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合集下载

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征求意见稿).pdf教程

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征求意见稿).pdf教程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标准XXXX—XXXX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Data Communication Protocol Between Intelligent Service Terminal For City Bus And Trolley-Bus And Control Center(征求意见稿)20xx—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协议基础 (2)5 通信连接 (3)6 消息处理 (3)7 数据格式 (3)8 会话 (27)附录A(规范性附录)消息对照表 (42)附录B(规范性附录)实时音视频流数据包定义 (44)附录C(资料性附录)音视频监控逻辑通道号 (46)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和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意见反馈:刘冬梅,ldm@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的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数据格式和会话。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2015年12月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客流采集设备编码规则 (1)5 客流数据采集要求 (2)6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信息存储定义 (8)7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信息传输模式规范 (9)8 传输接口定义 (22)附录A(规范性附录)城市轨道交通客流信息数据元 (25)III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11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交通部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浩、汪波、李伟、鲍枫、葛启彬、刘好德、魏运、陈智宏、杨远舟、刘建峰、刘书浩、王立勋、隋莉颖、李民伟、李佑刚、白云云。

IIIIV1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1 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采集设备统一编码结构、客流数据采集要求、数据元规范、数据存储定义、数据传输方式等。

3-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3-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2015年2月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2010年,国标委下达了《公共交通车载电子设备数据总线通信接口规范》标准编制任务,计划编号GB 2010-28。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组织起草。

2014年6月,交通运输部下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指南》,计划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设备数据总线通信接口规范》工程标准。

鉴于两项标准内容大致相同,故合为一项标准,将工程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设备数据总线通信接口规范》并入国家标准,统一命名为《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不再单独编写。

二、编制目的和必要性车载电子设备是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百姓出行提供智能服务的直接载体。

随着电子通信技术的发展,车载电子设备日新月异,市场上车载电子设备种类繁多,不同厂家设备采用的数据采集通讯接口和协议各不相同,设备间的兼容性相对较差,很难形成相互协同作用的系统。

为指导行业工程建设,解决系统间功能模块共用、信息同步的问题,规范车载智能设备,保证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开展本项保准的编制工作十分必要。

本标准对各类车载智能设备数据接口进行规定,明确了车载智能设备的接口以及通讯协议要求,将有助于车载设备的互联、信息互通,降低设备成本,提高效益。

三、编制原则本标准按如下的原则进行编写:(1)先进性原则及时关注相关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充分参考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遵照国内现状,制定先进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工程标准。

(2)适用性原则在工程标准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了解相关地方标准制定和使用情况,将一些好的标准内容纳入进来。

制定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较为宏观指导性的标准内容,使得工程标准的应用更具有可操作性。

(3)一致性原则标准制定过程中,要了解车载智能设备采用的各接口和通讯协议现状,进行全面对比分析,对各类车载智能设备数据接口进行统一规定,促进市场上产品规范化,实现不同企业产品的相互兼容。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_(报批稿)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_(报批稿)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2015年9月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缩略语 (2)5 一般要求 (2)6 功能要求 (4)7 性能要求 (10)8 试验方法 (13)9 检验规则 (22)10 安装 (23)11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3)附录 A (资料性附录)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及扩展设备配置 (24)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对外接口 (27)附录 C (资料性附录)安装规范 (32)附录 D (资料性附录)视频通道及监控区域编号 (35)III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 11 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4部分。

本部分附录A、B、C和D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北京四通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科佳(上海)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安徽富煌和利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统施工方案(信息显示与调度管理)精选两篇

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统施工方案(信息显示与调度管理)精选两篇

《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统施工方案(信息显示与调度管理)》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建设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统成为当务之急。

本项目旨在通过安装信息显示设备和实施调度管理系统,为乘客提供实时的公交信息,优化公交线路和车辆调度,提高公共交通的智能化水平。

二、施工目标1. 安装信息显示设备,包括电子站牌、车内显示屏等,为乘客提供准确的公交信息。

2. 实施调度管理系统,实现对公交线路和车辆的实时监控和调度,提高运营效率。

3.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4. 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方便市民出行。

