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

合集下载

日本人的劳动防护意识强

日本人的劳动防护意识强

日本人的劳动防护意识强日本人的劳动防护意识强日本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拥有着许许多多的制造业企业和大量的劳动力。

在如此庞大的劳动力中,每一个劳动者都必须时刻保持着强烈的劳动防护意识,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日本人的劳动防护意识之所以强,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日本政府的法律法规对劳动防护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日本的劳动法和劳动安全卫生法对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问题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例如,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雇主有义务制定并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方针,在劳动场所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设备,并且对劳动者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此外,日本政府还通过制定和执行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劳动防护问题进行监管和管理。

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使得劳动者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劳动防护意识。

其次,日本的企业文化中注重劳动防护意识的普及和强化。

在日本的企业中,劳动防护意识被视为一种义务和责任,并且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强化。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会优先考虑具有良好劳动防护意识的人才;而对于已经入职的员工,企业也会定期进行相关的劳动防护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劳动防护意识。

此外,许多企业还会定期组织劳动安全检查和演习,以及举办相关的活动和宣传,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劳动防护意识。

再次,日本的劳动者自身对劳动防护意识重视程度较高。

由于长期以来日本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社会普遍存在着“时间就是金钱”的价值观。

这使得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高度的专注和警惕,以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者对于自身安全和健康的需求也变得更加迫切。

因此,他们会采取各种措施,遵守相关的劳动安全规定,戴上防护装备,避免危险的行为,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最后,日本社会对劳动防护意识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

日本社会普遍认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是企业和政府的责任,而不仅仅是劳动者个人的问题。

因此,社会各界都对劳动防护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并提供了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国外职业病卫生法规

国外职业病卫生法规

国外职业病卫生法规国外职业病卫生法规是各国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与标准。

这些法规与标准包括了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卫生保护、工作环境监测与评估、职业病危害评估与防治等诸多方面。

在不同的国家中,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被认为是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基本条件。

以下就世界主要国家的职业病卫生法规进行介绍。

美国——美国职业安全卫生局(OSHA)美国职业安全卫生局(OSHA)成立于1970年。

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国家标准,以保护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健康和安全。

美国OSHA的重点工作领域包括工业安全和卫生、人因工程和人机交互、化学和物理危险等方面。

其职业病危害评估和防治工作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健康和降低职业病危害。

欧盟——欧盟职业健康与安全机构(EU-OSHA)欧盟职业健康与安全机构(EU-OSHA)成立于1994年,其主要职能是促进及支持欧洲各国工作场所的卫生与安全,并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欧盟职业健康和安全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标准,对职业病的危害评估和防治工作有明确的要求,以及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致力于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日本——职业健康安全法日本职业健康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是为了防止工作场所卫生与健康上的危害,保证劳动者身心健康,提高生产率。

该法规要求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防治工作,并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监测。

人们认为这个法规对于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有很大的作用,可以有效的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德国——德国职业安全与卫生法德国职业安全与卫生法规定了保障工人健康的标准。

其中规定了卫生保护、职业病危害评估与防治、工作环境监测与评估、个人防护及职业健康档案等方面。

德国还制定了《化学品安全处置法》、《电磁辐射卫生保护法》、《放射线卫生法》、《防护器材检修维护法》等一系列相应法律。

中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为中国比较完整、重要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正式)

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409-46 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标准方面,代表日本最高水平的是由日本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JISHA)起草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导则。

该导则旨在帮助雇主建立和开发OHSMS,从而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其基本思想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雇主自我约束式的OHS管理。

雇主应辩识工作中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因素中潜在危害。

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雇主有责任采取必要行动。

2、体系实施的保证人和记录保存。

为确保雇主按照OHSMS的要求组织生产,必须制定好工作规定、工作标准、操作程序及其他有关文件。

这类文件包括两种,一是“标准化表格”,要求负责安全卫生项目的人员将行动结果记入其中;二是“单件事情记录”,适于负责向有关工人发布使用,用以记录所决定的行动以及行动结果,以便日后的评审和认证。

该导则阐述的OHSMS包括20个因素:1、公司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公司的OHS方针,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卫生。

2、部门方针。

须制定明确的各部门OHS方针,以保证OHSMS的有效实施。

日本劳动基准法的主要内容

日本劳动基准法的主要内容

日本劳动基准法的主要内容[日期:2005-02-12]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作者:[字体:大中小]日本劳动基准法由总则、劳动合同、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未成年者劳动基准、女性劳动基准、工伤赔偿、员工宿舍、劳动监察机关等十四章构成。

