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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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1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3 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一、按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分:1、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宿舍、公寓等)和公共建筑(如学校,办公体剧院等)。

2、工业建筑:包含各种生产和生产辅助用房。

后者如仓库、动力设施等。

3、农业建筑:包括饲养牲畜、贮存农具和农产品的用房,以及农业机械用房等。

二、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1、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其中能力在五十吨以上的工业厂房。

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单结构工程。

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球形、椭圆形、双曲线型、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8、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1、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4、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的构筑物。

6、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

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不受本条第五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至三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房屋建筑划分标准

房屋建筑划分标准

房屋建筑划分标准摘要:一、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房屋建筑工程等级划分标准三、房屋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划分标准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划分标准正文:一、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划分主要根据建筑结构、承重方式、层数等方面进行。

例如,按主要承重材料的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为五类:低层建筑(1~3层)、高层建筑(4~6层)、中高层建筑(7~9层)、超高建筑(10至30层或总高度超过24米)。

二、房屋建筑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等级划分主要根据工程质量、施工难度、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

例如,一级资质标准包括:企业近5年承担过25层以上房屋建筑或高度超过100米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深度超过15米的软弱地基处理、单桩承受荷载在6000kn以上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深度超过11米的深大基坑围护及土石方工程、单项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2个或200万元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4个等。

三、房屋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划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划分主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要求、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

例如,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无支护土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有支护土方(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等)、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处理等。

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划分标准为了便于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房屋居住者的安全水平和建筑商合法合理的利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可以根据实力从多个方面进行划分。

例如,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等级的标准不同,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工程业绩等方面。

总之,了解房屋建筑工程划分标准对于建筑行业从业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安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是指利用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按照一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在地基上建造各种建筑物的活动。

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是为了便于管理和规范建筑行业,不同的建筑工程类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下面将介绍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

首先,建筑工程可以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进行分类。

按照用途的不同,建筑工程可以分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类别的建筑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上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和管理。

其次,建筑工程可以根据建筑结构的类型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承重方式,建筑工程可以分为钢结构建筑、混凝土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等不同类型。

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工程在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上存在差异,需要根据结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另外,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施工工艺的特点进行分类。

根据施工工艺的不同,建筑工程可以分为装配式建筑、现浇混凝土建筑、砌体建筑、钢结构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的施工工艺对材料选用、施工方法和工期安排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需要进行科学分类和管理。

此外,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大型建筑工程、中型建筑工程、小型建筑工程等多个类别。

不同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进行合理划分和管理。

最后,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平原建筑、山地建筑、水域建筑、特殊环境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对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着影响,需要进行科学分类和管理。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是为了便于管理和规范建筑行业,不同的类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合理的类别划分可以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制定和不断完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型区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型区分标准工单层厂房业建筑多层厂房住所民用建筑公共建设修建物跨度m>24>18>12≤ 12檐高m>20>15>9≤9面积㎡>8000>5000>3000≤3000檐高m>36>24>12≤ 12层数层>24>15>7≤7面积㎡>12000>8000>3000≤3000檐高m>67>42>20≤ 20层数层>20>13>5≤5面积㎡>12000>8000>3000≤3000檐高m>67>42>17≤ 17特别建筑I 级II 级III 级IV 级烟囱高度 m>100>60>30≤ 30水塔高度 m>40>30≤30砖水塔筒仓高度 m>30>20≤20砖水塔贮池容量 m3>2000>1000>500≤500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明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处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旅馆、综合楼、办公楼、教课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民众效力的建筑物。

6.特别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民众效力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型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区分。

2.住所及公共建筑切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履行本标准,其他切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履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履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区分标准履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立类其他依照。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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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别划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厂房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桩基础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等五个类型分列。

(1)工业厂房工程,指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生产厂房或生产车间。

工业建筑中,为物质生产配套和服务的实验室、化验室、食堂、宿舍、医疗、卫生及管理用房等独立建筑物,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是供人们生活、起居用建筑物的统称,包括住宅、以及职工、学生、军人等的集体公寓、集体宿舍等住宿类建筑。

