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技术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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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版 第六章 2014.7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版 第六章 2014.7
客车应装有轴温报警装置,安装客车行车安全监测系统;最高运行速度120 km/h及以上的客车应装有盘形制动装置和防滑器,空气制动系统用风应与空气弹簧和集便装置等其他装置用风分离;最高运行速度160 km/h及以上的客车应采用密接式车钩和电空制动机。
客车内应有紧急制动阀及压力表,并均应保持作用良好,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校对并施封。
第174条 客车技术整备场所须有车辆停留线、整备库、临修库、材料配件库,并有相应的检修地沟、地面电源、污水和污物处理、车顶作业等满足检修要求的设备和设施,根据需要还须有带动力电源的空调检修库、轮对镟修、暖气预热等设备和设施。设置电动脱轨器、微机控制列车制动机试验设备和客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检测设施。
机车须配备机车信号、列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LKJ、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测装置TAX箱、机车语音记录装置、列车运行状态信息系统车载设备、机车车号识别设备)、车载无线通信设备、机车列尾控制设备等。机车应逐步配备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统、机车限鸣示警系统及空气防滑装置等。机车应向车辆的空气制动装置提供风源,具有双管供风装置的机车应向车辆空气弹簧等其他用风装置提供风源;具有直供电设备的机车应向车辆提供电源。
动车组须配备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列控车载设备、车载自动过电分相装置等,满足相应速度等级运行需要。
第190条 动车组重联或长编组时,工作受电弓间距为200~215 m。在特殊情况下,工作受电弓间距不满足200~215 m时,须校核分相布置及工作受电弓间距匹配情况,并通过上线运行试验确认。
1 JM2、JM3 10 34~23
2 JM 12 33~23
第179条 车辆实行定期检修,并逐步扩大实施状态修、换件修和主要零部件的专业化集中修。客车和特种用途车实行以走行公里为主、时间周期为辅的计划预防修,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20 km/h的客车修程分为厂修、段修、辅修,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20 km/h的客车修程分为A4、A3、A2、A1;货车修程分为厂修、段修、辅修。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1-11章动车内容)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1-11章动车内容)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第7条制造、检修的机车车辆及其重要配件须经铁路总公司指派的监造机构监造,符合要求后,方准交付使用。

第11条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设备的报废、调拨及其重大改变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

第14条一切建(构)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第23条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建设应急平台,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设施和通信等设备,确保事故现场的图像、话音及数据在规定的时限内传送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动车组应配备止轮器(铁鞋)、紧急用渡板、应急梯、过渡车钩和专用风管。

第29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技术设备,应具备监测、记录、报警、存取功能,保持其作用良好、准确可靠,并定期进行计量校准。

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1.机车车辆的车载监测设备;2.机车车辆的地面监测设备;……第30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应实现信息共享,为运输组织、行车指挥、设备检修、救援及事故分析等提供信息。

第33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安全线等。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

1第54条防护栅栏的设备管理由工务部门负责,治安管理由铁路公安部门负责。

第64条信号机按用途分为进站、出站、通过、进路、复示、调车信号机等。

第85条铁路运输指挥应采用调度集中系统(CTC)。

第90条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具有监控、记录、显示及报警等功能。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 km/h报警、5 km/h常用制动、10 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铁道部关于机车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铁道部关于机车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铁道部关于机车技术改造管理办法【法规类别】机械工业管理【发文字号】铁机[1992]87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发布日期】1992.07.28【实施日期】1992.08.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铁道部机车技术改造管理办法(1992年7月28日铁机(1992)87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机车(包括蒸汽、内燃、电力机车及各种动力车组,以下同)的技术改造工作,以适应铁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机车技术改造的内容是:对定型生产和使用机车的设计、结构和技术条件,进行改进和改造,在机车上加装或减少技术装备(包括行车安全设施)。

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机车及其各零、部件和机组的可靠性、耐久性、经济性,提高技术性能,消灭惯性故障,大力节约能源,降低材料消耗,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环境污染,更可靠地保证行车安全,简化、统一配件种类,以方便使用、保养、维修和管理。

