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专家评审办法(试行)
4、红头版: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制订发布暂行办.
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制订发布暂行办法中人才办[201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人才开发与产业结构、岗位需求的紧密对接,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订《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以下简称《人才导向目录》应当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目标和各单位人才需求实际,以企业和研发机构人才需求为主,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综合调研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建立体现中山特色、行业需求和岗位特点的科学规范的人才开发体系。
第三条《人才导向目录》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会同市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拟订或修编。
第四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才导向目录》的审议和发布工作。
第二章起草制订第五条《人才导向目录》拟订、修编单位应根据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紧缺适用人才的实际需求,于9月前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提出关于拟订、修编下一期《人才导向目录》的工作建议。
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后,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第六条《人才导向目录》拟订、修编单位应在有关研究报告和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山实际,形成讨论稿。
第七条《人才导向目录》拟订、修编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讨论稿进行讨论,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第八条《人才导向目录》拟订、修编单位应将征求意见稿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上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第九条《人才导向目录》拟订、修编单位应在充分尊重各类不同意见的基础上,汲取其合理成分,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第十条《人才导向目录》拟订、修编单位应在11月前将《人才导向目录》送审稿提交至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附上所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并解释采用或不采用的主要原因。
第三章审批发布第^一条《人才导向目录》的审查,采取专家技术审查和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合规性审查方式。
中山人才认定标准
中山人才认定标准《中山人才认定标准》前言嘿,朋友们!咱们都知道,中山可是个发展得很不错的地方呢。
随着城市不断向前进步,对人才的需求那是越来越大。
为了能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也为了让那些有本事的人能够在中山有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就有了这个中山人才认定标准啦。
这个标准就像是一个大筛子,把那些符合中山发展需求的各类人才给筛选出来,然后给予他们相应的待遇和支持,这样大家都能在中山这片土地上发光发热啦。
适用范围这个中山人才认定标准啊,适用的场景那可多了去了。
比如说,你想在中山找一份好工作,一些企业会参考这个标准来确定你是不是他们要找的高端人才,然后给你开出合适的薪酬和职位。
像有一家科技企业,他们想要招聘一些在人工智能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人才。
那怎么判断呢?就看是否符合中山的人才认定标准里关于高新技术人才的条款呗。
再比如说,你想在中山享受一些政府的优惠政策,像住房补贴、子女入学优惠之类的。
那这个人才认定标准就是你的一个重要依据啦。
假如你是一位优秀的教育人才,想要把孩子带到中山上学,按照这个标准认定为人才后,孩子入学就可能会更顺利,还可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分配呢。
总之,无论是就业、创业还是享受城市的福利政策,这个标准都在发挥着它的作用。
术语定义1. 高层次人才:- 简单来说呢,高层次人才就是那些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非常厉害的人。
他们可能有很高的学历,像博士学位之类的;或者在某个行业有很多年的经验,取得了不少了不起的成果。
比如说,在医学领域,那些能做高难度手术,还在国内外知名医学杂志上发表过很多重要研究成果的医生,就可以算是高层次人才啦。
2. 急需紧缺人才:- 这就是中山目前发展特别需要,但是数量又比较少的人才。
你可以想象一下,就像中山现在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可是懂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的人不多,那这些懂电池研发的人就是急需紧缺人才啦。
3. 创新型人才:- 这类人才啊,脑子特别灵活,总是能想出新点子。
他们不满足于现状,总是在寻找更好的办法去解决问题。
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
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7•【字号】中委[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2010年8月2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快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以下简称“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步伐,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精神,结合我市人才队伍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知识经济时代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资源开发,城市竞争焦点由物质资源的争夺转向人才资源的争夺,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从一个农业县发展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关键靠人才。
近年来,我市在培养引进人才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20号)实施以来,全市人才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人才队伍日益壮大,整体素质逐步提升。
随着《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和“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步伐加快,我市对人才尤其是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进入前所未有的膨胀期,人才供给将面临严峻挑战。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人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人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2.23•【字号】•【施行日期】2013.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人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人才服务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8319492)反映。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12月23日关于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人才服务工作的意见为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壮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服务范围(一)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三个一百”企业、“新三百”企业,以及经市委、市政府发文或授权发文,列入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企业和项目。
(二)列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的办法》(粤人社发〔2013〕184号)支持范围的企业。
二、服务内容(一)加强人才引进平台建设,为重点企业研发、生产提供人才保障。
1、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
大力搭建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建立完善项目、人才信息交流对接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在人才引进、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
进一步巩固和利用好现有的招才引智和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大力开展高层次人才与企业的项目对接,重点引进能促进行业、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管理和技术骨干。
2、加强技能人才、普通工人引进。
(1)鼓励支持镇区、企业引进急需技能人才,通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共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等形式,加强与外省市技能人才专项合作,加大购买市外技能人才培训成果力度,满足重点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中山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评审和资助暂行办法》
中山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评审和资助暂行办法中委组通[20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引进和扶持我市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创新科研团队,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引进对象是指具有世界一流水平或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所取得的成果或正在开展的科研项目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科研团队。
