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第号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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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1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1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1年第18号无【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年(卷),期】2011(000)030【摘要】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商务部制定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现予以发布。

【总页数】7页(P52-58)【作者】无【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52.654.2【相关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8年第1号关于音像制品进口及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J], ;;;2.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第9号2009年兴奋剂目录公告 [J],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4号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3号 [J],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7年第15号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商务部公布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公布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钟 诚
8696717@
十,有效防范网上交易市场风险
针对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流通方式相结合 的新特点,新问题, 的新特点,新问题,有效维护网上交易市 场秩序, 场秩序,防范和化解互联网虚拟性带来的 各类交易风险. 各类交易风险.加强部门监管协作与信息 共享,完善和延伸现实市场监管体系, 共享,完善和延伸现实市场监管体系,避 免网上市场监管执法缺位. 免网上市场监管执法缺位.积极协同有关 部门, 部门,依法及时取缔和曝光网上交易出现 的不法行为,并从企业注册,网站备案, 的不法行为,并从企业注册,网站备案, 信息发布,资金流转, 信息发布,资金流转,商品寄递等各环节 防止违法行为的复制和扩张. 防止违法行为的复制和扩张.
钟 诚
8696717@
九,健全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按照保护市场活力和规范交易行为并重的 原则,认真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模式规范》 原则,认真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模式规范》 ),《 (SB/T10518-2009),《网络交易服务规 ), 范》(SB/T10519-2009)等国内贸易行业 ) 标准,开展相关培训交流活动. 标准,开展相关培训交流活动.积极引导 流通领域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 制度,提高服务诚信度,增强消费者信心. 制度,提高服务诚信度,增强消费者信心.
钟 诚 8696717@
七,完善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 扶持政策
积极利用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和中小商贸 企业发展资金, 企业发展资金,推动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 展薄弱环节的改进, 展薄弱环节的改进,健全流通领域电子商 务政策促进体系, 务政策促进体系,推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 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扶持内容, 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扶持内容, 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扶持力度.

2025年最新电商平台服务协议

2025年最新电商平台服务协议

2025年最新电商平台服务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2025年电商平台上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电商平台的正常运营及服务质量。

二、服务内容1. 甲方负责提供电商平台技术支持、系统维护、数据分析及相关服务。

2. 乙方在平台上开展销售活动,提供商品或服务,遵守平台规定及法律法规。

3. 甲方需保证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及时解决技术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4. 乙方需确保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要求。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平台上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

- 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的服务请求及反馈。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服务行为,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健康发展。

1.2 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范适用于国内注册并运营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2 本规范适用于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商品购买、销售、物流配送等交易活动。

第三条定义3.1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指在网络环境下,为卖方和买方提供交易场所和相关服务的平台机构。

3.2 交易参与方:指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卖方:指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参与方。

3.4 买方:指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购买商品或获得服务的交易参与方。

3.5 商品:指实物商品、虚拟商品以及其他交易对象。

3.6 交易活动:指买方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卖方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的行为。

3.7 物流配送: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的商品配送服务。

第二章平台责任第四条客户信息保护4.1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交易参与方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4.2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建立合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安全可控。

第五条交易规则制定5.1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制定合理的交易规则,并公开向交易参与方说明。

5.2 交易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流程、商品信息发布规范、交易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

第六条商品信息审核6.1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对卖方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2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建立有效的商品信息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信息。

第七条交易监管7.1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监管,确保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展 ,特 提 出 以 下 指 导 意 见 。