第2条机车技术改造的程序是:提出项目、立项审查、组织设计、试改试用、鉴定定型、审查批准、小批改造、全面推广。

根据改造内容的繁简、成熟程度,可省略某些程序。

所有技术改造项目,应进行地面试验和必须进行一定时间的运用考验。

第3条机车技术改造的原则是:要尽量考虑与当前制造的产品通用和系列化,以减少配件品种。

同时,在改造旧型配件及车用机电产品时,一定要考虑继承性和互换性,避免盲目性。

凡是不能提高经济效益及可靠性或效益不大的,技术上不够成熟的,以及可改可不改的,均不得列入改造项目。

要讲求实效,避免改来改去,浪费人力物力。

第4条机车技术改造工作的管理:要加强计划性,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统一掌握的原则。

各铁路局机务处和机务段由总工程师负责。

在其领导下,设专职或兼职人员主管机车技术改造工作,针对机车存在的技术问题,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职工提出改造方案,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设计、试验、鉴定、推广及做好年度计划、日常检查监督等工作。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新版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新版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机车运用管理,确保机车安全运行,保护铁路资产,提高运输效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铁路机车运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机车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处置以及有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

确保机车运行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2.经济合理。

合理安排机车使用计划,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3.高效运输。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机车利用率,提高运输效益。

4.严格管理。

加强机车使用和维护的管理,规范作业流程,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章机车使用管理1.编制机车使用计划,根据运输需求和实际机车台数计划,合理安排机车投入运行。

2.考虑机车维修保养和检修计划,制定机车轮换方案,保证机车运用业务需求。

第五条机车使用调度:1.机车使用按照运输需求进行调度,合理分配机车任务,提高机车利用率。

2.机车使用调度要根据运输线路、车站和运输规模等因素制定,协调配合其他车辆和设备的使用。

第六条机车使用记录:1.每次机车任务结束后,必须填写机车使用记录,包括机车编号、任务内容、使用时间、里程等。

2.机车使用记录要及时归档,便于查询和分析机车使用情况。

第三章机车维护管理1.根据机车运行情况和保养要求,制定机车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和内容。

2.机车维护计划要与机车使用计划相结合,确保机车不因维护而影响运输。

第八条机车日常保养:1.机车每日行驶前,必须对机车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机车在良好的技术状态下运行。

2.机车日常保养包括机车清洁、加注燃油、检查机车润滑系统和制动系统等内容。

第九条机车定期检修:1.根据机车使用和维护计划,进行机车定期检修工作。

2.机车定期检修包括机车分解、检验、更换磨损零部件或者修理、重组机车等内容。

第四章机车处置管理第十条机车报废与更新:1.按照机车报废和更新规定,及时淘汰老化和使用寿命到期的机车,购置新的机车进行替换。

2.机车报废和更新要根据机车技术状况和运用需求进行评估和决策。

铁道车辆技术规章制度范本

铁道车辆技术规章制度范本

铁道车辆技术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道车辆技术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铁路运输领域的铁道车辆技术管理。

第三条铁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合规运行、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依法、科学、规范、合理。

第五条铁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车辆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

第二章铁道车辆技术管理组织第六条铁路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组织,确定相关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

第八条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信息系统,进行技术管理记录和分析。

第九条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学习,促进技术创新和提升。

第三章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铁路运营单位应当制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维修管理、质量控制管理、技术保障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制定维修方案和程序,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管理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检查和验收,做好质量记录和追溯。

第十四条技术保障管理应当制定技术保障方案,确保车辆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审查和更新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保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车辆安全监管第十六条铁路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监管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车辆安全监管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和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车辆安全监管应当建立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

第十九条车辆安全监管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十条车辆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车辆安全公告和警示,提醒员工和乘客注意安全。

第五章车辆技术改进第二十一条铁路运营单位应当积极推动车辆技术改进,提高车辆性能和服务质量。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铁总运〔2015〕31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现将《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JW10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12月18日TG/JW101—2015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

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科学合理使用机车,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促进资产回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维护路网完整性,坚持调度指挥统一,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条机务运用管理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和信息化,确保有序可控。

第五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各级运输、机车运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一节三级管理职责第六条机车运用管理工作要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

第七条中囯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一)负责国家铁路机车运用管理,制定机车运用安全管理、机车乘务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规划、调整总公司机车配属,实行集中配置,统―机型,衔接干、支线。

追求资产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升级换代,满足总公司运输计划需要,适应生产力布局调整。