其中很大篇幅是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主要是界定劳动基准法所使用的用语。

对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决定、均等待遇、男女同工同酬、禁止强制劳动、排除中间剥削、保障行使公民权、劳动者、用人单位、工资等一些用语作了概念性的界定。

也阐明这些用语在劳动基准法中使用的原则。

这章可称为是劳动宪章。

第二章劳动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低于劳动基准法所规定劳动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

为了防止人身隶属关系的出现,对有期限的雇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合同期限做了严格的规定。

除了特殊情况外,原则只能签订一年合同。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以劳动者能明白的方式,向劳动者提示关于工资、劳动时间及其他一些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不得签订包含有在劳动者不履行合同时,事先规定赔偿金额的合同。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控制劳动者人身自由现象的出现,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签订先借给劳动者钱款,然后叫劳动者提供劳动,抵押其所借钱款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还不得签订叫劳动者把所得工资当做储蓄金存起来或者管理劳动者储蓄金的合同。

除以上外,劳动合同还对解雇劳动者做了限制性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能解雇因工负伤或者因病正在治疗而不能工作的员工、治愈后没有经过30天的员工、产前和产后以及产后还没有经过30天的女工。

用人单位要解雇劳动者时,必须至少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如果不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话,必须要给想解雇的员工支付30天以上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在退职时,如果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包括从事工作的时间、工种、职务、工资、退职理由等内容的证明书时,用人单位不得拖延要立即给劳动者出具包括以上内容的退职证明。

在劳动者死亡和退职时,如果家属提出要求的话,必须在7日内把劳动者的工资、保证金等如数返还给其家属。

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通用版)

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通用版)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标准方面,代表日本最高水平的是由日本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JISHA)起草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导则。

该导则旨在帮助雇主建立和开发OHSMS,从而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其基本思想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雇主自我约束式的OHS管理。

雇主应辩识工作中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因素中潜在危害。

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雇主有责任采取必要行动。

2、体系实施的保证人和记录保存。

为确保雇主按照OHSMS的要求组织生产,必须制定好工作规定、工作标准、操作程序及其他有关文件。

这类文件包括两种,一是“标准化表格”,要求负责安全卫生项目的人员将行动结果记入其中;二是“单件事情记录”,适于负责向有关工人发布使用,用以记录所决定的行动以及行动结果,以便日后的评审和认证。

该导则阐述的OHSMS包括20个因素:1、公司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公司的OHS方针,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卫生。

2、部门方针。

须制定明确的各部门OHS方针,以保证OHSMS的有效实施。

3、OHS管理程序。

在实际运作中,部门的OHS管理方针实际上是通过部门OHS管理程序和每一工作场所的OHS程序来得以实施的。

4、OHS管理手册。

要编制包含OHS管理标准的手册,分发到每一工作现场,并对所记录内容进行定期检查。

日本用人单位法律规定(3篇)

日本用人单位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日本作为亚洲发达国家之一,其用人单位法律规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方面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日本用人单位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劳动基准法、雇佣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法等。

二、劳动基准法1. 劳动基准法概述劳动基准法是日本劳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资、休息、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基本标准。

2. 工作时间与休息根据劳动基准法,日本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2)休息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日不得少于24小时。

(3)加班: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5小时。

(4)休息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

3. 工资(1)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

(2)最低工资:日本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最低工资标准。

(3)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为平时工资的1.25倍。

4. 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安全卫生规定:(1)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

(2)定期对劳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雇佣合同法1. 雇佣合同法概述雇佣合同法是日本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雇佣合同类型(1)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不限。

(2)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或以上。

(3)部分时间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部分时间合同,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时间。