三、施工步骤1. 现场勘查(1)对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了解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周边环境等情况。

(2)确定信息显示设备和调度管理系统的安装位置,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2. 设备采购(1)根据施工方案,采购符合要求的信息显示设备和调度管理系统。

(2)对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3. 基础施工(1)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进行基础施工,包括挖坑、浇筑混凝土基础等。

(2)确保基础的牢固性和稳定性,满足设备安装要求。

4. 设备安装(1)安装信息显示设备,包括电子站牌、车内显示屏等。

(2)安装调度管理系统的硬件设备,如服务器、监控摄像头等。

(3)进行设备的接线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系统调试(1)对信息显示设备和调度管理系统进行联合调试,确保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2)进行模拟测试,检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6. 验收交付(1)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向业主交付施工项目,提供系统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

四、材料清单1. 信息显示设备(1)电子站牌:包括显示屏、控制器、通讯模块等。

(2)车内显示屏:包括显示屏、控制器、电源等。

2. 调度管理系统设备(1)服务器:高性能服务器,用于存储和处理公交数据。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近年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普及,其中城市公共汽电车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工具。

为了提升公共汽电车的服务质量和便利性,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应运而生。

电子站牌通过显示公共汽电车的到站时间和其他相关信息,为乘客提供了实时的出行信息。

而要实现这一功能,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是一项用于公共汽电车和电子站牌之间进行信息交流的协议。

它定义了双方之间的通信规则和数据格式,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实时更新。

首先,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要求公共汽电车与电子站牌之间建立稳定的通信连接。

常见的通信方式包括无线网络、有线网络和蓝牙等。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通信连接的建立都需要遵循协议规定的步骤,确保双方能够正常地进行通信。

其次,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规定了数据的传输格式。

公共汽电车需要将车辆的实时位置、车辆编号、到站时间等信息传输给电子站牌,以便电子站牌能够及时更新显示。

协议可以规定数据的编码方式、数据的组织结构和数据的传输频率等。

这些规定能够避免信息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丢失。

另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还需要定义数据的更新机制和优先级。

由于公共汽电车的到站时间和行驶路线等信息是实时变化的,电子站牌需要及时更新这些信息,以提供准确的服务。

协议可以规定公共汽电车每隔一定时间或者在特定条件下向电子站牌发送更新请求,同时规定电子站牌接收请求并进行信息更新的优先级。

这样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此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还应包括数据的加密和安全传输相关内容。

考虑到公共汽电车和电子站牌之间传输的数据可能包含用户敏感信息,协议需要规定数据的加密方式和安全传输的要求,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总之,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在提升公共交通系统服务质量和便利性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通过规定通信规则、数据格式、数据更新机制和数据安全等内容,协议确保了公共汽电车和电子站牌之间能够实时准确地进行信息交流。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报批稿)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报批稿)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
第 6 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 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
2015 年 9 月
目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 系统总体框架 ................................................................. 2 5 协议构成 ..................................................................... 4 6 语义和语法 ................................................................... 5 7 数据帧 ....................................................................... 9 8 消息帧 ...................................................................... 22 9 会话 ........................................................................ 26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摘要:城市公共汽电车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行效率、管理效能以及乘客的出行体验,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和调度中心之间的数据通信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讨论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介绍现有的通信协议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

1. 引言城市公共汽电车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城市的运转和居民出行有重要影响。

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作为公共汽电车的关键组件,其功能涵盖车辆监控、驾驶员调度、乘客信息展示等,确保公共汽电车的安全顺畅运行。

而调度中心作为公共汽电车运营的核心,负责监控车辆行驶状况、调度驾驶员以及提供实时的运营信息。

为了实现车载终端与调度中心之间的数据交互,需要建立可靠高效的数据通信协议。

2. 现有数据通信协议目前,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之间的数据通信协议主要采用以下几种:2.1 CAN总线协议控制器局域网(Controller Area Network,CAN)总线协议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汽车领域的通信协议。

