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一、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三种类型1.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经党支部任命的干部的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2.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3.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部门或科室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科室负责人或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要在认真评价、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二、具体内容1.谈话范围任职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诫勉谈话: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警示谈话:谈话时要在认真评价、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2.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2.1任职廉政谈话。
在党支部书记主持下可与提拔任职谈话一并进行,由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负责。
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
2.2诫勉谈话。
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进行,具体由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负责,党建人员记录。
谈话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2.3警示谈话。
要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及时进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
3.廉政谈话的要求:3.1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谈话时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泉委办发〔**〕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
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
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由办领导进行谈话。
二、信访谈话制度(一)信访谈话对象。
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二)信访谈话的内容。
转达群众的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
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信访谈话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
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要领导负责。
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
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审计谈话制度(一)审计谈话对象。
对审计中发现廉洁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的领导干部。
(二)审计谈话内容。
指出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醒意见,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馈。
(三)审计谈话方式。
涉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领导个人的由分管领导约谈当事人;涉及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线索应移交派驻派市驻建局纪检组。
廉政谈话制度范本
廉政谈话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廉政意识,遵守廉洁行为规范,预防和纠正不正当行为,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公司名称)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内容廉政谈话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 遵守廉洁行为规范;2. 预防和纠正不正当行为;3. 提升廉政意识和教育培训。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程序1. 廉政谈话应由企业的廉政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2. 廉政谈话应定期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企业安排;3. 廉政谈话可以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进行;4. 廉政谈话应记录,并由企业保存备查。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要求1. 廉政谈话应秉持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2. 员工应积极参与廉政谈话活动,认真听取并遵守廉政要求;3. 如果在廉政谈话中发现不正当行为,应当积极配合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4. 企业应根据廉政谈话的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保密性1. 廉政谈话的内容应保密,除非涉及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情况外;2. 企业应采取措施保障廉政谈话的保密性。
第七条:廉政谈话的监督和评估1. 企业应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的监督和评估机制;2. 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廉政办公室或相关部门。
第八条:违反廉政谈话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廉政谈话制度的行为,企业应根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警告、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本制度对廉政谈话的具体步骤、要求等事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须报企业领导审批后执行。
最后,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自觉遵守本制度,并将廉政意识贯彻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共同创造廉洁、透明、守法的企业环境。
单位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办法
单位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办法为了加强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促进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提醒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二、廉政谈话提醒对象,主要是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干部。
三、谈话内容(一)谈话对象应谈的内容X、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以及接受群众监督情况。
X、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X、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X、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X、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二)主谈话人应谈的内容X、对新提任科级干部的谈话重点是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同时进行必要的有关廉政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结合实际提出要求。
X、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
四、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进行廉政谈话提醒:X、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X、廉政测评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时;X、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轻微,或发生信访举报,经查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时;X、干部提拔和轮岗时。
X、其他有必要让本人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解释时;五、组织领导X、廉政谈话在委党委领导下进行。
X、委纪委牵头,会同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编制科组织实施。
六、谈话要求X、廉政谈话之前,主谈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三天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准备。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
是指在拟任或者选拔重要领导职务之前,对候选人进行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提醒约谈的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廉政谈话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教育和警示,强化廉政意识,加强自律能力,确保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具备廉洁从政的素质和能力。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知识普及:廉政谈话中会向候选人普及廉政法规、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等,使其对廉政要求有全面的了解。
2. 警示教育:通过实例分析、错误案例剖析等方式,向候选人传递廉政风险和危害,引起重视和警觉,提醒其遵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3. 自我承诺:要求候选人在廉政谈话中做出廉政自律承诺,明确表示遵守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
4. 监督约束:建立监督机制,对候选人进行追踪、监督,加强考核和评估,确保其遵守廉政要求和承诺。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减少廉政风险,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同时,它也是一种预防性措施,能够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排除不合格人员,提升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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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是指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通过对公职人员进行谈话,以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提升廉政建设水平。
廉政谈话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和惩治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持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廉洁形象,并提高公职人员的政治纪律和廉洁意识。