公共建筑,是行政办公、政治文化活动、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商业、交通旅游、观展纪念、生活服务等公共事业活动所需要的建筑物的统称。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并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之外,如:烟囱、水塔、贮仓、水池等工程。

(4)桩基础工程,是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的稳定性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工艺,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以及其他材质的桩基础。

桩基础工程,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桩基础工程。

(5)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挖方或填方工程量>5000m³、且需要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运、填等。

单独土石方工程,是指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即,建设准备阶段一平范围的土石方竖向调配)、挖方或填方(非指挖方和填方的合量)工程量>5000m³的土石方工程。

单独土石方工程,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相应字目。

单独土石方工程,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单独土石方工程。

(6)同一建筑物工程类别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工程类别、确定其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24 >18 >12 ≤12檐高m>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檐高m>36 >24 >12 ≤12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m>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m>67 >42 >17 ≤17特殊建筑I级II级III级IV级构筑物烟囱高度m>100 >60 >30 ≤30水塔高度m>40 >30 ≤30 砖水塔筒仓高度m>30 >20 ≤20 砖水塔贮池容量m3>2000 >1000 >500 ≤500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一、按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分:1、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宿舍、公寓等)和公共建筑(如学校,办公体剧院等)。

2、工业建筑:包含各种生产和生产辅助用房。

后者如仓库、动力设施等。

3、农业建筑:包括饲养牲畜、贮存农具和农产品的用房,以及农业机械用房等。

二、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1、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其中能力在五十吨以上的工业厂房。

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单结构工程。

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球形、椭圆形、双曲线型、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8、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1、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4、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的构筑物。

6、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

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不受本条第五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至三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建筑工程类别如何划分

建筑工程类别如何划分

建筑工程类别如何划分1.住宅建筑类别:住宅建筑是指为人们提供居住空间的建筑物,包括单户住宅、多户住宅、公寓、别墅等。

住宅建筑的结构和功能以人们的居住需求为导向,注重居住的舒适性、安全性等方面。

2.商业建筑类别:商业建筑是为商业活动而设计和使用的建筑物,包括商场、办公楼、酒店、展览馆、娱乐场所等。

商业建筑的设计注重商业功能的体现、人流量的流畅以及商业氛围的打造。

3.工业建筑类别:工业建筑是为生产和加工制造而设计和使用的建筑物,包括工厂、仓库、车间、矿井、发电厂等。

工业建筑的设计注重生产流程的合理性、设备的布局和通风降温等工艺要求。

4.公共设施类别:公共设施建筑是为满足公众需求而设计和使用的建筑物,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

公共设施建筑的设计注重功能的实用性、舒适性以及对于公众的便利性。

5.基础设施类别:基础设施是指城市和区域发展所需的各种基本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系统、电力系统、通信系统等。

基础设施建筑的设计注重安全性、可持续性以及对于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

6.特殊建筑类别:特殊建筑是指具有独特用途和特殊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包括剧院、电影院、体育馆、机场、火车站、游乐园等。

特殊建筑的设计注重特殊用途的需求、舒适性以及艺术性。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

通过合理的分类,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提高建筑物的实用性和舒适性,推动城市和社会的发展。

同时,不同类别的建筑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也有不同的规范和要求,因此对于建筑从业者来说,了解建筑工程的分类也是很重要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8598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8598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

我无所谓成功不成功,但我在乎我自己的成长;我无法掌握别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

我唯一能把握的,是我会一直尽力走下去,不为了别人,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来。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是指根据特定的设计、施工和管理要求,经过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等一系列工序,完成建筑物、构筑物和土木工程等各种功能性工程的过程。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为了统一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工程操作和提高工程质量而制定的。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程的基本分类1. 住宅建筑工程住宅建筑工程是指用于人类居住的建筑物,包括独立住宅和多层住宅等各种形式的住宅建筑。

2. 商业建筑工程商业建筑工程是指用于商业目的的建筑物,包括商场、超市、写字楼、宾馆等商业综合体。

3. 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是指用于生产加工、仓储、研发等工业活动的建筑物,例如工厂、仓库、车间等。

