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办法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汇总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提高医院科技创新能力,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经费拨出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1.科研经费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2.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3.科研成果获奖所得经费。
(二)科研经费使用原则1.不论何种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均属于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经费必须用于科研课题直接开支,严格按经费使用计划执行。
3.在充分利用本院现有仪器设备情况下,其经费可少量用于添置必需的科研仪器设备,但应严格按申请书所填内容购置。
(三)科研经费使用范围1.科研业务费。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试验测试和分析费用。
(2)业务资料费、文献检索费、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
(3)学术交流费。
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
(4)鉴定费用。
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5)交通费。
用于科研业务的交通费。
2.实验材料费。
包括原材料、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和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仪器设备费。
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4.科研协作费。
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5.科研劳务费。
科研工作加班、误餐补贴等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10%。
6.科研管理费。
用于科研活动中联系工作、专家评审、项目评议及寄送资料等。
(四)科研经费使用管理1.科研经费必须汇入医院财务银行账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报销时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医院财务科、医教科公章的《科研专项经费结算本》办理开支手续。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按照医院规定负责经费使用。
3.《科研专项经费结算本》由医教科保管使用,结算本采用一式二联的订本式。
第一联留在医教科,以便内部转账,第二联留在财务科核账。
科教科和财务科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专项管理的规定,负责科研经费的核查工作。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下文是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参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17〕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实行医院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合理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经费来源类型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医院配套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2.横向经费是指项目负责人获得非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经费;3.医院配套经费是指按照我院规定给予的科研配套经费。
第三章开支范围第五条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基础设施改造、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30%。
第六条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第七条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0%。
第八条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
第九条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条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一条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业技术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以及科普宣传等费用。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37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经费包括计划性财政资金、非计划性财政资金、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非财政性资金等各类来源的科研经费。
根据资金性质及管理属性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自筹科研经费及校拨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项目主管部门或经费来源单位有明确经费管理规定的,按其管理规定执行;横向项目中凡项目委托方或合作方在项目合同中对经费使用有明确规定的,按其合同规定执行。
各级纵向项目的学校匹配经费、校级科研项目经费以及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委托方对经费管理没有明文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凡以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按项目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五条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是指与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
科研项目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第七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一)业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软件购买、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成果宣传推介、资讯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方案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方案暂行办法》《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方案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发展,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科研成果转化率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背景、目的、内容和实施等方面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一、背景科技创新是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作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促进技术进步和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和不合理的现象,如经费使用不透明、效益不高、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等。
因此,有必要制定该方案,明确管理的具体要求,规范经费使用,保证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利用。
二、目的该方案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1.规范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2.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经费投入的评估和监督;3.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4.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
三、内容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费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科技部门、科研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经费管理责任,建立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制度。
2.经费使用审批:明确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标准,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科技发展方向和优先领域的要求。
3.经费使用监督:建立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防止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4.经费使用报告:要求科技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提交经费使用报告,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5.经费使用评价:建立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评价制度,根据科研成果的质量和转化情况评价经费使用的效果,提高科研活动的绩效水平。
6.经费使用追溯:要求对经费使用进行追溯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追究经费管理责任。
四、实施该方案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积极配合和主动作为。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第二章科研经费的来源第四条科研经费的来源:1、国家财政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2、由公司自筹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1、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公司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5、用于科技研发绩效奖励所发生的费用.6、其他与科技研发相关的必要费用.第四章科研经费的管理第六条公司科研经费预算由公司法人(或公司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三方协作编制,务必保证预算合理性。
科研经费收支施行法人负责制,涉及项目预算资金的支出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七条科研经费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科研经费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
第十条科研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为支持科研项目的实施而安排的专项财政资金。
第三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科学安排、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按照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提供财务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经费预算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申报时,根据研究任务和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八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第九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经费。
第四章经费支出第十一条专项经费的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遵循国家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支出应当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并符合项目研究的实际需求。
第十四条差旅费、会议费的支出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开支标准和范围。
第十五条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支出应当符合国家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_办法_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管理层和各大媒体关注的热门议题。
下文是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规定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规定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附件: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不包括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自主创新研究和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原则:(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
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律,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为其正常运转提供保障,推动建立有利于重点实验室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
(二)分类管理,追踪问效。
按照专项经费用途分类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动态调整,择优委托。
对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被撤销的重点实验室不纳入专项经费支持范围。
国家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基金等应当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应当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第四条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由重点实验室直接使用、与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相关的开放运行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仪器设备费。
