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2007版)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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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45-保险变动审核-泰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65245-保险变动审核-泰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泰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

1. 合同的订立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保单年度(见10.1)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1.3 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其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须提供加盖投保人法人公章(如果投保人不是法人,则为投保人单位公章,下同)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本合同、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发票原件、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10.2)及加盖投保人法人公章的投保人授权书。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提供的保障2.1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前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账户金额向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年金日,可以向本公司申请领取养老年金。

本合同提供下列五种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被保险人须在申请领取养老年金时选择其中一种:(1)一次领取养老年金在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按其个人账户的账户金额向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财税2007 117号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

财税2007 117号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

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八批)的通知--------------------------------------------------------------------------------财税〔2007〕117号成文日期:2007-08-06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建设兵团财务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OO七年八月六日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一、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长城福寿双全年金保险2.长城爱心宝贝少儿终身重大疾病保险3.长城康瑞成人终身重大疾病保险4.长城附加喜康特定疾病保险5.长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7)6.长城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7)7.长城永康特定疾病保险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光大永明丰盛两全保险(万能型)2.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医疗保险3.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定期重大疾病保险4.光大永明附加丰盛豁免保险费定期重大疾病保险(A)5.光大永明附加丰盛豁免保险费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6.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定期寿险7.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8.光大永明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9.光大永明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0.光大永明康顺无忧两全保险11.光大永明附加康顺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2.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13.光大永明永保安康定期重大疾病保险14.光大永明附加无忧女性疾病保险15.光大永明附加无忧女性生育健康保险三、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1.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寿险2.国泰富贵菁英两全保险(分红型)3.国泰富贵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4.国泰金得利两全保险(万能型)5.国泰附加关怀一生医疗保险6.国泰附加安逸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四、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海康[锦绣前程]两全保险(D款)2.海康[锦绣前程]两全保险(E款)3.海康[金色年华]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五、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恒康天安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恒康天安附加安健宝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六、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华泰人寿福佑安康两全保险2.华泰人寿附加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华泰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4.华泰人寿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5.华泰人寿吉年发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6.华泰人寿附加吉年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七、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华夏同乐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2.华夏同乐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3.华夏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4.华夏栋梁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5.华夏同丰两全保险(分红型)6.华夏同利两全保险(万能型)7.华夏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8.华夏定额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八、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嘉禾附加恒久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嘉禾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3.嘉禾附加福寿安康重大疾病保险4.嘉禾幸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5.嘉禾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6.嘉禾旺旺财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7.嘉禾旺旺财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8.嘉禾附加旺旺福两全保险9.嘉禾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0.嘉禾附加岁岁平安定期寿险11.嘉禾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12.嘉禾附加创业金两全保险(分红型)13.嘉禾附加少儿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4.嘉禾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5.嘉禾旭日东升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6.嘉禾福寿同祥年金保险(分红型)17.嘉禾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18.嘉禾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19.嘉禾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20.嘉禾洪福齐天终身寿险(分红型)21.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22.嘉禾学生平安一年定期寿险23.嘉禾团体一年定期寿险24.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25.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26.嘉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字津贴医疗保险27.嘉禾附加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28.嘉禾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九、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金盛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2.金盛团体一年定期寿险3.金盛附加团体每日住院现金收入保障保险4.金盛完美金生两全保险5.金盛附加完美金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6.金盛金品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十、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经典两全保险(万能型)(D款)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悠悦人生两全保险(A款)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悠悦人生两全保险(B款)4.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守护天使家庭收入保障定期寿险5.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样年华终身寿险(C款)6.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样年华终身寿险(D款)7.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样年华终身寿险(E款)8.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悠悦人生住院补贴健康保险(A款)9.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悠悦人生住院补贴健康保险(B款)10.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A款)1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B款)1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C款)1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十一、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17.友邦附加护身符重大疾病保险18.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19.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20.友邦附加合家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1.友邦附加合家安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2.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3.友邦附加家倍无忧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4.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5.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6.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27.友邦附加安行天下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8.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十二、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附加合家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17.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18.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9.友邦附加安行天下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0.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1.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22.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十三、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智尊宝C款终身寿险(万能型)17.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8.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19.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0.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21.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2.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3.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4.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5.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26.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27.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十四、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门支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育才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7.友邦附加育才宝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18.友邦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19.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周岁重大疾病保险20.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五周岁重大疾病保险21.友邦附加阳光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22.友邦附加阳光儿童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3.友邦智尊宝C款终身寿险(万能型)24.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25.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26.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7.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28.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29.友邦金福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30.友邦金福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31.友邦金福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32.友邦金福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33.友邦安心保终身寿险34.友邦御防宝疾病保险35.友邦永丰宝年金保险(分红型)36.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37.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38.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39.友邦安康保两全保险40.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41.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2.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3.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4.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5.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46.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十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附加安行天下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17.