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各项日常事务,会同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中山市开展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的公告》,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对外公布。
第四条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经费从“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第二章申报和推荐第五条申报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我市优先发展产业需要,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其技术成果能在我市转化;由带头人和若干名核心人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稳定合作或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过科研重大项目,引进团队须在中山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用人单位是创新科研团队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负责提出引进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具备完成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
用人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用人单位是企业的,需年产值超过1亿元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拥有的核心技术已产业化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前景)。
第七条用人单位根据需求,物色拟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
在通过产学研交流、引进科技特派员等方式进行接洽并签订初步引进协议后,经主管单位(或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市科技局。
尚未有承接单位的创新科研团队可以采取自荐方式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请,市科技局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后按程序办理。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补助发放申请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市人社局财务科各存一份。
2、补助逐年申领,申领时填写本表并提交相应材料。
3、补助标准:经评定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购房
补贴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期为3年,年审合格后按年发放。
其中,第五层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1.8万元/年,购房补助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为6万元,第三年为4万元,共20万;第六层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1.2万元/年,购房补助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为3万元,第三年为2万元,共10万;第七层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0.96万元/年;第八层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0.72万元/年。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5.20•【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
附件: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0日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及参评第三章评定标准及程序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有效促进我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注重典型示范激励和能力业绩导向,实施分类及多元综合评价,强化用人主体自主权,简化人才层次划分,不断优化人才评价支持保障体系。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综合领域,系指除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以外的综合领域。
第四条人才档次划分及补贴标准:特聘人才分A、B、C、D四档,其中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B 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
特聘人才自聘约签订次年起可获得特聘补贴,用于生活、工作、学习等支出。
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按4:2: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其中50%为购房补贴、50%为综合补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关于印发《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正处级以上单位:经市委同意,现将《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3月20日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突出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企业是指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中山市人才导向目录》、所学专业或专长与岗位相匹配、工作业绩突出的企业实用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可通过认定与评定两种方式产生。
对达到《意见》规定标准的一至六层次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
在《意见》所列六个层次的基础上,增加第七、第八两个层次。
对不符合《意见》规定标准的五至八层次人才,可按本办法申请评定。
如特别优秀的,经专家组认可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的,认定为一至四层次人才。
第四条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遵循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动态性、定性与定量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以业绩为导向,突出专业水平、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衡量标准。
第五条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原则上采用计分核准制,对申报人实行多元评价、核准计分和综合评审。
第六条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由市人才工作局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经信、科技、税务、财政、教体等职能部门配合开展。
中山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附件1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申领市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材料清单
经评定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申领市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须填写《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补助发放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政府特殊津贴。
1、身份证明(国内人才凭身份证,境外人才凭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2、工商银行存折账号页复印件。
二、购房补助。
1、身份证明(国内人才凭身份证,境外人才凭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证明或自建房有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类材料收原件);
3、工商银行存折账号页复印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府办〔2015〕6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府办〔2015〕66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引进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中山发展再创新辉煌,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建设新型专业镇、推动转型升级的要求,以技能提升为核心,高端引领和紧缺适用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职业(技工)院校的基础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到2016年底,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总体素质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建成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并适应中山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技能人才格局。
二、工作措施(一)创新办学理念,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基础性作用。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改革发展,着力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中职(技)与高职(技)、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相互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规模。
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并完善助学金制度;引导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职业院校,落实民办职业院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根据办学实际给予民办学校适当财政补贴。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总表(1)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总表
