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考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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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促进信息技术课程开设、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教学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04]83号)、《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粤府[2005]6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三个面向”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有利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体现我省信息技术教学特色。

二、考试的对象和等级设置方式

实施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起始年级为2004年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

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为依据,结合我省信息技术设备、师资、课时、开课情况,按照课标要求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级的考试范围为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加任一选修模块;二级的考试范围在一级的基础上,增加考测与一级不重复的另外一个选修模块;以此类推,三级、四级、五级的考试范围分别在上一级的基础上,增加考测与上一级不重复的另一个选修模块。

三、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广东省考试中心负责提供统一的试题及考试系统,各地级市教育局的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二)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照课标要求,由省制定《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具体目标要求,公布试卷结构和题型。

(三)考试日期。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每年在12月份开考。考试以模块为单位,每次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中的6个模块全部开考,但考生必须先报考“信息技术基础”模块,其他模块的报考不分先后。上机考试采取随机抽题,统一考试平台,不同时间分批考试,直到报名考生全部考完。每生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分为基础理论考试和

操作考核,全部在机上完成。基础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各50分,合计达到60分及以上者,该级别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准予重新参加该级别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的应用

(一)通过一级考试合格的考生,获得4个必修学分。

(二)考试成绩以通过等级考试的等级、考试的模块和对学生的评语记录在学生档案。

(三)学生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水平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普通高中学校信息技术教学水平主要依据。

五、考试费

考试经费由收取考生考试费开支,专款专用。具体收费办法由省考试中心报省物价局批准后实施。

附件:参考资料

一、考试背景

我省早在1981年开设了普通高中计算机选修课,华南师大附中是教育部最早设立的五所试点学校之一。

1994年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在普及计算机教育方面创造特色。

1995年我厅召开了广东省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意见》(粤教研[1996]2号)和《广东省中小学计算机课程纲要(试用)》(粤教研[1995]6号),明确提出了普及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目标、方针、措施和课程内容,强调计算机作为中小学的必修课程和制定广东省中小学计算机等级考试制度。1997年省教育厅教研室颁发了《广东省中小学计算机等级考试方案》(征求意见稿),引起各地普遍重视和支持。

2000年教育部召开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教基[2000]33号)和《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0]35号)。文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将信息技术列入高考、中考,要求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200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发[2001]21号)提出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2001年省委、省政府将信息技术教育列入八大教育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省教育厅印发了《转发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及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粤教基[2001]6号),规定2001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省的普通高一年级要全部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2003年高中各年级全部开课。高一、高二年级从劳技课和选修课中每周安排两节课,高三年级由学校安排。

2003年教育部颁发了《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明确提出了信息技术教学评价为纸笔测验和上机考试。

2005年省政府颁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粤府〔2005〕67号),明确加快普及好信息技术教育。2007年,全省中小学基本开设信息技术课;2010年,全省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

广东省从1995年起加紧对学校的计算机配置,每年投入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不少于200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普通高中、初中、城镇中心小学,广东省拥有的计算机数量占全国八分之一强。

到目前,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云南省、湖南省等省市开展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或高中会考多年,考试促进了当地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

二、考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目前广州市、佛山市、阳江市开展了一些信息技术的考试实验,各地普遍关注。广东省设备、师资、教材、资源等条件已经成熟,各地普遍要求开展信息技术考试,包括高考、中考。省教育厅教研室召开了几次教研员、高校计算机系专家会议,大家一致赞成信息技术纳入考试。我室成立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评价课题组,已研究了山东、天津、海南、江苏、浙江、上海、四川、云南、湖南等省市开展高中信息技术会考、等级考试、中考等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软件系统和教学效果,结果显示,有了考试,各地对信息技术教学普遍重视,教学质量显著提高。课题组一致认为,广东开展信息技术考试的条件成熟,操作简单,容易实现,教育的公平性、均衡性都能得到较好的体现。

新课改调研表明:制约广东省信息技术教育发展的瓶颈就是信息技术没有考试。目前不少高中高二没有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不少高中没有开设选修模块,没有达到课标要求。前段时间,高考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出后,由于没有涉及信息技术,20%以上的高中高二年级立即停止开设新课标要求的信息技术一个必选选修模块课程,无法完成最低4个学分的教学目标。小学、初中开课率因此也迅速降低。信息技术教师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校长不重视,信息技术课成为可有可无的课程。设备消耗大,教学效益低,极大地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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