友邦长鸿终身寿险18.友邦常青树终身寿险(分红型)19.友邦附加常春藤五十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友邦附加常春藤五十五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1.友邦附加常春藤六十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2.友邦节节高分期给付两全保险(分红型)23.友邦防癌疾病保险24.友邦附加防癌疾病保险25.友邦丰盛十五年两全保险26.友邦丰盛二十年两全保险27.友邦丰盛二十五年两全保险28.友邦丰盛五十周岁两全保险29.友邦丰盛五十五周岁两全保险30.友邦丰盛六十周岁两全保险31.友邦丰盛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32.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3.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4.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5.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6.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7.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8.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9.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40.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41.友邦附加恩慈女性生育健康保险42.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3.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4.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45.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46.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7.友邦附加特别加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48.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9.友邦附加合家安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50.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51.友邦护花神健康保险52.友邦附加女性护花神健康保险53.友邦附加护身符重大疾病保险54.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55.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56.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57.友邦金福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58.友邦金福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59.友邦金福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60.友邦金福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61.友邦金瑞年金保险62.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63.友邦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64.友邦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65.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66.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67.友邦金色年华两全保险(分红型)68.友邦金色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69.友邦附加天之英才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70.友邦附加天之骄子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71.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72.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73.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74.友邦附加阳光儿童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75.友邦附加阳光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76.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77.友邦永丰宝年金保险(分红型)78.友邦育才宝两全保险(分红型)79.友邦附加育才宝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80.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81.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82.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83.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84.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十六、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十七、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智尊宝C款终身寿险(万能型)17.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19.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0.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1.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2.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23.友邦附加特别加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4.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5.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6.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十八、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民生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民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3.民生金玉满堂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4.民生众鑫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5.民生康泰一生重大疾病保险6.民生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7.民生长宁终身保险(分红型)8.民生长顺两全保险(分红型)9.民生长乐两全保险(分红型)10.民生金榜题名两全保险(分红型)11.民生众悦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12.民生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13.民生金喜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十九、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高级管理人员全球健康团体医疗保险(H001)2.目录外自费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二十、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团体终身寿险2.平安附加团体终身寿险3.平安团体定期寿险4.平安新世纪团体年金保险5.平安团体年金保险6.平安久久团体年金保险7.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8.平安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9.平安财富人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0.平安创新世纪账户型团体年金保险(2006)11.平安养老金转换年金保险12.平安团体终身寿险(9906)13.养老金附加终身保险(9906)14.平安团体新世纪增值养老保险(9906)15.养老金保险(9906)16.平安久久团体养老保险17.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18.平安团体定期寿险19.平安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20.平安财富人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二十一、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瑞泰财富工程-稳健人生投资连结保险2.瑞泰财富工程-稳健人生投资连结保险(精英计划) 3.瑞泰财富工程-卓越人生投资连结保险4.瑞泰财富工程-创富人生(B款)投资连结保险5.瑞泰财富工程-精彩人生投资连结保险6.瑞泰财富工程-绚丽人生投资连结保险二十二、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万能型)2.生命至康长期护理保险3.生命卓越关键人团体定期寿险4.生命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5.生命金福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C款)6.生命永享团体年金保险7.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8.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9.生命永逸团体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10.生命至鑫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11.生命金尊终身寿险(分红型)12.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13.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C款)14.生命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15.生命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C款)16.生命附加团体门诊急诊医疗保险(B款)17.生命附加团体门诊急诊医疗保险(C款)二十三、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B款2.附加住院补尝医疗保险B款3.附加安逸住院补偿医疗保险B款4.金喜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二十四、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信诚[福满金生]两全保险(万能型)2.信诚[安诊无忧]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二十五、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吉祥如意两全保险2.得意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Ⅱ)3.得意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Ⅲ)二十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阳光团体防癌保险2.阳光团体住院医疗保险3.阳光关爱女性团体重大疾病保险4.阳光团体住院安心保险5.阳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6.阳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二十七、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招商信诺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2.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3.招商信诺附加意外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4.招商信诺附加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5.招商信诺重大疾病健康保险6.招商信诺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7.招商信诺附加意外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8.招商信诺附加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Ⅰ型9.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10.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手术医疗保险Ⅰ型11.招商信诺附加癌症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12.招商信诺附加长期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13.招商信诺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14.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15.招商信诺附加意外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16.招商信诺附加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Ⅱ型17.招商信诺附加意外骨折医疗保险Ⅰ型18.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手术医疗保险Ⅱ型19.招商信诺附加癌症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20.招商信诺附加重大烧烫伤医疗保险Ⅰ型21.招商信诺附加重大烧烫伤医疗保险Ⅱ型22.招商信诺附加意外骨折医疗保险Ⅱ型23.招商信诺附加长期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二十八、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正德附加团体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正德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二十九、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安联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2006)2.安联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2006)三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附加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2.平安住院团体医疗保险3.平安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三十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金彩人生两全保险(万能型)2.平安世纪阳光投资连结保险(A)3.平安世纪阳光投资连结保险(B)4.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外币版)5.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外币版)6.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外币版)7.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外币版)8.平安金色晚年投资连结保险9.平安附加万里通医疗保险10.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11.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12.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13.平安财富优选投资连结保险14.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15.子女教育保险(A,2004)16.子女教育保险(B,2004)17.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18.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19.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20.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4)21.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22.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4)三十二、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1.人保寿险学生平安一年定期寿险2.人保寿险附加学生综合医疗保险(A款)3.人保寿险附加学生综合医疗保险(B款)4.人保寿险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5.人保寿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型)(C款)6.人保寿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7.人保寿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8.人保寿险保宝一家亲两全保险(分红型)9.人保寿险附加少儿住院补助医疗保险。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保险投保资料填写规则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保险投保资料填写规则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保险投保资料填写规则中国人保寿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保险投保资料填写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本规则旨在规范团体保险投保单证的填写和使用,为契约管理工作打好基础,有效提升公司管理和服务品质。

