,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专业领域。
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中国公民;•年龄不低于 20 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所从事的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相应的学历或学位;•掌握工作所需的必要技能,并已在相应领域从事工作满 2 年以上。
评审标准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为四个等次:初级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
评审标准如下:初级工程师1.具有基本的工程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2.能够熟练地运用常见的工程技术方法和工具,从事室内、室外等各类单一或简单复合工程或课题的设计、计算、研究和开发等基本工作;3.能够独立撰写设计、计算和工程报告等文本资料。
工程师1.具备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2.熟练掌握常见的工程技术方法和工具,能够独立或协作完成复杂机电、机械、电气、自动控制、信息等领域的工程设计、计算、研究和开发等工作;3.可以进行有关的工程咨询、管理和推广工作;4.能够独立或协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型的同类工程项目方案和组织实施。
高级工程师1.具备广泛深入的工程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2.能够在机电、机械、电气、自动控制、信息等领域的工程设计、计算、研究和开发等方面,承担重大、复杂工程或课题的设计、计算、研究和开发等;3.能够进行工程咨询、管理和推广等较高级别的工作;4.能够编制并组织实施较大型、复合型工程项目的方案和组织实施。
首席工程师1.具备较高级别的、广泛深入的工程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2.能够在机电、机械、电气、自动控制、信息等领域的工程设计、计算、研究和开发等方面,承担特别复杂、高新技术的工程或课题的设计、计算、研究和开发等;3.能够进行具有较高层次意义的工程咨询、管理和推广等工作;4.能够编制并组织实施具有重大、涉及多领域、多学科、多专业的较复杂、大规模工程项目的方案和组织实施。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评审标准条件(试行)》通知皖人发〔2006〕39号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六年六月五日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系列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省外工程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在技术引进、改造和创新中做出一定成绩;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安徽省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等方面有关问题的政
策分析安徽省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等方面有关问题的政策分析前言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类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也成为建设工程行业重要的门槛。
本文将对安徽省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等方面的政策进行分析。
安徽省有关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政策规定安徽省对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安徽省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资格认定标准安徽省针对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包括:1.建筑工程专业知识考试合格;2.取得相应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3.接受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4.申报人员必须是安徽省范围内的工作单位职工。
资格认定流程安徽省对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流程主要包括:1.报名参加资格认定考试;2.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3.提交资格认定申请;4.审核评定;5.发放证书。
安徽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在安徽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格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目前,安徽省对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标准还不够明确,缺乏量化的指标体系。
同时,安徽省的建筑工程领域涉及范围广泛,缺少专业性的划分标准,导致评审标准难以衡量。
资格认定难度大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标准比较高,要求申报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要具备长期的工作实践经验。
因此,很多人认为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难度大,不太容易通过。
资格认定成本高安徽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需要经过考试、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评定等多个步骤,过程繁琐,费用较高。
此外,还需要购买考试教材、参加培训等,增加了申请人员的经济负担。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皖人社发〔2019〕5号---整理版
学历、年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满5年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满8年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 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1项和市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 奖2项;
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4项,且已开发实 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继续教育
公需课:30学时/年;专业课:60学时/年
破格申报
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内,连续3个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业绩 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突破学历、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
担任工程师后,须另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或 市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1项。
正高级工程师
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业绩成果符合之一(任职年限内获得)
参与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市厅级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所在单位科 研、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项目2项,且经第三方评价 或已通过验收;
参与编制所从事专业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施工工法等1项,或企业 标准2项,且已颁布实施。
主持市厅级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项,且经第三 方评价处于国内较高水平,或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编制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项,或作为 第一参编者参与编制省级施工工法4项,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 定并颁布实施。
论文或报告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 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 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并标注。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在安徽省,从事工程类工作的从业人员需要获得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可,以便得到更好的发展。
为了保障工程行业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公众利益,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安徽省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局共同制定了《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适用于工程建筑、市政设施、工程机电、矿山机械、水利水电、园林景观、武器装备、通信、航天、电力建设等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质量检测、安全设施、安全技术咨询、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等专业技术领域的从业人员。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核心措施包括:一、资格要求1、从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负责完成自己的工作,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从业人员应具备持续学习能力,及时掌握新技术和有关行业标准,确保工作符合当地法规。
3、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针对本职位及其他技能培训,满足行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4、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程序,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众和舒适。
二、资格评审1、对提交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请材料,安徽省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局和当地主管部门将进行审核。
2、考核结果将符合《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申请材料送交安徽省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局,由监督局审核后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发给评审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三、资格认证1、安徽省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局负责向有资格的从业人员颁发证书,证书上会标注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以及有效期等内容;2、从业人员在获得《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认可的资格后,在从事相关资格任务时必须携带资格证书,并能提供其他有效证件;3、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从业人员应及时申请再认证,再认证后由安徽省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局发新证书;4、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有关行业专业技能培训,对技术熟练度进行评估,并办理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安徽省工程系列评审标准(适用于所有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精编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安徽省工程系列评审标准(适用于所有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6〕39号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于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二○○六年六月五日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壹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壹步调动广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系列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于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于皖工作1年之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于技术引进、改造和创新中做出壹定的成绩;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之上等次。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壹)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之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职称评审讲解
2、在教育、医疗、科研、工程等专业技术项目领域仍然具备重要参考价值;
3、以北京为例,某些城市可以在人才引进落户时起到加分; 4、部分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仍然依据职称来进行薪酬发放。
● 职称申报方式 工程类职称申报等级
员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 技术员 助理级工程师 (副高)
正高级
二 职称评审
● 职称申报 四、初级工作直接认定的职称
第十五条 本标准条件中的工作业绩和论文著作,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判定是否具备条件 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或经审核验印后的复印件、复制件等)。 第十六条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 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二)助理工程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技术员:获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
