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定额站-营改增实施文件

合集下载

造价【2016】11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造价【2016】11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造价〔2016〕11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的计价依据范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二、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有关直接工程费的调整。

(1)材料费增值税下的定额材料单价=原定额材料单价×调整系数。

定额材料调整系数见下表。

定额材料种类调整系数商品砼(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砂、土、石料、石灰、砖、瓦(不含粘土实心砖、瓦)0.9709自来水、树苗、花卉、草、藻类植物、林业产品、化肥、农药、农膜0.8850其他材料0.8547(2)机械费增值税下的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折旧费×调整系数+大修理费×调整系数+经常修理费×调整系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调整系数+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不含进项税)。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造价[2016]11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造价[2016]11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信息时间: 2016-4-26 阅读次数:21164 】【我要打印】【关闭】造价〔2016〕11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的计价依据范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二、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有关直接工程费的调整。

(1)材料费增值税下的定额材料单价=原定额材料单价×调整系数。

定额材料调整系数见下表。

(2)机械费增值税下的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折旧费×调整系数+大修理费×调整系数+经常修理费×调整系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调整系数+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不含进项税)。

补充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原定额台班单价×0.8952。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的调整系数见下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控系统培训及发行安装方案(皖国税函[2012]213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控系统培训及发行安装方案(皖国税函[2012]213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控系统培训及发行安装方案》的通知皖国税函【2012】213号各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控系统培训及发行安装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控系统培训及发行安装方案为使全省税务干部和试点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税控系统工作原理,掌握软件应用操作,确保防伪税控系统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升级、初始发行和培训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分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办公室防伪税控组,负责防伪税控系统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培训、发行和安装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保障组负责防伪税控系统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税务端的升级工作;各市、县国税局负责税控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工作;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对试点一般纳税人的培训及税控专用设备的安装和开票系统的安装、升级工作。

二、干部培训税务干部的培训内容为防伪税控系统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升级及税控系统的抄报税、发票认证等相关业务操作。

税务干部的培训实行省、市局两级培训方式。

省局于8月8日前完成师资培训,各市局应于8月20日前完成对所属区县局税务人员的培训。

三、税控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对于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设置发票的限量、开票限额等发行授权信息,并对金税盘和报税盘进行初始化发行。

对于纳入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在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中对纳税人的税控盘和传输盘进行初始化发行。

四、纳税人培训、系统升级及安装(一)培训自8月10日开始,分批安排试点一般纳税人参加培训,计划8月20日前完成。

详细培训计划和培训地点,由各市国税局与当地技术服务单位商定。

(二)升级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除涉及新增的防伪税控企业外,部分原防伪税控企业和货运发票税控企业的开票系统还需进行升级,开票系统升级采取以下方式:原防伪税控企业开票系统升级,由技术服务单位组织力量采取上门的方式,在总局新版开票软件下发后,立即组织实施。

