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费用内容
沪建市管〔2010〕29号文件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沪建市管〔2010〕29号文件2010-06-02 11:40沪建市管〔2010〕29号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交〔2009〕 99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关于发布〈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含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的通知》(沪建交〔2006〕237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09〕79号)等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以及工、料、机价款不得采用无限风险等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及《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部分内容及标准作如下调整:一、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二、机械使用费将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综合费用(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利润)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临时设施费归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除外)。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河道管理费等归入规费项目内。
沪建市管(2014)125号文
关于发布本市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和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费用的通知[沪建市管(2014)1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通知》(沪建管[2014]872号),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现发布本市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并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费用作相应调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沪建市管[2010]29号)、《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税金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沪建市管[2011]第018号)废止。
凡发布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建设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本通知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施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反映。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将根据市场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本市建设工程计价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
2.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费用内容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4年11月28日。
沪建市管〔2010〕29号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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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费用计算规则的变化
2000费用计算规则和29号文对比 综合费用的构成内容的变化 施工措施费的构成内容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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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费用计算规则与29号文对比
2000定额费用计算规则 2000定额费用计算规则 序号 费用项目 费用明细 一 直接费 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等 社会保险基金 二 综合费用 住房公积金 河道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 序号 费用项目 一 直接费 29号文费用计算规则 29号文费用计算规则 对比原计算规则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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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费
• 河道管理费
相关文件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事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9号) 主要内容: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继续按当年实缴增值税、营 业税、消费税税额的1%征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至2007年底前减半征收。 用 途:征收的河道管理费,就地缴入市级国库,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专项用于河 道整治。
•
规费费率
规费 工程排污费 社会保障费 住房公积金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 险费 河道管理费 取费基础 直接费 0.10% 1.72% 0.32% 人工费 按实核算 8.40% 1.59%
用工数 * 综合保险费基数*工期月 0.03%
直接费取费,适用建筑和装饰、市政建筑、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建筑、房屋修缮、 轨道交通建筑工程。 人工费取费,适用安装、市政安装、绿化、轨道交通安装工程。 2011年综合保险费基数为128.6 /月 2011 128.6元/ 128.6 为什么工程排污费在人工费付费下按实核算?
上海2000定额计价规则安装部份
上海2000定额计价规则安装部份2000安装第一节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内容:共分十四章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第三章:铸造没备安装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第七章:电梯安装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检查第十章:压缩机安装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第十三章:制冷设备安装第十四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二、新定额与原定额的不同处:(一)规范、标准新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脚手架搭拆:原定额在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和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了脚手架搭拆费用。
新定额编制时考虑到起重设备安装由于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所安装的起重机类型、起重量大小等因素均直接影响到施工所需要的脚手架用量。
按起重机主钩起重量来取定脚手架费用不尽合理,因此新定额仅在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了脚手架搭拆人、材、机的耗量,其余各章均未包括。
(三)超高增加费用原定额的设备超高仅考虑到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在地平面正或负40m以内不同标高的调整系数,超过40m统一乘1.9的调整系数。
这已不适应当前上海实际情况的需要。
为此新定额的设备超高将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定位于地平面120m在120m以内按表中列的调整系数取定,超过120m时,按每增加20m,调整系数增加10个百分点。
(四)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原定额的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是按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底座、辅机)每吨8.74元计取。
新定额改为设备安装所套用定额子目合计价来取定,按定额子目合计价的3%计算(第五章除外)。
(五)章、节的编排1、保留了原定额第--- 二章的内容和顺序,将原定额的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改为新定额的第十四章,增加了第十三章〈〈制冷设备安装》。
(2000)定额 问题解答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问题解答1、问:如何理解“2000费用计算规则”中“机械台班单价”的含义?答:机械台班单价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每台施工机械正常工作一个台班的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和各项摊销费用。
每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问:“机械台班单价”内容包括哪些?答:根据建设部发布的2001版《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为编制原则,“机械台班单价”的内容一般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和拆除费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
3、问:“机械台班价格”如何确定?“机械费”如何计算?答: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 01版)的编制原则,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约定机械台班单价。
也可参照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机械台班单价(摊销或租赁)市场价格信息,在合同中确定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费”按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约定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列入工程直接费。
4、问:哪些施工机械可以计算机械进出场费?答:施工机械进出场费是特、大型施工机械的路基、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费。
中、小型施工机械进出场费一般包括在机械台班单价内。
5、问: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如何计算?答: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由发承包双方按招标文件要约的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指定机械名称、规格和进出场次数,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版)的编制原则,约定机械进出场费。