4. 教育建筑工程教育建筑工程是指用于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活动的建筑物,包括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

5. 医疗建筑工程医疗建筑工程是指用于医院、诊所、养老院等医疗服务机构的建筑物,包括医疗病房、手术室、检验室等。

6. 文化建筑工程文化建筑工程是指用于文化活动、艺术表演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建筑物,例如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等。

7. 体育建筑工程体育建筑工程是指用于体育运动和比赛的建筑物,包括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等。

8. 桥梁与道路工程桥梁与道路工程是指建设公路、高速公路、桥梁等交通运输设施的工程。

二、建筑工程类别划分的细分在上述基本分类的基础上,建筑工程类别还可以根据不同的细分领域进行划分,以更加具体地定位工程的性质和用途。

1.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是指用于土地工程、地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包括土地平整、排水、路基等。

2. 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是指采用钢材进行结构体系构建的工程,常见于工业厂房、桥梁等大型建筑。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是指以混凝土为主要材料进行结构构建的工程,例如房屋建设、桥梁、水池等。

4. 电气工程电气工程是指建筑物内部电力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

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是一个涵盖广泛的领域,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住宅建筑: 这是最常见的建筑类别,包括住宅楼、别墅、公
寓和房屋等。

住宅建筑通常是为居住目的而建,需要考虑到居住者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2.商业建筑: 商业建筑包括商店、写字楼、购物中心和酒店等。

这些建筑通常为商业目的而建,需要考虑到商业活动的需求和流量。

3.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主要用于生产和制造,包括工厂、仓库
和车间等。

这些建筑需要满足生产流程和设备需求,并且通常需要考虑到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4.教育建筑: 教育建筑包括学校、大学和研究机构等。

这些建
筑需要提供适合学习和教学的环境,同时考虑到安全和教育需求。

5.医疗建筑: 医疗建筑包括医院、诊所和养老院等。

这些建筑
需要满足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包括医疗设备、治疗空间和病人的舒适性。

6.文化建筑: 文化建筑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和剧院等。

这些建
筑通常为公众提供文化和娱乐活动的场所,需要满足参观者的需求。

7.交通建筑: 交通建筑包括火车站、机场和地铁站等。

这些建筑需要满足人员流动和交通运输的需求,同时考虑到安全和便利性。

除了以上七个类别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建筑,如体育场馆、桥梁、高层建筑和景观建筑等。

这些建筑在设计和施工上有着特殊的要求和挑战。

需要注意的是,在文中不能重复使用相同的标题或文字,因此在描述不同类别的建筑时应尽量避免重复表述。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一、土石方工程二类:挖或填土石方量N5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N10m的机械土石方工程。

三类:挖或填土石方量N3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N6m的机械土石方工程。

四类:(1)二、三类工程以外的机械土石方工程;⑵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打桩工程二类:(1)桩径〉480哑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2)钻(冲)孔桩;(3)地下连续墙;(4)打预制方(管)桩。

三类:(1)桩径W480哑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2)人工挖孔桩;(3)打钢板桩.三、软基加固及支护工程二类:(1)采用桩径〉480哑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的支护工程;(2)采用钻(冲)孔桩的支护工程;(3)采用地下连续墙的支护工程;(4)采用打预制方(管)桩的支护工程。

三类:(1)采用桩径W480哑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的支护工程;(2)采用人工挖孔桩的支护工程;(3)采用打钢板桩施工的支护工程;(4)锚杆及护坡;(5)软基加固或深井降水;(6)旋喷桩或深层搅拌桩等其它支护工程。

四、住宅建筑一类:檐高N70m,层数N25层,面积N25000平方米;二类:檐高N40m,层数N15层,面积N15000平方米;三类:檐高N21m,层数N7层,面积N4000平方米;四类:檐高V21m,层数V7层,面积V4000平方米。

五、公共建筑一类:檐高N85m,层数N25层,面积N20000平方米;二类:檐高N50m,层数N15层,面积N12000平方米;三类:檐高N25m,层数N7层,面积N5000平方米;四类:檐高V25m,层数V7层,面积V5000平方米。

