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气味特性评价实验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安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气味特性

评价规范

The evaluate regulation of the odour characteristics inner

trims in Vehicle

3 术语

3.1 气味特性:指车辆在特定温度和气候条件下,放置一段时间后具有可察觉气

味的特性。

4 样品取样原则

4.1 样品生产到取样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实验室在收到样件7天之内必须进行检测;

4.2 同种零部件/材料取样时要在同一批产品中选择三个平行样;

4.3 样品规格

表1 目标零部件/材料及规格

如果均质材料厚度大于20mm,则试样应准确剪至20mm的厚度。若是夹层结构件,则应全副粘合情况下测试。若是小部件,就要使用较多的零件,以达到要求的试体数量。

5 试验部分

5.1 试验设备

1)有空气循环的加热室,精度等级(±2℃);

2)测试容器1L容量且带有磨沙玻璃密封盖的玻璃容器。

5.2 试验方法

5.2.1 测试条件

表2 测试条件选择

5.2.2 试验步骤

a)条件1和条件2在试验容器中注入50ml去离子水。条件3在试验容器中不加水。

b)放置在试验容器中的样品避免与水接触。

c)试样容器应旋紧放在已预热的温箱中。

d)条件1和条件2实在试验容器从温箱中取出后直接测试。

e)条件3是试验容器从温箱中取出后先冷却到60±5℃,再进行测试。多次评价后应把容器再次放至(80±2)℃的温箱中30min,然后再进行测试。

f)评价工作至少有三位气味评价人员。如果各个评价人员评价结果差距在2个点以上,则至少要由五位评价人员进行重复测试。

6 评判等级

气味性评判标准分为1至6级,同时也后出现介于两种评判等级之间的情况:

表3气味性评判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