团体保险投保资料填写规则包括团体保险投保单的种类和使用,投保单填写及其他投保资料的要求。

二、本规则自发文起执行,解释权由总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团体保险投保资料填写规则第一节团体保险投保单种类和使用一、团体保险投保单分为四种:《团体保险投保单(A款)》(050)、《团体保险投保单(B款)》(056)、《建筑工程团体保险投保单》(068)及《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投保单》(057)。

二、《团体保险投保单(A款)》(050)适用于团体意外类、意外医疗类、意外收入住院保障类、定期寿险类、住院费用类、收入保障类、重大疾病类等险种。

三、《团体保险投保单(B款)》(056)适用于账户型险种,如团体年金类、团体年金万能类、管理式医疗类险种。

四、《建筑工程团体保险投保单》(068)适用于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五、《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投保单》(057)适用于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第二节团体保险投保单填写要求一、团险投保单填写的总体要求团体保险投保单是投保单位与本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填写时要认真、规范、整洁,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填写时需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三)填写时一律使用规范简体汉字,字迹清晰、字体工整,不得漏项、不得涂改。

(四)投保单要保持无折痕、无缺损,严禁撕开或断页。

(五)销售人员在客户填单时应要求客户出示投保单位证明文件,并与客户所填写信息进行核对。

二、团体保险投保单通用填写要求:(一)投保单位资料填写要求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是投保单位的全称,投保单位须为符合条款和保监会相关规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机构,单位名称须与投保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100_国寿团体医疗保险(2007版)条款

100_国寿团体医疗保险(2007版)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团体医疗保险(2007版)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团体医疗保险(2007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它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投保时,符合投保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投保,且投保人数不低于五人。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诊疗支出的、并在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下列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计划给付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本公司仅按剩余部分进行给付。

一、住院医疗费用(必选责任)1. 住院床位费用: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住院床位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床位费用每日最高给付限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累计给付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床位费用每日最高给付限额乘以最高给付日数。

2. 住院诊疗费用: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住院诊疗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但累计给付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住院诊疗费用最高给付限额。

3. 外科手术费用: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外科手术费用给付,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外科手术费用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约定的外科手术费用最高给付限额,且累计给付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外科手术费用最高给付限额。