3. 雇佣合同解除(1)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雇佣合同。

(2)法定解除: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可以解除雇佣合同。

日本安全劳动法

日本安全劳动法

労働安全衛生法(昭和四十七年六月八日法律第五十七号)最終改正:平成二三年六月二四日法律第七四号第一章総則(第一条―第五条)第二章労働災害防止計画(第六条―第九条)第三章安全衛生管理体制(第十条―第十九条の三)第四章労働者の危険又は健康障害を防止するための措置(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章機械等並びに危険物及び有害物に関する規制第一節機械等に関する規制(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四条の六)第二節危険物及び有害物に関する規制(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六章労働者の就業に当たつての措置(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七章健康の保持増進のための措置(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第七章の二快適な職場環境の形成のための措置(第七十一条の二―第七十一条の四)第八章免許等(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第九章安全衛生改善計画等第一節安全衛生改善計画(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二節労働安全コンサルタント及び労働衛生コンサルタント(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七条)第十章監督等(第八十八条―第百条)第十一章雑則(第百一条―第百十五条)第十二章罰則(第百十五条の二―第百二十三条)附則第一章総則(目的)第一条この法律は、労働基準法 (昭和二十二年法律第四十九号)と相まつて、労働災害の防止のための危害防止基準の確立、責任体制の明確化及び自主的活動の促進の措置を講ずる等その防止に関する総合的計画的な対策を推進することにより職場における労働者の安全と健康を確保するとともに、快適な職場環境の形成を促進することを目的とする。

(定義)第二条この法律において、次の各号に掲げる用語の意義は、それぞれ当該各号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一労働災害労働者の就業に係る建設物、設備、原材料、ガス、蒸気、粉じん等により、又は作業行動その他業務に起因して、労働者が負傷し、疾病にかかり、又は死亡することをいう。

二労働者労働基準法第九条に規定する労働者(同居の親族のみを使用する事業又は事務所に使用される者及び家事使用人を除く。

日本工厂安全规定最新(3篇)

日本工厂安全规定最新(3篇)

第1篇一、引言日本作为全球工业化的先驱之一,其工厂安全管理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盛誉。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日本工厂的安全规定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日本工厂最新的安全规定,以期为我国企业提供借鉴。

二、安全管理体系1. 安全生产责任制日本工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等。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1. 安全防护设施日本工厂要求所有设备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网、紧急停止按钮等,以防止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受到伤害。

2.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如绝缘、接地、漏电保护等。

同时,企业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 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应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如紧急停止按钮、限位开关、安全门等。

企业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四、安全操作规程1. 设备操作规程企业应制定详细的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员工必须按照规程操作设备,不得擅自更改。

2. 作业规程企业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规程,明确作业流程、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员工必须按照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

3. 高处作业规程高处作业必须制定专门的高处作业规程,包括作业前的检查、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五、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1. 事故预防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制度,包括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安全检查等。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2.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组织调查处理。

日本安全生产制度有哪些

日本安全生产制度有哪些

日本安全生产制度有哪些日本安全生产制度是指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工作环境安全、设备安全,并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制和制度。

下面将就日本安全生产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详细介绍其中的重要制度和政策。

首先,日本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是《劳动安全卫生法》。

该法律于1972年颁布,之后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

《劳动安全卫生法》明确了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权益和保护措施,要求雇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其次,日本安全生产制度中重要的一环是安全管理体制。

日本的企业和组织都必须设立并运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执行和监督。

该机构通常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他们负责制定安全政策和目标,开展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制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以及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价和改进。

第三,日本安全生产制度中重视安全教育和培训。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必须向劳动者提供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内容。

此外,雇主还要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演习,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日本安全生产制度非常注重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

雇主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同时,雇主还要制定事故预防计划,提前预防并控制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

此外,雇主要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记录制度,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日本安全生产制度还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安全政策和目标。

此外,企业还应主动参与社会安全活动,如支持地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等。

最后,日本安全生产制度还注重监督和执法。

日本设立了劳动基准监督机构,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旦发现违反法律和规定的情况,监督机构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并要求企业立即改正并消除安全隐患。

日本劳动法(最终版)

日本劳动法(最终版)
日本劳动法
讲解人:姜元基 组长:赖映宏
组员:赖映宏 姜元基 李文强 李兵进 张家铭 陈宝峰
目录
一、总体概括 二、日本劳动法的历史沿革 三、日本劳动法的基准体系 四、日本劳动法的主要特点 五、日本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六、日本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三大神器 七、对于完善我国劳动法的思考
一、总体概括
➢自1994 年7 月《劳动法》颁布后,虽然国务院和劳动行政 部门也大量颁布了很多劳动法规和规章,但从总体上来说, 中国内地的劳动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完善的。而作为中国的 近郊,日本的劳动立法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对劳动者权 益保护层面都是比较完善和全面的。作为一个后发的资本 主义强国,日本的劳动立法发展主要从战后开始,然而在 这段不算长的时间里,日本已经建立了一套有其自身特点 的完善的劳动法体系。
2、劳动合同的形式
➢ 在日本,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还是无定期劳动合同,签订劳动 合同在法律上并无特别的形式要求,也就是说即使是口头的, 在法律上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见,日本劳动法对劳动合同 的形式要求比较宽泛,没有过多的要求,与我国存在本质上的 差异。
3、劳动合同的解除
定期劳动合同
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即自动解除,如果存有“不可避免的原因”,定 期合同期满以前也可以提前解除。解除定期合同当然包括期满 时解除,雇主需要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这是日本劳动法 对用人单位做出的特殊规定。
及时立法,特别是能依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而经常地、不断地 修改法律,所以在日本几乎每年都会有修改的情况。
2、日本劳动法在表现形式上没有统一的劳动法典
➢ 日本的劳动立法是以一系列单项法律为框架的,没有统一的劳 动法典,劳动法体系的形成是由众多单项法律建立的。这在很 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美国的影响,如美国1935年制定的《国家劳 资关系法》和1938年制定的《公平劳动标准法》,为日本后来 制定的《劳资关系调整法》和《劳动标准法》起了示范作用。