● 职称申报 三、能力与业绩条件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 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法的编制,并通过行业主管部 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或在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 起到关键性作用,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介绍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介绍1. 引言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为了推动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而设立的评审制度。
本文将介绍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标准条件,以便从业人员了解评审要求,为申请评审提供参考。
2. 评审对象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对象包括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类从业人员,如建筑师、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3. 评审标准条件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和客观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一定的标准条件进行评价。
以下是评审所需的主要标准条件:3.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如工科、建筑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3.2 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一定年限的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不少于3年。
3.3 技术职称要求申请人应获得相应的技术职称,如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
3.4 专业能力评估考试申请人需参加专业能力评估考试,并达到一定的分数线标准。
3.5 廉洁自律要求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品质,无不良职业记录。
4. 评审程序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评审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现场考核: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将参加现场考核,包括答题、技能演示等环节。
4.综合评分:评审机构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技术职称、考试成绩等因素进行评分。
5.发布结果:评审机构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评审标准,公布评审结果。
5. 评审结果的意义和影响获得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资格意味着从业人员在专业水平和能力上得到了认可,将获得更多的机会和优先权。
评审结果对于从业人员在行业内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6. 结论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标准条件是一项推动建设工程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技术职称和通过专业能力评估考试等条件。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6〕39号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安徽省人事厅二○○六年六月五日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系列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在技术引进、改造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安徽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会因申报人的学历、工作经验、业绩成果、技术能力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高级工程师职称为例,其申报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 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学历资历条件: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8年。
- 高级工程师申报学历资历条件:
- 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 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满5年。
- 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满5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评审条件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评审机构而有所差异,建议你访问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建设行业主管局(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级、省及重点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皖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我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省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作的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丰硕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及论文著作数量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学、结构工程、建筑机械、给水排水工程(含水质检验等)、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工程造价、建筑防腐、白蚁虫防治等建设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科研、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室内装饰等)、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通知.doc
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质发〔2006〕56号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人事厅二〇〇六年九月一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全省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根据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结合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条件。
第二条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对在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等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其它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在技术引进、改造和创新中作出一定的成绩;任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安徽工程技术职称申报条件
安徽工程技术职称申报条件嘿,宝子们!今天咱们来唠唠安徽工程技术职称申报条件这事儿。
在安徽想申报工程技术职称呀,那可得有点真本事呢。
咱先说说学历这块儿。
要是你是大专学历呢,也不是没机会,但是你得在工程技术这个领域摸爬滚打一段时间啦,具体多久,那也是有规定的,就像游戏里升级得攒够经验值一样。
本科的小伙伴呢,相对就会有一丢丢优势,不过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竞争也不小。
工作经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一环。
你在工程现场得有点拿得出手的成果。
比如说,你参与的项目有没有顺利完工,有没有解决一些别人解决不了的小麻烦。
就像在一场团队游戏里,你得是那个能扛事儿,能解决突发状况的厉害角色。
而且呀,你的工作经验得是和工程技术紧密相关的。
可不能说你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干的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那可不行哦。
再说说业绩成果这一块。
你要是能有几个专利,那就像你在游戏里有了超级装备一样炫酷。
或者你参与制定了行业内的一些标准,哇塞,那你简直就是大神级别的存在了。
就算没有这么高大上的,你在工程项目里提出的一些小创新,能让工程更省钱、更高效,那也是很加分的呢。
论文发表也是个事儿。
虽然不是说非得发表那种超级高大上的论文,但是你得把自己在工程技术里的经验、想法啥的有条理地写出来。
就像你跟朋友分享一个超有趣的故事一样,让别人能看得懂,还觉得你挺有想法的。
可别整那些晦涩难懂的大道理,简单直白才是王道。
还有就是职业道德啦。
在工程技术这个圈子里,诚信那是比金子还宝贵的东西。
要是你在工作中老是偷奸耍滑,不遵守职业道德,那不管你本事多大,人家也不敢给你这个职称呀。
毕竟职称可不是只看本事,人品也得过关呢。
宝子们,申报安徽工程技术职称虽然不容易,但只要咱们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积累,把自己的本事都亮出来,总有一天能成功申报的。
加油呀,咱都向着这个小目标冲呀!。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与管理、生产运行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
(一)科学研究: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发展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从事流域规划、区域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程概预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程建设与管理: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施工技术、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生产运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运行、维修养护、防汛抗旱、水文、水资源、水利勘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力发电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水利水电工程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试行评审标准条件
评审人员不得泄 露评审信息,不 得接受任何形式 的贿赂
评审人员应遵守 评审程序,不得 擅自改变评审标 准和条件
评审人员应保持 客观、公正的态 度,不得因个人 偏见影响评审结 果
评审监督与检查
评审机构: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评审程序:包括申报、评审、公示、确认等环节 评审标准:包括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等 评审监督: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公正、公平、公开 评审检查: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查,确保评审结果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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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的制定 是为了加强建设 工程专业技术人 才的管理,提高 建设工程项目的 质量和安全水平。
评审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提高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科技创新 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推动建设工程行业的国际化和标准化进程
评审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适用于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认定和授予 适用于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晋升和调整 适用于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和评价
申报条件
章节副标题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具 备相关专业学 历或同等学力
工作经验:具 有一定年限的 工程实践经验
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理
评审管理过程中,评 审机构和评审专家应 遵守法律法规,履行 职责,确保评审结果 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 在评审过程中,不得 泄露评审信息,不得 接受贿赂,不得徇私 舞弊。
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 违反评审管理规定, 造成评审结果不公正 、不准确的,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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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2012[67]
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不断激发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社会环境,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符合本标准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围第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