中国人寿2007fenhong

中国人寿2007fenhong

十年期缴“千禧理财”2007年度当年保单红利
投保时间:2004年;投保年龄:0岁; 年交保费:13100元 ;基本保额:100000元
2007年年度分红示例
8000 6000 4000 2000 0
假定低等红利 假定中等红利 假定高等红利 07年红利
趸缴鸿瑞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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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悬赏寻找 想出不转保理由的人士!
国寿为什么能赚到这么多?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取决于投资者的资金运作实力 借用实力强大的机构理财,将让我们“省心多利”„„
大机构才有 大智慧、大作为
机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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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投资者
•2007年5月资产突破10000亿!
占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的42%
(07年度赔付67亿,给付保险金788亿)
说明 红利 给付 红利
3.04
5.19 3.74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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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A.M.Best.Co.(35岁男性,$25000保额)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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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8
假定低等红利 假定中等红利 假定高等红利
07年红利
三年期缴“鸿鑫两全”2007年度当年保单红利
投保时间:2004年;投保年龄:30岁; 年交保费:63400元; 基本保额:100000元
五年期缴美满一生账户2007年度收益分析
投保时间:2006年;投保年龄:30岁;年交保费:100000元
年金+ 分红= 6385+7999=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3忒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3忒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复[2001]228号核准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有关的投保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投保人,以与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为被保险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投保时,投保人的在职人员必须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投保且被保险人人数不低于八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

被保险人提前退休的,应在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方可申请领取年金。

第五条企业专户和个人帐户本公司为投保人建立企业专户,在企业专户下为被保险人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分为“单位交费”和“个人交费”二部分。

个人帐户按照本合同保证利率累积。

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或会计年度结束前需结清个人帐户资金余额时计算个人帐户保证收益并记入个人帐户,成为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一部分。

除非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另有约定,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对其个人帐户不享有任何权利,被保险人身故或开始领取年金后,其个人帐户自动撤销。

第六条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年金开始领取日前,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定期交纳保险费。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也可以通过投保人交纳保险费。

投保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按照保险费来源,分别记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的“单位交费”部分和“个人交费”部分。

管理费提取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第七条红利事项在本合同被保险人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们对于养老保障的需求越来越高。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应运而生,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了一种灵活可靠的养老保障方式。

本文将从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优势、适用范围以及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基本概念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是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与永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合作推出的一种养老保险产品。

它基于团体保险合同,以雇主为主体,为被保险人提供养老金和风险保障。

二、特点和优势1. 风险共担: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具有风险共担的特点,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保费和风险。

雇主根据员工的工龄、工资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每位员工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2. 稳定可靠:国寿永泰是国内领先的保险公司,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保险经验。

国寿作为承保方,能够确保养老金的安全和稳定性,为被保险人提供可靠的养老保障。

3. 灵活多样: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强调个性化定制,允许雇主根据自身需求制定特定的保险计划和保障范围。

雇主可以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员工薪酬状况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和员工的保险方案。

三、适用范围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无论是大型跨国公司还是小微企业,都可以通过购买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障,建立一个稳健、可持续的养老金计划。

四、申请流程1. 咨询与洽谈:企业负责人可与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的销售代表进行咨询与洽谈,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费率、保障范围等。

2. 申请材料准备:企业负责人需准备企业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3. 评估和报价:国寿永泰会根据企业的特点、员工情况等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的报价和养老金计划建议。

4. 合同签订:企业与国寿永泰达成一致后,签订团体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费。

5. 执行和管理:雇主需根据合同约定缴纳保费,并按时提供相关员工信息给国寿永泰,保证养老金计划的正常运作。

2009年10月1日后中国人寿公司全部可售产品清单

2009年10月1日后中国人寿公司全部可售产品清单
SLBPS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SLBPS
国寿附加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SLBPS
国寿附加绿舟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SLBPS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SLBPS
国寿附加绿舟重大疾病保险
SLBPS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SLBPS
国寿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
SLBPS
SLBPS
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
SLBPS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SLBPS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SLBPS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SLBPS
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
SLBPS
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B款)
SLBPS
国寿附加通泰交通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CBPS8
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
CBPS8
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
CBPS8
国寿智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CBPS8
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
CBPS8
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CBPS8
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B型)
CBPS8
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B型)
CBPS8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SLBPS
国寿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SLBPS
国寿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SLBPS
国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SLBPS
国寿参观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SLBPS
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
SLBPS