营改增-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营改增-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附件: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一、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含进项税)]其中1.定额人工费2.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措施项目清单费(一)+(二)(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不含进项税)]其中3.定额人工费4.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不含进项税)∑(1+2+3+4)×费率三其他项目清单费(不含进项税)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四规费(1+3)×规定的相应费率五价差(一)+(二)(一)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二)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六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七税金六×11%八工程总造价六+七1.建筑工程取费费率(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A1 施工组织措施费A1-1 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39~0.99 A1-2 文明施工费A1-2.l其中非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15~3.94A1-2.2 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94~5.91 A1-3 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3.00~5.00 A1-4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 4.59~8.79 A1-5 夜间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20 A1-6 缩短工期措施费A1-6.1其中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0.00~2.50A1-6.2 缩短工期2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2.50~3.50 A1-6.3 缩短工期3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3.50~4.50 A1-7 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91~1.32 A1-8 巳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10 A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30~3.00A1-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人工费+机械费 2.00~4.50A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 1.80~3.50 A1-12 扬尘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96(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A2 企业管理费A2-l 民用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32.11~37.09 26.13~31.11 20.14~25.13 A2-2 工业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7.12~32.11 21.14~26.13 15.16~20.14 A2-3 钢结构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1.14~26.13 15.16~20.14 9.18~14.16 A2-4 构筑物及其他人工费+机械费32.11~37.09 26.13~31.11 20.14~25.13 A2-5 专业土石方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1.20~1.20 10.17~15.16 6.19~9.18 A2-6 专业打桩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9.15~24.13 13.16~18.15 7.18~12.17 A2-7 其他专业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15.16~20.14 - (3)建筑工程利润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A3 利润A3-l 民用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3.71~27.83 18.55~22.68 13.40~17.52 A3-2 工业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0.61~23.71 16.49~19.58 12.37~15.46 A3-3 钢结构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4.43~16.49 11.34~13.40 8.25~10.31 A3-4 构筑物及其他人工费+机械费18.55~21.65 14.43~17.52 10.31~13.40 A3-5 专业土石方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11.34~14.43 6.18~10.31 A3-6 专业打桩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3.40~16.49 9.28~12.37 5.15~8.25A3-7 其他专业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8.25~13.40 -(4)建筑工程规费费率定额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编号A4 规费A4-1 社会保障费A4-1.1 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0~35 A4-1.2 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4A4-1.3 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8~15 A4-2 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10~20 A4-3 工伤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0.5~1.0 A4-4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2.装饰装修工程取费费率(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B1 施工组织措施费B1-1 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29~0.97 B1-2 文明施工费B1-2.1其中非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01~4.17B1-2.2 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4.17~5.24 B1-3 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2.46~4.93 B1-4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 3.77~8.28 B-5 夜间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20 B1-6 缩短工期措施费B1-6.1其中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0.00~1.80B1-6.2 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1.80~2.70 B1-6.3 缩短工期3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2.70~3.60 B1-7 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 1.90~2.50 B1-8 巳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30~1.00 B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30~2.20B1-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人工费+机械费 1.60~2.80B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 1.90~3.60B1-12 扬尘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96 (2)装饰装修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B2 企业管理费B2-1 一般装饰工程人工费+机械费35.56~40.47 29.67~34.58 23.78~28.69B2-2 住宅及其他建筑装饰工程人工费+机械费30.66~35.56 24.76~29.67 18.87~23.78B2-3 专业幕墙工程人工费+机械费32.62~37.53 26.73~31.64 20.84~25.75 (3)装饰装修工程利润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B3 利润B3-1 一般装饰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7.41~32.48 21.32~26.39 15.23~20.30B3-2 住宅及其他建筑装饰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2.33~27.41 16.24~21.32 10.15~15.23B3-3 专业幕墙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4.36~29.44 18.27~23.35 12.18~17.26(4)装饰装修工程规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B4 规费B4-1 社会保障费B4-1.1 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0~35B4-1.2 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4B4-1.3 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8~15B4-2 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10~20B4-3 工伤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0.5~1.0 B4-4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3.