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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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便利店员工规章制度
便利店员工规章制度
一、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
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长,若副店长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副店长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
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副店长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
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七、凡遇仓库送货,必须先核实数量,方可上架,按规定标价,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门店造成损失者,由店长、副店长承担一切责任。
八、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须于当日下班时间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副店长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超市,(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九、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
机必须静音(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十、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5元,
迟到半小时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为旷工计算。
十一、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十二、损坏任何设施、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十三、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十四、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副店长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屡教不改报之副店长签单处罚)。
篇二:门店店员的规章制度
店面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商店严格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7:50前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后扣100元,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您好!金立手机专卖店);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力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10分钟
罚5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照旷工处理,周六日不得请假。
八、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一次,卫生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一次。
十、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当次奖励100元。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篇二: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根据本店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本店,特制定本制度。希每一位本店的员工严格遵守。具体细如下:一试用转正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如不录取则不计薪资。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期间店长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转为正式员工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a:市、县市场的店铺,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实行拉班轮休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以下由店铺负责人填写)
b:乡镇上的店铺,由1个店铺负责人+2个导购员的3人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1)平时上两通一休,上班时间为:9:00-----21:00
2)遇到赶集日实行早晚班制:早班:夏天
07:30----14:00(3个人)
冬天08:30---14:00(3个人)
晚班:14:00----21:00(2个人)
1.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10分钟到达店铺,准备上班前的整理化妆及清扫工作,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殊事情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向区域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后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将以5元/小时计算补贴员工,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3.签到: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店长(店铺负责人)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处罚当班店员与店长(店铺负责人)各5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