铁道机车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铁道机车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铁道机车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一、机车的管理责任1. 铁路机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车管理制度,明确机车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管理流程。

机车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机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机车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 机车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机车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机车维护和检修方案,确定机车的维护周期和维护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护计划,做好机车的维护工作。

3. 机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车使用档案,记录机车的运行情况、维护情况、维修情况等,定期对机车进行检查,确保机车的安全运行和延长机车的使用寿命。

4. 机车部门应当加强机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机车操作人员具有合格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做好机车的操作实施,提高机车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机车的运行规定1. 机车的运行应当按照铁路运输部门的调度指令和运行要求进行,确保机车的安全运行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机车的检查、振动、加油、润滑等工作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遵守机车的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

2. 机车在运行中应当保持车速恰当,不得超速行驶,不得急刹车、急起步,遵守铁路交通规则和规定,确保机车与其他车辆的安全通行。

3. 机车在运行中应当保持机车的清洁和整洁,及时清理机车表面的污物和杂物,保持机车的外观和外部部件的完好。

机车在运行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处理,确保机车的安全运行。

4. 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乘客和机车安全,确保机车的正常停停车和疏散。

三、机车的维护保养1. 机车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按照维护保养计划和维护标准进行,对机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机车的正常运行和减少故障发生。

2. 机车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机车的清洁、润滑、加油、检查、测量、调试等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进行,确保机车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3. 机车的机械部件、电气部件、控制部件等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机车的安全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十版)总则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是运输能力大、节约资源、有利环保的交通运输方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铁路要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适应保障国防建设的需要。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各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协同配合。

为确保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必须加强铁路技术管理,制定统一、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在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

题了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长期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渐充实和完善。

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应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加快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须考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及消防的要求,并充分吸取施工、维修、使用部门的意见。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机车的运用管理,确保铁路机车的安全运行,提高铁路运输效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

第三条铁路机车运用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的原则,保证运输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铁路机车运用管理应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保持一致。

第五条铁路机车运用管理应加强与其他铁路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提高整体运输能力。

第二章机车运用的组织管理第六条铁路机车运用应通过车辆运用计划组织和调度。

第七条根据运输需求和机车运用计划,铁路机车运用计划部门应制定合理的机车运用计划,包括机车调度、机车交车、机车检修等内容。

第八条铁路机车运用计划部门应确保机车的有效利用率,并定期对机车运用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九条铁路机车运用计划部门应与车辆管理部门、动车段、车站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机车运用计划的顺利执行。

第十条铁路机车运用计划部门应加强对机车运用情况的监控和报告,并及时调整机车运用计划。

第三章机车运用的技术管理第十一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建立健全机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机车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铁路机车运用应按照规定的里程和时间对机车进行例行检查和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建立机车运行安全标准,对机车进行运行安全评估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建立机车故障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和修复。

第十五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建立机车调度指挥系统,实现运行控制和远程监控。

第四章机车运用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加强对机车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技能和素质。

第十七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建立机车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建立机车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运输中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理和恢复运输秩序。

版《铁路机车操作规则》

版《铁路机车操作规则》

TG/JW104-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机车操作规程铁运[2012]281号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铁道出版社2013年.北京铁道部文件铁运[2012]281号关于印发《铁路机车操作规程》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铁路局机务处,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方铁路单位:现将修订后的《铁路机车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JW104-2012。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2年12月6日铁路机车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段内作业 (2)出勤 (2)接车 (2)第三章出段与挂车 (4)第四章发车准备与发车 (8)第五章途中作业 (9)列车操纵图、操纵提示卡 (9)列车操纵与安全注意事项 (10)旅客列车操纵 (19)各种坡道上的操纵 (20)严寒地区操纵及注意事项 (21)机械间巡视 (21)调车作业 (22)机车行车安全装备 (24)第六章终点站与退勤 (25)入段作业 (26)中途继乘站换班 (26)外段(折返段)交接班 (27)退勤作业 (27)第七章附则 (29)附件1 各型机车检查项目 (30)附件1-1 DF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 (30)8B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 (31)附件1-2 HXN5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 (32)附件1-3 SS4附件1-4 HXD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 (33)3型内燃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35)附件1-5 DF8B附件1-6 HXN型内燃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36)5型电力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37)附件1-7 SS4附件1-8 HXD型电力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38)3附件2 各型机车电气动作试验、高低压试验程序 (39)型内燃机车电气全面检查程序 (39)附件2-1 DF8B附件2-2 HXN型内燃机车智能显示器检测操作程序 (51)5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程序 (58)附件2-3 SS4附件2-4 HXD型电力机车高、低试验程序 (71)3附件3 JZ-7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82)附件4 DK-1型电空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84)附件5 CCBII型制动机检查方法 (86)附件6 法维莱型制动机检查方法 (88)附件7 机车乘务员确认呼唤(应答)标准 (90)附件8 重联机车制动机手柄位置处理表 (1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技术工种,担负着驾驶机车,维护列车安全正点的责任。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一、机车运用管理的基本要求1.安全第一:机车运用要以安全为前提,确保机车运行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2.高效运行:确保机车运行的高效性,提高运输效率。

