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341C-2017 车内非金属材料雾化性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Q/JLY J7110341C-2017车内非金属材料雾化性 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秘密级>编 制: 宋景华 石 婷 校 对: 胡 瑶 金玉明 审 核: 徐文雷 岳 平 审 定: 骆 涛 李 莉 标准化: 伍永会 批 准: 张晓东 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前 言本标准是对Q/JLY J7110341B-2012《车内非金属材料雾化性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的修订,与Q/JLY J7110341B-2012相比,主要差异为:——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对样件预平衡进行了修改;——对标准取样要求进行了修改;——增加了试验结果平行样的质控要求;——试验报告中增加了样件照片等信息;——对标准的章、条、款进行重新排布。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整车试验中心和整车工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景华、石婷。
本标准于2017年11月30日发布,2017年12月30日实施。
本标准所替代的标准更替情况为:——Q/JLY J7110341B-2012(2012年11月30日第一次修订,本版本于2013年6月28日第二次修订)——Q/JLY J7110341A-2011(2011年9月10日首次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雾化性的限值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雾化性的测定及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IN 75201-2011 机动车辆内饰材料雾化性能测定方法(Determination of the Windscreen Fogging Characteristics of Materials in Motor Vehicles)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吉利-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61-2009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编 制:校 对:审 核:审 定:标准化:批 准: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三月前 言来自车内非金属材料(布料、化纤、板材、地毯、垫料、绝缘体、毛毡、发泡海绵、塑料、橡胶等)在高温和高湿度条件下散发出的气味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参照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146-0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146-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标准名称进行重新定义;——对前言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专业术语;——对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仪器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步骤进行重新定义;——对评定等级表示方式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部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金建伟。
本标准于2009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4年1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步骤和评定、结果表述的方法,以及样件、试验仪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的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3 试验仪器3.1 剪刀、工具刀、锯条(用于试验件的准备工作)。
3.2加热箱(可控制温度在105±2℃以内)。
3.3试验器皿(1L的能够密封严实的广口玻璃容器,且盖子的打开方式为平移型的)。
3.4 确保试验器皿在每道工序之前都必须洗刷干净,达到气味中性为止。
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4 气味等级限值要求
乘员舱及行李舱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按照Ⅰ、Ⅱ、Ⅲ三类级别实施控制,具体车型可选择相应等
级要求,等级限值见表 1。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仪表板
≥6 级
≥6 级
≥5 级
通风管道
≥7 级
≥6 级
≥5 级
副仪表板
≥7 级
≥6 级
≥5 级
共4页 第2 页
GEELY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Q/JLY J711175-2009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续)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注 2:针对 I 类样件,材料为 ABS、PA、POM 的部位,气味性等级限值要求≥6 级。
