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及处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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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7.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 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
施不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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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1、执行 报告制度
医务人员 科室负责人
质量监控部门
调查、核实
卫生行政部门
机构负责人
通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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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wenku.baidu.com的处置
2. 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 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 止损害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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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事故的处置
3.按法定要求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证据 (1)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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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2. 二级医疗事故: 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 功能障碍的。 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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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3. 三级医疗事故:
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 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
4. 四级医疗事故: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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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五)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 疗规范的诊 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 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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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3)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 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 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到现场。
(4)当不良后果的发生原因还不能明确时,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述实物进 行封存、保管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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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4.遵守尸体存放、处理和尸检的规定
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 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 门诊病历:即时书写 住院病历:24小时内 急诊病历: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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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 构有过错:(推定过错,侵权,58条)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
一、医疗损害概述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 主体: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洗衣工/救护车司机) 2. 客体:具有生命健康权的自然人 (不包括胎儿) 3. 主观方面:主观过失 (粗心大意/ 盲目自信) 4. 客观方面: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及其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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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案例
某女,2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个体诊 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医生对小 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个 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 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10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 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
疗规范的规定;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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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 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 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 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 其书面同意。(侵权,55条)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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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
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 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 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 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 确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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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问题:是否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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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医疗损害(Medical Damage) 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有过错的诊疗行为
或者有缺陷的产品以及不合格的血液造成 患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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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概述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异同
相同点:诊疗活动中;损害;因果关系 不同点:责任人;
造成的损害后果(人身/其它) 过错的主观态度 (过失/ 故意)
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 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 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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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2)疑似由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 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 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 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 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 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 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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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4.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 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 疗事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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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5.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1)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
间。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 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 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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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2)如果对患者的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 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 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 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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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某外科医生与一农村女子李某相爱,为了使李某的户 口能够得到解决,外科医生主动要求支援三线调到一个小 城镇,李某的户口得以解决,但李某忘恩负义,另找了一 个领导干部的儿子结了婚。某日,李某患急性阑尾炎入院, 正巧该外科医生值班,只好由他主刀做手术。术中,他在
切除了阑尾后,顺势将双侧卵巢切除。术后李某闭经并 长期不孕,经反复检查,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1.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2.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 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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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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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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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二)医疗损害相关立法
❖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987年6月29日 国务院
❖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和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 1988年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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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4月4日 国务院2002 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 主要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2010年7月1日起实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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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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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五)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 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 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 的不良后果的;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1.鉴定的提起 2.鉴定的受理和收费 3.专家鉴定组的组成 4.医学会调查取证 5.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 6.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7.鉴定结论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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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
1. 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一、医疗损害概述
❖ 医疗纠纷(Medical dispute)
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 一致而发生的医患纠葛,并向卫生行政部 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 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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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医疗差错 (Medical Error)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护人员 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或 是级水平低而发生差错,但经及时纠正未造成任何 后果或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纠纷。
案例
某护士因急于下班,而将本该给甲床注射的80万单位青 霉素误给乙床无此医嘱的患者注射,同时交叉地将应给乙床 注射的8万单位庆大霉素注射给了甲。用药后发现有错,紧 急报告医师,并立即进行抢救乙脱离了危险。但是,乙的家 人找医务人员理论!
问:是否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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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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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三)医疗法律关系的性质
1. 合同或契约法律关系:违约责任 权利与义务 要约和承诺 特殊的合同关系
2. 侵权法律关系:侵权责任 侵害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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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四)医疗事故的分级
1. 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 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 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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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3)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 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 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 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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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2. 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3.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医疗事故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 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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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该外科医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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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医疗损害及处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医疗损害概述 第二节 医疗损害的预防 第三节 医疗损害的处置 第四节 医疗损害的技术鉴定 第五节 医疗损害的处理 第六节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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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一)相关概念辨析
2.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 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 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 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 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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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3.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 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诊疗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根据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又可将医疗差错全分 为一般医疗差错和严重医疗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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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医疗事故(Medical Accident)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
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过失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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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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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1.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 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 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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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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