网上交易及其参与方
( )网 上 交 易 一
网 上 交 易 是 买 卖 双 方 利 用 互 联 网 进 行 的商 品 或 服 务 交 易 。 常 见 的 网 上 交 易 主 要 有 :企 业 间交 易 、企 业 和 消 费者 间 交 易 、个 人 间 交易 、企 业 和 政 府间交易等 。
务。
备 相 应 资 格 的 ,交 易 方 应 当符 合 其 规 定 。 2、网 上交 易服 务 提 供 者 ,根 据其 服 务 内容 可
以分 为 :
( 1)网上 交 易平 台 服务 提供 者 ,从 事 网 上交 易 平 台 运 营 并为 买 卖 双 方 提供 交 易 服 务 。 网上 交 易 平 台是 平 台 服务 提 供 者 为 开 展 网上 交 易 提供 的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该 系统 包 括互 联 网 、计 算 机 、相 关 硬 件 和软 件 等 。 ( 2)网上 交 易辅 助 服务 提供 者 ,为优 化 网上 交 易 环 境 和 促 进 网 上 交 易 ,为 买 卖 双 方 提 供 身 份 认 证 、信 用 评估 、 网络 广 告 发布 、 网络 营 销 、 网上 支 付 、 物 流 配 送 、交 易 保 险等 辅 助 服 务 。
动 网上 交 易健 康发 展 ,逐 步 规 范 网 上 交 易行 为 ,帮 助 和 鼓 励 网 上 交 易各 参 与 方 开 展 网上 交 易 ,警惕 和 防 范 交 易风 险 ,商务 部 现 发 布 《 于 网上 交 易 的指 导意 见 ( 行 ) 。 关 暂 》 请 参 照 本 指 导意 见 内容 ,积极 开展 网 上 交 易活 动 ,依 法 维护 各 方 权 益 ,创 造和 维护 网上 交 易 良好环 境 ,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7.03.06•【文号】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施行日期】2007.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文件精神,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帮助和鼓励网上交易各参与方开展网上交易,警惕和防范交易风险,商务部现发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请参照本指导意见内容,积极开展网上交易活动,依法维护各方权益,创造和维护网上交易良好环境,不断总结经验,共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七年三月六日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网上交易是信息技术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新的交易方式,是电子商务的一种重要模式。

鼓励开展网上交易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拉动消费,促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

当前,网上交易正在我国城乡市场普及,发展速度快,社会潜力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维护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发展,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网上交易及其参与方(一)网上交易网上交易是买卖双方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商品或服务交易。

常见的网上交易主要有:企业间交易、企业和消费者间交易、个人间交易、企业和政府间交易等。

(二)网上交易参与方网上交易参与方包括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和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

1.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具体指:(1)卖方,利用互联网出售商品或服务。

(2)买方,利用互联网购买或获得商品或服务。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格的,交易方应当符合其规定。

2.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根据其服务内容可以分为:(1)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从事网上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服务。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1. 介绍本协议是一份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该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

通过同意这些条款,用户将被视为同意遵守协议中的规定。

2. 用户权利和义务2.1 用户有权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和销售合法商品。

2.2 用户应当保证所发布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或违法信息。

2.3 用户应当对其在平台上发布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

2.4 用户不得利用平台从事违法、侵权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3. 平台权利和义务3.1 平台有权对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

3.2 平台对于用户的违法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3 平台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3.4 平台应当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

4. 交易规则4.1 用户应当遵守平台的交易规则,如实履行订单交付和商品退换等义务。

4.2 用户在平台上发生的交易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平台投诉。

4.3 平台有权对交易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

5. 其他条款5.1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5.2 本协议的内容和效力受法律保护。

5.3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电子商务平台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6. 协议修改和终止6.1 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并在平台上公示。

6.2 用户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可以选择终止协议并停止使用平台。

6.3 平台有权在用户违反协议的情况下终止协议并停止提供服务。

以上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的内容,请所有用户仔细阅读并遵守。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

商务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商务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商务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商务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是为了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的。

该规范主要包括平台服务管理、商品信息发布管理、交易约定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和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平台服务管理方面,规范要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建立健全用户注册制度,要求用户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并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平台还应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用户进行信用评价,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同时,平台还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范各类网络安全风险。

其次,商品信息发布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平台应对店铺和商品信息进行审核,防止虚假广告和侵权信息的发布。

平台还应加强商品分类管理,确保商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平台还应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审核,防止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发生。

第三,交易约定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平台应提供标准的交易服务协议,明确平台和用户的权利义务。

平台还应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确保交易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同时,平台还应提供公平的仲裁机制,解决交易纠纷。

第四,服务质量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平台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用户的投诉和问题。