3.保护设备:保护机车设备的完好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环保:减少环境污染,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二、机车运用管理的组织体系1.机车运用管理机构:设立机车运用管理部门,负责机车的调度、日常运行安排等工作。

2.机车运用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机车运用管理岗位,负责机车的调度、检修等工作。

3.机车运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对机车运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三、机车运用的调度管理1.运用计划:制定机车运用计划,确保机车的合理调度和利用。

2.机车调度:对机车进行日常调度,安排其运行路线和时间表。

3.机车检修计划:制定机车检修计划,对机车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4.机车运用信息管理:建立机车运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分析机车运行数据,为机车运用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四、机车运用的安全管理1.安全制度:制定安全制度和规范,确保机车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2.安全培训:对机车运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安全检查:对机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紧急处置: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置,确保人员和机车的安全。

五、机车运用的维修管理1.机车维修计划:制定机车维修计划,确保机车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2.维修设施:建立完善的机车维修设施,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维修资料管理:建立机车维修资料管理系统,记录和管理机车的维修记录和维修情况。

4.维修人员培训: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维修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

六、机车运用的环保管理1.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环保要求和规范,确保机车运行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2.废弃物处理:建立废弃物处理机制,对机车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妥善处置。

3.节能减排: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降低机车对能源的消耗和对空气的污染。

火车机车管理制度

火车机车管理制度

火车机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铁机车安全运行,提高运行效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铁机车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机车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第四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实行统一的领导管理,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做好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章机车管理第八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实行专人专岗制度,明确人员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日常检修制度,确保机车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故障排查与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机车故障,保障运行安全。

第十一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定期对机车进行保养,延长机车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加强巡检工作,确保机车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保障运行中出现问题时的快速反应能力。

第十四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机车制造和维修的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保障运行所需物资的供应。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

第十八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九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加强员工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员工处理工作与生活中的压力。

第二十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四章制度执行第二十一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督察制度,对机车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督察。

第二十二条高铁机车管理应当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并完善制度。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详细版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636(操作规程范本系列)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详细版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各铁路局,各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协会:根据《铁路局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随着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和牵引动力的不断更新,为了进一步促进机车运用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铁路运输任务完成,现重新修订发布《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铁机[1993]164号文发布的《铁路机车运用规程》同时废止。

二OOO年一月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车运用工作管理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2)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 (3)机车周转图 (5)机车运用计划及分析 (5)登乘机车管理 (6)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2)第三章安全管理 (8)基本要求 (8)基本制度 (9)教育与考核 (9)监控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10)事故处理及分析 (10)救援列车的管理与出动 (11)第四章机车管理…………………………………………12机车配置及使用 (12)机车调拨 (12)机车回送 (14)机车出租、出售 (18)机车工具备品 (22)第五章机车乘务员的管理 (23)基本要求 (23)班组配制及管理 (23)任用及晋升 (24)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 (27)技术培训 (27)工作条件 (28)第六章机务段运用车间 (30)基本任务 (30)管理与分工 (30)第七章机车调度…………………………………………33基本任务 (33)组织领导 (33)人员配备 (34)机车调度室的设备 (34)机车调度命令 (35)第八章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 (36)基本要求 (36)人员管理 (36)机车过轨运行 (37)机车回送 (40)第九章附则………………………………………………40附件一铁路机车驾驶证格式 (41)附件二副司机证格式 (47)附件三机车添乘证格式 (53)附件四机车乘务员动态表………………………插页附件五机车配置表………………………………插页附件六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轨道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 (55)附件七临时驾驶证格式 (58)附件八登乘机车证格式 (59)附件九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 (60)附件十机车工具及备品 (61)附件十一机车编号规则 (68)第一章总则第1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新版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新版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新版1. 引言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铁路机车的运用工作而制定的,旨在确保铁路机车运行的安全、高效和可靠。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铁路机车运用单位和人员。