注 3:针对样件上存在部分橡胶材料部位,其橡胶材料的气味性等级限值要求 I、II 类≥4 级、III 类≥3 级。
5 试验方法
5.1 测试样件要求 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前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下线后于通常保管状态下保存15天内的零
件;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后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入库后、装车前的零件。与通常保管状态 不同的零件应在报告书内注明(温度、湿度、通风状况)。 5.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 Q/JLY J7110538A-2012 中 4~6 条执行。
≥4 级
≥4 级
≥3 级
座椅
≥6 级
≥6 级
≥5 级
阻尼板
≥5 级
≥4 级
≥4 级
加强衬板
≥6 级
≥5 级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 VOC与气味检测技术摘要:在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下,汽车成为了家家户户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然而,汽车会带来噪声、尾气污染,车体材料也会挥发有害物质,常见的VOC有甲苯、甲醛、苯、二甲苯等,严重影响车内人员的身体健康。
鉴于此,本文将对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进行探讨。
关键词: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气味检测技术1 VOC的定义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
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但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例如,美国ASTMD3960-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巴斯夫公司认为,最方便和最常见的方法是根据沸点来界定哪些物质属于VOC,而最普遍的共识认为VOC是指那些沸点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学物质。
所以沸点超过250℃的那些物质不归入VOC的范畴,往往被称为增塑剂。
这些定义有相同之处,但也各有侧重。
如美国的定义,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强调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
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就叫作豁免溶剂,如丙酮、四氯乙烷等。
而世界卫生组织和巴斯夫则对沸点或初馏点作限定,不管其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
国际标准ISO4618/1-1998和德国DIN55649-2000标准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也不管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只强调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
2 VOC与气味相关的零部件材料2.1聚氨酯在聚氨酯中,甲醛、乙醛的含量较高,在汽车内饰中,聚氨酯有着广泛的应用范围,包括头枕、坐垫、遮阳板、仪表板、顶棚衬里、门板。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编 制: 校 对: 审 核: 审 定: 会 签: 标准化: 批 准:
金玉明 任小云 李莉 刘强 杨国斌 伍永会 顾鹏云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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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பைடு நூலகம்Q/JLY J7110538A-2012
4 样件要求
共9页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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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4.1 沥青阻尼板及加强衬板的预处理 针对汽车制造过程中需经过特殊工艺加工的沥青阻尼板,需在14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再安排
气味性试验,加强衬板需在18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后,按照5.2的试验步骤进行气味性试验。 4.2 其余样件就其供货状态直接进行取样试验。 4.3 取样规格
整体取样 (50±5)cm3 (10±1)g (20±2)g (20±2)g
共9页 第4页
备注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50±5)cm3