它具有高可靠性、高实时性和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该协议适用于多个车载设备之间的数据通信,但对于与调度中心的通信则存在一定缺陷,如带宽较小、无法满足大数据传输等要求。

2.2 3G/4G网络利用3G/4G网络进行数据通信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

通过将车载终端连接到运营商的网络,实现与调度中心的数据交互。

这种方式具有较好的覆盖范围和传输速度,但在一些偏远地区信号不稳定,且需要额外支付运营商的通信费用。

2.3 Wi-Fi协议Wi-Fi协议是一种无线局域网通信技术,可以建立车载终端和调度中心之间的局域网连接。

该协议具有较高的传输速率和稳定性,适用于数据量较大的传输需求。

但由于Wi-Fi信号覆盖范围有限,需要在城市范围内设置Wi-Fi热点。

3. 改进方向基于以上现有协议的不足,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3.1 5G网络随着5G技术的发展,将车载终端连接到5G网络中能够提供更快速的数据传输和更低的延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4.05.28•【文号】厅运字[2014]105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厅运字〔2014〕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3〕428号)、《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文印发)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文印发),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规范示范工程建设思路、总体架构及系统功能等,保证示范工程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强化部、省、市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确保示范工程取得实效。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文印发)确定的三个重点领域示范试点工程之一,是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本工程将在整合现有相关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调度与管理效率,增强行业管理、决策与应急能力,提升乘客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并为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摘要:随着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城市公共汽电车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交通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选择。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度城市公共汽电车,提高运营的效率和质量,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以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管理系统为背景,探讨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的设计和实现,以满足实时、可靠、高效的数据交互需求。

1. 引言城市公共汽电车是城市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环境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度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提高运营的效率和质量,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必不可少。

本文旨在探讨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的设计和实现,以满足实时、可靠、高效的数据交互需求。

2. 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的需求分析2.1 实时性需求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需要具备实时性,以及即时性地传输数据。

实时性是指数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发送和接收。

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管理中,调度中心需要获得车辆的实时位置、行驶速度等信息,以便实时掌握车辆的运营状态,根据实时数据进行调度管理。

2.2 可靠性需求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需要具备高可靠性,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管理中,调度中心需要准确获得车辆的位置、速度等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调度管理。

因此,数据的可靠传输对于确保调度中心的决策能够准确和及时地落地至车辆非常重要。

2.3 高效性需求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需要具备高效性,以保证数据能够在有限的资源和带宽条件下进行传输。

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管理中,车辆数量庞大,同时存在大量的实时数据需要传输。

因此,通过优化数据通信协议,可以有效地提高数据传输效率,降低系统负载。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
——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北京四通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科佳(上海)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安徽富煌和利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广州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的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数据格式和会话。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终端鉴权数据格式应符合JT/T 808—2011中8.7的规定。
设置终端参数
设置终端参数数据格式应符合JT/T 808—2011中8.8的规定,新增参数定义见表2。
表2新增参数定义

5-城市公共汽电车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5-城市公共汽电车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 Traffic information servi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urbanpublic buses and trams(征求意见稿)20xx—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3.1术语和定义 (1)3.2缩略语 (2)4概述 (2)5物理场站信息服务 (2)5.1静态标识 (2)5.2电子站牌 (3)6车内信息服务 (3)6.1一般要求 (3)6.2内容要求 (4)6.3性能要求 (4)6.4部署实施要求 (4)6.5维护管理要求 (4)7互联网应用服务 (5)7.1出行信息服务网站 (5)7.2个人移动设备应用 (6)7.3触摸式信息服务终端 (7)8服务热线服务 (8)8.1一般要求 (8)8.2功能要求 (8)8.3性能要求 (8)8.4部署实施要求 (8)9信息交换接口要求 (8)9.1行业内信息交换要求 (9)9.2行业外信息交换要求 (9)10信息一致性要求 (9)JT XXXX-XXXX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西安市交通信息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元峰,王轶萍,肖晔,叶静,王天骄城市公共汽电车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面向公众选乘公共汽电车出行前、出行中、出行后的信息服务需求,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出行的物理场站信息服务、车内信息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服务热线服务的信息内容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设施部署实施要求、维护管理要求,以及信息交换接口要求、信息一致性要求。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与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与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2015年12月I / 26目次前言1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24技术要求25通讯协议86检验方法8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子站牌通讯协议10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11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连市交通局、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卫星定位应用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英俊、王轶萍、肖晔、周元峰、吴雪梅、周艳芳、叶静、吴印龙、潘鑫、江振旺、陈剑桥、胡传飞、杨国胜、刘振顶、李松刚、罗明生、孙蕊、林升元、王宇、林佳明。