也可参照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市场信息价格,在合同中确定费用,单独列项计算,列入工程直接费。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预算定额(2000)》问题解答1、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每边增加工作面宽度起算点如何确定?答: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基础无垫层应以基础边为起算点;有垫层的应以垫层边为起算点。
如地下室底板有垫层,工作面宽度起算点为地下室底板垫层的外侧每边增加工作面宽度为800毫米。
资料:上海2000定额计价规则
上海2000定额计价规则一、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内容:共分十四章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第三章:铸造没备安装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第七章:电梯安装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检查第十章:压缩机安装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第十三章:制冷设备安装第十四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二、新定额与原定额的不同处:(一)规范、标准新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脚手架搭拆:原定额在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和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了脚手架搭拆费用。
新定额编制时考虑到起重设备安装由于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所安装的起重机类型、起重量大小等因素均直接影响到施工所需要的脚手架用量。
按起重机主钩起重量来取定脚手架费用不尽合理,因此新定额仅在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了脚手架搭拆人、材、机的耗量,其余各章均未包括。
(三)超高增加费用原定额的设备超高仅考虑到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在地平面正或负40m以内不同标高的调整系数,超过40m统一乘1.9的调整系数。
这已不适应当前上海实际情况的需要。
为此新定额的设备超高将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定位于地平面120m。
在120m以内按表中列的调整系数取定,超过120m时,按每增加20m,调整系数增加10个百分点。
(四)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原定额的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是按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底座、辅机)每吨8.74元计取。
新定额改为设备安装所套用定额子目合计价来取定,按定额子目合计价的3%计算(第五章除外)。
(五)章、节的编排1、保留了原定额第一~十二章的内容和顺序,将原定额的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改为新定额的第十四章,增加了第十三章《制冷设备安装》。
2、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取消了已淘汰的结122、G138和G159标准的起重机轨道安装的项目。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
附件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一、直接费(一)调整直接费定义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直接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调整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或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取消。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内容的组成,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内容组成相统一。
二、综合费用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施工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
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中已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经测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以直接费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四、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规费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
调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上海建筑工程取费新费率
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一、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1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7%。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
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程参照民防工程(15000m2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
主要包括: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
表2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5%。
三、规费(一)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3)。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社会保险费费率中管理人员部分为5.55%,其余为生产工人部分。
表3社会保险费费率表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1.03%。
(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4)。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4住房公积金费率表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1.68%;(三)工程排污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民防工程,工程排污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1%计算。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421 应定 期检查 烟 囱和烟 囱管 , ..2 防止腐 蚀 和泄 漏 。
421 生 活垃圾 焚烧 厂运 行和 监管 应符 合 《 活垃圾 焚烧 厂 运行 维 护与安 全 技术 规程 C J18 、生 活 ..3 生 J 2 } 《 垃圾 焚烧 污染 控 制标 准 G 8 8 ) B 14 5 等相 关标 准 的要 求 。
并 防止 活性炭 仓 高温 。
4 . 处 理能力在 6 0/ .8 2 0t d以上 的焚烧 厂应实 现烟 气 自动连续 在线 监测 , 监测项 目至少应包 括氯 化氢 、 一氧
化碳 、 尘 、 氧 化硫 、 烟 二 氮氧 化物 等项 目 , 与 当地 环卫 和环 保 主管部 门联 网 , 并 实现数 据 的实 时传输 。 42 应 对 沼气易 聚集 场所 如料 仓 、 .. 9 污水 及渗 滤液 收集 池 、 地下 建筑 物 内 、 生产 控 制室等 处进 行沼 气 日常 监测 , 做好记 录 ; 并 空气 中沼气浓 度 大于 1 5 , . %H应进 行强 制通 风 。 2 j 421 各 工 艺环节 采 取臭气 控 制措施 , 区无 明显臭 味 ; 要求 使用 除臭 系统 , 按要 求及 时维 护 。 ..0 厂 按 并
飞灰吸 潮堵管 。 426 对 焚烧 炉渣 热 灼减 率至 少每 周检 测一 次 , 作 相应记 录 。焚烧 飞灰属 于危 险废 物 , 密 闭收集 、 .. 并 应 运
输 并按 照危 险废 物进行 处 置 。 处理满 足 《 活垃圾 填埋 场 污染控 制 标准 G 6 8 ) 经 生 B189 要求 的焚 烧飞 灰 , 以进 可
上海水利工程定额管理站:关于调整《上海市水利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上海市水利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发表日期:2011年1月12日/E_ReadNews.asp?NewsID=442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等3个文件的通知》(沪水务[2009]968号)和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沪建市管[2010]2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和测算,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水利)部分内容及标准作如下调整:一、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二、机械使用费(包括工程船舶使用费)将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综合费用(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利润)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临时设施费归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归入规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调整后的综合费用参考费率以上海市水利工程定额管理站发布费率为准。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将原施工措施费内容中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保留原施工措施费项目)。
其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等3个文件的通知》(沪水务[2009]968号)的规定执行。
计算方法以直接费与综合费用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五、规费将原其他费用项目更名为规费项目,取消原其他费用内容中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两项收费内容。
上海建筑工程取费新费率
上海建筑工程取费新费率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一、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1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7%。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
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程参照民防工程(15000m2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
主要包括: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
表2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5%。
三、规费(一)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3)。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社会保险费费率中管理人员部分为5.55%,其余为生产工人部分。
表3社会保险费费率表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1.03%。
