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王安石变法的用人不当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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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王安石变法的用人不当及原因
摘要:北宋中期,为了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进行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变法运动,这就是著名的“王安石变法。”但是这场变法运动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对于这场变法失败的原因,历来有许多不同的意见。而我认为,在众多的失败因素中,王安石用人不当是这场变法运动不容忽视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就王安石在变法中的用人不当及原因进行探讨。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用人不当;原因
在公元十一世纪,王安石领导了中国历史上一次著名的变法运动,这次变法运动在后来被很多人称为“王安石变法”,王安石被认为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者。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他小的时候喜欢读书,写文章一气呵成,运笔如飞,而且文章写得十分精妙。他的父亲在当时是一名官员,经常辗转各地。因此王安石在小时候也跟着他的父亲去过很多地方。这些经历使他开阔了视野,对社会的问题也了解了不少。在王安石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读书,终于在他二十二岁那年考中进士,初任淮南签书判官。在任满后,王安石又到鄞县为知县。在那里修堤堰,为水利之利。又在百姓需要借贷时,由官库出谷低息贷给农民,既解决农民所急,官库粮食又可新陈相易,公私两便。公元1058年,王安石入朝为度支判官,根据自己对社会问题的观察和了解,向当时的仁宗皇帝上《万言书》,这是王安石早期的一个变法纲领,可惜没有得到仁宗的重视。到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先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几个月后又招为翰林学士兼直讲,讨论变法事宜。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开始主持变法。为了新法的推行,王安石建议在中央成立一个新的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开始了著名的变法运动。实际上北宋自建国以来,由宋初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所带来的积弊已愈益显著。其表现之一是国家财政空虚;二是政治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三是军队军纪不明,缺乏训练,战斗力严重削弱。据统计,庆历年间国家的财政赤字是三百万贯,而到了治平二年(1065年),国家的财政赤字则高达一千五百七十万贯;此外军队的规模虽然不断扩大,但是战斗力却极为低下,在与周边民族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到宋神宗即位时,这种困窘的局面更加严重:冗官,冗兵,冗费有增无减,百余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不相适应的旧制度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尖锐。由于二十岁即位的宋神宗正是血气方刚,奋发有为的当口,决心“忿流弊之委积,闵财力之伤耗,览政之出,为强兵富国之计。”宋神宗求治心切,对当时的元老大臣寄于很大的期望,于是在即位次年,他召见前宰相富弼,问以边事,而富弼对他说:“二十年不要发动战争。”再问治道,回答却是“先把国家内部的事情治理好”。而司马光所能提供的治国忠告只有“官人,信赏,必罚”六个字。对于这些较为空泛的回答,使宋神宗未免对元老旧臣感到失望。因此,宋神宗把目光投向了朝廷之外,投向了王安石。
宋神宗之所以选择王安石是有渊源的,有根据的。主要的原因有两条:
(一)针对当时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很多有识之士提出了自己的改革主张,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具体的改革实践。在这些要求变革的名士之中,王安石是一个重要的代表人物。早在嘉佑三年(1058),王安石在向仁宗上的《万言书》中,较为系统的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思想,可惜这份变法的蓝图和纲领当时未引起仁宗的青睐;但这却使王安石在士大夫中名声卓著,倍受推崇,独负天下大名三十年,引为变法的第一人。
(二)在宋神宗还没有登基之前受封为淮阳郡王,后又进为颖王和被立为太子时,与王安石交往甚密的韩维为颖王府记室参军及太子右庶子。每逢当时赵顼称许韩维的见解时,韩维即说:“此非为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①而赵顼即位后即想起用王安石,辅佐他实现列兵强国之计。
这两个原因使宋神宗对王安石倾慕已久,即位之后即命王安石到京城任翰林学士。等王安石到任之后即招他越次入对。在面见皇帝时,王安石向宋神宗进奏了《本朝百年无事札子》,②对当时国家的现状以及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言简意赅的陈述。随后宋神宗在熙宁二年(1069)二月即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二十余日后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做为主持变法的机构,同时起用吕惠卿,苏辙任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检详文字一职;任命章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参与研究变法改革的计划以及编制实行变法改革的法规;又任命曾布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参与处理中书门下的办事机构“中书五房”的日常事务。这些人和王安石一起正式揭开了在中国历史上意义深远的变法运动。这次变法涉及经济、军事、教育等多个方面,在发展农田水利,平均田赋,打击城乡高利贷,解决乡村差役与城市工商业摊派,提高军队战斗力等方面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变法触及多方面的利益,使变法阻力重重。在宋神宗去世后,反对派尽废新法,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虽然导致变法失败的因素多种多样,如反对派势力的强大,变法在执行过程中有所偏差等等,但是在众多因素之中,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的用人不当无疑是变法失败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一、变法过程中的用人不当是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正是由于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所用非人,致使变法在推行和执行过程中举步维艰,困难重重。我们把王安石所用之人分为三类,看看王安石是如何在用人问题上问题百出。
(一)拥护变法,而且在变法初期对变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些人往往具有强烈的政治野心,因此在变法中变质,成为变法的破坏者。这一类人以吕惠卿和陈升之为代表吕惠卿,字吉甫,泉州晋江人,是变法中王安石最为器重的人。吕惠卿少有才名,在王安石任江南东道提点刑狱司时,欧阳修就曾写信推荐吕惠卿是一个非常难得的青年才俊。吕惠卿在进士及第后被任命为真州推官,在任满回京之时见到王安石。两人“论经义,意多和,遂订交”。③之后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便向宋神宗推荐了吕惠卿:“惠卿之贤,岂特今人,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④而且王安石奏请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后,任命吕惠卿为检详文字,且“事无大小必谋之,凡所建请章奏皆其笔。”⑤甚至在王安石相继推行市易法,免行法不久,触犯到皇亲国戚和反对派官员的利益,在内外压力下被迫辞相时,还推荐吕惠卿为参知政事,继续推行新法,成为变法的代表人物,吕惠卿也因此被称为“护法善神”。⑥由以上的记载可见王安石对吕惠卿器重备至,吕惠卿也就成为王安石变法最得力的助手。但就是王安石这个最为信任和倚重的人,大权在握之后野心膨胀,做出一系列破坏变法的事。〈1〉造成变法派内部动荡。例如借当时推行变法的官员吕嘉问多收免行钱邀赏的事件,打击自己一直不满的同为变法派的曾布,使变法派内部出现不和。〈2〉为了独揽大权,排挤王安石,只要能害王安石的手段无所不用。例如他借当时有一个事关大逆牵涉甚广的重大案件,且同案犯中有与王安石关系密切的人,意欲让其人“有所诬衅”;而且吕惠卿还推行王安石认为弊端较大而拒绝推行
①《宋史》卷327《王安石传》[Z]北京:中华书局,1977.
②《临川先生文集》卷41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③《宋史》卷471《吕惠卿传》[Z]北京:中华书局,1977.
④《宋史》卷471《吕惠卿传》[Z]北京:中华书局,1977.
⑤《宋史》卷471《吕惠卿传》[Z]北京:中华书局,1977.
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2. 北京:中华书局,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