六、特殊建筑一类:跨度N24m,面积N5000平方米;二类:跨度N18m,面积N3000平方米;三类:跨度V18m,面积V 3000平方米。

七、工业建筑一类:(1)檐高N15m,跨度N24m,面积N5000平方米的单层厂房;(2)檐高N30m,跨度N12m,面积N10000平方米的多层厂房;二类:(1)檐高N12m,跨度N 18m,面积N3000平方米的单层厂房;(2)檐高N24m,跨度N9m,面积N7080平方米的多层厂房;三类:(1)檐高N9m,跨度N12m,面积N2000平方米的单层厂房;(2)檐高N18m,跨度N6m,面积N4000平方米的多层厂房;四类:(1)檐高V9m,跨度V12m,面积V2000平方米的单层厂房;(2)檐高V18m,跨度V6m,面积V4000平方米的多层厂房。

建筑工程分为几类

建筑工程分为几类

建筑工程分为几类
建筑工程可以根据其性质、规模和用途的不同划分为多个类别。

以下是常见的建筑工程分类:
1. 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楼、别墅、住宅小区等用于居住的建筑物。

2. 商业建筑:包括商场、写字楼、酒店、超市等用于商业活动的建筑物。

3. 工业建筑:包括工厂、仓库、加工厂、物流中心等用于生产和储存的建筑物。

4. 公共建筑: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供公众使用的建筑物。

5. 文化建筑:包括剧院、音乐厅、体育馆、会议中心等用于文化娱乐活动的建筑物。

6. 交通建筑:包括机场、车站、桥梁、隧道等用于交通运输的建筑物。

7. 水利建筑:包括水坝、水库、渠道、水处理厂等用于水资源调配和处理的建筑物。

8. 绿色建筑:包括生态住宅、被动房屋、可再生能源建筑等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建筑物。

以上是建筑工程常见的分类,每个分类又包含了众多不同的具体项目。

建筑工程的分类主要是为了方便规划、设计和管理不同类型的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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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
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



积大于III类(

3
(1
均按I
(2
按II
(3
(4
(5)单独外墙装饰,包括幕墙工程、各种外墙干挂。

二、安装工程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等级,均以单位工程划分,一个单位工程一般只定一个类别等级。

一个单位工程中有
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别等级时,则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

2、对于民用工程中列有单独标准的专业工程,可单独确定工程类别。

3、民用建筑小区中的建筑工程有多个工程类别时,其室外配套的安装工程按Ⅱ类工程确定。

4、智能化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将楼宇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与建筑和结构有机地集成为一体,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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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政工程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单独施工的人行道,按道路工程Ⅲ类取费。

2、排水工程中同时存在管道、顶管、排水沟渠等工程,且同时存在多种管道管径时,管径≥Φ1200mm 的管道占主管道总长度50%以上的可确定为Ⅰ类工程,Φ600mm<管径<Φ1200mm的管道占主管道总长度50%以上的可确定为Ⅱ类工程,管径≤Φ600的管道占主管道总长度50%以上的可确定为Ⅲ类工程。

其中,主管道长度不包括顶管所占长度。

顶管工程、沉井、排水设备安装、排水沟渠单独确定工程类别。

五、房屋修缮工程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土建工程
2、二次装修工程
???
D.室内地面改造或修补面积;
E.室内顶棚改造或修补面积;
F.其他面积。

(2)修缮面积的确定,以成活后的面积为准。

若在同一修缮面积中按施工顺序有不同做法,其修缮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3)修缮工程如遇结构变动的情况,按下列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I类工程:结构变动体积大于1500m3;
II类工程:结构变动体积大于600m3;
III类工程:结构变动体积小于等于600m3。

结构变动体积以原建筑物被拆建、改造的基础、墙体、柱、梁、板的体积之和计算。

(4)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添建工程(300m2以内),其工程类别按III类工程确定。

2、二次装修工程说明
“每平方米定额省价人工费”指二次装修工程发生的项目工程直接费中省价人工费除以所施工范围
3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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