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PPT》完整版(加精)
合集下载
国际商法 全套 PPT课件
甚至还存在个别的衡平法院。
11
3、制定法 英美法系也有制定法。英王很早便发布过一些具有实体法或
程序法内容的敕令。最近两个世纪,特别是20世纪以后,议会更 通过大批立法,在某些领域,如刑事案件的审判,其主要依据已 是制定法,而不是判例。但英国的制定法有其特点,即不论民事、 刑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没有统一的法典;对某些特定问题例 如证据、货物销售、性犯罪、盗窃罪以及青少年犯罪等,虽然制 定了单行法,但是往往民刑不分、实体规定与程序规定兼及,而 且修改频繁,同名法令很多,在援用时必须注明法令颁布的年代, 有的法令内容重复,甚至前后规定不一;而且,法令绝大部分是 归纳判例而成,不论概念或原则,类多来自司法习惯,因而解释 和适用时往往需要借助判例。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
14
二、中国的司法制度 1、中国的法律体系 最高法院、地方高级法院、地方中级法院、基
层法院、专门法院 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门管辖)
15
2、民商事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 合议制 诉讼基本程序【立案、送达、开庭、判决、执
行】
16
三、中国的民商法 1、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物权法 2、商法
9
二、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1、普通法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以前,英国各地 施行的是盎格鲁-撒克逊的习惯法;东北部则施行入侵 的丹麦人传入的北欧条顿人习惯法。诺曼人在英国建 立以国王为中心的封建土地制度,逐步形成王权专制 国家,在历史上第一次设立权威极大的御前会议,以 其判例作为普通法适用于全国,并由国王派出的巡回 法官在各地宣传和施行这些法律。狭义的普通法即指 这类判例法。
17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重点内容: 1、合伙企业的类型和特点 2、公司的类型及运作
国际商法PPT完整版,知识点,重点第一章 绪论
1、国际条约 (概念) 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定其相互 之间权利义务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 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解放组织. * 影响较大的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国际惯例 (概念) 即在长期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 用而逐步确立的行为规范。 *影响较大的有: 1 9 9 0 年 《 国 际 贸 易 术 语 解 释 通 则 》 198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州的上诉法院 3.州的最高法院 美国法院的管辖权
返回第二节
* 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在州法方面,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 判决的约束,特别是受州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2、在联邦法方面,须受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特 别是受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3、联邦法院在审理涉及联邦法的案件时,须受其 上级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而在审理涉及州法 的案件时,则须受相应的州法院判决的约束, 但以不违反联邦法为原则。 4、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他们以前确立的先例 的约束。
* 英国的法院组织
(一)高等法院 1.高级法院 ——高级法庭————商事法庭 海事法庭 枢密大臣法庭——企业法庭 破产法庭 亲属法庭 2.王冠法院 3.上诉法院 ⊙上议院上诉委员会 (二)低等法院 1.治安法院 2.郡法院 返回第二节
* 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对全国 各级审判机关都有约束力。 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 的先例,而且对其本身也有约束力。 3、高级法院每个的判决对一切低级法院有约束 力,对其他各庭及王冠法院有说服力。 *只有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和上议院的判决可以构 成先例。
四、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一)大陆法的结构 (二)大陆法的渊源 (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
国际商法课程ppt课件
◆ 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 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年《巴黎公约》 1891年《马德里协定》
(三)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 ) 也称作英美法系、判例法系
起源:中世纪英国的习惯法 2.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P6) 3. 渊源:判例——先例约束力原则 4. 特点: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
美国——此外,联邦法和州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案例
中国贪官为何总逃往加拿大 新入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是否负责?
中国:连带责任;英国:不负责任 中国外贸代理制、货代、船代 FOB CFR CIF
要约(发盘) 承诺(接受)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 重要渊源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公约: ◆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年《巴黎公约》 1891年《马德里协定》
(三)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 ) 也称作英美法系、判例法系
起源:中世纪英国的习惯法 2.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P6) 3. 渊源:判例——先例约束力原则 4. 特点: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
美国——此外,联邦法和州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案例
中国贪官为何总逃往加拿大 新入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是否负责?