备注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任选其一,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共9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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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89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VOC是汽车内饰件散发出的对人体有害的有毒物质,这种物质气味难闻,而且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所以必须做好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的VOC 以及气味检测,严格控制汽车内VOC的含量,力争在根源上减少汽车内部VOC对人体产生的危害。
本文就此对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进行研究。
1、简述汽车内部VOC与气味1.1 车内VOC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国际上对于VOC没有统一的定义,目前最常见的是WHO规定的分类方法,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国标中的车内VOC指汽车在静止或使用的条件下,按照规定的方法,通过仪器设备等测试出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物质,达到一定浓度后,这些物质带有致癌性、致畸性、毒性,直接影响驾乘人员的身体健康。
车内VOC的影响因素众多,其中最主要的源头是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和辅料。
1.2 车内气味车内气味指驾乘人员对车内空气的主观感受,不同的人对相同的气味有不同的感知度,因此气味具有主观不确定性,极易引起售后的抱怨。
目前国家尚没有对车内气味的法规要求,主要由各汽车主机厂通过制定企业内部标准自行控制。
近年来车内气味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资料显示,车辆内部异常气味已成为紧凑型、小型和中型新车售后抱怨最多的质量问题之一。
2、汽车内饰VOC与气味的主要零部件材料分2.1 聚氨酯(PU)根据样本测试结果可知:聚氨酯(PU)中乙醛、甲醛含量较高。
聚氨酯的应用很广泛:坐垫、头枕、隔音材料、仪表盘、遮阳板、门板、顶棚衬里等内饰件都会用到。
聚氨酯材料释放的VOC主要包括小分子醛类和苯类,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小分子反应型阻燃剂、还有一些催化剂、稳定剂等,都会导致醛类或苯类物质的引入。
聚氨酯泡沫在车内应用主要集中于座垫、靠背、头枕等地方,这些地方也是人们在车内最直接接触的地方,因而对产品的环保性能要求也更加严格。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 -2009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编制:校对:审核:审定:标准化:批准: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三月前言来自车内非金属材料(布料,化纤,板材,地毯,垫料,绝缘体,毛毡,发泡海绵,塑料,橡胶等等)在高温和高湿度条件下散发出的气味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参照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146-0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146-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标准名称进行重新定义;——对前言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专业术语;——对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仪器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步骤进行重新定义;——对评定等级表示方式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部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金建伟本标准于2009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4年1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步骤和评定、结果表述的方法,以及样件、试验仪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LYY-JT143-04 塑料材料、纺织品、纤维板、木料预处理的试验方法3 术语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察觉到的挥发性组分。
汽车车内空气及内饰件材料VOC检测_培训
使用新车时,建议在上车前先打开车窗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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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OC定义与危害
2
整车车内空气VOC检测介绍 内饰零部件VOC检测介绍 内饰材料VOC检测介绍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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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VOC危害