安装工程取费费率(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C1 施工组织措施费C1-1 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19~0.87C1-2 文明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1.46~4.08C1-3 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1.58~3.55C1-4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 3.95~6.59C1-5 夜间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20C1-6 缩短工期措施费C1-6.1其中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0.00~2.50C1-6.2 缩短工期2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2.50~4.00 C1-6.3 缩短工期30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4.00~6.00 C1-7 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60~1.30 C1-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30 C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10~2.00C1-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人工费+机械费0.40~1.00C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0.90~2.10 (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C2 企业管理费C2-1 机械设备、热力设备、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人工费+机械费 30.67~35.58 24.77~29.6818.88~23.79C2-2 工业管道及水、暖、通风、消防管道人工费+机械费 35.58~40.49 29.68~34.6023.79~28.70C2-3 电气、智能化、自动化控制及消防电气人工费+机械费 37.54~42.45 31.65~36.5625.76~30.67C2-4 炉窑砌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0.67~40.49 19.86~29.68 - (3)安装工程利润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C3 利润C3-1 机械设备、热力设备、静止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人工费+机械费 16.25~21.32 10.15~15.234.06~9.14C3-2 工业管道及水、暖、通风、消防管道人工费+机械费 21.32~26.40 15.23~20.31 9.14~14.22C3-3 电气、智能化、自动化控制及消防电气人工费+机械费 25.39~30.46 19.29~24.3713.20~18.28C3-4 炉窑砌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15.23~20.31 9.14~14.22 - (4)安装工程规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C4 规费C4-1 社会保障费C4-1.1 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0~35 C4-1.2 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4 C4-1.3 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8~15 C4-2 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10~20C4-3 工伤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0.5~1.0 C4-4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4.市政工程取费费率(1)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D1 施工组织措施费D1-1 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31~1.03D1-2 文明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1.34~4.63D1-3 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1.36~3.34D1-4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 3.99~5.59D1-5 夜间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42D1-6 缩短工期措施费D1-6.1其中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0.00~2.00D1-6.2 缩短工期2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2.00~3.10 D1-6.3 缩短工期30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3.10~4.00 D1-7 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53~1.27 D1-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10 D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50~3.00D1-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人工费+机械费0.60~1.50D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0.80~1.90 D1-12 扬尘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96 (2)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D2 企业管理费D2-1 土石方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11.61~16.81 5.36~10.57 D2-2 道路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4.10~29.30 17.85~23.05 11.61~16.81 D2-3 桥涵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9.30~34.50 23.05~28.26 16.81~22.01 D2-4 隧道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7.85~23.05 11.61~16.81 5.36~10.57D2-5 给排水、燃气、供热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9.93~25.14 13.69~18.89 7.44~12.65D2-6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16.81~22.01 10.57~15.77 D2-7 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16.81~22.01 10.57~15.77(3)市政工程利润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D3 利润D3-1 土石方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9.68~15.06 3.23~8.61 D3-2 道路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9.37~24.74 12.91~18.29 6.46~11.83 D3-3 桥涵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9.37~24.74 12.91~18.29 6.46~11.83 D3-4 隧道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5.06~20.44 8.61~13.99 2.15~7.53D3-5 给排水、燃气、供热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6.14~21.52 9.68~15.06 3.23~8.61D3-6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8.61~13.99 2.15~7.53 D3-7 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7.53~12.91 1.08~6.46 (4)市政工程规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D4 规费D4-1 社会保障费D4-1.1 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0~35 D4-1.2 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4 D4-1.3 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8~15 D4-2 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10~20 D4-3 工伤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0.5~1.0 D4-4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费率(1)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E1 施工组织措施费E1-1 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29~0.78 E1-2 文明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98~3.13 E1-3 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1.19~2.78 E1-4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 3.32~4.84 E1-5 夜间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30 E1-6 缩短工期措施费E1-6.1其中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0.00~2.10E1-6.2 缩短工期2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2.10~3.10 E1-6.3 缩短工期3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3.10~4.10 E1-7 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10~0.30 E1-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20 E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30~2.40E1-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人工费+机械费0.60~2.50E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0.80~1.90 E1-12 扬尘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96 (2)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E2 企业管理费E2-1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7.92~32.87 21.98~26.93 16.04~20.99 (3)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利润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一类二类三类E3 利润E3-1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2.51~27.62 16.37~21.48 10.23~15.35(4)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E4 规费E4-1 社会保障费E4-1.1 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0~35 E4-1.2 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2~4E4-1.3 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8~15 E4-2 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10~20 E4-3 工伤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人工费0.5~1.0 E4-4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二、2008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1.定额人工费2.定额材料费(不含进项税)3.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4.综合费(不含进项税)(1+3)×费率二规费1×相应费率三价差(一)+(二)(一)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二)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四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五税金四×11%六工程总造价四+五1.