(一)开放运行费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费和对外开放共享费。
1.日常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气燃料费、物业管理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改造费、公共试剂和耗材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
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一、宗旨科学研究的成功完成,是学校及学术机构的科研活动的基础和基础。
为了有效利用财政资源,促进科学研究的进展,制定本办法,以明确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二、经费的使用1.科研经费来源:(1)政府预算拨款。
(2)接受国家、行业领导及各级管理机构提供的专项资金。
(3)贷款或捐赠。
(4)学校自筹等。
2.科研经费的用途:(1)学术研究方面的经费,用于支付科学研究活动中实施项目的各项经费。
(2)学术团体研究方面的经费,用于论文等国家认可的学术出版物的编写维护、专家会议开办及输出。
(3)科研调查方面的经费,用于购买调查用物资及设备,支付调查途径费用以及带领调查团体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禁止使用科研经费用于以下场合:(1)科学研究之外的各项活动;(2)不适宜用于科研活动的各项支出;(3)违反法律或违背市场经济的规定的活动;(4)其他不符合学校精神或学校规定的支出。
三、经费的管理1.科研经费应根据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进行可拨、可用、可支配的计划安排使用。
2.科学研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力求精确、合理、合法、公正的安排和管理。
3.科研经费应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及实际情况,由学校主办单位组织实施管理,考核严格。
4.科研经费的使用人及具体经费的使用地点,应按学校规定和项目申报书指定,不得擅自变更。
5.科研经费应审慎管理;建立并运行经费管理机构,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经费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6.加强成本控制,确保经费用于最终用途,考核合格。
7.定期审计,在各级部门抽查经费使用情况,查明问题。
四、行政处分对学校教职员工在使用和管理科研经费中的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职工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予以行政处分。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文件汇总【最新版】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文件汇总自2014年国务院11号文以来,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改革不断。
一、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政部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基金委《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基金委《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基金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基金委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关于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委关于开展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试点工作的通知基金委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算编报要求》(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2019年7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19年7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变更管理规程(试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8-2019年度项目资金抽查情况通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预算减少22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立成果转化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8种项目类型及简介科学基金2019年各类项目资助数量、资助强度、资助率一览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确保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定目标的十项措施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指标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财政部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专家课题资金评议打分表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财政部社科小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社科小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六、监督检查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20部门《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科技部关于6家单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通报(2016)科技部关于四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2014)科技部“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入围名单中注协《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七、其他相关财政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教育部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中博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财政部科技部《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完整版)企业科研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科研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为促进公司科学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升公司的科技竞争力,加强科技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科技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科研部为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公司财务部为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部门。
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
科研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类别的确认,项目合同的签订与项目的管理,并配合财务部做好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科研部负责人负责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批复的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技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条科技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做到真实、合理。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执行。
科技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完成所必要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税赋等因素编制预算,作为项目承接谈判与项目执行参考依据。
第四条加强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职责权限。
申请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项目,财务部应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书。
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管理要求一、科技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报表编制格式及项目内容说明的要求填报预算,开支的具体类别和预算额度应考虑周全,避免遗漏。
特别是对于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管理费等支出应依据充分、测算准确,避免决算超支。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现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统一简称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5-01—08 12:54:21字号:+—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或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的名义或以上述机构医护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转入医院账户,由医院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合同预算开支。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第三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科研处是医院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审核,配合计财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五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合同约定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第七条科研副院长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或合同约定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预算和财务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第九条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2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2万(含)—5万元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科研副院长审批签字;5万元(含)以上支出签署大额联签单.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类别第十条科研经费指医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按照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科研经费的规模和管理难度均在不断增加。
科研经费是科研活动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
因此,合理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对于促进科研事业的发展,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科研经费的来源科研经费主要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自筹、社会捐助等多种样式。
其中主要的资金渠道是政府资金拨款,包括国家科技部门拨款和地方科技部门拨款,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研专项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主要指的是企业为自身技术创新所筹措的研发资金和专项资金等。
社会捐助是指社会各界通过捐款等方式来支持科研活动。
二、科研经费的分配管理科研经费的分配管理是科研活动中的核心问题。
一个好的科研经费分配管理办法,既能保证科研经费的公正合理分配,又能有效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以下是几个科研经费的分配管理办法:1、依据研究任务的重要性和难度来确定经费分配比例。
2、统一建立科研经费预算,设置预算科目,规定经费使用范围、审批权限及用款程序等。
3、实行项目预算制度,科研项目除公共支出外,其他费用均需以研究任务为准,在项目执行期内,对成果、进展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对超支预算和不合理支出进行检查和审验。
4、扩大科研合作范围,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采用各种合理的方式,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5、设立经费使用监督部门,并规定经费使用报告内容及报告期限。
监督部门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对违规使用经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究。
三、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科研经费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浪费、审批过程繁琐、科研成果转化难等。
以下是几个解决问题的方法:1、增强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具有成年性和可落地的项目经费的支持和管理,引导科研人员加强合作,提高综合创新能力。
2、简化政策、程序和手续,优化经费管理体制,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经费申报、审核、领取等服务。
3、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对拥有商业价值的科研成果给予必要的支持,协助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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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办法-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
理办法汇总
为理清疑惑,小编汇总了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且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
本办法。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
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
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
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