汽车空间窄小,密闭性好,因此汽车内有害气体超标比房屋室内有 害气体超标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更大。
新车内装饰材料中含有的有毒气体主要包括苯、甲苯、乙苯、甲醛、 二甲苯等,会使人出现头晕、头痛、恶心、乏力、眼睛流泪等中毒 症状;内部装饰豪华的轿车更容易产生污染。
建议减少车内空气污染源,如不要在车内吸烟,不使用车用香水。
2.1.5各种物质的捕集和分析方法
物质名 甲醛 乙醛 甲苯 二甲苯 乙苯 苯乙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十四烷 捕集和分析方法 固体吸附、溶剂抽提高效液相色谱法 (DNPH/HPLC)
固体吸附、加热脱附 气相色谱法质谱联用仪 (Tenax/GCMS)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对二氯苯 毒死蜱 二嗪磷 仲丁威(BPMC)
1
VOC定义与危害
2 3
整车车内空气VOC检测介绍 内饰零部件VOC检测介绍 内饰材料VOC检测介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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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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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饰零部件VOC测试方法
PCB、苯并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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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试验方法.doc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试验方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所有乘用车内饰材料在各种气候条件下(温度、和湿度)对气味进行定性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气味(Odor)在规定的气候条件下,材料所散发出可察觉的味道,影响嗅觉。
3.2气味评价人员(Odor Evaluator)对材料进行主观气味评价的人员。
4一般要求4.1气味评价人员4.1.1气味评价人员应无嗅觉缺陷,并且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
4.1.2吸烟爱好者、喜欢使用换妆品、香水者、习惯嚼口香糖者不适合成为气味评价人员。
4.1.3在气味评价半小时之内,气味评价人员不得使用有明显刺激性气味的产品,如香水、护手霜等,也不要进食能引入异味的食物。
4.2恒温箱空气循环型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波动度不大于±2 ℃。
4.3气味瓶4.3.1气味中性,带有密封垫和密闭盖子的1 L玻璃容器。
4.3.2测试器皿(包括密封垫和盖子)在每次试验前必须清洗干净,先用热水冲洗,用适量的实验室清洁剂进行清洗,再用冷水冲洗、干燥,直到气味中性为止。
4.4试验环境4.4.1应在气味自由散发的环境中操作,室内无气味。
4.4.2每个气味评价人员都有相对独立的评价空间。
4.5样品4.5.1汽车内饰材料应再生产后15天内在实验室完成评价。
气味试验前,样件需用铝箔或聚乙烯(PE)袋包装,常温避光保存样品。
4.5.2不允许进行任何正式生产工艺之外的可能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的预处理或后处理(如烘烤等)。
5测试程序5.1取样实验制备要求按表1。
表1试样制备要求方案试样分类使用举例试样数量A小型零件卡口、夹子、套管等(10±1)g B中等零件扶手、烟灰缸、方向盘、遮阳板等(20±2)gC大型零件(零件厚度小于3mm)顶棚、地毯、隔音材料、皮革、泡沫材料、立柱护板等以及其他会在车内露出边角的材料。
Q+JLY+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秘密级>编 制: 金玉明校 对: 任小云审 核: 李 莉审 定: 赵海澜会 签: 陆顺斌标准化: 伍永会批 准: 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七月前 言为了改善车内环境品质,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车内用胶品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结合本企业具体 情况,参照相关资料,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Q/JLY J7110538A-2012《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Q/JLYJ7110538A-2012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试验条件进行调整;——对表1内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新增车内用胶品(风挡玻璃胶、折边胶、点焊胶、减震膨胀胶、焊缝密封胶、热熔胶)的前处理 要求。