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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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此办法的目的是为规范对培训讲师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培训讲师素质的提升,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讲师队伍。

第二条培训讲师分为内部兼职讲师和外聘讲师。内部兼职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除已负责一定范围的工作外,还承担部分培训课程教学的培训讲师;外聘讲师指从企业外聘请的国内外优秀讲师。

第二章内部兼职讲师

第三条兼职讲师的来源

1. 各级管理者:公司各级管理者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兼职讲师的重

要承担者。

2. 优秀骨干和技术能手:技术部门的优秀骨干、技术能手等优秀专业人员将是员

工业务培训讲师的主要来源。

3. 兼职讲师的分类:包括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四个级别。

第四条兼职讲师的职责

1. 编写教案,讲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必须认真研究培训教材,收集资料,准备培训

案例,按照规定格式编写培训教案并在授课前 2 天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审核。

2. 制作课件,确定了的培训课程,授课讲师除编写培训教案外还要制作配套的 PPT

或其它课件,如培训工具、视频短片等。如讲师在此方面确有困难,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援助。

3. 认真授课,讲师必须在预定时间前 5 分钟到达培训教室,检查学员签到情况,

课程结束后收齐学员的培训签到表,交人力资源存档。

4. 讲师要控制好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纪律,对违纪学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反馈

给人力资源部。

5. 培训开始时讲师必须明确告诉学员关于培训的目的和目标,培训结束时要采取有

效方法检查培训目的和目标的达成情况。

6. 讲师必须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学员人格、自尊的言行。

7. 如有需要,讲师要拟制考试试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试题电子文档给人力资

源部。考试结束后,讲师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并将阅卷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8. 所有讲师都要积极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讲师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培训经验交

流活动。除了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业务学习外,讲师要利用各种机会加强自身学习。

9. 讲课结束后,讲师须督促学员做好教室 6S 工作;收齐培训学员签到表转交给人

力资源部值班人员。

10.讲师需按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编写培训教材。

第五条兼职讲师的任职资格要求。

任职资格要求

学员满

临时讲师

讲师

中级讲师

高级讲师

业务知识

熟悉业务知识及公司的运作流程

比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半年以上

熟悉业务知识及公司的运作流程

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熟悉业务知识及公司的运作流程

比较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

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

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教学要求

熟悉培训目的和授课的内

表达清晰、有条理

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料

熟悉培训目的和授课内容

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

表达清晰、有条理

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料

具有一定的授课技巧(包

括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等)

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

(包括备课、进程安排、

时间控制、调动积极性等)

独立编写培训教材的能力

担任讲师一年以上

具有较高的授课技巧,教

学组织能力

根据课程设计,独立开发

培训课程(包括教案设计、

PPT制作以及教材的编写)

担任中级讲师一年以上

意度

良以上

达60%

良以上

达70%

良以上

达80%

年累计授课

8小时以上

每年至少上3

次课

8小时以上

每年至少上4次

8小时以上

每年至少上4

次课

第六条课酬标准及支付

1. 讲师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的授课不计课酬,工余时间授课按照以下标准予以支付(元/课时):

管理职级

组长级及以下(副)主任级(副)经理级副总级讲师级别

临时讲师讲师

中级讲师高级讲师20

40

50

60

30

50

60

70

40

60

70

80

50

70

80

90

注:以上课酬包含讲师进行教案开发及课件制作的费用。

2.讲师课酬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发上半年的课酬),由人力资

源部统一申请,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3. 讲师所授课程之《培训效果一级评估表》中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案准备、

学员总评四项任何一项被评估为中或差或无教案、课件制作过于简单,未及时提

供教案、课件(人力资源部评估),不予计发本次课程的课酬。课程评估为优,

课筹按100%计算,评估为良,课筹按80%计算。

4. 听课学员人数少于5人(按《培训签到及考核登记表》统计)不计发课筹。课

时不足1小时不计课筹,达到1小时不足2小时计1小时,依次类推。

5. 现场培训、考试、座谈会等不计课筹。

第七条兼职讲师的聘用

1.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公布培训讲师的空缺情况,发出征聘启示。

2.个人自荐或由部门推荐候选人,填写《培训讲师聘用审批表》(见附表1)报部

门主管批准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接到候选人的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讲课情况、讲义的编写、

PPT 制作等进行评议,合格者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可聘为培训

讲师。

4.人力资源部为聘用的兼职讲师发放聘书,并建立讲师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讲师

个人基本信息、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效果的评议情况,参加人力资源部

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八条培训讲师的评审

1.评议每年 12 月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各部门经理共同组成评议小

组,负责培训讲师资格评议;

2.评议内容包括学员满意度(包括培训前的准备、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根据讲师

一年内所有课程的平均满意度计算),年课时/课次累积等,对每个讲师进行综合

评议,确定讲师等级(《内部兼职讲师评议表》)。

3.同一讲师讲授二门或二门以上课程的,分别评议,最后的均分为该讲师的评定结

果。

4.根据评议结果对照各级讲师任职标准,确定被评议人员的讲师级别,作为下一年

度课酬发放标准的依据。

5.连续三次被评为合格者和两次被评为不合格者则取消讲师资格,对于取消了讲师

资格的员工,半年之内不考虑再次聘用为讲师,如有需要,需按照讲师聘用程序

重新聘用。

第九条兼职讲师队伍建设

1. 各级管理者皆负有培训人才的职责,其组织和参与的情况作为任职资格评估的

内容之一。

2. 兼职讲师的授课表现纳入其个人的工作业绩。

3.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优秀讲师评比,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4. 由公司出资参加讲师认证培训的兼职讲师,在取得认证资格以后,每季度至少要

在公司内部主持一次相应认证课程的内部培训。

5. 如果连续三年被评为“中级讲师”以上级别,将成为我司的“荣誉讲师”。“荣

誉讲师”的级别评定将不受其每年实施课时/课次的限制。

6. 公司特聘部门经理上职位的管理人员为高级讲师。

第三章外聘讲师

第十条外聘讲师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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