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设备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与电子站牌后台系统的通讯协议。

国家或地方技术规范: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通用要求(一)

国家或地方技术规范: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通用要求(一)

国家或地方技术规范: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通用要求(一)作为公共交通系统的一部分,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涉及车辆安全、人员安全、行车安全等多个方面,具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本篇文章将研究国家或地方技术规范下的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的通用要求。

一、背景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是指通过智能技术手段,对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内的车辆、人员、设备、环境等实现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智慧安防管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营效率和安全性,为广大市民乘坐公交提供更加便利和安全的服务。

因此,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广泛应用。

二、技术规范的目的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通用要求的技术规范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其目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规定车辆必须安装全方位摄像头和安全门禁系统,确保行车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件,并加强司乘交流,提高安全系数。

2. 管理车辆状态:规定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终端,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定位、紧急通信等功能。

对车辆状态、路线数据等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规范运营,避免违规行为。

3. 提高服务态度:规定司机必须持有相应的从业证件,拥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技能,保证行车规范,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三、实施标准针对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通用要求的技术规范,详细实施标准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车载终端:必须安装车载终端,实现定位、数据通讯等功能。

2. 摄像头:车辆内必须安装全方位摄像头,对车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3. 门禁系统:车载门禁系统必须实现车门锁定、解锁以及远程判断乘客情况等功能。

4. 从业资质证件:要求司机持有相应的从业证件,且资格有效。

5. 培训合格:在司机上岗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指导,确保司机能够熟练掌握车辆技术和紧急处理等技能。

6. 违规处理:针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违规处理,警示广大从业者遵守规范。

四、结论通过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通用要求的技术规范,以及详细的实施标准,能够保障乘客的安全,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城市公交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促进城市公交智能化(英文)

《城市公交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促进城市公交智能化(英文)

《城市公交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促进城市公交智能化(英文)贾艳霞【期刊名称】《中国标准化:英文版》【年(卷),期】2013(58)4【摘要】In 2011,the national standards GB/T 26766-2011 On-vehicle Information Terminal of Urban Public Transit Dispatching (the Standards for short) was officially released. 1.Background By the early 21st century,the domestic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public transit industry had stayed at a lower level.Most vehicles in operation were still using hand-written dispatching list,manual station-announcement and manual calculation of running vehicle times,so that accidents frequently occurred,such as over-speeding,over-stepping,delaying and overleaping stops.【总页数】4页(P82-85)【作者】贾艳霞【作者单位】Hisence TransTech Co.【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463.6;U491.17【相关文献】1.城市公交调度依靠射频识别技术提高智能化2.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中小城市公交发展全国中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座谈会在巴中召开3.城市公交调度车载终端软件系统设计4.大数据环境下的城市交通规划与管理模式变革——以上海智能化的公交集群调度为例5.智能化公交车载终端的设计与开发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GB/T 28787-2012《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是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发布并使用较为广泛的标准,但标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需要调整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并提出了十一项工程标准,其中包含《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设备数据采集通讯协议》。

因此对编制组决定对GB/T 28787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8)提出并归口。

1.2.编制单位标准编制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1.3.工作过程2013年11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标准编制组,确定了标准编制的原则和基本的内容框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进行了合理的分工。

2014年1月至3月,编制组按照工作计划深入了解了国内外公交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形成了调研报告,初步确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完成了标准草稿的编制。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召开了多次专家讨论会,广泛征求行业意见,1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编制组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对标准进行了协议格式调整,兼容了JT/T808协议,形成征求意见稿。