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 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玉明、任小云本标准于 2015 年 7月 30 日发布,2015年 8 月 30 日实施,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LY J7110538A-2012(2012 年 3 月 10 日第二次修订,本版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第一次修 改)——Q/JLY J711061-2009(2009 年 3 月1 日第一次修订,本版本 2010 年 10 月第一次修改)——JLYY-JT146-04(2004 年 12 月首次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及胶品的气味性试验条件、样件处理、试验步骤及结果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及胶品气味性的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3 试验条件3.1 试验环境要求测试样件的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a)环境温度:(25.0±1.0)℃;b)环境相对湿度:(50±10)RH%;c)环境气流速度:≤0.3m/s;d)环境气味性等级为中性(≥9级)。
Q_JLY J7111020A-2016 车内非金属零部件总成气味性试验方法
感到呼吸困难,无法忍受
人体感官 舒适
具有一定的刺激性,可以忍受 具有一定的刺激性,不可忍受 刺激、呕吐
7.3 七位气味评价员评价结果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用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来表示,(平均值四舍五入后
精确到整数)。
7.4 若有 2 位及 2 位以上评价人员的打分差异超过 3 个等级(包含 3 在内)的现象,则试验应重新进行。
2000
料件非同一厂
饰板及其隔音垫
家,则分开测试
5
通风管道
总成件
仪表板左、中、右通风管及其接管,空调下 部通风管,后排座椅通风管
2000
6空调主机Fra bibliotek总成件
空调主机外壳本体、空调滤芯、出风口海绵、 风量切换挡板、鼓风机叶片、橡胶管等
1000
总成件 不含隔音垫
(单一结构)
7
地毯
总成件 含隔音垫
(叠层结构)
6 试验步骤
6.1 将经过 5.2 预处理后的待测样品放入经过 4.2.3 清洗后的空白袋子中,然后将气袋密封。 6.2 向放置样品的气袋充入其体积的 40%的氮气(纯度≥99.99%),轻轻拍打气袋 1min 后,使用真空抽气 泵将气体抽出。重复此操作 1 次。 6.3 向经过 6.2 操作的气袋中充入其体积 50%的氮气(纯度≥99.99%),并放入恒温恒湿气袋舱中加热, 其条件设置为 60℃/2h。 6.4 试验气袋从恒温气袋舱中取出之后,在(23±2)℃环境条件下冷却(1±0.1)h 后进行气味评价。 6.5 评价方法 6.5.1 对于 500~2000L 的袋子,从气袋密封端右端打开约 10cm 的缝隙,测试人员鼻子离袋口(2~3)cm 距离,并对气袋进行轻轻拍打,使气味均匀,对其进行气味评估,重复进行 3 次评估操作。 6.5.2 对于 50~100L 的袋子,需在气袋采样口连接一个直接φ80mm 的玻璃漏斗,连接处使用特氟龙软管, 测试人员鼻子离袋口(2~3)cm 距离,并对气袋进行轻轻拍打,使气味均匀,对其进行气味评估,重复进行 3 次评估操作。(示意图 1 如下)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闻香识女人,闻到香味就能辨识出是哪位美女,香味已经成为一个女人鲜明的特征了,但是汽车不行,如果汽车的材料散发出味道了,往往就出现问题了,需要及时去处理。
说到气味,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一汽车气味性的定义所谓气味,是人的嗅觉器官以空气为介质对挥发性物质物理性能的嗅觉感知。
汽车的气味性是指材料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是由于车内各类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挥发出来的小分子,弥散在车内的空气中,进而被人们的嗅觉器官——鼻子所感知到。
二车内气体的分类及危害在车内狭小的几平方米的密闭空间内聚集着几百种有机物,主要如下:会让人感到恶心、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更严重的还可造成白细胞减少、引起白血病、癌症等疾病。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医学科研部门测试发现,新车出厂后车内有害气体浓度很高,挥发时间甚至可持续6个月以上。
另外,有研究表明,由驾车综合症引发的交通事故远比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多,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已经影响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三散发气味的主要零部件散发气味的车内零部件有很多种,主要零部件如下:这些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又包含了各类塑料、织物、皮革、油脂及粘胶等,它们所散发出来的气味也不尽相同,这些气味混合在一起,所以很难轻易判断出所闻到气味的来源。
座椅顶棚地毯仪表板车门护板四车内气体的评价原理及方法1、嗅觉原理车内气味检测主要依靠嗅觉器官——鼻子来感受,由检测者进行主观评价,得到测量结果。
人类嗅觉感知的机理是:气味物质分子在空气中扩散,由鼻腔收容之后,并与嗅神经相接触,然后将情报传达到大脑,于是就产生了气味感。
2、气味强度气味强度,是将气味对人的嗅觉器官不同的刺激程度分成若干等级,便于对气味评价的结果进行量化。
例如,6级气味强度等级表示法,强度等级数值越高,表示刺激程度越强烈。
A、进行评价时,鉴定人员首先应判断出气味是否有干扰性。
