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旗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项目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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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旗(市、县)地下水资源
勘查与区划项目基本要求
前言
我区基础性水文地质研究程度非常低,基本工作程度是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做的1:2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由于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增大,部分地区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恶化,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较70年代发生了较大变化。依据政府出资的项目要加大基础性水文地质勘查力度,逐步提高我区水文地质工作程度的要求,自治区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陆续安排以旗县为单位的水文地质勘查项目,在全面收集前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投入适宜的实物工作量,以地下水循环理论为指导,从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其变化过程、地下水质与量的演化、地下水资源评价,开采潜力分析、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逐步总结我区区域地下水资源勘查成果,提高地下水勘查精度,编制出版我区以旗县为单位的实用性较强的地下水资源勘查系列图件及成果报告,为国民经济发展与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性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旗(市、县)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项目基本要求》的主要编制依据为《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BG50027-2001)、《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286-2003)、《县(市)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基本要求(试行)》(地矿部地质环境管理司1996.4)、《1:25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D2004—01)。
“旗(市、县)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类项目由于没有具体的工作标准,为了使勘查工作方法统一和规范,根据国土资源厅管理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的有关要求,编写了本“要求”。“要求”初稿完成后,我“中心”三次组织地质、水文地质和物探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了审查。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充分修改后,将最终审查稿又分发到我区有水文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形成了试行稿。本稿已报国土资源厅,在国土资源厅未批准之前,我中心先下发试行稿。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本“要求”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逐步修改完善。
本“要求”批准单位:
本“要求”编写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本“要求”主要起草人:李江
本“要求”审查专家:胡凤翔高仰才葛玉玮李志
史生胜杨建勋董建国田林浩
冯润田王玉龙马文学徐广成
本“要求”审查会议负责人:陈志勇
1适用范围
本“要求”是为了更好地实施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安排的同类水文地质勘查项目而编写,是勘查设计、报告编写、质量监控、野外验收、成果评审的依据之一。具体工作部署,各工作手段技术质量要求均按照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本“要求”也可供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安排实施的其它基础性水文地质勘(调)查项目参考。
若本“要求”与国家或行业颁布的规范、规程、导则相抵触,则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规范、规程、导则执行。
2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旗(市、县)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1:10万),工作周期宜为一年。
3 工作目的与任务
3.1 工作目的
在收集、分析研究前人资料的基础上,投入适宜的实物工作量,初步查明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寻找与重新圈定富水地段,评价地下水资源,分析开采潜力,进行地下水资源潜力区划,为地方政府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提供地下水资源依据。
3.2具体任务
3.2.1 收集汇总前人各种比例尺的地质、水文地质勘查成果,总结存在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在分析研究及踏勘的基础上,圈定出地下水可能的富水地段作为重点勘查区,有针对性地部署勘查工作。
3.2.2 通过水文地质测绘、地面物探、钻探、抽水试验等手段,初步查明平原、河谷、盆地等重点勘查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寻找与圈定相对富水地段。
3.2.3在水资源问题突出的基岩与贫水盆地、沟谷区,结合地方政府的需求,布置适当的勘查工作量,进行找水勘查。
3.2.4调查工作区地下水现状开采量,分析地下水开采潜力。对富水地段,按照水质分类评价地下水资源。资源评价要注意对三水转化规律的研究。
3.2.5调查研究工作区地下水水化学特征及形成条件。调查工作区内地下水水质在空间上的变化规律,进行地下水质评价,重点进行生活饮用水与灌溉用水水质评价。
3.2.6对工作区地下水资源开采潜力进行区划。
3.2.7建立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数据库。
4 勘查原则
工作重点放在初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寻找与重新圈定富水地段、调查开采现状与评价地下水资源上,勘查遵循的基本原则为:
4.1 工作区范围与行政区划一致,一般以县(市)为单位,主要工作量要投放在相对富水地段、重要经济区、水资源问题突出的地区。
4.2 当一个完整水文地质单元跨若干个县(市)级行政区时,尽量安排单元内各县(市)同时或连续进行勘查工作。
4.3勘探深度宜揭穿主要供水含水层,深度一般不超过500m。
4.4 工作过程中要了解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水利建设规划,既要考虑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又要考虑环境效应。
4.5勘查应根据工作区水文地质条件、研究程度、水资源评价等突出问题的不同,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程量也应有所侧重。
4.6 勘查工作中尽量采用新理论、新技术,使工作成果更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4.7在国家与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一般不布置钻探工程。
5 工作方法及实物工作量
工作的总体思路:在水文地质研究程度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以提高水文地质研究程度为主,确定富水地段,评价地下水资源;在水文地质研究程度较高、地下水大规模开发的地区,重点是调查地下水开采现状、按地下水系统统一评价地下水资源,分析开采潜力,提出合理的开采方案;在地下水水质复杂、水质性缺水地区,重点查明地下水水质的空间分布规律,寻找基本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富水地段与层位。
5.1 资料收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