1.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工作标准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工作见表1。

表1.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工作2.1.编制原则本标准按如下的原则进行编写:充分参考国际相关先进标准,符合中国国情,遵照国内现状,与现有国家标准和协调一致;标准文本符合GB/T 1.1-2009对国家标准编制的要求;术语标准的编写必须符合GB/T 5655-1985的规定,并与有关交通行业的术语标准协调一致,术语标准中的术语本身构成完整的体系结构;分类编码标准的编写必须符合GB/T 20001.3及GB/T 7027的规定,同时与其他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的有关分类编码标准协调一致,对于相同的信息应做到互相兼容;标准与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一致,尽量引用有关的专业基础标准;标准格式统一,内容完整。

2.2.内容论据2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本标准参考了《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交企业平台以及智能车载服务终端系统的建设及管理,规定了车载服务终端与企业平台间的通信协议规范和企业平台的基本技术要求。

(一)协议所遵循标准体系(全文)目前在道路运输的车载终端通讯领域主要有两个标准,分别是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目前最新版本为JT/T808-2011)和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目前最新版本为GB/T 28787-2012)。

JT/T808-2011是目前道路运输领域使用最为广泛的通讯协议,但是该协议重点关注道路运输车辆的远程位置监管和安全防护相关的需求,因此其主要使用行业为“两客一危”和出租车。

GB/T 28787-2012是目前公共交通领域使用最为广泛的通讯协议,该协议对公交企业的业务研究比较深入,能够很好的满足公交企业除远程位置监控之外的业务需求,包括发车通知、行车计划请求和下发、车辆调线等。

综上所述,本标准采用JT/T808的标准体系,做到对JT/T08的全面兼容,在此基础上参考GB/T28787中公交相关的业务进行扩展,在编制过程中也同时参考了《快速公交(BRT)智能系统第5部分:调度中心与车载信息终端通信数据接口规范》报批稿中公交相关的业务。

(二)术语和定义(第3章)术语和定义部分主要引用了GB/T 5655-1985《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的内容,对于未能包含在GB/T5655中的术语参考了《快速公交(BRT)3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智能系统》和《城市客运术语》报批稿进行了定义,主要包括:3.2~3.5,3.,7~3.11,3.13~3.20,3.23和3.25~3.30。

(三)协议基础(第4章)JT/T808的数据类型中对于数字只有无符号类型,包括无符号1字节整型(BYTE)、无符号2字节整型(WORD)和无符号4字节整型(DWORD),无符号整型只能表示0和正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碰到需要表示负数的情况,比如车厢内的温度、海拔高度等。

在标准的JT/808框架下,一般的处理方式有三种:①使用两个字段标识,第一个整型字段(一般为BYTE)标识接下来要传输二个整型字段是正数还是负数,第二个整型字段填充整数的绝对值。

②使用整形字段的最高位标识该整型数是否为负数(一般最高位为1表示负数,否则表示正数)③将整数进行偏移,比如用BYTE表示车厢内温度时,将实际温度增加100度进行传输,接收方接收后减去100度得到实际的温度值。

第一种和第三种方法比较繁琐,而第二种方法实际上是采用有符号整型进行传输。

参考国内外相关的通信协议标准绝大部分均具备有符号和无符号两种整型数据类型。

《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中定义了有符号1字节字符整型(BYTE)、有符号2字节字符整型(SHORT)和有符号4字节字符整型(LONG),同时定义了无符号1字节字符整型(UBYTE)、无符号2字节字符整型(USHORT)和无符号4字节字符整型(ULONG)。

《信息技术抽象语法记法一(ASN.1)第1部分:基本记法规范》(GB/T 16262.1-2006,ISO/IEC 8824-1:2002)中定义的基本数据类型中的整数类型(integer type)为具有非典型值得简单类型,值是正整数或负整数,包括零。