通过谈话,可以要求公职人员自查自纠,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做到心有戚戚焉,饱含悔意。
同时,廉政谈话制度也能够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和教育,提醒公职人员注意廉洁自律。
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谈话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循程序正义;其次,谈话应当注重问题导向,重点关注违法违纪问题,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再次,谈话应当保障公平公正,避免滥用权力或形成不当压力;最后,谈话应当注重教育引导,对公职人员进行思想和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和素质。
廉政谈话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廉政建设措施,能够帮助公职人员在工作中增强自律意识,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因此,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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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县所有党员干部。
第三条谈话提醒对象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
第四条谈话提醒内容谈话提醒内容主要包括:(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加强道德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保持良好心态,积极投身工作;(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维护集体荣誉;(六)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事项。
第五条谈话提醒方式谈话提醒可以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书面提醒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谈话提醒程序(一)谈话提醒由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二)谈话提醒前,应当认真了解被谈话提醒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明确谈话目的、内容和重点;(三)谈话提醒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倾听被谈话提醒对象的说明和解释,充分沟通交流;(四)谈话提醒后,应当对被谈话提醒对象的思想认识、整改措施等进行跟踪了解,确保谈话提醒取得实效。
第七条谈话提醒记录谈话提醒应当做好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责任追究谈话提醒工作中,如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附则本实施细则由县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符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醒谈话制度通知模板范文
提醒谈话制度通知模板范文各位领导、同事: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在我单位实行提醒谈话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醒谈话制度的目的通过实行提醒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防范于未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二、提醒谈话的对象提醒谈话对象为我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提醒谈话的内容1. 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的情况。
2. 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3.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
4. 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的情况。
5. 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的情况。
6. 其他需要提醒的内容。
四、提醒谈话的程序1. 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或者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 提醒谈话前,谈话人应当收集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制定谈话方案,明确谈话内容、方式和要求。
3. 提醒谈话应当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集体谈话进行。
4. 提醒谈话应当做好记录,并由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5. 谈话对象应当认真对待提醒谈话,如实汇报有关情况,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五、提醒谈话的时限和频次1. 提醒谈话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2. 对谈话对象在提醒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提醒谈话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谈话人。
六、提醒谈话的结果运用1. 谈话对象在提醒谈话中能够认真对待,如实汇报情况,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其年度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2. 谈话对象在提醒谈话中不能够认真对待,不如实汇报情况,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其年度考核给予扣分,并根据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廉政风险 谈心谈话制度
廉政风险谈心谈话制度
廉政风险是指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的违反廉洁行为的可能性。
为了防范廉政风险,一种有效的制度是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是指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个别谈话形式,对公务人员进行询问、评估、引导和教育,以预防和纠正廉政风险问题。
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公务人员识别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态度,加强自我约束,做到廉洁自律。
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设立谈心谈话的机构和岗位:建立专门的廉政谈心谈话小组或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确保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谈话。
2.制定谈心谈话的程序和规范:明确谈话的目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确保谈话的安全性、公正性和保密性。
3.制定谈心谈话的指导意见和标准:明确谈话的内容和范围,涵盖廉政风险的各个方面,如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私欲膨胀等。
4.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对谈心谈话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建立公务人员廉政风险评估档案,便于查阅和跟踪。
5.提供廉政教育和培训:结合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增强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实施谈心谈话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公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廉政状况,为预防和纠正廉政风险问题提供参考和依据。
同时,也为公务人员提供了一个向组织反映问题、诉求和困惑的渠道,有利于改善工作环境和氛围,增强公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五篇)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____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1、谈话对象新任命、当选、聘任的担任中层领导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谈话内容(1)介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2)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要求。
(3)提出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4)听取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3、谈话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
二、诫勉谈话1、谈话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告诫教育的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适用情况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在工作中搞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个人或所负责的部门年度考核不合格。
(8)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3、谈话内容(1)谈话人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问题。
(2)谈话对象就指出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谈话对象对诫勉的问题及组织的期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4、谈话方式采用个别谈话方式。
三、谈话的组织及有关要求1、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工作由校纪检负责并组织实施。
2、对校级干部谈话由支部书记主持。
中层干部谈话由支委成员主持。
3、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可根据需要,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4、诫勉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和打击报复。
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导言: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肩负着推动国家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责任。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腐败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为了加强干部廉政建设,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论述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
一、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定义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是基于廉政建设的需要,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一种制度安排。
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廉政谈话,对干部在职业生涯中可能涉及的廉政风险进行提醒和警示,帮助干部更好地遵守纪律,发挥作用。
二、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重要性1.强化廉政教育意识: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利益代表,其言行举止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通过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可以深化干部的廉政教育意识,增强对廉洁自律的认识和自觉性。