金泰简介

金泰简介

国寿金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简介国寿金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是一款兼具养老保障与投资保值功能的新型团体分红型团体年金产品。

产品特点:1.投资保底,安全增值本产品收益组成包括保底收益与投资分红;保险公司确保年化收益率2.5%,同时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2.缴费灵活,共享收益投保人可根据财务状况自由选择缴费方式,可月缴、年缴或不定期缴费;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每位被保险人的缴费金额;被保险人也可通过投保人自行缴费,享受投资收益。

3.科学管理,有效激励本产品为每位被保险人设置单位交费账户和个人交费账户;被保险人个人交费账户权益归属于该被保险人,单位交费账户,在被保险人离职情形下的权益归属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

企业可利用该特性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目的。

产品说明:●交费方式投保人自行确定交费日期、交费周期及每位被保险人的交费金额●资金收益保底收益2.5% + 分红●领取方式原则上被保险人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退休年龄法定为男60,女55●给付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选择,给付方式包括:普通终身、保证十年终身、保本终身三种●领取频率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选择,领取频率包括:年领、月领两种●单位账户退保权益比例针对每张保单统一设定,不可针对每一被保险人逐一设定。

可按“工龄、职级和保单年度”三种方式进行约定●管理费的收取:每次保费到账后一次性收取仅 5%的管理费用●合同终止费用比例根据合同终止时的保单存续年度收取合同终止费用,比例如下: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其身故或全残时该被保险人的账户资金余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的账户资金余额按投保人选定的下列年金类型和本合同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年金,并按年(或按月)给付年金:1.终身年金。

国寿金泰团体年金保险计划说明书讲解41页

国寿金泰团体年金保险计划说明书讲解41页

关于产品优势(3/3)
与市面上其它金融产品相比,有何优势?
股票:风险相当大,收益也比较可观但不确定,流动性较差,且需要专业投资 技巧;债券:基本无风险,收益固定,有固定期限,流动性相当差;基金投资: 风险较大,与股票风险类似,收益不确定,流动性一般;银行存款:基本无风 险,收益相当低,流动性较好。 金泰年金:基本无风险,在每年2.5%保底收益的基础上外加分红,潜力相当 大,流动性类似于银行存款,虽然前三年退保有一定限制,但三年后就没有任 何合同终止费用了。
无公共账户;明确离职条件下单位缴费账户的权益归属可在投保时约定;其他 情形下包括身故、全残及年金开始领取日后,均归属于被保险人。
账户红利
原文
第九条
重点关注
红利归属对应账户
领取方式
原文
第十条
重点关注
年金类型:终身年金、保证给付10年终身年金、保本终身年金 给付频率:按年给付、按月给付
退保处理
插入金泰团体年金保险计划说明书
保险计划说明书讲解(1/2)
保险计划说明书组成
需求分析 员工补充养老计划介绍 投保示例 公司实力
保险计划说明书讲解(2/2)
讲解重点
专业补充养老
• 需求分析、计划介绍
资金保值增值途径
• 投保示例(利益演示)、公司实力
原则
根据客户情况投其所好
相关话术
关于产品优势 关于缴费 关于投保 关于管理费 关于企业年金
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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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期刊名称】《上海保险》
【年(卷),期】2002(000)011
【摘要】@@ 产品性质及风险rn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分红型团体年金保险,其养老保障与投资分红兼具的功能,使产品具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团体分红保险的双重性质.rn该产品除了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所产生的盈余.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总页数】1页(P37)
【作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
【相关文献】
1.海康保险又推新险种——年年有余年金保险(分红型)新上市 [J], 陈海燕
2.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近期推出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 [J],
3.分红型人寿保险与基金等金融投资品绩效比较 [J], 李乐群;郭振华;宗南;左玉洁
4.《国寿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中的几处技术性失误 [J], 偶见
5.分红保险在香港地区与大陆地区差异分析——以国寿、保诚公司分红保险为例[J], 赵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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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书样板