第五条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已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期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七条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学历资历等条件第八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不断激发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社会环境,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第二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第三条符合本标准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第五条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已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第七条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第四章学历资历等条件第八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二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三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3.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2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四助理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获得中专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第九条外语、计算机及继续教育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第五章能力业绩条件第十条正高级工程师条件具备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工作;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或相当奖励,以个人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和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取2项国家发明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据,下同;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取6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据,下同,已开发实施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及推广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法的编制,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或在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论文着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着作译着1部独着或合着,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第十一条高级工程师条件具备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承担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技术开发与研究课题的能力,能解决生产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中关键性技术难题,能够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和技术培训任务;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2.获取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取3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参加完成1项省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及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法的编制,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或在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起到重要作用,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论文着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着作译着1部独着或合着,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第十二条工程师条件一、具备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生产、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有参与较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与课题研究的能力;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2.获取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取2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解决生产建设中的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较明显的效果;三论文着作条件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第十三条助理工程师条件具备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能力业绩条件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本单位生产建设中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二论文着作条件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第十四条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等限制,免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一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十条,同时还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取2项国家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取6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二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十一条,同时还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取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取2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并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法的编制,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市重要骨干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或在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经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十二条,同时还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工程师;1.获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2.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3.参加完成1项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法的编制,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标准条件中的工作业绩和论文着作,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判定是否具备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或经审核验印后的复印件、复制件等;第十六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一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二助理工程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三技术员:获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第十七条凡在野外艰苦岗位以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论文数量限制,须提供相应篇数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报告;第十八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同时符合本标准相应业绩条件其中两项的不得为同一项目,在论文数量要求上可减少1篇;第十九条在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业绩条件,可不受论文数量限制;第二十条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年限;第二十一条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第二十二条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后,可转评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在以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第二十三条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任期内,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5年内不得申报;第二十四条本标准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一所称“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须连续参加3个月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或参加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满400学时;二所称“主要完成人”是指:国家级项目中,该项目完成人中前8名;省部级项目中,该项目完成人中前5名;市厅级项目中,该项目完成人中前3名;所称“参加完成”是指:该项目成果鉴定书中所列的主要参加人员;三所称“科学技术奖”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相当奖励”是指:同等级与工程系列有关的市级以上政府及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综合奖项;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四所称“市”是指:设区的省辖市;五所称“以上”均含本级;六所称“相应执业资格”是指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程类执业资格;如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等;七所称“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是指:取得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刊号的学术期刊;着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论文、着作、技术报告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须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第二十五条本标准条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标准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省人事厅印发的皖人发〔2006〕39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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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系列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在技术引进、改造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三)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四)助理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中专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第十条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章能力业绩条件第十一条正高级工程师条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二条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第十三条高级工程师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承担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技术开发与研究课题的能力,能解决生产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中关键性技术难题,能够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和技术培训任务。
(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
2、参加完成1项省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1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300万元以上利税。
7、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显著效果,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四条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能力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并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二)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第十五条工程师条件申报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生产、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有参与较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与课题研究的能力。
(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有1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50万元以上利税。
3、解决生产建设和技术应用过程中的问题,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较明显的效果。
(三)论文著作条件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
第十六条工程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能力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二)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七条助理工程师条件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二项条件:(一)能力业绩条件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论文著作条件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标准条件中的工作业绩和论文著作,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
判定是否具备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或经审核验印后的复印件、复制件等)。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一)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