2.警示干部廉政风险: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能及时发现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有助于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通过谈话,让干部清晰了解廉政规范,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防止干部滑入廉政灰色地带。
3.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通过与干部的谈话交流,传递廉洁诚实的思想理念,倡导廉政文化,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1.问题分析(1)谈话内容单一: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内容过于单一的问题。
谈话主要集中在廉洁自律方面,忽视了其他重要的廉政风险,如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等。
(2)谈话形式机械化:有的单位在实施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时,只注重程序,忽视了人文关怀。
谈话变得形式化、机械化,缺少真实性和针对性,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2.建议(1)丰富谈话内容: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应该全面涵盖廉政风险,不仅要强调廉洁自律,还要关注权力运行、财务管理、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多元化的谈话内容,提升廉政意识。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可以及时发现 和纠正公职人员在工作中的不规 范行为,避免其犯错或陷入腐败
。
通过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可以加 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 高其廉洁从政的意识,增强其自
我约束的能力。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还可以提高公 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增强其遵守纪律和法律的自觉性
。
02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基 本原则
在当前反腐斗争的形势下,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越来越受到各级组织和社会的重视 和支持。
定义与概念
廉政提醒谈话是指对有腐败倾向的公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 提醒、告诫和警示,通过谈话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和 督促,以防止其走向腐败的深渊。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是一种监督管理制度,是反腐倡廉工作的 重要组成部分。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意义
强化制度执行
加强对《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的宣传和执行 力度,确保谈话对象和谈话人严格遵守制度规定。
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信息化平台、智能语音识别等,提高廉政提醒谈话的效率 和质量。
保障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廉政提醒谈话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谈话内容不泄露、不扩散。
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制度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相关知识和重要性。 提高干部职工对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制度意识。
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制度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 严格执行。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 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注重实效原则
谈话效果应注重实效,切实起到提醒 和警示作用。
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第一章廉政谈话制度为了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廉政谈话提醒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必要时上级机关可直接对下级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二、廉政谈话提醒的对象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内中层干部。
廉政谈话提醒包括平级之间的谈话提醒和上级对下级的谈话提醒.平级之间的谈话提醒是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谈话提醒;上级对下级的谈话提醒是指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层干部的谈话提醒.三、廉政谈话提醒一般由中层以上领导负责实施,也可指派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实施。
廉政谈话提醒可采取集体谈话、单独谈话(个别谈话)及谈心会等形式。
涉及领导班子的问题,可采取集体谈话;只涉及领导干部本人的问题,可采取单独谈话;对普遍性的问题,可采取谈心会的形式.谈话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四、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进行廉政谈话提醒:1、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2、群众信访举报情节轻微,或发生信访举报,经查构不成党政纪处分时;3、廉政测评群众意见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4、因其他原因有必要让本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解释时.五、廉政谈话提醒应根据谈话的目的和谈话对象确定谈话内容。
主要包括执行政策、执行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等。
六、廉政谈话提醒的一般程序:1、确定谈话对象.2、拟订谈话方案。
主要包括:谈话的内容、谈话的地点、谈话的方法、谈话中可能涉及到的政策规定,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等。
3、实施谈话。
要做好谈话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谈话时间、谈话的内容、本人对有关问题的态度等。
七、廉政谈话提醒需注意的事项:1、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谈话时,要坚持原则,对被谈话人涉及到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对原则性问题要表明组织的态度,令其知错就改,有错必纠.维护廉政谈话的严肃性。
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防微杜渐,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我局建立健全了新任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完善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提出要求。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
二、完善信访谈话制度。
对反映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属于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由局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提醒,并要求本人据实作出说明;对属实的问题,提出诫勉意见,并要求整改反馈。
三、完善廉政责任谈话制度。
对于领导干部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等行为的;或者发生严重违反“八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或者机关效能建设不到位,庸懒散现象突出的,群众有投诉意见的,报送区纪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整改反馈。
四、形成廉政提醒长效机制。
健全完善反腐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领导干部廉洁状况,做好防治措施。
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在每年年初全局工作会议上通报上一年度党风廉政总体情况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
局领导要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等活动,开展廉政提醒。
二〇一五年三月。
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目的(一)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干部出发,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督;(二)检查督促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从政;(三)坚持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纠,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四)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研究问题,交换意见,保证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
二、谈话对象(一)机关各科室、各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二)新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干部;(三)在廉政建设方面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四)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三、谈话内容(一)对机关各科室、各村(居)第一责任人的谈话内容: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党委工作部署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参加党委组织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5、对开展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6、提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
(二)对新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干部的谈话内容:1、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政策规定;2、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履行职责、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要求;3、提出自觉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严于律已,主动接受监督,在勤政廉政方面作出表率的要求;(三)对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转达群众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