计划书样板

二、方案设计
设计每位职工保险金额为15万元,每人保险费为50元。
三、保险责任
在每一保险年度内,对每一投保职工发生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 高支付限额(2002年为3.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保险金额的限额 内,我公司负责赔付90%,职工个人自负10%的比例实施补偿。
四、方案特点
配合医疗体制改革的工作,协助建立多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障 体系。同时为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维 护社会安定,提高全行的医疗保障水平。 适应医疗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提供充分的医疗保障。解决参 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 费用的补偿问题,为职工提供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障。 通过本公司广泛的服务网络、良好的服务体系和专业化的管 理,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适应社会对医疗保障、 医疗服务的高要求。
类别 一类 二类
人数 1000人 500人
缴费 13万元 2.5万元
三类
四类 合计
2000人
18551人
10万元
92.755万元 118.255万元
五、保险费总计:16074.51万元。
第四部分 附
件Leabharlann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国有控股专业寿 险公司,其前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10 月,迄今已有55年的经营历史,机构网络遍及全国。 1996年分业经营时,成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 保持32.75%的年均增长速度,2003年保费收入达1620亿 元,公司总资产达3013亿元,是我国历史悠久、实力雄 厚、网络齐全、规模宏大、客户广泛的专业寿险公司。 由美国著名财经杂志《财富》评选的2002年度全球 500强企业中,中国人寿以营业总收入排名第290位,利 润排名第351位,资产排名第224位的业绩光荣入选,在 进入“世界500强”的11个中国企业中排名第7,也是我 国内地第一家全球500强保险企业。而且,全球进入500 强的保险公司共有48家,中国人寿列第32位。 2003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组建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2003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 香港和纽约同时上市,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家上市寿险企 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宗旨是:“忠诚 服务、笃守信誉”,公司将竭尽全力为顾客提供优质的 产品与服务,以公平、快速、准确的理赔得到广大客户 的青睐和信赖。

泰康团体条款汇编2007版-19996)

泰康团体条款汇编2007版-19996)

(1999.6)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但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

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月交。

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

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

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五条 【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六条 【合同终止】 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年金前,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

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

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

 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年金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各种红利通知书样本

各种红利通知书样本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收件人:投保人姓名先生/女士分红保险红利通知书(现金)尊敬的投保人姓名先生/女士:您好!感谢您购买我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我公司现根据上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业绩,对您所持有的分红保险合同的红利事项通知如下:保险合同号码:险种名称: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公司提示:一、业绩及保单红利说明1.我公司分红保险遵循规范管理、稳健经营的开办原则。

2006年度可分配盈余为人民币118.92亿元。

2.我公司红利分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规定,遵循公平、灵活、长期稳定及可操作原则。

3.我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根据每张保单对盈余的贡献分配红利。

红利主要来源于利差红利和死差红利,利差红利是基于本公司实际投资回报率与预定投资回报率之间的差异来确定的,死差红利是基于本公司经验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之间的差异来确定。

二、红利领取说明1.红利分配方案已经中国保监会备案,若您的保险合同在红利应派发日有效,我公司予以派发红利。

红利应派发日为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若红利未能在应派发日派发,我公司将补发应派发日到实际派发日期间的利息,年利率为2.5%。

2.若您选择现金领取,并已指定了银行账户,我公司将在红利派发日后的一周内把红利转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

3.若您选择到我公司领取现金,请于派发日后持本通知书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到公司办理。

如您未及时领取红利,我公司将为您暂时保管,保管期间不予计息。

4.若您需变更原指定账户,或由现金方式领取改为银行转账方式领取红利,请在派发日前到我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5.如有不明事项,请与为您服务的业务员联系或直接向我公司咨询。

我公司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95519业务员:工号:电话:年月日(公司盖章)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收件人:投保人姓名先生/女士分红保险红利通知书(抵交保费)尊敬的投保人姓名先生/女士:您好!感谢您购买我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计划生育系列类保险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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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分配:,则对该部分盈余进行分配,本公司保证盈余分 配的比例为70%。
二、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一)投保范围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
及其子女,在1~65 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 险人参加本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 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二)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一年,自同意承保
、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
(三)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
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和本公司 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四)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 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 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终止。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 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 险金给付比例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 疾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按意外伤害 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 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意外伤害保险
(一)投保范围 凡需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育龄
夫妇,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 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二)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三十日,
除另有约定外,自被保险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起至 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金额 死亡保险金额每份为人民币
5,000元;医疗保险金额每份为人民币1,000元。

分红型团体年金保险DOC13(1)

分红型团体年金保险DOC13(1)

分红型团体年金保险[分红保险定义及其由来]: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就实际经营中的死亡率、费用率、投资收益率等因素中的一项或几项与定价时所作假设的偏差产生的盈余,向保单持有人分配一定比例盈余的人寿保险产品。