平台还应建立用户信用积分体系,激励用户积极参与电子商务交易。

最后,投诉处理方面,规范要求平台应及时回应用户的投诉,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平台还应建立投诉处理的记录和反馈机制,监测和分析投诉情况,及时改进平台服务。

商务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制定和推行,对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服务行为,可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度和可靠性。

同时,规范还可以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经济的融合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9.04.02•【文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1号•【施行日期】2009.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商务综合规定正文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1号2009年4月2日发布2009年12月1日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术语和定义3 基本要求4 B2C(Ⅰ)--网上商厦5 B2C(Ⅱ)--网上商店6 B2B(Ⅰ)--网上交易市场7 B2B(Ⅱ)--网上交易8 C2C--网上个人交易市场前言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上海市现代商务促进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裔勇、孟宪煌电子商务模式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子商务模式的基本要求以及B2C(Ⅰ)--网上商厦、B2C(Ⅱ)--网上商店、B2B(Ⅰ)--网上交易市场、B2B(Ⅱ)--网上交易、C2C--网上个人交易市场等5种主要模式的具体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和电子商务交易活动。

2.术语和定义2.1电子商务E-business基于互联网技术和网络通信手段进行货物或服务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商业形态。

按照交易主体的不同具体细分为:企业(或其它组织机构)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简称B2B)、企业(或其它组织机构)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简称B2C)、消费者之间(Consumer to Consumer,简称C2C)。

2.2B2C(Ⅰ)--网上商厦web mall提供给企业(或其它组织机构)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在互联网上独立注册开设网上商店,出售实物或提供服务给消费者的由第三方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

2.3B2C(Ⅱ)--网上商店web store企业(或其它组织机构)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在互联网上独立注册网站、开设网上商店,出售实物或提供服务给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平台。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服务规范,以提高用户体验和保护用户权益。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用户和平台运营方。

2. 用户权益保护2.1 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平台运营方严禁用户在商品描述、价格宣传、促销活动等方面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

如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平台将追究相应责任,并提供用户投诉渠道。

2.2 退换货和售后服务平台运营方应确保用户享有合理的退换货和售后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接受商品退换、提供良好的售后沟通渠道以及依法保障用户权益。

2.3 个人信息保护平台运营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未经用户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3. 平台服务规范3.1 商品发布和管理平台运营方应提供便捷的商品发布和管理功能,确保用户能够方便地发布、编辑和下架商品。

,平台应对商品信息进行审核,防止违规商品的上架。

3.2 支付和结算平台运营方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支付和结算功能,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到账。

,应提供明确的结算周期和资费信息,不得设置任何隐性费用。

3.3 交易纠纷处理平台运营方应设立有效的交易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之间的纠纷。

对于交易纠纷,应进行公正客观的处理,确保用户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4 平台信用评价平台运营方应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用户的交易行为进行评价。

,平台应提供用户对评价的申诉渠道,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平台运营方责任4.1 服务稳定性平台运营方应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供持续稳定的服务。

如发生系统故障或服务器宕机,应及时处理并向用户及时通知。

4.2 信息安全保障平台运营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用户的交易信息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对于发生的信息泄露或被盗用等安全问题,平台应积极处理并给予用户相应赔偿。

4.3 技术支持平台运营方应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客服服务,及时解答用户的问题和解决用户遇到的技术难题。

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现状第一节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进展现状一、电子商务市场进展历程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经历了起步期(1999年)、冰冻调整期(2000年-2002年)、恢复回暖期(2002年-2005年)、高速进展期(2006年-2008年)与转型升级期(2009年-2011年)。

图表1:中国电子商务进展简史资料来源:哈哈咨询 电子商务网站萌芽——现有网站中的9.9%创办于20世纪90年代国内第一批电子商务网站的创办时期始于1996年,当时互联网全新的进展概念鼓舞了第一批创业者,他们认为传统的贸易信息会借助互联网进行交流与传播。

从1996年到1999年,首批创业者开始尝试在互联网上提供贸易信息及更新,阿里巴巴、中发网等行业电子商务网站纷纷出现。

在目前已经成立的电子商务网站当中,有9.9%创办于20世纪90年代。

✧电子商务网站寒冬——现有网站中仅有3.51%创建于2000-2001年2000年至2001年,互联网泡沫破灭的大背景下,电子商务网站的进展也受到严重影响,创业者的信心经受了严峻的挑战,包含阿里巴巴在内的众多B2B电子商务网站进入残酷的寒冬,在这两年间创建的电子商务网站不到现有网站总数的3.51%。