建设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综合费率构成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施工组织措施费1.环境保护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0.5922.文明施工费3.9443.安全施工费4.0044.临时设施费 6.5015.夜间施工费0.1026.二次搬运费 1.118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18.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59.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3.010.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211.扬尘防治增加费 1.46企业管理费24.131 利润15.465 综合费率64.1172.规费规费构成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社会保1.养老保险费定额人工费22 2.失业保险费 3障费3.医疗保险费10 住房公积金12 工伤保险费 1三、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含进项税)]其中1.定额人工费2.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措施项目清单费(一)+(二)(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不含进项税)]其中3.定额人工费4.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进项税)∑(1+2+3+4)×费率三其他项目清单费(不含进项税)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四规费(1+3)×规定的相应费率五价差(一)+(二)(一)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二)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六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七税金六×11%八工程总造价六+七1.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施工组织措施费1.夜间施工费定额人工费 +定额机械费0.069 2.二次搬运费0.873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01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65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2.504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037 7.扬尘防治增加费 1.96企业管理费20.572 利润14.888 综合费44.5752.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施工组织措施费1.夜间施工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0.042 2.二次搬运费 1.686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46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20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1.68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1057.扬尘防治增加费0.96 企业管理费22.431 利润15.651综合费46.2273.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施工组织措施费1.夜间施工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0.042 2.二次搬运费0.809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12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71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0.526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146企业管理费25.092 利润14.565 综合费43.4784.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专业工程计算基数费率(%)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12.170装饰装修工程11.286 安装(常用册)工程8.5225.规费及费率规费构成及费率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定额人工费222.失业保险费 33.医疗保险费10 住房公积金12 工伤保险费0.8四、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1.工程造计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定额基价)其中1、定额人工费2、定额材料费(不含进项税)3、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综合费(不含进项税)1×相应费率三价差(一)+(二)(一)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二)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四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六工程总造价四+五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施工组织措施费1.夜间施工费定额人工费0.0512.二次搬运费0.647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013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246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1.885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533安全文明施工费9.363规费1.养老保险费20.0002.失业保险费 2.0003.医疗保险费8.0004.生育保险费0.8005.工伤保险费 1.0006.住房公积金 5.0007.扬尘防治增加费 2.433 企业管理费14.657 利润8.684 综合费78.7722.综合费构成及费率表五、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1.工程量清单计价(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2)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项 目 名 称计算基数 费率(%)上册下册土石方施工组织措施费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 + 定额0.18 0.09 0.14 2.二次搬运费0.730.810.60序号 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含进项税)]其 中1.定额人工费2.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 措施项目清单费(一)+(二)(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不含进项税)]其 中3.定额人工费4.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进项税) ∑(1+2+3+4)×费率 三 其他项目清单费(不含进项税)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 规费 (1+3)×规定的相应费率五 价差(一)+(二)(一)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 ∑(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二)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 ∑(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六 税前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七 税金 六×11% 八工程总造价六+七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机械费0.04 0.13 0.04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91 1.32 1.58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0.89 0.60 0.74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15 1.28 0.957.扬尘防治增加费 2.00 - 2.00 企业管理费23.63 30.91 4.96 利润18.25 20.15 4.35 综合费48.78 55.29 15.36(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上册上册土石方环境保护费定额人工费+ 定额机械费0.99 0.90 0.39文明施工费 4.44 4.18 1.77 安全措施费 3.16 3.58 1.26 临时设施费 5.52 6.97 2.21 (4)规费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定额人工费22.002.失业保险费3.003.医疗保险费10.00住房公积金12.00 工伤保险费0.802.定额计价(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概算、预算)(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1上册、土石方工程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工程直接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定额基价)其中1.定额人工费2.定额材料费(不含进项税)3.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综合费(不含进项税)(1+2+3)×相应费率三价差(一)+(二)+(三)(一)人工价差∑(人工工日量×人工单价价差)(二)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三)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四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五税金四×11%六工程总造价四+五○2下册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工程直接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定额基价)其中1.定额人工费2.定额材料费(不含进项税)3.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二综合费(不含进项税)1×相应费率三价差(一)+(二)+(三)(一)人工价差∑(人工工日量×人工单价价差)(二)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三)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四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五税金四×11%六工程总造价四+五(2)定额费率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综合费上册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机械费+±材料价差26.31下册定额人工费128.33土石方工程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机械费+±材料价差17.85 税金税前工程造价11.00六、201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有关费率标准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综合费建筑工程人工费+施工机械费83.465 安装工程80.680税金税前工程造价11.00。