ﻫ分红保险的分红来源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盈余,是保险公司利差损益、死差损益、费差损益和退保损益四项之和。

当保险公司预定的死亡率高于实际死亡率、预定的经营费用高于实际经营费用、预定的退保比率高于实际的退保比例,或者预定的投资收益率小于实际的投资收益率时,保险公司就会得到超出预计的经营收益,分红即来自与此。

所以,分红的多少与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工作效率、客户选择与服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息息相关。

[产品特色简介]:ﻫ固定收益(年利2.5%)保证、可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收益(至少70%红利分配)缴费和领取方式灵活(不定期缴费,9种领取方式选择)ﻫ帐户设置合理: (被保险人)缴费帐户和(投保人)红利帐户分离投保人决定红利帐户的资金使用、分配ﻫ[商品举例分析]下表是不同分红水平下初期缴费1万元、经历若干年后被保险人的交费帐户累积余额和红利累积余额状况,总帐户金额是这二者之和。

(以下示例均是按5%管理费计算)ﻫ计算方法:我们可将分红保险当作总额是以复利方式累积的存款,利率为预定利率(2.5%)与分红利率(假设3%)之和(5.5%),则每年总帐户金额可以表示为:ﻫ总帐户金额=上年总帐户金额*1.055ﻫ在这一总帐户金额中,其中一部分是被保险人的固定增值部分,以投保人所缴保费(扣除管理费)为基础,以2.5%预定利率增值的部分放在缴费帐户中,故每年的缴费帐户余额可以表示为:ﻫ缴费帐户余额=上年缴费帐户余额*1.025剩余部分为投保人的红利所得:红利帐户余额=总帐户金额- 缴费帐户余额ﻫ在不同的分红假设下,缴费帐户的余额都是一样的,变动的是红利帐户余额和总帐户金额例1某先生现年35岁,单位缴费一万元为其投保平安退休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并将红利全部归属被保险人,则在历年3%的分红不变的假设下,该先生60岁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36227元,如果分红为2%(1%),则可领取的金额为28552元(22451元)。

产品解读及销售指引.ppt

产品解读及销售指引.ppt
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团体年金类产品费用较低, 对公司内涵价值贡献率不高,迫切需要提高渠道自我 生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职场营销销售模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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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代交、个体工商户、家庭等小团体的需求
根据职场营销项目组在国际行销组织LIMRA协助下所做 的调查结果显示通过企业代扣代交的需求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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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产品开发背景及目标市场分析
第二部分 条款介绍及销售指引 第三部分 产品特点
第四部分 新产品销售支持工具

团体年金保险条款

团体年金保险条款

团体年金保险条款年金保险作为一种长期储备资金的工具,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和选择。

而团体年金保险作为其中一种形式,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团体年金保险条款进行探讨。

1. 保险责任团体年金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承诺向被保险人(团体)提供养老金、退休金或其他福利待遇的责任。

根据具体的条款,保险责任可以包括保证给付相关金融权益,也可以包括提供优惠的保费等。

2. 保险费率与保险费的计算团体年金保险的保险费率一般是根据被保险人(团体)的年龄、性别、职业等风险因素来确定的。

而保险费的计算则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包括缴费金额和利率收益等)来计算的。

3. 退保与解约团体年金保险条款中一般会规定退保和解约的相关事宜。

退保是指被保险人提前解除保单,退还所交保费和利息的一种操作。

解约则是指团体与保险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退保和解约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或费用扣除。

4. 免责事项团体年金保险条款中也会规定免责事项,即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不负责支付保险金的情况。

免责事项通常包括自杀、酒后驾驶、故意犯罪等情况。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注意这些情况,以避免在需要保险金时无法获得赔偿。

5. 保险金领取方式团体年金保险条款中通常会明确规定保险金的领取方式。

根据不同的条款,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照不同的领取方式分期领取,如一次确定某个时间段内的固定额度。

6. 续保与保险期限团体年金保险一般会有保险期限,也会有续保的选项。

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续保则是被保险人在原保险期限到期后,与保险公司重新协商并继续保障的行为。

续保通常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7. 保险金的利率收益团体年金保险的保险金在存入期间会根据具体的利率收益政策来生成利息。

