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word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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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一、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主要为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保密、完整保存、规范使用和准确维护而制定。
本规程的实施对象为在山西省境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各类建筑施工单位。
二、资料管理范围
施工资料的管理范围包括:
1.在建工程的文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记录、压缩文
件、验收记录、节点检查记录等;
2.现场检验资料:包括现场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
3.各种档案资料:包括工程档案、技术档案、验收档案、竣工档案等。
三、资料管理要求
1. 施工资料保存
1.施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保存,保
存期限为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
2.施工资料应按照工程规定的分类进行保存,并严格按照文件标识管理。
3.在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施工资料室,用于存放各类施工文件、图纸、
档案等。
2. 施工资料管理
1.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和
维护工作;
2.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按照工程规定及时归档,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
和安全性;
3.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各类资料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给予适当的安
排。
3. 施工资料利用
1.各类施工文件、档案应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程序,充分发挥其应有的
优势,确保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
2.在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文电设备,通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
管理和查询。
四、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表格
项目内容
资料类型在建工程的文件资料、现场检验资料、档案资料
资料分类根据工程规定进行资料分类管理
资料保存保存期限应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和维护工作资料利用制定详细的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五、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对施工资料管理的一整套制度性规定,严格遵循规程,保证施工资料的安全保密、完整保存、规范使用和准确维护,对于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水平、提升各类建筑施工单位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