【营改增各地口径】安徽国税解答23个营改增政策与管理问题(2017年)

【营改增各地口径】安徽国税解答23个营改增政策与管理问题(2017年)

【营改增各地口径】安徽国税解答23个营改增政策与管理问题(2017年)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安徽国家税务局安徽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政策与管理问题解答(2017年)一、建筑业(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件中规定:“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这里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是否有选择权利?如果没有选择权的话,对同一项目因政策调整是前期按一般计税方法,后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还是整个项目全部调整为简易征收,将前期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答:(1)财税〔2017〕58号文件中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上述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是指对该满足文件规定的建筑项目,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直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上述直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项目指2017年7月1日后的新项目,不包括2017年7月1日前的老项目。

(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请问对于“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列明之外的自产货物,是否可以比照执行?如农业生产者,种植并销售苗木、草皮,同时提供绿化服务,对其取得的绿化服务是否按照建筑业缴纳增值税?答: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列明之外的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服务的,可以按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如农业生产者,种植并销售苗木、草皮,同时提供绿化服务,对其取得的绿化服务可以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造价〔2016〕11号

造价〔2016〕11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信息时间: 2016-4-26 阅读次数:24235 】【我要打印】【关闭】造价〔2016〕11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的计价依据范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二、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有关直接工程费的调整。

(1)材料费增值税下的定额材料单价=原定额材料单价×调整系数。

增值税下的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折旧费×调整系数+大修理费×调整系数+经常修理费×调整系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调整系数+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不含进项税)。

补充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原定额台班单价×0.8952。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的调整系数见下增值税下,调整后的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取费费率见附件。

造价〔2016〕11号--安徽省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造价〔2016〕11号--安徽省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附件: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一、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1.建筑工程取费费率(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3)建筑工程利润率(4)建筑工程规费费率2.装饰装修工程取费费率(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2)装饰装修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3)装饰装修工程利润率(4)装饰装修工程规费费率3.安装工程取费费率(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3)安装工程利润率(4)安装工程规费费率4.市政工程取费费率(1)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2)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3)市政工程利润率(4)市政工程规费费率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费率(1)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2)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3)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利润率(4)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二、2008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1.建设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综合费率构成2.规费规费构成三、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1.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2.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3.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4.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5.规费及费率规费构成及费率四、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1.工程造计计算程序表2.综合费构成及费率表五、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1.工程量清单计价(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2)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3)安全文明施工费(4)规费2.定额计价(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概算、预算)(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1上册、土石方工程○2下册(2)定额费率六、201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有关费率标准。

安徽国税关于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确认、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税种登记等工作的通知

安徽国税关于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确认、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税种登记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确认、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税种登记等工作的通知皖国税发[2012]114号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各市、县地税局将于2012年6月25日前,向同级国税机关传递当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信息(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10日前,向同级国税机关传递当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信息。

为做好营改增试点的基础准备工作,确保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确认、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和税种登记等问题通知如下:一、一般纳税人(一)调查确认各市、县国税局于6月25日接收试点一般纳税人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按照地税机关传递的试点一般纳税人信息逐户开展实地调查,向纳税人发放《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调查问卷》(见附件1),辅导纳税人按照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填写,确认其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调查人员应当场核对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所填调查表内容是否吻合,核对无误后将调查表带回。

对经确认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一般纳税人,应当场通知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遇有调查对象提出其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调查人员应要求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调查问卷》的“备注栏”填写其实际从事的业务以及不属于试点范围的理由,再由国税机关商同级地税机关共同研究确定。

国、地税机关意见不一致的,由县、市地税机关逐级上报至省地税局,由省地税局商省国税局研究确定。

(二)办理手续1.2011年年审合格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论是否超过500万元,均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登记、税种登记等相关手续。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纳税人不需提交认定申请,由主管国税机关直接认定,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2.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但应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种登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发文字号】皖政[2012]95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06
【实施日期】2012.09.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皖政〔2012〕9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要求,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我省改革发展实际,科学设计,稳步推进。

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

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

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标 签】【颁布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皖国税发﹝2012﹞147号【发文日期】2012-08-08【实施时间】2012-08-0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财税[2012]71号)精神,确保我省国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促进安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安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二、工作目标确保自2012年10月1日起,安徽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正式运行,为安徽第三产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制环境。

三、工作原则(一)积极主动。

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主动,大胆实践,充分发挥国税部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整体推进。

营改增试点涉及财政、地税、国税和广大纳税人,必须坚持省政府的统一领导,树立大局观念,搞好内外协调,制订总体方案,抓好各阶段工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三)务求实效。

营改增试点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及时跟踪测算试点行业和企业税收负担及对我省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政策。

营改增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各地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把握和落实政策规定。

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研究反映,妥善解决。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标 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国家机关内部管理,营改增【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文 号】皖政明电[2016]1号【发文日期】2016-05-12【实施时间】2016-05-12【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已于2016年5月1日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16]1号)精神,确保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减税措施,有利于给企业减负松绑、改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和系统推进全面创新试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强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营改增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省营改增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能,深化部门协作,加强统筹协调,从严从实从细全面落实重点任务。