中国:连带责任;英国:不负责任 中国外贸代理制、货代、船代 FOB CFR CIF
要约(发盘) 承诺(接受)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 重要渊源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公约: ◆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1章 国际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PPT课件
在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商法中, 最具有代表性、影响力最大的是 法国和德国的商事法。1807年的 《法国商法典》和1900年的《德 国商法典》曾是许多大陆法系国 家仿效的对象,大陆法系亦是以 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 (1)法国商事法。 • (2)德国商事法。
1.3 西方两大商法体系
1.3.3 英美法系中的商法体系
英美法系国家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尽管两国在法律渊源等方面有许多近似之处,但在自身
的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各自独特的体系,商法体系也不例外。
1)英国商事法 英国是传统的判例法国家,没有像大陆法那种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但在英国存在实质上的商法。可以毫不夸张 地说,大陆法系现代商法中的各项基本制度在英国法中均有类同的法律概括,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公司法、票据 法、保险法、破产法等特别法中,而且表现在对商人资格、商业组织、商事合伙、商事代理等一系列的基本规 定和定义概括中。 英国的商人法像大陆法系一样,也起源于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
1.2.1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或公约是国际商法的最 主要渊源,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以 国际法为准则,为确立其相互权 利、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1.2.3 国内商事法
国际商法的主体主要是各国的自然人和法 人,国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成为国际 商法的主体,这个特点决定了各国的国内 商事法也是国际商事行为的法律依据。
1.3 西方两大商法体系
1.3.2 大陆法系中的商法体系
1)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
2)各国的商事法
在对待商法的态度上,大陆法系 国家有两种做法:有些大陆法系 国家把民法和商法分别编成独立 的法典,即民法典和商法典。
• (1)民商合一。 • (2)民商分立。 • (3)民法与商法的适用原则。 • (4)我国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国际商法》PPT课件
.
15
思考与练习
一、名词解释 国际商法
事惯例
国际商事条约
国际商
二、简答题 (1)国际商法的渊源有哪些?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哪些区别?
.
16
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学习目标:
▲素质目标:对各种商事组织的设立及其管理具有一 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能力目标:具有依法设立各种商事组织的能力;依 法管理合伙企业和公司的相关能力。
• 主要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种是实体法规 则的国际条约,这些公约能够有效消除各缔 约国在这些领域的法律冲突。另一种是冲突 法规则的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可以使各缔约 国在这些领域内的法律冲突规则得到统一, 为国际商事案例确定准据法。
.
6
相关链接:
• 实体法是指在国际条约和协定中直接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需要借助其 他法律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 系。
▲知识目标:熟悉各种商事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特征。 了解各种商事组织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合伙企业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区别。 掌握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权利 和义务。
重点难点:
1、各种商事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特征。 2、各种商事组织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3、合伙企业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区别。 4、公司设立的规定。
• 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华沙-牛津规则》《美 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
8
• 3、各国国内法
尽管已有大量的国际商事公约或惯例,但由于传统 习惯与自身利益所在,各国仍在很多的商事领域中保 留独占的立法权。
民商合一:指民事和商事统一立法,将商事方面的内 容编入民法典中,或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中国、 瑞士、荷兰、泰国、意大利、土耳其、东欧一些国家)
《国际商法》PPT课程课件全编精选全文
任适用法律公约》等。
国际条约(或公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各国为了奉行条约必须信
守的古老法律原则,一般将其相关的内容在国内法中予以体现。但是,国际商法
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损国际公约
(或条约)的效力,由此致使其不具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例如,各国国情不同,在
英美法系
(二)英国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
3.英国的法院组织体系
➢ 英国的法院体系比较复杂,有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两类。前者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
法委员会)、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三种,后者包括王冠法院、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三
种。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作为英国最低一级的法院,分别审理辖区内争议标的在5
除法国、德国外,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如瑞士、意大利、奥地利、荷
兰、卢森堡、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都适用大陆法系。
另外,曾受大陆法系国家殖民统治过的拉丁美洲、非洲,以及近东
的一些国家也实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
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系。另外,日
本、土耳其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也引入了大陆法系。
各种方式把商法纳入
本国的国内法,使之
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它
原有的国际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特别是20世纪60年
代以后,随着世界生
产力的增长,各国之
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
切,经济生活越来越
国际化,互相依赖的
程度也大大增强。
洲地中海沿岸是世
界各国贸易的中心,
意大利的威尼斯、
热那亚等一些城市
则是这一贸易中心
➢ 英国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种二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国际条约(或公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各国为了奉行条约必须信
守的古老法律原则,一般将其相关的内容在国内法中予以体现。但是,国际商法
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损国际公约
(或条约)的效力,由此致使其不具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例如,各国国情不同,在
英美法系
(二)英国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
3.英国的法院组织体系
➢ 英国的法院体系比较复杂,有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两类。前者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
法委员会)、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三种,后者包括王冠法院、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三
种。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作为英国最低一级的法院,分别审理辖区内争议标的在5