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可要求其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或根据需要,要求本人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对有信访举报,经调查属轻微违纪、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说话。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__办公厅《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组织及成员廉政谈话,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任前廉政谈话是指对新任职或当选的干部在到任前,进行廉政教育和提醒,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促使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谈话。
第四条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内容,教育、提醒和保护干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第五条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由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纪工委负责具体进行。
其他各部门协助配合,及时提供需要进行谈话的干部人员名单。
第六条干部廉政谈话的方式既可采取个别谈话,也可采取集体谈话。
第七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对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出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要求;(三)勉励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第八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干部考察了解、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等渠道,反映或者暴露出在执行 __政策法规、廉洁从政以及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尚不构成党纪立案或者给予党纪处分的;(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三)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四)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因决策失误、处置突发事件不力,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五)工作作风浮夸,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六)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七)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与民争利,造成不良影响的;(八)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九)年度绩廉考评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十)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廉政谈话制度(8篇)
廉政谈话制度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根据《中国_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行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是区纪委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以事前监督为主,将关口前移,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教育谈话制度,是区纪委领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对谈话对象进行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谈话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应当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第四条每年底,区委对全区各单位担任现职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导递交廉政承诺书。
第五条区纪委每年根据干部调整情况,组织新任职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第六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教育谈话:(一)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一般问题,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四)有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谈话的对象:全区各部、办、局、群团、街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职能部门或单位的科级负责人。
第八条谈话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也可委托或指定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进行谈话。
第九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审批。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对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进行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在对其审计后进行,谈话后要求其写出廉政承诺,保存在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中。
(四)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廉政谈话工作制度
廉政谈话工作制度
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组织内部廉政建设、预防腐败和整治不正之风而制定的一套工作规范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谈话主体和对象
谈话主体一般为组织的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廉政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廉政谈话工作。
谈话对象为组织内部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廉政风险或问题的人员。
二、谈话方式和程序
谈话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严格保密。
谈话程序应经过合法、公正、公开、公正的程序,包括谈话准备、谈话通知、谈话进行、记录整理和谈话结果反馈等环节。
谈话通知应提前告知谈话对象,并说明谈话目的、内容和时间地点。
谈话过程应充分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采取合适的调查核实方式,确保调查客观、准确。
谈话记录应准确、详细地记录谈话内容,以备查阅和备案。
三、谈话内容和重点
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廉政建设、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等方
面展开,重点是预防廉政风险、解决廉政问题、强化廉政纪律。
谈话应重点关注谈话对象的廉政观念、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情况,以发现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教育。
在谈话中还可以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提问、解惑,引导谈话对象做出正确的廉政决策和行为。
四、谈话结果和后续措施
谈话结果应及时记录整理,并根据谈话对象的表现和情况做出相应的评价和处理决定。
对于处理决定不满意的谈话对象,应有相关申诉和复核程序。
谈话结果和处理决定应及时向谈话对象通报,并进行相应的跟踪和回访,以评估廉政谈话工作的效果和改进措施。
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根据中央、某某、某、某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交通实际,局党委决定建立。
一、廉政谈话的对象。
由局党委任命和管理的副股及以上级别的干部,主要是二级单位班子成员。
二、谈话形式及内容。
廉政谈话分:任职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专项谈话。
凡新提拔的干部,在正式上任前,必须进行一次廉政教育谈话,就廉政勤政、拒腐防变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希望和要求;对群众反映和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要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使之警觉,防微杜渐;对经调查有违纪问题而又构不成立案查处的干部,必须进行廉政诫勉谈话,让其讲清问题,给予批评帮助,限期改正;对干部在出差、出国执行公务等情况时,可视情进行廉政专项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要求或注意事项。
三、谈话的组织实施。
廉政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逐级实施。
坚持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也可进行集体谈话。
同二级单位正职进行廉政谈话,由局党委书记或委托分管领导、纪委书记主谈,纪检室参加。
二级单位班子副职或副股以上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由纪委书记主谈或委托纪检室进行谈话。
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一般与任职谈话一并进行。
进行廉政提醒、诫勉谈话,由纪检室负责,政工股参加。
进行廉政专项谈话,由分管领导负责,纪检室参加。
干部主动就廉政问题要求谈话时,纪检室要认真受理,做好安排。
四、廉政谈话的基本要求。
①进行廉政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谈话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使被谈话人有所准备;②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提醒、诫勉谈话结束时,应让被谈话人在记录上签字;③进行廉政谈话,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准确。
要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
同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④进行廉政提醒、诫勉谈话时,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可请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核实,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维护被谈话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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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
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时。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
对**谈话提醒由**负责,对机关科部室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或分管副**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副**负责。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
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五、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
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六、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
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七、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