日本的安全生产

日本的安全生产

日本的安全生产日本政府多年来在一切经济活动中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一系列的安全对策和措施,使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大幅下降,伤亡人数不断减少,成为世界上安全生产成本最低的国家之一。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日本的安全生产问题突显,工伤死亡人数剧增。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日本政府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法》、《矿山安全法》、《劳动灾难防止团体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由于法律健全、措施得当、各方重视,日本的安全生产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

2003年,日本工矿业在生产过程中死亡的人数只有307人。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定,所有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建立劳动安全生产体制,任命或指定劳动安全卫生负责人,监督和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内的各个车间和班组还必须设置安全卫生管理员、作业主任等具体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的人员。

同时,有50名以上职工的企事业单位必须配备自己的医生,负责企业员工的健康和卫生,维护和管理作业环境,调查影响健康的原因和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等。

日本的监察机构十分重视安全的超前管理和过程管理。

不是事故发生以后再去调查、追究责任,而是事先监督、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消灭事故隐患。

因此,日本矿山在实施某些特殊的项目时,必须事先制订方案,并报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现场监督指导,有效地防止了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和扩大。

厚生劳动省中设劳动基准局,具体负责劳动安全卫生事宜。

在47个都道府县设立了劳动基准局,负责各都道府县劳动基准的实施。

直接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则是设立在各厂区的347个劳动基准监督署(343个署和4个分支机构),它们都是作为厚生劳动省的派出机构,由厚生劳动省指挥领导。

劳动大臣每5年制定一次工伤事故防止计划,计划中规定了事故预防的重点对策和降低伤亡事故的目标,各都道府县劳动基准局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方针计划,劳动基准监督署也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使得各级各项工作目标明确,重点清楚,职责分明。

国外有哪些安全生产法

国外有哪些安全生产法

国外有哪些安全生产法国外有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下面为您列举一些国外的安全生产法。

1. 美国《安全与健康法案》(OSH Act)美国的OSH Act是在1970年通过的,该法案明确了雇主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有责任及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

它也设立了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来监督和执行相关法规。

2. 加拿大《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HSA)加拿大的OHSA于1990年通过,该法案向雇主规定了其在工作场所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责任。

同时,法案还规定了员工在工作场所担任监督、培训和意见表示的权利。

3. 德国《劳动安全和卫生法》(ASiG)德国的ASiG于1973年通过,该法律对德国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提供了基本框架。

根据该法律,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预防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4.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OSH Law)日本的OSH Law于1972年颁布,该法律要求雇主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以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法律还明确了对工作场所进行评估、制定安全计划和提供培训的义务。

5. 英国《安全与健康法》(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Act)英国的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Act是1974年通过的,该法案规定了雇主必须保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并为雇员提供相关培训和防护设备的义务。

该法律也设立了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机构(HSE)来监督执行。

6. 澳大利亚《工作健康与安全法》(Work Health and Safety Act)澳大利亚的Work Health and Safety Act于2011年推出,该法案规定了如何管理和控制工作场所的风险,以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法案还规定了供应商、承包商和员工的责任。

这些国外的安全生产法为各个国家提供了规范和指导,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也为企业提供了确保员工和工作环境安全的指导。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修正案考察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修正案考察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修正案考察孙晓柳【摘要】劳动法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而设置的,是劳动者维权的法律武器。

但是,目前我国劳动者的权益正受到严重侵害,我国劳动法侧重于“经济性”,缺乏“社会性”,注重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而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不够深入。

作为近邻的日本,其《劳动安全卫生法》立法完善、修改及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比较全面。