因此,本标准在兼容JT/T808的基础上,对数据类型进行了扩展,定义了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三种有符号整数分别是有符号1字节整型(字节,8位)、有符号2字节整型(字,16位)和有符号4字节整型(双字,32位)。

(四)数据格式(第7章)本标准数据格式在兼容JT/T808-2011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展,详见表2、表3、表4和表5。

表2.终端通讯协议的消息对照表(兼容JT/T808-2011部分)表4.表5.终端通讯协议的消息对照表(多媒体业务自定义部分)5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本标准的7.1.1~7.1.9、7.1.11、7.1.14~7.1.26和7.3.1~7.3.3保持与JT/808-2011一致。

本标准的7.1.10、7.1.12、7.1.13参考了交通运输部2013年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

本标准7.2参考了《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和《快速公交(BRT)智能系统第5部分:调度中心与车载信息终端通信数据接口规范》报批稿。

本标准7.3.4~7.3.15参考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迅协议标准》征求意见稿。

(1)设置终端参数(7.1.8)支持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逐渐成为行业应用趋势,因此本标准在JT/T808的基础上扩展了音视频参数设置。

(2)查询指定终端参数(7.1.10)《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中新增了查询指定终端参数(8.11)消息,该消息用于单次查询多个终端参数,有较强的实用性,因此本标准将其引入。

(3)查询终端属性(7.1.12)、查询终端属性应答(7.1.1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中新增了查询终端属性(8.14)和查询终端属性应答(8.15)两个消息,用于查询终端的类型、固件版本、软件版本、制造商、模块属性等信息,本标准将其引入。

6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4)位置信息汇报(7.1.14)位置信息汇报的数据格式与JT/T808保持一致,但是基于对高度可能存在负数的考虑,将“高程”字段重定义为有符号双字节整数SWORD。

支持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逐渐成为行业应用趋势,视频存储故障、摄像头故障检测和基于视频的超载、危险驾驶行为分析等逐渐为用户所重视。

因此本标准在JT/T808的基础上扩展了视频报警和基于视频的驾驶行为分析报警附加信息。

(5)事件设置本标准预定义了8种事件,0x80~0xFF为用户自定义区。

预定义的8种事件分别是下线、关机、掉线重登陆、重启重登陆、车辆故障、故障排除、路阻开始和路阻结束,主要是为了满足公交企业统计设备掉线情况、运营商网络稳定性、掌握车辆状态等需求。

(6)公交业务数据(7.2)本标准参考《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和《快速公交(BRT)智能系统第5部分:调度中心与车载信息终端通信数据接口规范》报批稿制定了公交业务数据:①运营登记。

公交的核心业务均需要和线路进行关联,因此要求所有车辆在进行公交业务数据交互前首先进行运营登记,向平台上报运营线路和员工。

②校时请求(7.2.2)和校时应答(7.2.3)基于以下因素需要为终端提供校时手段:a)大部分终端在启动后需要一定的时间通过卫星获取时间,但在获取到时间之前终端需要和平台进行交互,比如已经发车或报站,因此需要通过服务器校时,获取当前时间。

7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8b)部分终端设备在出现卫星定位模块故障时仍需要进行运营,此时只能通过平台校时以获取当前时间。

c)终端自身的时钟芯片在长时间运行后容易出现误差,尤其是面临第二种情况时误差更大。

③乘客信息发布(7.2.15)、乘客信息查询(7.2.16)和乘客信息查询应答(7.2.17)JT/T808中的文本信息下发只能支持向广告屏发送一条文本信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难以满足复杂的用户需求,因此本标准参考《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和《快速公交(BRT)智能系统第5部分:调度中心与车载信息终端通信数据接口规范》制定了乘客信息发布消息主要实现如下功能:①发布多条预置信息,即需要终端或显示设备保存并循环显示,有生命期限制;②发布多条即时信息,需要终端或显示设备停止预置信息显示并立即显示该信息,有生命期限制,生命期结束后恢复预置信息的显示;③所有消息均有优先级和显示方式,终端或显示设备需要按照优先级和显示方式进行显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