2. 术语和定义•铁路机车:指用于牵引列车、作业或其他铁路运输任务的动力机车。

•运用管理:指对铁路机车的调度、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的管理。

•运用单位:指负责铁路机车运用管理的单位,包括机务段、车辆段和运输段等。

•运用人员:指从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机车司机、调度员和检修人员等。

3. 机车运用管理职责3.1 运用单位职责•制定机车运用计划,并将其上报至上级运用管理部门审批。

•组织机车运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维护机车运用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故障和事故。

•定期进行机车运用工作的评估和改进,提高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3.2 运用人员职责•严格按照运用计划执行机车运行任务,确保列车按时、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遵守机车运行规程和相关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

•及时上报机车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和故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参加机车运用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4. 机车运用管理流程4.1 运用计划制定•运用单位根据列车运输需求和机车资源情况,制定机车运用计划。

•运用计划应包括列车编组方案、运行区间、运行速度和机车使用情况等内容。

•运用计划应提前报送至上级运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4.2 运用任务执行•运用人员根据运用计划,按照列车编组方案和运行速度等要求,准时出勤并执行运行任务。

•运用人员应熟悉运行区间的线路情况和相关运行规程,确保列车安全运行。

4.3 运用设备维护•运用单位负责对机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机车的良好工作状态。

•运用人员在机车运行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机车的安全可靠。

4.4 运用工作评估•运用单位定期对机车运用工作进行评估,包括运行速度、准点率和故障率等指标。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部令第29 号2007 年4 月 1 日起施行第 10 条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标记。

隐蔽的建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

第 11 条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设备的报废、调拨及其重大的结构改变须经铁道部批准。

货车由铁道部统一管理。

第 12条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

第15 条铁路线路两侧应按规定设立安全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防护桩等防护设施。

第26 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1.机车车辆的车载监测设备;2.机车车辆的地面监测设备;3.轨道、通信、信号、接触网电力贯通(自闭)线等固定设备的移动检测设备;4.线路、桥梁、隧道、信号、接触网等固定设备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5.车站行车作业监控设备;6.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设备;7.列车安全预警系统、道口及施工防护设备。

第30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别用途线。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特别用途线是指安全线和避难线。

信号第 60 条信号装置一般分为信号机和信号表示器两类。

信号机按类型分为色灯信号机、臂板信号机和机车信号机。

信号机按用途分为进站、出站、通过、进路、预告、接近、遮断、驼峰、驼峰辅助、复示、调车信号机。

信号表示器分为道岔、脱轨、进路、发车、发车线路、调车及车挡表示器。

第61条条各种信号机及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1. 进站、通过、接近、遮断信号机,不得小于 1000m;2. 高柱出站、高柱进路信号机不得小于800m;3. 预告、驼峰、驼峰辅助信号机,不得小于400m;4.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不得小于200m。

铁运[2008]238号《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

铁运[2008]238号《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

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238号关于发布《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中国地方铁路协会:为更好地适应铁路改革发展,规范新体制、新布局下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现将重新修订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予以公布,技术规章编号TG/JWl03—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铁运〔2002〕13号)、《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对规标准》(运装机运〔2004〕306号)同时废止。

请铁道出版社及时印刷、发行《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单行本。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BJG/JW101-2009北京铁路局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铁路改革发展需要,切实保障机务行车安全,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和《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安规》),结合我局机务行车安全实际,制定《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2条全局机务系统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从严治本,基础取胜,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指导思想,着力从“基层、基础、基本功”抓起,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管理主线、以落实《安规》、《实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为管理核心,不断探索和把握机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车乘务员(含动车组司机,下同)技术业务素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第3条本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标准和有关要求,各级机务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

第4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局管辖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和合资(独资)、地方、专用铁路。

第二章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第5条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

第6条铁路局机务处作为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的专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机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

2023年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2023年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2023年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____年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机车运用,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和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铁路机车运用工作。