论述2014年刚修订《劳动安全卫生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以其为鉴,对完善我国的安全生产法规,维护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The Labor Law is set for the purpose of guaranteeing laborers’rights and interests,and it is also a legal weapon for laborers to safeguard their legal rights. However,currently,Chinese laborers’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seriously damaged. Chinese Labor Lawemphasizes“economical efficiency”but ignores“sociality”, and it pays great attention to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little attention to human - oriented“human care”concept. As a close neighbor of China,Japan has perfect legislation and timely modification for its Law of Labor Safety and Health,and also carries out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on labor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main content and features of Japanese Law of Labor Safety and Healthy just revised in 2014,and takes it as a reference,which is of great realistic significance for perfecting China’s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safe production,and maintaining laborers,especially peasant workers’rights and interests.【期刊名称】《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00)003【总页数】4页(P17-20)【关键词】劳动安全卫生法;精神压力;被动吸烟【作者】孙晓柳【作者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厦门361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31.3近年来,日本在工作场所使用的化学物质的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

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工厂是生产的重要场所,是国民经济的命脉。

然而,在生产过程中,工厂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因此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日本作为世界上工业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自然也是值得借鉴的。

本文将从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实施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1.战后初期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日本在二战后,经历了重建和工业化的过程。

在这一时期,工厂安全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

1947年,日本政府颁布了第221号法令,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这是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一步,也是日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法律基础。

通过这一法律,日本工厂对安全、健康的保护开始有了法律保障。

2.工厂安全管理标准的提高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日本工厂安全管理标准也不断提高。

1972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劳动省令,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工厂安全管理的要求。

除了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的要求外,还特别强调了安全培训和教育的重要性。

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日本工厂对安全管理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规定,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3.灾害现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在1980年代,日本频频发生严重的工业事故,东京电力福岛核电站事故就是最有代表性的案例。

这些事件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日本政府在此后加强了对工厂现场的管理要求。

具体包括实施灾害现场管理制度,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和应急领导机构等,以及加强了对工厂现场监督和检查。

这些举措对提高工厂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1.法律体系健全日本的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之上。

除了《劳动安全卫生法》外,还有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法规,如《工厂法》、《劳动规范法》等,构成了日本工厂安全管理的法律框架。

这些法律有力地保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为工厂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2.管理体系健全日本的工厂安全管理不仅有很好的法律基础,还具有健全的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法规的总和。
2020/8/12
2
立法目的
•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例1: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1996年6月19日 最新修订)
规定企业主的职责必须通过创造愉快舒适的 工作场所环境和改善劳动条件;应确保在工作场 所工作的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者除了遵守防止劳动灾害的必要事项外, 必须尽可能协助实施企业主和其他有关人员要求 实施的有关规定。
6、职业安全卫生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7、“三同时”制 度。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防评价制度。
8、职业安全卫生预
4、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2020/8/12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0
劳动法----第六章
160多条强制性标准
– 第五阶段 逐步完善阶段 93年以后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5
《矿山安全法》—专项法 》
1992
《劳动法 》
1994
2020/8/12
11
图1 我国目前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
刑法
劳动保护基本法
劳动保护专项法
劳动保护相关法 国际劳动保护公约
矿山安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分为九章,共有112条 对施工中的一些主要安全技术设施标准作
出规定,也提出了施工组织管理方面的安全 要求……,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
这是一个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 安全技术设施标准的规程,适用于工业建筑 (矿井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 20即20/8运/12 用于一切工厂建筑及住宅、文化福利、28

(5S现场管理)5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习惯

(5S现场管理)5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习惯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习惯5S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习惯(纪律)等五个单词组成,其日文的罗马拼音均为S,因此简称“5S”。

5S定义整理:SEIRI 要/不要整顿:SEITON 定位清扫:SEISO 没有垃圾和脏乱清洁:SEIKETSU 保持光亮和卫生习惯:SHITSUKE 养成纪律的习惯根据日本劳动安全协会在1950年推行的口号是:安全始于整理、整顿,而终于整理、整顿。

可见日本早期只推行5S中的整理、整顿,目的在于确保安全的作业空间,后因生产管理需求和水准的提高,另增清扫、清洁、习惯,而成为现在的5S,着眼点不限于安全,扩大到环境卫生、效率、品质、成本等方面。

日本企业成功的秘诀和人民生活高水平的真谛,在于持续不断地、有系统的全面推行生产和经营管理5S运动。

所以推行5S的时候,不可操之过急,也不要期望一次见效;它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利,而是长期投资;没有捷径,只有脚踏实地去做。