2000年与2001年无疑是电子商务网站的冰冻期。

✧电子商务网站复苏——2002年部分网站实现盈利电子商务网站经历低谷后,2002年出现复苏,部分行业电子商务网站也在经历过泡沫破裂后更加慎重务实地对待网站的盈利模式与经营。

中国化工网、全球五金网、中国建材网、中国工控网等等都是从这时创办的。

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会员数量开始明显增加,之后电子商务网站开始复苏,2002年成为很多早期创业的电子商务网站收支平衡年。

✧电子商务网站新热潮——2004-2006年网站进入积极创新时期2004年“非典”给电子商务带来意外的进展机遇,各大电子商务网站会员数量迅速增加,部分电子商务网站实现盈利,电子商务网站进入黄金进展期。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及交易规定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及交易规定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及交易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目的为确保电商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的正常运营,维护消费者、商家(以下简称"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用户在本平台上的行为,制定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本平台提供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浏览、购买、支付、评价等功能。

用户在本平台上的行为均应遵守本协议。

第二章用户注册与认证第三条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同意本平台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用户需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四条用户认证本平台有权对用户进行认证,用户需配合本平台完成认证流程。

认证通过的用户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更高的信誉等级、更多的优惠活动等。

第三章商品与服务第五条商品信息商家应保证商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违法、侵犯他人权益的商品信息。

第六条商品质量商家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侵权、有害健康等商品。

第七条售后服务商家应对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维修、咨询等。

第四章交易规则第八条订单提交用户提交订单后,视为对商品及服务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协议。

第九条支付方式本平台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支付、货到付款等。

用户选择支付方式时,应遵守相关支付规定。

第十条订单取消与退款1. 用户在订单提交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取消订单。

2. 商家在订单确认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取消订单。

3. 用户在收到商品后,如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退款。

第五章用户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禁止行为用户在本平台上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 发布虚假、违法、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

2. 恶意攻击、诽谤、侮辱他人。

3.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布未经授权的版权作品、商标等。

4. 利用本平台进行非法活动,如诈骗、洗钱等。

第十二条言论规范用户在本平台上的言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负面、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条款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条款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条款一、服务条款概述欢迎您使用我们的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

在使用本平台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条款”)。

这些条款构成您与本平台之间的法律协议。

如果您不同意这些条款,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二、用户资格1.用户必须年满 ____ 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用户需在本平台进行注册,并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个人信息。

三、服务内容本平台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但不限于):1.商品展示与销售2.在线支付3.物流配送服务4.售后服务支持四、用户权利与义务用户权利1.用户有权访问和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

2.用户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发表购物评价和意见。

用户义务1.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平台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2.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因账号泄露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平台权利与义务平台权利1.本平台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

2.本平台有权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监管,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将采取相应措施。

平台义务1.本平台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

2.本平台应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咨询。

六、交易条款1.用户在本平台购物需遵循以下交易流程:o浏览商品o加入购物车o提交订单o在线支付o等待发货2.交易完成后,用户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认收货。

七、售后服务1.用户在收到商品后,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在____ 天内申请退换货。

2.退换货要求包括:o商品未使用o保留原包装和发票八、知识产权本平台拥有其网站及相关内容的所有知识产权,未经本平台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复制、传播。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本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条款修改及生效本平台有权随时修改本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将通过本平台公告。