第三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系统管理、科学运用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机车运用应注重机车保障、技术支持和组织管理,并提高运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铁路机车运用应依法享有运营权益,注重风险防控和维护法律权益。

第六条铁路机车运用应加强与其他铁路部门、机车调度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协作合作,形成合力,提高整体运营水平。

第二章机车运用管理机构第七条国家铁路局、局下设的机车运用管理机构负责铁路机车运用的规划、管理、监督和调度。

第八条机车运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完善运用管理制度。

第九条机车运用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技术培养,提升运营管理能力。

第十条机车运用管理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运用安全和运输顺利。

第三章机车运用规划第十一条铁路机车运用要按照国家铁路运输需求,进行运用规划。

第十二条机车运用规划应科学合理,考虑线路特点、运输负荷、机车保障措施等因素。

第十三条机车运用规划应符合节能减排要求,推动铁路绿色运输发展。

第十四条机车运用规划应注重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高运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机车运用规划应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第四章机车运用管理第十六条机车运用应建立运用管理制度,包括机车运用操作规程、机车维护保养规程、机车故障处理规程等。

第十七条机车运用管理应加强技术支持,保证机车设备运行良好。

第十八条机车运用管理应进行事前预案,包括临时调整运用计划、应急救援准备等。

第十九条机车运用管理应加强与其他运输机构的协调和配合,保证运输衔接顺利。

第二十条机车运用管理应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运用过程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

第二十一条机车运用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加强运营效能和服务质量。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铁总运〔2015〕31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现将《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JW10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12月18日TG/JW101—2015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

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科学合理使用机车,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促进资产回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三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维护路网完整性,坚持调度指挥统一,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条机务运用管理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和信息化,确保有序可控。

第五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各级运输、机车运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一节三级管理职责第六条机车运用管理工作要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

第七条ﻩ中囯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一)负责国家铁路机车运用管理,制定机车运用安全管理、机车乘务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规划、调整总公司机车配属,实行集中配置,统―机型,衔接干、支线。

追求资产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升级换代,满足总公司运输计划需要,适应生产力布局调整.(三)按照”机车长交路、乘务区段化"原则,规划和审核跨铁路局机车和乘务交路及有关技术标准.参加列车运行图编制,负责组织机车周转图编制.(四)制定机车运用、安全管理等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西安铁路局机车运用管理细则(印刷)

西安铁路局机车运用管理细则(印刷)