除法国、德国外,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如瑞士、意大利、奥地利、荷
兰、卢森堡、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都适用大陆法系。
另外,曾受大陆法系国家殖民统治过的拉丁美洲、非洲,以及近东
的一些国家也实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
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系。另外,日
本、土耳其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也引入了大陆法系。
各种方式把商法纳入
本国的国内法,使之
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它
原有的国际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特别是20世纪60年
代以后,随着世界生
产力的增长,各国之
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
切,经济生活越来越
国际化,互相依赖的
程度也大大增强。
洲地中海沿岸是世
界各国贸易的中心,
意大利的威尼斯、
热那亚等一些城市
则是这一贸易中心
➢ 英国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种二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国际商法》PPT课件
第一阶段为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时期; 第二阶段为17世纪至19世纪,在这段时间里,中 世纪的商人习惯法被纳入各国国内法体系; 第三阶段开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国际上形 成的国际商事统一法运动时期,直至今天。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4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是指在罗马法的原则 和形式的基础上,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 年《德国民法典》为样本,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 律体系。
国际商法的渊源就是指国际商法的表现形式。 作为调整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的渊 源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1.2.1 国际贸易方面的条约或协定 1.2.2 国际商业(贸易)惯例 1.2.3 国内法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3国际商法的沿革
调整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形成的却经历了一 个较长的过程。一般认为,国际商法的发展经历了 三个阶段: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 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4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续)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在于:
(1)大陆法以成文法为主要标志,而英美法以判例法为 主要标志。
(2)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审理案件时采用的是“一般到 个别”的演绎推理;而英美法国家,法官审理案件时采用的 是“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1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行为、以 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这里的“国际” 一词是指“跨越国家” 而言,涉及的是私法主体跨越国家进行的商 事行为,而不包括公法意义上的国际关系。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2国际商法的渊源
(3)大陆法以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而英美法以经验主 义为哲学基础。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4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是指在罗马法的原则 和形式的基础上,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 年《德国民法典》为样本,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 律体系。
国际商法的渊源就是指国际商法的表现形式。 作为调整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的渊 源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1.2.1 国际贸易方面的条约或协定 1.2.2 国际商业(贸易)惯例 1.2.3 国内法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3国际商法的沿革
调整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形成的却经历了一 个较长的过程。一般认为,国际商法的发展经历了 三个阶段: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 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4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续)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在于:
(1)大陆法以成文法为主要标志,而英美法以判例法为 主要标志。
(2)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审理案件时采用的是“一般到 个别”的演绎推理;而英美法国家,法官审理案件时采用的 是“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1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行为、以 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这里的“国际” 一词是指“跨越国家” 而言,涉及的是私法主体跨越国家进行的商 事行为,而不包括公法意义上的国际关系。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2国际商法的渊源
(3)大陆法以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而英美法以经验主 义为哲学基础。
国际商法完整ppt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第三节 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11
•二、英美法系典型国家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一)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 •1.英国法的渊源 •⑴ 判例法 •⑵ 成文法 •⑶ 习惯法 •2.英国法的结构和特点 •⑴ 救济方法 •⑵ 诉讼程序 •⑶ 法院的组织系统 •3.英国的法院组织与司法制度
第三节 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12
•(二)美国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1.美国法的渊源 •⑴ 判例法 •⑵ 成文法 •2.美国法的结构和特点 •3.美国的法院组织与司法制度 •美国的法院组织也反映出联邦制的特点,设有联邦和州的两 套法院体系。 •⑴ 联邦法院 •⑵ 州法院
第三节 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13
•三、大陆法系典型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 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它主要是在罗马帝国的消亡过程中, 在欧洲大陆,尤其是在西欧国家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 因此,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对大陆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强 烈和直接的影响。 •(一)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和特点 •(二)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
第五节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概述
16