QJLY J7110335A-2011 汽车非金属材料阻燃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Q/JLY J7110335A-2011①汽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性 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秘密级>编制:孙衍林校对:王文涛审核:李莉审定:赵海澜标准化:伍永会批准: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前言 本标准主要参考国标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UL 94-2003《Standard for Tests for Flammability of Plastic Materials for Parts in Devices and Appliances》及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结合吉利汽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提升要求,以及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丽,孙衍林。
本标准于2011年7月30日发布,2012年1月31日实施。
于2016年3月15日第一次修改。
I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非金属材料燃烧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非金属材料燃烧特性的评定。
鉴于各种汽车零件实际情况(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引火源等)和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价汽车非金属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UL 94-2003 设备和器具部件材料的可燃性能试验(Test for Flammability of Plastic Materialsfor Parts in Devices and Appliance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发动机舱内非金属材料 发动机舱内除线束外的零部件非金属材料,如冷却风扇、发电机、起动机等零部件非金属材料。
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6 检测结果的判定
检测进行一次。针对具体车型引用表1中具体的规范限值。表1中对各总成件限值的要求,适用于该总 成件所包含的各不同材质的零部件。
假设Vi代表某样件的第i种材质的检测结果, L代表某样件的气味等级限值。 6.1 若检测结果中,某总成样件所有 Vi≥L,则认为合格(在实际判定时 Vi 小数点后一位可按照四舍五入 原则)。 6.2 若检测结果不满足6.1的要求,则判定样件不合格。
4 气味等级限值要求
乘员舱及行李舱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按照Ⅰ、Ⅱ、Ⅲ三类级别实施控制,具体车型可选择相应等
级要求,等级限值见表 1。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仪表板
≥6 级
≥6 级
≥5 级
通风管道
≥7 级
≥6 级
≥5 级
副仪表板
≥7 级
≥6 级
≥5 级
CD 收放机
≥7 级
≥6 级
≥6 级
转向盘
≥6 级
≥6 级
≥5 级
安全
安全带
织带 锁扣
≥7 级 ≥6 级
≥7 级 ≥6 级
≥6 级 ≥5 级
底盘
备胎(车内)
≥4 级
≥4 级
≥3 级
堵塞
≥5 级
≥4 级
≥3 级
其他类
卡扣
≥6 级
≥6 级
≥5 级
塑料薄膜(内饰件包裹用)
≥6 级
≥6 级
≥6 级
注 1:涉及具体车型需添加的专用件,与环保性能开发科确认后,在研发流程协议、图纸中另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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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部位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秘密级>编制:朱大朋顾娟校对:金玉明胡瑶审核:李莉陈党文审定:赵海澜会签:杨国斌卢兵标准化:伍永会批准: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八月前言为了改善车内环境品质,实现对车内非金属零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资料,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Q/JLY 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Q/JLYJ7110538B-201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标准名称进行变更;——增加了表2原材料取样要求;——对表1内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对评价结果的要求及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增加附录A的气味类型主观描述。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试验部、KC项目组联合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玉明、朱大朋、胡瑶、顾娟、卢兵本标准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2016年8月30日实施,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LY J7110538B-2015(2015年1月20日发布,2015年2月1日实施,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Q/JLY J7110538A-2012(2012年3月10日第二次修订,本版于2013年11月1日第二次修改) ——Q/JLY J711061-2009(2009年3月1日第一次修订,本版本2010年10月第一次修改)——JLYY-JT146-04(2004年12月首次发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气味性试验条件、样件处理、试验步骤及结果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气味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3 试验条件3.1 试验环境要求测试样件的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a)环境温度:(25.0±1.0)℃;b)环境相对湿度:(50±10)RH%;c)环境气流速度:≤0.3m/s;d)环境气味性等级为中性(≥9级)。