关于公布《机车运用管理细则》的通知各机务段:铁路机车的运用管理,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机车的运用管理工作,是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机务部门的光荣任务及职责,为使我局机车运用管理工作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满足铁路运输发展和牵引动力不断更新的需要,根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铁运[2000]7号),现公布我局《机车运用管理细则》,自2005年9月1日起实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01条总则第二章机车运用工作管理第02条铁路局对机车运用管理职责的规定第03条机务段对机车运用管理职责的规定第04条编制机务(折返)段《运转作业管理细则》的规定第05条关于乘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第06条有关列车牵引定数的补充规定第07条查定牵引定数、运行时分的补充规定第08条机车技术作业时分查定的补充规定第09条提报机车周转图资料的规定第10条机车周转图编制的规定第11条机车周转图编制分工的规定第12条机车周转图报批的规定第13条年度机车运用计划编制的补充规定第14条月度机车运用计划编制及下达的规定第15条机车运用分析工作的规定第16条机车添乘及登乘证管理的补充规定第17条添乘、登乘机车注意事项第三章安全管理第18条加强行车安全工作的补充规定第19条机务段安全室(科)管理工作规定第20条机务段安全室(科)基本管理制度第21条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列车无线调度电话使用的规定第22条救援列车日常管理的补充规定第23条救援列车定位的补充规定第24条救援列车出动的补充规定第25条救援列车助勤及轨道起重机检修调转的补充规定第四章机车管理第26条机车周转图规定以外机车担当调车工作的补充规定第27条使用列车运行图规定以外的机型牵引列车的补充规定第28条机车调拨的补充规定第29条铁路局管内机车回送办法的补充规定第30条铁路局所属机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31条回送机车经由我局的补充规定第32条机车在电气化区段回送时的补充规定第33条路内机车办理无动力回送拍发电报的补充规定第34条路内杂小型及技术状态不良机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35条局管内客运内电机车附挂旅客列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36条局管内严重破损机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37条回送机车随车人员的补充规定第38条回送和过境机车指派线路指导的规定第39条机车出租的补充规定第40条出租机车租费的补充规定第41条机车出售的补充规定第42条短期备用机车的补充规定第43条机车加入长期备用的补充规定第44条解除机车备用的补充规定第45条长期备用机车管理的补充规定第46条机车工具备品定期检查、整修的补充规定第47条机车工具备品配备的补充规定第五章机车乘务员管理第48条招收机车乘务员的规定第49条机车乘务员身体条件及体格检查的规定第50条机车乘务员定员配备的补充规定第51条机车司机主要职责的补充规定第52条机车包车组基本制度的规定第53条填报机车乘务员动态表的规定第54条机车乘务员管理的补充规定第55条现职机车乘务员转型增驾的规定第56条机车乘务员晋升申请及审批的补充规定第57条晋升机车司机考试的补充规定第58条机车乘务员晋升任命和办理机车驾驶证的补充规定第59条乘务员晋升考试乘务公里(时间)折减的补充规定第60条机车驾驶证、学习司机证补发的有关规定第61条机车司机岗位等级晋升条件的补充规定第62条机务段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机车乘务员技术教育的规定第63条机务段技术教育设备的规定第64条机车乘务员技术教育工作的规定第65条机车乘务员技术考核的补充规定第66条机车乘务员劳动和休息时间标准的补充规定第67条机车乘务员工作条件的补充规定第六章机务段运用车间第68条运用车间基本任务的规定第69条运用车间机构及人员设置的规定第70条机车队长、指导司机的配备及任用的补充规定第71条设置外勤整备队的规定第72条机车保养人员设置的补充规定第73条实行轮乘制的机务段机车保养工作补充规定第74条机车小、辅修制度的规定第75条机车冬季防寒的有关规定第76条运用车间设备配备的规定第七章机车调度第77条机车调度工作管理的补充规定第78条机车调度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第79条编制和执行机车周转图的补充规定第80条处理单机对开的补充规定第81条防止机车乘务员连续夜班及超劳的补充规定第82条机车小、辅修计划掌握的规定第83条机车乘务员便乘的补充规定第84条机车周转图日常分析的补充规定第85条新任用机车调度员专业知识培训及待遇的补充规定第八章铁路局所属以外单位机车运用管理第86条铁路局所属以外单位机车乘务员培训、考试办法的补充规定第87条铁路局所属以外单位机车司机晋升岗位等级及年度鉴定的补充规定第88条铁路局所属以外单位机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总则为贯彻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铁运[2000]7号)(以下简称《运规》),搞好我局机车运用管理工作,特制定西安铁路局《机车运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运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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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技术管理规则
总则铁路机车(包括蒸汽、内燃、电力机车及各种动力车,以下简称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和装置,是保证铁路运输畅通、安全正点的重要设备。

为加强国家铁路机车的技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铁路机车科研、制造、大修单位在从事国家铁路机车(含零部件,下同)产品科研、制造、大修时,国家铁路各级机车管理、运用、维修部门在采购机车(无论何种采购方式和资金来源)和从事机车运用、检修、技术改造时,必须遵循本规则的规定。

第一章管理的原则和程序
第1条机车及其所安装零部件的技术性能必须满足我国铁路运输需要,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耐久性,不断提高少维修、免维修的程度,方便检修,保证零部件的通用互换性。

第2条根据铁路运输需要,可在国产机车上装用进口零部件,对进口零部件的技术管理,必须按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3条机车技术发展要贯彻“生产一代、试制一代、开发一代”的原则,既要保持产品技术(设计和工艺)的相对稳定,又要有必要的技术储备。

机车技术发展要充分考虑技术上的继承性。

第4条新型机车、主要零部件的研制开发,应按照立项、技术设计审查、样机试制、地面试验、运用考核、鉴定定型的程序进行。

零部件的研制开发过程中,视其结构、技术的繁简程度,在保证研制产品技术性能、可靠性前提下,经立项审批单位批准后可省略某些环节。

第5条新造机车必须按经铁道部批准、现行有效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含铁道部正式批准推广的技术加装改造项目)。