•(一)和解 •和解是指在纠纷产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 上,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的活动。 •(二)调解 •调解是指国际商事交易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通 过调解、说服,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以解决争议 的活动。 •(三)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依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 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第三者居中评断,由第三者 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纠纷解决方式。 •(四)诉讼 •当事人不愿进行和解或调解的,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没有 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且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 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章重点] 1、国际商法的概念 2、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 3、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 4、两大法系及比较 5、国际商法的渊源
5
第一章 绪论
[本章难点] 国际商法的渊源
6
第一章 绪论
[思考题目]
1、如何理解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 2、简述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3、如何理解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7
第一章 绪论
20
* 美国的法院组织
(一)联邦法院最高法院 : 设在华盛顿。由首席法官一人,法官八 人,有违宪监督权。
联邦上诉法院 : 共13所,是第二审法院。由三名法官审理案件 联邦地区法院 : 共94所,分设在各州境内。实行独任制
(二) 1. 州法院第一审法院 (1)有限管辖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和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 (2)普通管辖法院:审理涉及州法的一般民、刑事案件 2.州的上诉法院 3.州的最高法院
国际商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三章 代理法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八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 第九章 产品责任法 第十章 票据法 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
1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 [教学内容]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思考题目] [课时安排]
14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 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定其
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 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
解放组织. * 影响较大的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
15
2、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
即在长期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用而逐步确立的行为规范。 *影响较大国际惯例有:
4、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他们以前确立的先例的约束。
22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管辖权
联邦法院仅在宪法和国会法律授予审判权的范围内才有管辖权。 确定联邦法院管辖权的依据
(1)诉讼的性质:凡涉及联邦宪法和条约的案件 (2)当事人的状况:凡涉及属于两个州的当事人之间的案件且诉
讼标的在一万元以上者。联邦法院有管辖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3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 成及其特点
一、法系 二、西方两大法系 三、罗马法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影响 四、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五、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六、两大法系的区别 七、 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的
10
总合.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法律规范:
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
(1)起源不同: 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 (2)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存在于认的思维中 (3)具体内容不同: 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道德强调义务。 (4)实现方式不同: 道德依靠社会舆论 (5)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更为广泛,深刻
12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商法历史发展简图] 古罗马时期出现了商法规范 (萌芽) ┇ 11世纪威尼斯商人习惯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 16世纪成为国内法一部分 (丧失了国际性) ┇ 二战后统一的国际商法形成(蓬勃发展)
13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 2、国际惯例 3、国内立法 4、国内法
11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合
A. 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
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 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
B. 商事关系包括: (1)商事组织关系 (2)商事交易关系:传统商法仅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
现代商法除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外,还调整无形商品 的交易,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国际融资等。
[课时安排]_____ 4课时
8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9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法律
规范的总合。
概念分析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2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 基本概念;掌握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 发展趋势;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初步 建立法律观念。
3
第一章 绪论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第二节 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
的形成及其特点 第三节 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4
第一章 绪论
(二)低等法院 1.治安法院 2.郡法院
19
* 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对全国 各级审判机关都有约束力。
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 的先例,而且对其本身也有约束力。
3、高级法院每个的判决对一切低级法院有约束 力,对其他各庭及王冠法院有说服力。
*只有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和上议院的判决可以构成先 例。
2.海商
3.破产
4.商业裁判权
17
4、 国内惯例
判例法: 由法官的判决形成的法律规则。 英国判决由理由和事实两部分组成,只有理由部 分可以构成先例。 英国的法院组织 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美国的法院组织 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8
* 英国的法院组织
(一)高等法院 1.高级法院 ——高级法庭————商事法庭 海事法庭 枢密大臣法庭——企业法庭 破产法庭 亲属法庭 2.王冠法院 3.上诉法院 ⊙上议院上诉委员会
美国法院的管辖权
21
* 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在州法方面,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判决的约束,特 别是受州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2、在联邦法方面,须受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特别是受美国最 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3、联邦法院在审理涉及联邦法的案件时,须受其上级联邦法院 判决的约束;而在审理涉及州法的案件时,则须受相应的州 法院判决的约束,但以不违反联邦法为原则。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98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6