3.2 试验仪器要求3.2.1 剪刀、工具刀、锯条(用于试验件的准备工作)。
3.2.2加热箱,精确度要求为(±2)℃;可控范围需满足为70℃和105℃。
3.2.3试验器皿试验器皿应满足下列要求:a)气味专用瓶;b)容积:1L;c)开启方式:平移型d)密封方式:密封圈(气味性等级≥9级)。
3.2.4 确保试验器皿在每道工序之前洗刷干净,达到气味中性(≥9级)。
推荐的气味瓶清洗方法如下:a)首先采用市售洗洁精按一定比例稀释后在清洁池中将气味瓶浸泡1 h以上,然后使用清洁刷去除玻璃表面的油渍和污渍等,并用自来水冲洗至无泡沫产生;b)玻璃器皿专用清洗剂原液按1:20的比例用水稀释后,将气味瓶在清洁池中浸泡4小时;c)将浸泡后的气味瓶通过自来水和去离子水分别连续冲洗5次以上;d)冲洗干净的气味瓶置于气味测试专用的烘箱里进行烘干,烘干时注意不要将待测样品放置在一起;烘干后取出气味瓶冷却至室温以备用;e)若清洗后的气味瓶仍无法达到气味中性,按以上步骤进行二次清洗;f)二次清洗后气味依旧存在,建议将气味瓶报废处理。
4 样件要求4.1 样件取样、包装运输、存储要求4.1.1 样件的时间要求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前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下线后于通常保管状态下保存15天内的零件;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后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入库后、装车前的零件。
与通常保管状态不同的零件应在报告书内注明(温度、湿度、通风状况)。
4.1.2 样件的采集取样工具要保证清洁,无有机溶剂污染。
取样人员必须戴上PE无尘手套。
4.1.3 样件包装运输要求a) 室温下,先用铝箔纸包装再用保鲜膜包裹2-3层,,确保密封性良好,再放入PE袋中密封;b) 对于体积比较大的样品,无法使用PE袋封装的,可以使用保鲜膜(食品级PE材质)直接封装,但注意多缠绕几层,确保密封性良好;c) 样品的说明或者备注需粘贴在最外部的PE袋上,且不能随便拆包装,样品上不能贴标签或者使用记号笔;d) 对于装箱运输的样品,不能使用化学发泡填充箱内进行减震。
4.1.4 样件前处理要求样品到达实验室后,需在恒温恒湿间(温度(23.0±2.0)℃、湿度(50±10)RH%)平衡1天以上,之后再进行裁样,测试在接到样品下线后的15天内检测完毕。
4.2 沥青阻尼板及加强衬板样件的预处理针对汽车制造过程中需经过特殊工艺加工的沥青阻尼板,需在14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再安排气味性试验,加强衬板需在18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后,按照5.2的试验步骤进行气味性试验。
4.3 其余样件及材料就其供货状态直接进行取样试验。
4.4 取样规格4.4.1 车内非金属部件的取样部位、取样规则按表1规定要求执行。
表1序号所属系统零部件名称取样部位名称取样规则备注1车身内外饰密封条车门密封条(50±5)cm3直接裁剪2 车门框密封条(50±5)cm3直接裁剪3 车门玻璃内密封条(50±5)cm3直接裁剪4 车门角窗玻璃密封条(50±5)cm3直接裁剪5 车门玻璃导槽(50±5)cm3直接裁剪6 行李舱密封条/背门密封条(50±5)cm3直接裁剪7 天窗密封条(50±5)cm3直接裁剪8 风挡玻璃胶条(50±5)cm3直接裁剪9座椅座椅主面料(加背棉)100mm×200mm 直接裁剪(非真皮座椅)10 座椅主面料(不加背棉)100mm×200mm 直接裁剪(真皮座椅)11 背棉100mm×200mm 直接裁剪(真皮座椅)12 座椅辅面料(加背棉)100mm×200mm 直接裁剪13 头枕面料(加背棉)100mm×200mm 直接裁剪(分体式头枕)14 坐垫泡沫材料40mm×50mm×50mm(厚度)直接截取(靠近外围部分泡沫)15 靠背泡沫材料40mm×50mm×50mm(厚度)直接截取(靠近外围部分泡沫)表1 (续)序号所属系统零部件名称取样部位名称取样规则备注16车身内外饰座椅头枕泡沫材料40mm×50mm×50mm(厚度)直接截取(靠近外围部分泡沫,分体式头枕)17 头枕泡沫材料40mm×50mm×50mm(厚度)直接截取(靠近外围部分泡沫,分体式头枕)18 头枕40mm×50mm(面料部分)×50mm(厚度)直接截取(一体式头枕)19 安装支架装饰罩(50±5)cm3直接截取20 座椅护板(50±5)cm3直接截取21 电加热布50mm×100mm 胶面对折22 座椅背部护板(50±5)cm3直接裁剪23 座椅下部毡垫(50±5)cm3直接裁剪24隔音垫地板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25 前围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26 顶棚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27 车门内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28 仪表板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29 