这个利率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根据市场波动等因素进行调整的。

8.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团体年金保险合同中的解释与争议解决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的解释以保险公司为主,但也会考虑到被保险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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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
(2007版)
产品说明书
声明: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2007版)
产品说明----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的定义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分红保险的投资策略
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兼顾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

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配置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红利与红利分配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时,要预定投资回报率等假设,由于是长期合同,在保单未来的时间里,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优于预定的假设,保单就会产生红利。

本公司红利分配采取现金红利的方式,分配的红利按照条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本公司红利分配遵循公平、灵活、长期稳定及可操作原则。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
分红保险除了为客户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所产生的盈余。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2007版)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
投保范围
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该特定团体的参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以上(含75%)。

保险费
在被保险人年金开始领取日前,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地向本公司交纳保险费,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也可以通过投保人交纳保险费。

账户设立、撤销及权益归属
本公司为投保人设立公共账户,为每一被保险人设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分为“单位交费”和“个人交费”二部分。

投保人解除合同,公共账户、个人账户撤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身故、离职、或开始领取年金,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撤销。

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的权益归属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在投保人解除合同、被保险人离职情形下的权益归属由投保人决定,其他情形下的权益归属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账户保证收益
本合同项下的账户(包括公共账户、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下同)享有保证收益。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或需要结清账户时,本公司将保证收益划入账户,成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部分。

保证账户收益按账户平均资金余额和本保险的保证利率计算。

本保险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管理费
管理费提取方式有以下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或两种。

管理费提取方式,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一、本公司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

管理费提取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所交保险费的6%。

投保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本公司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分别划入投保人公共账户、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被保险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划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

划入公共账户的资金用于向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资金划转的暂时储备,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公共账户的资金转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本公司不再提取管理费。

二、本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分别从公共账户和尚未开始领取年金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按相应账户平均资金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管理费提取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相应账户平均资金余额的2%。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开始领取日,可以选择下述一种方式领取年金:
(一)一次性领取。

被保险人按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领取,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撤销,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分次领取。

本公司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转入本公司为其建立的分次领取账户,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撤销。

被保险人从分次领取账户中分次领取,但每年最多领取一次,分次领取账户资金余额全部领完后,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分次领取账户享有保证收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或需要结清账户时,本公司将保证收益划入账户,成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部分;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向上一会计年度末有效的账户派发红利,红利将划入账户,成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部分。

本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末从分次领取账户中,按该账户平均资金余额的0.5%提取管理费。

被保险人在领取期间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分次领取账户资金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分次领取账户撤销,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年金。

被保险人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年金,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撤销。

转换标准根据被保险人转换年金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年金类型和对应的费率确定。

红利分配
本合同项下的账户(包括公共账户、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

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向上一会计年度末有效的账户派发红利。

本合同项下账户的红利将分别划入相应账户,成为相应账户资金余额的一部分。

留存账户
被保险人离职时,若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资金余额和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资金余额中权益归属于被保险人的部分超过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标准,经被保险人书面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可以将前述金额留存,记入本公司为该被保险人建立的留存账户。

留存账户独立于本合同项下的账户而存在。

留存账户设立后,被保险人仍可继续向该账户交纳保险费,本公司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的费用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和该被保险人的权益继续有效。

部分提取账户资金处理
一、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的第二个会计年度及以后,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提取投保人公共账户资金或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的资金,但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相应账户资金余额的10%,本公司将提取的资金以转账方式退还投保人。

该项权利每一会计年度最多行使一次。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的第二个会计年度及以后,至被保险人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经投保人同意,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提取其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的资金,但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相应账户资金余额的15%,本公司将提取的资金退还该被保险人。

该项权利每一会计年度最多行使一次,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年金前最多行使三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对已经开始分次领取年金或已经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的被保险人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

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将公共账户资金余额和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资金余额中权益归属于投保人的部分在扣除合同终止费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投保人,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资金余额和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资金余额中权益归属于被保险人的部分在扣除合同终止费用后退还被保险人。

各保单年度合同终止费用比例(终止费用与账户资金余额的比例)如下:
附表: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2007版)利益演示表
30岁某男性员工,假设其单位投保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2007版),单位和该员工于每年1月1日交保费总和1000元,保费入账时按保费的2%一次性扣除管理费,每一会计年度末按账户平均资金余额的0.5%扣除管理费,则该男性员工从30岁到60岁退休这30年间的个人账户不同红利情形下资金余额演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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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上述演示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需以条款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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