条款的修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商务部发布网购新规:用户可“无理由”退货

商务部发布网购新规:用户可“无理由”退货
“ 项 制 度 允 许 消 费者 若 不 想 买 了可 以无 理 由 这
少于两 年 ;交易信 息保 存时 间 自发生之 日起 不少 于两
年。
退货 。 ”商 务 部信 息 化 司司长 李 晋 奇表 示 ,这 并非 强
制 要 求 ,平 台 经 营 者 可 自行 决 定 是 否 设 立 冷 静 期 。 当然 ,冷 静 期制 度 并不 适 用于 全 部 商品 ,冷 鲜 产 品 、
权威解读:
聂林海 认为 ,这 一规范 主要 是 出于对 网络 安全性
食品 、化 妆品 、药品 等除 外 。
“ 觉 得冷 静 期能 达 到 7天 已很 不 错 。 我 ”商 务部 信 息 化 司副 巡 视 员 聂林 海 认 为 ,设 置 了 冷 静 期 ,短
的考 虑 。对 于 零 售 ,买一 个 东 西 几 块 钱 或 者 几 十 块 钱 ,成 交额 能够 达到 1 亿元 ,说 明牵扯 的 客户 量非 常 大 。现 在 网络安 全 问题 比较 严 重 ,经 常会 出现 黑 客攻 击等 问题 ,另外 ,如果 出现 地震 、电力事 故等 ,若 没
原文 : 日交 易额 1 元人 民 币以上 ( 1亿元 ) 的第三 亿 含 方 电子 商务 交易平 台应 当设 置异 地灾 难备份 系 统 ,建
立 灾难 恢复 体系和 应 急预案 。站 内经 营者和 交 易相对
人 的 身份信 息的 保存 时间 自其最 后一 次登 录之 Nhomakorabea日起 不
权威_ 读: 解
有备 份 ,整 个数 据会 全部 丢失 ,将对 很多 消费 者造 成
期 内 可 能会 对 卖 家 有 一些 影 响 ,但 长 期 来 看 ,客 户 量和 销售 量将 会大 大提 高 。

2024年电商平台交易协议条款与细则

2024年电商平台交易协议条款与细则

2024年电商平台交易协议条款与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电商平台1.2 交易双方1.3 商品/服务1.4 交易1.5 订单1.6 交易金额1.7 交付1.8 退货/退款1.9 争议/索赔第二条:注册与账户2.1 注册流程2.2 账户信息2.3 账户安全2.4 账号注销第三条:交易规则与流程3.1 发布商品/服务3.2 搜索与筛选3.3 下单3.4 订单确认3.5 支付方式3.6 交易完成3.7 评价与反馈第四条:商品/服务规范4.1 商品信息4.2 商品质量4.3 服务标准4.4 商品/服务禁售规定第五条:价格与支付5.1 价格设定5.2 支付方式5.3 支付时间5.4 交易税金5.5 支付故障处理第六条:交付与物流6.1 交付方式6.2 物流时效6.3 物流跟踪6.4 收货确认6.5 退货/换货流程第七条:退货/退款政策7.1 退货条件7.2 退款流程7.3 退款时间7.4 退款金额7.5 退货物流费用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仲裁8.3 法律途径8.4 赔偿责任第九条:用户行为规范9.1 用户信息真实性9.2 禁止行为9.3 违规处理9.4 用户隐私保护第十条:平台服务费用10.1 服务费用标准10.2 费用支付方式10.3 费用退还条件第十一条:促销与优惠11.1 促销活动规则11.2 优惠券/折扣使用11.3 促销物品质量保障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保护12.1 知识产权声明12.2 侵权行为处理12.3 知识产权投诉流程第十三条:数据与信息13.1 数据存储13.2 信息保密13.3 数据使用与共享第十四条:合同修改与终止14.1 修改条款14.2 通知义务14.3 合同终止条件14.4 合同终止后事项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电商平台:指由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买方和卖方在此平台上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交易。

1.2 交易双方:指在电商平台进行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条款。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总则】针对xxx公司所属电子商务平台“(xxx公司)",以下简称平台。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制定本服务协议、交易规则。

为了保障(xxx公司)平台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商务市场秩序,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xxx公司)平台所有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电子商务活动,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不适用本方案。

【服务协议】1、平台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平台将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平台将提供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平台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

用户注销的,平台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4、平台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5、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平台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平台将依法提供。

6、平台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7、平台必须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商平台交易法律文件2024版

