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投资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最新企业会计准则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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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投资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2022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与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2006年2月15
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较大变动,
新准则规范了企业会计核算及其信息披露,更好地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从而取代了旧投资准则。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长期股权投资在核算范围、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核算方法应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新旧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方面的主要差异及影响
旧准则下金融工具一般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新准则对不同类别的金
融资产及负债采用不同的确认方法及计价模式,并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的
计量模式和相关估值技术。显然,新准则扩大了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采
取更能反映金融工具本质属性的计量方式,必将大大提高金融工具的信息
质量。
二、新旧会计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方面的主要差异及影响
(一)核算范围差异
新会计准则规定,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
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
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旧会计准则中,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可见,新准则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情况由原来采用权益法核算改为采用成本法核算,但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在权益法下,若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该差额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若相反,则该差额需调整股权投资成本,并计入当期损益。而在旧会计准则中,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差额需要摊销,摊余成本形成合并价差。
(二)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差异
旧准则规定取得投资时应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按照是否是由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合并形成和非合并形成两种,而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以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按其差额调整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在购买日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因此,新准则下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即商誉不再摊销,可能增加企业收益,且贷差直接计人收益对当期损益会产生较大影响。
(三)核算方法差异
1.投资的入账价值
旧投资准则的投资计价以投资企业的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新准则规
定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
的确定前面已述。权益法下做相应调整入账。
2.成本法核算下的后续计量
旧准则下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的情况下只有在
分得被投资单位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新准则下被投资单位宣告
分派现金股利时,就确认为当期收益,但仅限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积净
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应作初始投资成
本的收回。
3.权益法核算下的后续计量
旧准则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直接根据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确
认投资损益,即以投资时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
而根据新准则的规定,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以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对被投
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后确认,同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将增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当
期的损益。
4.资产减值损失
旧准则下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后,在价值回升时可以转回。新准则
下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后不能转回,这将使企业利润减少。另外由于超
额亏损及减值准备的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发生超额亏损时,确认超额亏损的金额可能增加,从而降低企业利润。
三、会计准则改变对企业筹资政策的影响
执行新准则后,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会有较大变化,其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发展能力也会有改变,这种改变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在准则执行之初,这些变化必然会引起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债权人的高度关注。因此公司在进行耐心解释的同时,需适当调整公司的筹资策略,采取合理的筹资方式,调整筹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