二、密切跟踪,完善措施。

要密切跟踪掌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梳理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强化风险防控。

要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方法,合理配置办税资源,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第一时间对纳税人的诉求有回应、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有应对、对突发情况有处置、对上级的工作布置有落实。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08.20•【字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第5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的精神,自2012年10月1日起,安徽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正式运行。

为保证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普通发票的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普通发票的种类(一)交通运输业1.对交通运输业中从事货物运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统一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制的新版“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从事货物运输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发票适用范围,使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对交通运输业中从事非货物运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实行简易征收的试点纳税人和未达到年营业额标准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发票适用范围,选择使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和“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达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明确的年营业额标准以上的,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未达到年营业额标准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发票适用范围分别使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对符合申请企业衔头发票条件的纳税人,若上述票种无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可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申请印制企业衔头发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车船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车船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车船税有关事项的公

正文: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车船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现将营改增后车船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实际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二、纳税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可以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次月20日后,持含有完税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和增值税发票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29日
——结束——。

安徽国税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安徽国税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点纳税人(指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下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除本办法第二、三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后当场完成认定工作,根据认定结果向纳税人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将认定结果告知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之间,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简称营改增应税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第一条第(三)项确定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二、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已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三、2011年年审合格的和2012年新开业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论是否超过500万元,均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纳税人不需提交认定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认定结果。

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造价〔2016〕11号 安徽省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造价〔2016〕11号 安徽省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1
理总2201
2
附件: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一、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3
1.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4
5
6
2.装饰装修工程取费费率
7
8
3.安装工程取费费率
9
10
4.市政工程取费费率
11
12
13
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14
15
二、2008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16
1.建设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2.规费
17
三、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18
1.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2.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19
3.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4.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5.规费及费率
20
四、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1.工程造计计算程序表
2.综合费构成及费率表
21
五、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
22
23
2.定额计价(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概算、预算)(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1
2
24
六、201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25。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6.06.12•【字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8号公告•【施行日期】201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8号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6月12日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负公平,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发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定期定额户是指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税机关有权核定其定额并征收税款:(一)未设置账簿的;(二)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能准确计算收入,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计算盈亏的;(五)虽能提供成本费用的证明材料,但不能提供准确收入证明的;(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七)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安徽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安徽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安徽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调整安徽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造价〔2018〕11 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 号)的规定,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时,有关增值税税率计算调整如下: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由 11%调整为10%,建设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0%)。

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造价〔2016〕11 号)中,原定额调整系数为 0.8850 的材料,现调整为 0.9091;原定额调整系数为 0.8547 的材料,现调整为 0.8621。

三、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财税〔2018〕32 号文件
要求,在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时做好相关税率调整工作。

四、本通知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全面推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全面推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财税法[2016]57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6.04.27
【实施日期】2016.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税法〔2016〕57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有关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
1 / 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普通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普通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3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3.12.26
【实施日期】2014.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3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为保
1 /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造价〔2016〕11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的计价依据范围
《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08《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
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
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二、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有关直接工程费的调整。

(1)材料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材料单价=原定额材料单价×调整系数。

定额材料调整系数见下表。

1.2016年5月1日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实施意见。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价的建设工程,可按合同约定或原计价依据执行,税金的计取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

2.营改增后,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同时发布包含进项税和不包含进项税的材料价格信息,以满足营改增计价需要。

3.本实施意见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4月25日
抄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抄送: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附件: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一、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1.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3)建筑工程利润率
(4)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2.装饰装修工程取费费率(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2)装饰装修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3)装饰装修工程利润率
(4)装饰装修工程规费费率
3.安装工程取费费率
(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3)安装工程利润率
(4)安装工程规费费率
4.市政工程取费费率
(1)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2)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3)市政工程利润率
(4)市政工程规费费率
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费率(1)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2)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3)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利润率
(4)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二、2008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1.建设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综合费率构成
2.规费
规费构成
三、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1.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2.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3.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4.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5.规费及费率
规费构成及费率
四、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1.工程造计计算程序表
2.综合费构成及费率表
五、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2)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3)安全文明施工费
(4)规费
2.定额计价(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概算、预算)(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1上册、土石方工程
○2
下册
(2)定额费率
六、201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有关费率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