现代化企业成功的经营告诉我们:一个组织要发展,设备一定要精密、产品要优良,而5S就更加重要。

因为脏乱的工作场所,非但时间成本太高,人员安全没保障、士气低落,更重要的是不能制造出优良的产品,尤其是客户下大笔订单前,一定要求到生产现场参观。

如果未彻底推行5S,则经常临时抱佛脚来整理,即费时又耗人力。

反之实施5S的组织或办公室,则一定到处窗明几亮,物品放置井然有序,标识、看板、通道畅通无阻,因此可以提高组织的形象,获得客户的信赖,成为组织无形的宝贵资财。

现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教育水准层次高,追求美好的生活品质观念,充满新的价值观。

组织环境品质的好坏也成为新一代年轻人选择工作的条件之一。

因此,塑造组织明朗的工作场所,成为追求人力资源成功的对策之一。

第二章为什么要推行5S?根据日本企业经济成长的经验,大多数的组织近年来深深体会到组织升级的必要性。

于是经常举办产业研讨会、产业考察团或建立品质活动月、品质激励奖等等,不外乎也是期望本组织能朝着高品质的目标推进。

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日本作为世界制造业的强国,其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本文旨在借鉴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讨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二、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概述日本工厂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法规体系:日本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法》、《工厂安全卫生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工厂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日本企业普遍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企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日本企业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设备:日本企业注重安全生产设备的研发和应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5.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日本企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6. 事故调查与处理:日本企业对事故调查高度重视,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我国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现状与问题1. 安全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我国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与日本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3. 安全培训与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普遍较低,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4. 安全生产设备落后:部分企业设备老化,安全隐患较多。

5.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不力:部分企业对安全检查重视程度不够,隐患排查不彻底。

四、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 完善安全法规体系:借鉴日本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为工厂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日本工厂卫生区域管理制度

日本工厂卫生区域管理制度

日本工厂卫生区域管理制度一、前言工厂卫生区域管理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卫生环境的整洁、生产秩序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日本作为一个重视工厂卫生管理的国家,在卫生区域管理方面有着严格的制度和规定。

本文将从日本工厂卫生区域管理制度的相关法规、管理体系和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相关法规1、《工厂法》《工厂法》是日本最主要的工业安全法律,对工厂的卫生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秩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工厂法》,工厂应当设置卫生区域,保持其清洁、整洁,保障员工健康。

卫生区域应当设置足够的排污设施,保持通风良好,标识清晰,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及危险物品。

2、《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安全卫生法》是日本劳动安全卫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工厂卫生区域的管理要求。

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工厂应当建立健康卫生管理、卫生教育和卫生设施管理的制度,实施卫生区域的清洁、整洁等管理工作。

并且要求工厂应当配备专门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区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职业安全卫生法》《职业安全卫生法》是日本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在卫生区域管理方面也有着详细的规定。

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法》,工厂应当设置有关卫生区域的安全设施,如通风系统、垃圾处理设施、卫生用具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卫生区域的卫生环境达标。

以上三部法律规定了日本工厂卫生区域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时规定了相关责任人、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这为工厂卫生区域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工厂卫生区域的管理工作得以落实。

三、管理体系1、卫生区域规划为了保证卫生环境的整洁和清洁,工厂需要对卫生区域进行规划,包括对卫生设施、卫生用具、垃圾处理、通风设备等方面进行合理布局和设计。

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卫生需求,确保卫生区域的功能和效果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满足员工的各项卫生要求。

2、卫生区域管理人员工厂应当配备专门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区域的日常管理、卫生教育和卫生设施管理等工作。

外国劳动者在日本的安全卫生法律保障介绍

外国劳动者在日本的安全卫生法律保障介绍

外国劳动者在日本的安全卫生法律保障介绍
王廷春
【期刊名称】《安全、健康和环境》
【年(卷),期】2005(005)009
【摘要】日本政府规定:在日本工作的外国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也同样适用(日本)劳动基准法、最低工资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和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等有关劳动基准的各项法令规定。

【总页数】2页(P1-2)
【作者】王廷春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日本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情况介绍 [J], 徐少斗
2.日本外国劳动者问题探析 [J], 邹小平;张怀云
3.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及技术法规和标准现状介绍 [J], 马立军;吴光红
4.外国劳动者在日本的安全卫生法律保障介绍 [J], 王廷春
5.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及技术法规标准介绍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