新造机车装用的零部件必须采用经铁道部验证、批准的生产厂家的定型产品。

如其零部件需要改进,应按本规则第! 条的规定执行。

第6条既有运用机车的技术改造必须按照立项、技术设计审查、样机试制、地面试验、运用考核、鉴定或评审定型、小批量改造、全面推广的程序进行。

根据技术改造项目的繁简、成熟程度,经批准后可省略某些程序。

经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机车大修范围。

第7条新研制的零部件必须做充分的地面试验,根据其先进性、实用性安排装车试验;装车试验一般不超过三台机车,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繁简程度确定足够的运行考验时间。

在此期间由于试验装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机破、临修,不列入机车正常运营指标考核范围。

第8条机车在新造、大修的过程中,必须执行铁道部驻厂机车验收室验收制度,由铁道部驻厂机车验收室按铁道部批准的图纸、技术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二章管理的内容和权限
第9条新研制机车由铁道部批准立项、下达设计任务书并组织设计审查、试验、鉴定等工作。

第10条新研制机车应按部规定进行运用考核。

承担新研制机车运用考核的铁路局和相关机务段,在运用考核期间须按要求做好机车的维护保养、质量
状态和试验数据的跟踪记录工作,运用考核结束后与研制单位共同写出运用考核总结报告。

第11条机车主要零部件开发立项由铁道部批准,并按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12条经铁道部组织鉴定(评审)通过的机车主要零部件,是选择、确定生产技术方案的依据。

第13条新研制机车、零部件经铁道部组织鉴定(评审)后,具备下述条件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1、按本规则第"$ 条规定范围的全套生产图纸、技术文件准备齐全,并经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批准;
2、按本规则第三章规定应向用户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准备齐全。

3、铁道部批准生产。

经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批准的机车及其零部件生产图纸和技术文件是机车生产的依据,任何单位、人员无权擅自更改。

第14条国产机车采用进口零部件时,机车生产厂必须按本规则规定的国产零部件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执行。

第15条铁道部对机车的技术管理范围包括:技术条件、机车基本技术性能、参数、基本结构、尺寸和涉及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通用互换性、可维修性、简统化、标准化的技术内容。

第16条根据机车运用存在的实际问题,机车制造、科研和运用部门均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提出质量改进建议,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视实际情况,组织质量攻关改进工作,直至批准修改原生产图纸和技术条件。

由于机车运用地域性原因需要对机车原设计进行修改时,由相关的铁路局、机车生产厂提出建议报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审批。

第17条对既有机车,凡不涉及机车基本技术性能参数、基本结构尺寸,不影响安全性、可靠性、通用互换性、可维修性、简统化、标准化等的技术改造项目,由铁路局(机车主管处)批准,报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核备。

第18条铁路局(机车主管处)要建立、健全机车技术管理制度和相应台账,掌握机车的质量状况,按时组织完成铁道部下达的机车技术改造工作。

对铁路局管理权限内的机车技术改造项目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加强对既有机车运用中发生质量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第19条机车及零部件的生产单位应向购置机车及零部件的铁路局和机车配属机务段提供机车、零部件(包括外购件和进口件)相关的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检修范围、维修限度等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和主要检修工艺要求。

第20条生产单位应向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及购置机车的铁路局和机车配属机务段免费提供满足检修需要的全套技术文件、检修手册、图纸、技术标准(包括外购件、进口件)。

第21条新造和大修机车、零部件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新造机车整车在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个中修期,主要大部件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个大修期。

大修机车及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按大修规程执
行。

生产单位要对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计、工艺、材料等原因而导致的故障和事故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22条对定型机车产品(整车和大部件)实行设计归口单位管理制度。

设计归口单位原则上是该产品的第一个设计单位(设计归口单位见附件)。

设计归口单位须按本规则规定归口管理定型机车的产品图样。

第23条设计归口、非设计归口单位都有责任、义务对机车运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第24条设计归口单位须认真听取非设计归口单位对机车产品提出的质量改进建议。

第25条对按本规则规定程序进行研制开发并经批准实施的项目,由设计归口单位及时将修改设计图纸发至铁道部指定的生产单位,同时报送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及将检修所需的图纸发至机车配属局、段。

第26条对设计归口单位暂不生产的机车,其修改设计工作由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根据需要指定有关单位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27条本规则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28条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铁道部
200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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