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非交易赎楼)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借款合同

(非交易转按揭适用)

编号:深借字号

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于年将位于的房产(房地产证号码为:号,以下简称为目标房屋)作抵押,向银行支行(以下简称原贷款银行)贷款,至今尚未还清。现乙方欲解除前述目标房屋抵押,再向银行支行办理抵押贷款,需要用于偿还银行抵押贷款的资金,为此特向甲方借款;甲方亦为有效运用资金,愿意借给乙方此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币种为人民币;借款金额为元整(¥)。

2、借款日利率为: %。利息按月支付;借期少于一个月的,利息于约定的归还借款本金的时间归还。

借期届满后,乙方还款金额不足以清偿全部借款及其利息时,应当首先偿还利息,剩余款额用于清偿本金。未能清偿的借款本金继续计算利息。

3、借款用途:。

4、借款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因故借款借出的时间提前或延后,以实际转账出款日为起算日计算借款期限。

乙方提前还款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借款贷出、归还方式

1、借款中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以汇款的

方式汇入指定的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其中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本人。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按时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还款应当支付到下述甲方指定的账户:

户名:刘升

开户行:深圳市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账号: 6229860000872589

甲方若需要变更收款账户,要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应当将还款转入甲方变更后的收款账户。

第三条乙方应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借款的使用及其监督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企业变更资料及其他与乙方还款能力相关的资料。

2、甲方发现乙方改变借款的使用用途,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3、甲方发现乙方出现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担保;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增加担保,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借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千分之三计收违约金。此违约金计算方式为甲方预期收益, 乙方同意在诉讼中放弃提出要求减免的权利。

2、借款到期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直接催收,对担保人、担保物进行追偿,并对逾期未还款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二计收违约金,此违约金计算方式为甲方预期收益, 乙方同意在诉讼中放弃提出要求减免的权利。

3、借款期间,乙方或其担保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担保物发生毁损、灭失等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或不能提供委托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借款及利息。

4、乙方违约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处理抵押或质押物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第六条通知与通讯

1、本合同任何一方签署与本合同变更、解除、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当面递交文件、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递交对方,对方应当予以签收。对方不予签收而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已经递交给对方:

1.1 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本合同载明的收件方的通讯地址,以寄出人交付邮寄机构时加盖的收邮戳之日起3个工作日满视为对方收妥。收件方拒收或退回邮件不影响视为送达的效力;

1.2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本合同载明的收件方的电子信箱;

1.3 收件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成年亲属签收;收件人是法人的,由收件人的办公室人员、前台人员或其他收发文件人员签收的。

书面递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载明的任何一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审判。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然人一方可不盖章但需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效力相同。

3、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合同。

第九条特别提示

甲方已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向乙方做了提示,并应乙方的要求在本合同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及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