(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4)。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4住房公积金费率表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1.68%;(三)工程排污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民防工程,工程排污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1%计算。
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部分费用
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部分费用内容一、直接费(一)调整直接费定义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
(二)调整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内容的组成,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内容组成相统一。
二、综合费用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施工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号)相关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为按直接费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四、规费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
调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并调整相应费率(见表~)。
工程排污费。
建筑和装饰、市政和轨道交通、民防、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计算;安装、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和公用管线工程在结算时按实核算。
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费用内容
附件2: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费用内容一、直接费(一)调整直接费定义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
(二)调整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内容的组成,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内容组成相统一。
二、综合费用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施工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为按直接费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四、规费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
调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并调整相应费率(见表1~9)。
工程排污费。
建筑和装饰、市政和轨道交通、民防、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1%计算;安装、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和公用管线工程在结算时按实核算。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问题解答
1、问:如何理解“2000费用计算规则”中“机械台班单价”的含义?
答:机械台班单价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每台施工机械正常工作一个台班的所在发生的稆项支出和各项摊销费用。
每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问:“机械台班单价”内容包括哪些?
答:根据建设部发布的2001版《全国统一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为编制原则,“机械台班单价”的内容一般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和拆除费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
3、问:“机械台班价格”如何确定?“机械费”如何计算?
答: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能编制规则》(2001版)的编制原则,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约定机械台班单价也可参照市标准定额站了布的机械台班单价(摊销或租凭)市场价格信息,在合同中确定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费:按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约定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列入工程直接费。
4、问:哪些施工机械可以计算机械进出场费?
答:施工机械进出场费是特、大型施工机械的路基、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费。
中、小型施工机械进出场费一般包括在机械台班单价内。
5、问: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如何计算?
答: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由发承包双方按招标文件要约的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指定机械名称、规格和进出场次数,根据建设部了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版)的的编制原则,约定机械进出场费。
也可参照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市场信息价格,在合同中确定费用,单独列项计算,列入工程直接费。
上海建筑工程取费新费率
附件 1: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一、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
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 1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工程专业计算基数费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40%通用安装工程41%土建48%市政工程安装41%分部分项工城市轨道交土建45%程、单项措通工程安装41%施和专业暂园林绿化工种植60%估价的人工程养护50%费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50%房屋修缮工程56%民防工程40%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7%。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
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程参照民防工程(215000m 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
主要包括: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
表 2 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工程专业计算基数费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2%通用安装工程 1.4%市政工程土建 3.5%安装分部分项工 1.4%城市轨道交土建程费 2.6%通工程安装 1.4%园林绿化工种植 1.5%程养护∕工程专业计算基数费率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 2.2%房屋修缮工程 2.3%民防工程 2.2%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 3.5%。
三、规费(一)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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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
部分费用内容
一、直接费
(一)调整直接费定义
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
(二)调整人工费
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
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内容的组成,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内容组成相统一。
二、综合费用
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施工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为按直接费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四、规费
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
调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并调整相应费率(见表1~9)。
工程排污费。
建筑和装饰、市政和轨道交通、民防、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1%计算;安装、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和公用管线工程在结算时按实核算。
河道管理费归入税金项目内。
五、税金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纳税地税率:市区为3.51%,县镇为3.44%,其他为3.32%。
表1 建筑和装饰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
市场信息价。
表2 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
市场信息价。
表3 市政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
市场信息价。
表4 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市政安装工程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中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值勤亭、交通隔离设施、排水构筑物设备安装工程。
2、轨道交通安装工程包括:电力牵引、通信、信号、电气安装、
环控及给排水、消防及自动控制、其他运营设备安装工程。
3、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4、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
市场信息价。
表5 民防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
市场信息价。
表6 公用管线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表7 园林建筑(仿古、小品)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
市场信息价。
表8 园林绿化(种植、养护)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
市场信息价。
表9 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1、结算期信息价:指工程施工期(结算期)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价)。
2、中标期信息价:指工程中标期对应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
市场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