电商平台交易法律文件2024版

电商平台交易法律文件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电商平台1.2 卖家1.3 买家1.4 商品1.5 交易1.6 订单1.7 服务第二条:合同签订及生效2.1 签订方式2.2 合同生效条件2.3 合同期限第三条:商品信息及质量3.1 商品信息准确性3.2 商品质量保证3.3 商品合规性第四条:交易流程4.1 下单4.2 付款4.3 发货4.4 收货4.5 评价第五条:售后服务5.1 售后服务承诺5.2 退换货政策5.3 售后服务流程第六条:价格与支付6.1 商品定价6.2 支付方式6.3 支付时间第七条:物流与配送7.1 物流服务7.2 配送时效7.3 物流费用第八条:用户行为规范8.1 用户注册及信息保护8.2 账号安全8.3 禁止行为第九条:知识产权保护9.1 版权声明9.2 商标保护9.3 专利保护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仲裁解决10.4 法律诉讼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1.1 合同变更11.2 合同解除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卖家违约责任12.2 买家违约责任第十三条: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13.1 隐私保护政策13.2 数据安全措施第十四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4.1 适用法律14.2 争议解决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4 商品:指卖家在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服装、家居用品等。

1.5 交易:指买家通过平台购买卖家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1.6 订单:指买家在平台上提交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请求,包括订单号、商品信息、数量、价格等内容。

1.7 服务:指卖家提供给买家的与商品相关的附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咨询解答等。

第二条:合同签订及生效2.1 签订方式:本合同的签订采用电子形式,当卖家在平台注册时,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内容。

2.2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卖家注册成功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024年电子商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带附加条款)

2024年电子商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带附加条款)

电子商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1. 定义1.1 本平台:指由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其他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在本平台上注册、登录并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的一方。

1.3 服务:指本平台提供的商品购买、订单管理、在线支付、客户服务等功能。

2. 服务内容2.1 本平台向您提供商品购买、订单管理、在线支付、客户服务等服务。

2.2 您可以通过本平台浏览商品信息、下单购买、在线支付、查询订单状态、申请售后服务等。

2.3 本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并提前通知您。

3. 用户注册与账户管理3.1 您需要注册并登录本平台账户,才能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

3.2 您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3.3 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并对账户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用户行为规范4.1 您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本平台规定。

4.2 您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3 您不得在本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

4.4 您不得利用本平台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损害本平台及其他用户的利益。

5. 商品购买与交易5.1 您在本平台上购买商品时,应按照本平台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5.2 您在下单购买商品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取消订单。

5.3 您应按照本平台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并确保支付的有效性。

5.4 本平台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商品价格,并提前通知您。

6. 售后服务6.1 您在本平台上购买的商品,如存在质量问题,有权申请售后服务。

6.2 本平台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您的售后服务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6.3 本平台有权根据商品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售后服务申请。

7. 权利与义务7.1 本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服务内容、终止服务。

7.2 本平台应保障您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的合法权益,为您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7.3 您有权在本平台上使用各项服务,并享有合法权益。

商务部公告第号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守则》

商务部公告第号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守则》

精心整理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18号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电子商务3.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3.3平台经营者3.4站内经营者4.基本原则4.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4.2业务隔离原则6.1站内经营者注册6.2进场经营合同的规范指导6.3站内经营者行为规范6.4对交易信息的管理6.5交易秩序维护6.6交易错误6.7货物退换6.8知识产权保护6.9禁止行为7.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行)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的规定,并总结电子商务实际运作经验制定的。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引言电子商务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应用和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社会全局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

中国电子商务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

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三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2)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4)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5)国家标准《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6)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7)国家标准《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及其等级划分规范B2B\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GB/T24661.2-2009);(8)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3.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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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第号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守则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日期】2011-04-12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商务部制定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现予以发布。

附件: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附件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目录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电子商务3.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3.3平台经营者3.4站内经营者4.基本原则4.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4.2业务隔离原则4.3鼓励与促进原则5.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5.1设立条件5.2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5.3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5.4交易平台设施及运行环境维护5.5数据存储与查询5.6制订和实施平台交易管理制度5.7用户协议5.8交易规则5.9终止经营5.10平台交易情况的统计6.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6.1站内经营者注册6.2进场经营合同的规范指导6.3站内经营者行为规范6.4对交易信息的管理6.5交易秩序维护6.6交易错误6.7货物退换6.8知识产权保护6.9禁止行为7.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8.平台经营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8.1电子签名8.2电子支付8.3广告发布9.监督管理9.1行业自律9.2投诉管理9.3政府监管前言本规范的全部技术内容为推荐性。

