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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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GB/T 28787-2012《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是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发布并使用较为广泛的标准,但标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需要调整的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并提出了十一项工程标准,其中包含《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设备数据采集通讯协议》。因此对编制组决定对GB/T 28787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8)提出并归口。

1.2.编制单位

标准编制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1.3.工作过程

2013年11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标准编制组,确定了标准编制的原则和基本的内容框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进行了合理的分工。

2014年1月至3月,编制组按照工作计划深入了解了国内外公交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形成了调研报告,初步确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完成了标准草稿的编制。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召开了多次专家讨论会,广泛征求行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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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编制组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对标准进行了协议格式调整,兼容了JT/T808协议,形成征求意见稿。

1.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工作

标准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工作见表1。

表1.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工作

2.1.编制原则

本标准按如下的原则进行编写:

充分参考国际相关先进标准,符合中国国情,遵照国内现状,与现有国家标准和协调一致;

标准文本符合GB/T 1.1-2009对国家标准编制的要求;

术语标准的编写必须符合GB/T 5655-1985的规定,并与有关交通行业的术语标准协调一致,术语标准中的术语本身构成完整的体系结构;

分类编码标准的编写必须符合GB/T 20001.3及GB/T 7027的规定,同时与其他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的有关分类编码标准协调一致,对于相同的信息应做到互相兼容;

标准与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一致,尽量引用有关的专业基础标准;

标准格式统一,内容完整。

2.2.内容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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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本标准参考了《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交企业平台以及智能车载服务终端系统的建设及管理,规定了车载服务终端与企业平台间的通信协议规范和企业平台的基本技术要求。

(一)协议所遵循标准体系(全文)

目前在道路运输的车载终端通讯领域主要有两个标准,分别是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目前最新版本为JT/T808-2011)和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目前最新版本为GB/T 28787-2012)。

JT/T808-2011是目前道路运输领域使用最为广泛的通讯协议,但是该协议重点关注道路运输车辆的远程位置监管和安全防护相关的需求,因此其主要使用行业为“两客一危”和出租车。GB/T 28787-2012是目前公共交通领域使用最为广泛的通讯协议,该协议对公交企业的业务研究比较深入,能够很好的满足公交企业除远程位置监控之外的业务需求,包括发车通知、行车计划请求和下发、车辆调线等。

综上所述,本标准采用JT/T808的标准体系,做到对JT/T08的全面兼容,在此基础上参考GB/T28787中公交相关的业务进行扩展,在编制过程中也同时参考了《快速公交(BRT)智能系统第5部分:调度中心与车载信息终端通信数据接口规范》报批稿中公交相关的业务。

(二)术语和定义(第3章)

术语和定义部分主要引用了GB/T 5655-1985《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的内容,对于未能包含在GB/T5655中的术语参考了《快速公交(B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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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智能系统》和《城市客运术语》报批稿进行了定义,主要包括:3.2~3.5,3.,7~

3.11,3.13~3.20,3.23和3.25~3.30。

(三)协议基础(第4章)

JT/T808的数据类型中对于数字只有无符号类型,包括无符号1字节整型(BYTE)、无符号2字节整型(WORD)和无符号4字节整型(DWORD),无符号整型只能表示0和正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碰到需要表示负数的情况,比如车厢内的温度、海拔高度等。在标准的JT/808框架下,一般的处理方式有三种:①使用两个字段标识,第一个整型字段(一般为BYTE)标识接下来要传输二个整型字段是正数还是负数,第二个整型字段填充整数的绝对值。②使用整形字段的最高位标识该整型数是否为负数(一般最高位为1表示负数,否则表示正数)③将整数进行偏移,比如用BYTE表示车厢内温度时,将实际温度增加100度进行传输,接收方接收后减去100度得到实际的温度值。第一种和第三种方法比较繁琐,而第二种方法实际上是采用有符号整型进行传输。

参考国内外相关的通信协议标准绝大部分均具备有符号和无符号两种整型数据类型。《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中定义了有符号1字节字符整型(BYTE)、有符号2字节字符整型(SHORT)和有符号4字节字符整型(LONG),同时定义了无符号1字节字符整型(UBYTE)、无符号2字节字符整型(USHORT)和无符号4字节字符整型(ULONG)。《信息技术抽象语法记法一(ASN.1)第1部分:基本记法规范》(GB/T 16262.1-2006,ISO/IEC 8824-1:2002)中定义的基本数据类型中的整数类型(integer type)为具有非典型值得简单类型,值是正整数或负整数,包括零。

因此,本标准在兼容JT/T808的基础上,对数据类型进行了扩展,定义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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