序号 一级指标 (A) 分值及权重 (A%) 二级指标 (B) 学历或学位 分值及权重 (B%) 三级指标 (C) 分值及权重 (C%) 三级指标评分说明 须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最高学历或学位证明,含全日 制与非全日制。 得分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中职(含中专、中技、职高等):2分;大学专科:3分; 9分(30%) 最高学历或学位 9分(100%) 大学本科(或学士):5 分;研究生(或硕士): 7分;博 士:9分 。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从事现专业或行业工 6分(50%) 3年及以下:1分;3年以上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 作年限 6分。 12分(40%)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属市10大重点产业、上市企业、“新三百”或总部企业、 近5年任职企业情况 6分(50%) 新型专业镇重点企业 : 3分;国内100强企业:5分;世界500 强企业:6分。
由一家或多家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企业情况由工商、经信部门出具相 关证明,任职情况由人才提供劳动 (聘用)合同。
1
基本要素
30分(30%)
工作经历
2
需求匹配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专业技术资格】初级:3分;中级:5分;副高级:7分;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 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执 资格 9分(30%) 9分(100%) 正高级:9分。 (执业)资格 业)资格证书。 【职业(执业)资格】高级工:3分;技师:5分;高级技 师、注册类:7分。 与中山人才需 是否列入市人才导向 10分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判断是 10分(50%) 未列入:0分;已列入:10分。 求契合度 目录 (100%) 否列入市人才导向目录。 20分(20%)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判断申 专业岗位 10分 10分(50%) 专业与岗位是否匹配 不匹配:0分;匹配:10分。 请人所学专业是否与劳动合同里所 匹配度 (100%) 列岗位对口匹配。 在规模以上企业或高 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 10分(25%) 企业担任管理层职务 及时间 10分(25%) 年累计纳税情况 10分 (100%) 10分 (100%)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没有任职不计分。 任中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下:2分,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 由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其任职情况 高不超过6分。 证明。 任高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下:6分,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 高不超过10分。 1万元及以下:2分,每增加5000元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累计。 【市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5分。 【省级】三等奖:3分;二等奖:5分;一等奖:7分。 【国家级】三等奖:5分;二等奖:7分;一等奖:9分。 【世界级】10分。
中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中山紧缺人才目录.doc
2019年中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中山紧缺人才目录中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中山紧缺人才目录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2018年中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中山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从去年3月28日起,企业引进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第七层次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1月10日,市人社局公布了落实该项政策的具体事项。
据介绍,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企业引进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为第七层次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政策确定从2017年3月28日起开始实施,也就是说企业在此日期之后引进的符合条件人才都可以申请认定。
申请条件分为两大类,一是企业培养和引进并经市人社局核定认可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另一类为企业培养和引进并经教育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申请办理时,按照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办理方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发放程序等相关规定办理,并发放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七层次人才证,享受该层次人才待遇。
第七层次人才待遇为:市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分三年按年逐月发放补贴,合共28800元。
2019年中山市安全教育平台官网地址中山市安全教育平台官网地址2018年中山市安全教育平台官网地址:一、交通安全1、在马路上行走或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绿灯行、红灯停,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2、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追车、扒车、强行拦车。
3、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5.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1日附件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共中山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山发〔2017〕2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山组发〔2020〕4号)、《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有关要求,为有效规范我市部分青年后备人才待遇核发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一)申请对象2022年4月1日以来的在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待遇标准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12万元研发经费和30万元生活补贴。
2.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国家自然基金资助的,可获得1:1的配套支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享受20万元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属于国(境)外引进的且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可另获10万元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按4:2: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三)办理方式1.设站单位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为完成开题报告或年度评估合格以上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线申领生活补贴和研发经费。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来源:广东人才网发布时间:2019-10-17字号:大中小第一条为加快培养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适用人才,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紧缺适用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突出专业水平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市紧缺适用人才的认定部门,对紧缺适用人才学历、职称、技能、荣誉等进行认定。
第四条《意见》实施后,引进或经我市自主培养,列入《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以下简称《人才导向目录》),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紧缺适用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紧缺适用人才认定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除对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外,原则上《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其他人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其中有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第六条属于《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批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属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报送到所在镇区组织人事办)审核。
(三)审核报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申领和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申领和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7.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申领和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申领和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第三章材料受理和专家评审第四章监督第五章附则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申领和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为更好地柔性引进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是指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市财政作出预算安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管理,专项用于支持在中山连续或者累计工作一个月以上,取得预期成果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资金。