本规范的制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的规定,并总结电子商务实际运作经验制定的。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引言电子商务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应用和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社会全局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

中国电子商务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

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仅沟通了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渠道,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开辟了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一个新的领域。

加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服务规范,对于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规范。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和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务部负责对本规范的解释。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下述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2)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4)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5)国家标准《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6)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7)国家标准《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及其等级划分规范B2B\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GB/T24661.2-2009);(8)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相对于上述文件,本规范突出表现出两方面的特点:(1)规制的重点不同。

本规范专注于对主体的管理,规制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的条款。

(2)写作的方法不同。

本规范没有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所有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现有文件已经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作了详细的、静态的规定。

本规范主要关注现有文件和标准没有顾及的交易主体之间关系的调整,并把这种调整看作一种动态的、系统的活动。

3.术语和定义3.1电子商务本规范所指的电子商务,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包括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

3.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3.3平台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4站内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内经营者(以下简称站内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从事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基本原则4.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平台经营者在制定、修改业务规则和处理争议时应当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4.2业务隔离原则平台经营者若同时在平台上从事站内经营业务的,应当将平台服务与站内经营业务分开,并在自己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予以公示。

4.3鼓励与促进原则鼓励依法设立和经营第三方交易平台,鼓励构建有利于平台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鼓励平台经营者、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探索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交易安全制度,以及便捷的小额争议解决机制,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5.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5.1设立条件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与从事的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硬件设施;(2)有保障交易正常运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环境;(3)有与交易平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5.3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显着位置公示以下信息:(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各类经营许可证;(2)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登记或经备案的电子验证标识;(3)经营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联系信息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4)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投诉机构的联系方式。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披露的信息。

5.4交易平台设施及运行环境维护平台经营者应当保障交易平台内各类软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消防、卫生和安保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平台经营者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运行、维护网上交易平台系统和辅助服务系统,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依法实时监控交易系统运行状况,维护平台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网络安全事故。

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

5.5数据存储与查询平台经营者应当妥善保存在平台上发布的交易及服务的全部信息,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站内经营者有权在保存期限内自助查询、下载或打印自己的交易信息。

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独立的数据服务机构对其信息进行异地备份及提供对外查询、下载或打印服务。

5.6制订和实施平台交易管理制度平台经营者应提供规范化的网上交易服务,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制度:(1)用户注册制度;(2)平台交易规则;(3)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4)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5)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6)广告发布审核制度;(7)交易安全保障与数据备份制度;(8)争议解决机制;(9)不良信息及垃圾邮件举报处理机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平台经营者应定期在本平台内组织检查网上交易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改善措施。

5.7用户协议平台经营者的用户协议及其修改应至少提前30日公示,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应当抄送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用户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用户注册条件;(2)交易规则;(3)隐私及商业秘密的保护;(4)用户协议的修改程序;(5)争议解决方式;(6)受我国法律管辖的约定及具体管辖地;(7)有关责任条款。

平台经营者应采用技术等手段引导用户完整阅读用户协议,合理提示交易风险、责任限制和责任免除条款,但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用户义务,排除用户的法定权利。

5.8交易规则平台经营者应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

用户不接受修改的,可以在修改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通知退出。

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原交易规则妥善处理用户退出事宜。

5.9终止经营第三方交易平台歇业或者其他自身原因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站内经营者,并与站内经营者结清财务及相关手续。

涉及行政许可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终止营业的,平台经营者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确保在合理期限内继续提供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

5.10平台交易情况的统计平台经营者应当做好市场交易统计工作,填报统计报表,定期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6.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6.1站内经营者注册(1)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要向平台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向平台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获准经营的证明文件、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核验站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外是否显示站内经营者真实名称和姓名由平台经营者和站内经营者协商确定。

(4)平台经营者应当每年定期对实名注册的站内经营者的注册信息进行验证,对无法验证的站内经营者应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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