副仪表板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30 地毯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31 侧围内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32 行李舱隔板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33 备胎盖板隔音垫(50±5)cm3直接裁剪表1(续)序号所属系统零部件类别取样部位名称取样规则备注34车身内外饰遮阳板表皮100mm×100mmm 直接裁剪35 遮阳板本体(20±2)g 直接截取36 遮阳板卡扣(10±1)g 直接截取37 镜框(10±1)g 直接截取38 转轴/底座饰板(10±1)g 直接截取39 内后视镜塑料边框(20±2)g 直接截取40 行车记录仪内置行车记录仪(20±2)g 直接截取41 安全拉手右前/右后/左前安全拉手(20±2)g 任选其一,直接截取42顶盖内饰板顶盖内饰板(不包括四角垫块部分)(50±5)cm3直接裁剪43 垫块40mm×25mm×50mm(厚度)直接截取44 顶盖内衬板顶盖内衬板(50±5)cm3直接裁剪45天窗天窗面料100mm×200mm 直接裁剪46 天窗本体(50±5)cm3直接裁剪47 天窗导水管(20±2)g 直接截取48 遮阳帘100mm×200mm 直接裁剪49地毯地毯(去除隔音垫)(50±5)cm3非叠层,直接裁剪50 地毯(50±5)cm3叠层,直接裁剪51 EVA衬垫100mm×200mm 直接裁剪(≤3mm)52 EVA衬垫(50±5)cm3直接裁剪表1 (续)序号 所属 系统零部件类别 取样部位名称 取样规则 备注 53 车身内外饰行李舱隔板装行李舱隔板装饰板本体(50±5)cm 3 直接裁剪 54 饰板喇叭罩 (20±2)g 直接截取 55 行李舱内饰 行李舱地毯 (50±5)cm 3 直接裁剪 56 行李舱左/右装饰板 (50±5)cm 3 直接截取 57 行李舱门内装饰板(50±5)cm 3 直接截取 58 备胎盖板 (50±5)cm 3 直接截取 59 盖板垫块40mm×25mm×50mm(厚度) 直接截取 60 行李舱下装饰板(50±5)cm 3 直接裁剪 61行李舱工具盒(20±2)g直接截取(其他) 62 40mm×50mm×50mm(厚度) 直接截取(SUV) 63行李舱搁物帘本体100mm×200mm 直接截取 64 行李舱搁物帘边框 (20±2)g 直接截取 65 后围内装饰板 (50±5)cm 3 直接截取 66 仪表板上罩本体 (50±5)cm 3 直接截取 67 下罩本体 (50±5)cm 3 直接截取 68 杂物箱 (50±5)cm 3 直接截取 69 出风口 (20±2)g 直接截取 70 转向管柱上/下罩(20±2)g 直接截取 71 左下护板 (20±2)g 直接截取 72 组合仪表罩 (20±2)g 直接截取 73 *通风管道 左/中/右通风管 (20±2)g 直接截取 74 左/中/右通风管接管 (20±2)g 直接截取 75空调下部左/右通风管 (20±2)g直接截取表1 (续)序号所属系统零部件类别取样部位名称取样规则备注76车身内外饰通风管道左/右空气净化器通风管(20±2)g 直接截取77 除霜通风管(20±2)g 直接截取78 后排座左前/左后/右前/右后通风管(20±2)g 直接截取79副仪表板副仪表板本体(50±5)cm3直接截取80 换挡机构装饰面板(50±5)cm3直接截取81 储物盒(20±2)g 直接截取82 扶手箱(20±2)g 直接截取83 杯垫(10±1)g 直接截取84换挡器装置换挡器边框(20±2)g 直接截取85 换挡器防尘罩(20±2)g 直接截取86 换挡器球头整体取样直接截取87 手刹装置手刹防尘套(20±2)g 直接截取88车门内饰板车门内饰板本体(50±5)cm3直接截取89 车门内饰板内开启拉手面板(10±1)g 直接截取90 车门内饰板中部装饰板(20±2)g 直接截取91 车门内饰板中部装饰板表皮(20±2)g 直接截取92 把手(20±2)g 直接截取93 扶手(20±2)g 直接截取94 车门防撞块(20±2)g 直接截取95 其他垫块40mm×25mm×50mm(厚度)直接截取96 背门内饰板背门内饰板本体(50±5)cm3直接截取,针对两厢车97 *侧围内饰板左/右前柱上装饰板、左/右中柱下装饰板、左/右中柱上装饰板、左/右后柱上装饰板、左/右后柱下装饰板、门槛饰板及踏板(50±5)cm3 直接截取98 加强衬板加强衬板(50±5)cm3与背面粘纸复合剪裁表1(续)序号所属系统零部件类别取样部位名称取样规则备注99车身内外饰脚垫全车脚垫、搁脚板(地毯下部)(50±5)cm3不同材料分开截取100 歇脚板(地毯上部)(20±2)g 直接截取101 踏板离合/制动踏板(20±2)g 直接截取102 阻尼板阻尼板(50±5)cm3 与背面粘纸复合剪裁103仪表底座面板(10±1)g 直接截取104 装饰圈(10±1)g 直接截取105 屏圈(10±1)g 直接截取106 组合仪表外部玻璃蒙(20±2)g 直接截取107*开关雨刮组合开关手柄(10±1)g直接截取中间主体部分,包括旋钮,中间润滑脂部分无须去除108 灯光组合开关手柄(10±1)g 直接截取中间主体部分,包括旋钮,中间润滑脂部分无须去除109 仪表板中部组合开关面板(10±1)g 直接截取110 按钮(10±1)g 直接截取111 副仪表板组合开关面板(10±1)g 直接截取112 按钮(10±1)g 直接截取113 玻璃升降器开关带面板总成面板(20±1)g 直接截取114 按钮(10±1)g 直接截取115 电动后视镜及前大灯高度调节组合开关面板(10±1)g 直接截取116 按钮(10±1)g 直接截取117 车内引擎盖开关外壳(10±1)g 直接截取118 外壳护套(10±1)g 直接截取119行李箱开关拉手/按钮(10±1)g 直接截取120 外壳(10±1)g 直接截取表1(续)序号所属系统零部件类别取样部位名称取样规则备注121CD/DVD收放机收放机面板 (20±2)g 直接截取 122 按键 (10±1)g 直接截取123线束(除发动机线束) 电线部分 (50±5)cm3整体剪裁,无须单独剥离表皮,尽量保持每种颜色均匀124 接插件 (20±2)g 按照最大尺寸接插件截取,若取样量不足,则在次之尺寸接插件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