第二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提出生活补贴资金调整意见,执行已批复的资金预算,清理期满或被撤销的生活补贴资金;(二)加强对生活补贴资金评审的管理,确保评审规范、客观、公正;(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生活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四)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三条市财政局是市级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资金的统筹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落实所需资金的预算安排,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二)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的总体绩效评价工作。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修订说明(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全面推进我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中山加快转型升级,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提供精准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对《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以下简称《人才评定体系》)进行修订。
一、修订背景2015年,我市出台《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创新性地提出多元评价和综合评审的评价方式,解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才认定方法机械单一问题。
五年以来,不同产业、不同行业的精英人才脱颖而出,共评定出高层次人才共?人,受到企事业单位的广泛好评。
但是,随着我市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企业的人才需求更加细分,对于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人才评价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人社局根据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和不同领域人才所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近年来组织开展人才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聘请课题组进行专题研究,一是广泛征询基层意见建议,收集评定工作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成效,对评定工作实际作用进行分析评价;二是修订政策条款,对《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修订建议,完善有关管理机制、参评条件、审查条款等;三是完善评分指标体系,根据产业、行业细分以及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特点,借鉴我市事业单位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评分指标体系,设计出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新的评分指标体系,明确运作机制、指标定义及评分方法等。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中委组通〔2011〕13号)和《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中所列七个层次认定标准的,但综合素质和能力业绩突出的企业或机构的专业人才,可以通过《人才评定体系》申请评定第五至第八层次人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18〕73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18〕73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财政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9日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机关用人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由市级财政供养的工作机关,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雇员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占用本单位人员编制,从事公益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雇员的指标核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雇员的综合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雇员的经费安排,用人单位负责雇员的直接管理。
第四条雇员指标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用人单位编制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指标核定办法》执行。
第五条招聘雇员必须在核定的雇员指标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类别的岗位空缺。
第六条雇员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两类。
普通雇员是指从事一般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的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雇员是指从事高层次技术性工作的专业人员,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博士不作学历学位同时双证的限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中府办[2008]45号【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4.22【实施日期】2008.04.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8〕45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工业立市和工业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表彰在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评定从2007年开始,每两年评定优秀企业30家和优秀企业家30名。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成员单位包括市经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海关、卫生局、质监局、财政局、公安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总工会和工商联等单位组成。
评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优秀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一)企业年销售收入(营业额)达3.5亿元以上;企业税收入库达1500万元以上(不含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其中所得税入库为7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保值增值率〔(年末净资产÷年初净资产)×100%〕≥100%。
(二)企业申报年度的每万元增加值耗电量低于上一年度单位耗电指标。
(三)申报当期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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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专家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资格评定,规范专家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促进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每年8-9月为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专家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下同)开展评审活动时间。
第三条评委会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组建产生。
第四条评委会按当年评审对象行业分类情况,设置若干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设组长1名。
专家评委在省、市相关领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各评审组设计分员及监督员各1名。
第五条评审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并主持现场评审工作,协调同组专家评委明确科学、合理的具体评分办法及标准,及时处理评审过程中有关问题,汇总评审结果材料提交评委会,并向评委会汇报本组评审情况。
第六条评审组各专家评委在对评审对象的材料全面审阅的基础上,对评审对象的技术水平、专业成就、科研成果、创新能力,以及对所在单位、行业(领域)、产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作用等指标进行评分,并将分数填入评分表内。
第七条计分员负责核算评审分数,在收到本组全体专家评委递交的同一评审对象评分表后,去掉最高和最低合计分数后,计算平均分,确定评审对象评审分数,监督员复核无误后,填入汇总表内。
第八条监督员负责按照本办法监督本组评审过程,会同计分员审核评审分数,检查报表填写规范,对评审过程中出现影响评审的相关问题及时向评委会汇报。
第九条评审组确定本组全部评审对象分数后,相关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委会要认真听取评审组组长关于评审情况汇报,审阅相关评审材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专家评审结果。
第十条评委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评审评委会成员、评审组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本人应予回避或被告知回避,不可参加打分、评价。
第十一条评委会成员、评审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1、不向外泄露评委会成员和评审组成员姓名、地址;
2、不泄露评委会、评审组讨论和表决情况;
3、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4、评委会成员、评审组成员,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中的普通一员,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徇私、放宽标准条件及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