3、国内立法
* 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
法国---1673年<商事条例>--路商
1681年<海事条例>--海商
1807年<法国商法典> 共4编,648条
[性质] 商行为法,即实施商行为者不论是不是商人,都
适用商法
[内容]
1.通则
5
第一章 绪论
[本章难点] 国际商法的渊源
6
第一章 绪论
[思考题目]
1、如何理解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 2、简述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3、如何理解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7
第一章 绪论
20
* 美国的法院组织
(一)联邦法院最高法院 : 设在华盛顿。由首席法官一人,法官八 人,有违宪监督权。
联邦上诉法院 : 共13所,是第二审法院。由三名法官审理案件 联邦地区法院 : 共94所,分设在各州境内。实行独任制
(二) 1. 州法院第一审法院 (1)有限管辖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和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 (2)普通管辖法院:审理涉及州法的一般民、刑事案件 2.州的上诉法院 3.州的最高法院
国际商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三章 代理法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八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 第九章 产品责任法 第十章 票据法 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
1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 [教学内容]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思考题目] [课时安排]
14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 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定其
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 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
解放组织. * 影响较大的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
15
2、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
即在长期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用而逐步确立的行为规范。 *影响较大国际惯例有:
4、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他们以前确立的先例的约束。
22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管辖权
联邦法院仅在宪法和国会法律授予审判权的范围内才有管辖权。 确定联邦法院管辖权的依据
(1)诉讼的性质:凡涉及联邦宪法和条约的案件 (2)当事人的状况:凡涉及属于两个州的当事人之间的案件且诉
讼标的在一万元以上者。联邦法院有管辖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3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 成及其特点
一、法系 二、西方两大法系 三、罗马法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影响 四、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五、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六、两大法系的区别 七、 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的
10
总合.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法律规范:
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
(1)起源不同: 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 (2)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存在于认的思维中 (3)具体内容不同: 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道德强调义务。 (4)实现方式不同: 道德依靠社会舆论 (5)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更为广泛,深刻
12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商法历史发展简图] 古罗马时期出现了商法规范 (萌芽) ┇ 11世纪威尼斯商人习惯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 16世纪成为国内法一部分 (丧失了国际性) ┇ 二战后统一的国际商法形成(蓬勃发展)
13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 2、国际惯例 3、国内立法 4、国内法
11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合
A. 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
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 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
B. 商事关系包括: (1)商事组织关系 (2)商事交易关系:传统商法仅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
现代商法除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外,还调整无形商品 的交易,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国际融资等。
[课时安排]_____ 4课时
8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9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法律
规范的总合。
概念分析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2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 基本概念;掌握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 发展趋势;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初步 建立法律观念。
3
第一章 绪论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第二节 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
的形成及其特点 第三节 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4
第一章 绪论
(二)低等法院 1.治安法院 2.郡法院
19
* 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对全国 各级审判机关都有约束力。
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 的先例,而且对其本身也有约束力。
3、高级法院每个的判决对一切低级法院有约束 力,对其他各庭及王冠法院有说服力。
*只有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和上议院的判决可以构成先 例。
2.海商
3.破产
4.商业裁判权
17
4、 国内惯例
判例法: 由法官的判决形成的法律规则。 英国判决由理由和事实两部分组成,只有理由部 分可以构成先例。 英国的法院组织 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美国的法院组织 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8
* 英国的法院组织
(一)高等法院 1.高级法院 ——高级法庭————商事法庭 海事法庭 枢密大臣法庭——企业法庭 破产法庭 亲属法庭 2.王冠法院 3.上诉法院 ⊙上议院上诉委员会
美国法院的管辖权
21
* 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在州法方面,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判决的约束,特 别是受州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2、在联邦法方面,须受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特别是受美国最 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3、联邦法院在审理涉及联邦法的案件时,须受其上级联邦法院 判决的约束;而在审理涉及州法的案件时,则须受相应的州 法院判决的约束,但以不违反联邦法为原则。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98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6
3、国内立法
* 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
法国---1673年<商事条例>--路商
1681年<海事条例>--海商
1807年<法国商法典> 共4编,648条
[性质] 商行为法,即实施商行为者不论是不是商人,都
适用商法
[内容]
1.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