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何集中心小学“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切实开展好“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根据《屈家岭管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保康县“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屈教发[2011]30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教育规划纲要实施这个主题,按照“树立行业新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与教育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作风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服务意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为我区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二、评选标准

(一)办学行为规范。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不进行入学考试,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二是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所有教学内容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奥林匹克等学科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严禁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四是中小学要深入实施课程改革,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生本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收费行为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

策,不擅自立项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二是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三是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借机侵害学生利益。四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就学和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三)师德师风优良。一是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强化师德教育、师德宣传,健全师德考核制度,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二是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学习汪金权等先进师德楷模的崇高奉献精神,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三是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四是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严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五是不得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严禁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六是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四)校务管理公开。一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对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和全面公开。二是认真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做到制度健全、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实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行为。

(五)惠民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惠民政策,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加强学籍管理,确保资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三、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从6月下旬动员会召开开始,9月份结束,分为四个阶

段:

(一)部署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下旬)

1、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使广大教师职工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学校选聘一批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教育发展、熟悉教育的代表和各界人士,作为评选活动的督察员,对“群众满意的中小学”创建活动进行督查。

3、学校通过征求意见箱(函)、发放群众意见调查表、举报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家长、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意见建议。要按照评选标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归纳梳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份)

1、学校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2、严肃查处“群众满意的中小学”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集中测评阶段(8月份)

1、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由县教育局设计、印制。问卷调查范围以学校的服务对象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统一组织、现场填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2、日常检查考核。由学校对所属中小学日常办理群众投诉或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量化考核。

(四)评选总结阶段(9月)

学校要认真开展群众满意的学校创建活动自评,对创建工作进

行总结,并上报区教育局。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学校校长贺劲松同志任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书记孙桂云同志任副组长,高燕辉、何淑平、葛梅英、何永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燕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学校制定“群众满意的中小学”具体创建方案,公开行风校风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家长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中小学”创建活动,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群众和社会对中小学的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一把手”总负责、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给予评选活动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创建群众满意的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评选活动的重要手段,重点加强对教育收费、办学行为、惠民政策落实和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创新思路,建立长效机制。要把评选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坚持行风建设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创先进、争优秀”相结合,做到管教学与管作风两手抓、两促进。要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