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项依据】
本规定制定以确保矿井内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矿井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
和生产效率为目标。
依据《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山企业的职能部门,包括通风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基本要求】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绩效导向”的原则,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管理标准
第四条【通风设计和选型】
1.通风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参照相关标准进行
设计。
2.通风设施的选型应根据矿井巷道的特点和作业需求进行,确保通风效
果达到标准要求。
第五条【设备安装和调试】
1.通风设施的安装过程应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
人员进行操作。
2.完成设施安装后,应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设施维护和保养】
1.对通风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稳定和运行可靠。
2.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堵塞和污染。
3.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
第七条【设施检修与更新】
1.设施检修应按照设备厂家的作业手册和检修要求进行。
2.对于老化或存在故障的通风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新或替换。
第八条【应急准备】
1.矿井应建立通风系统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备件,以备突发情况使用。
第三章考核标准
第九条【考核细则】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考核应参考以下指标: 1. 通风设施的工作正常率和故障处
理及时率。
2. 通风系统的风量、风压和风速等参数是否满足要求。
3. 通风设施的
维护和保养记录是否完备,是否按时处置设施故障。
4. 设施更新的计划和执行情况。
5. 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人员培训情况。
第十条【考核评定】
1.根据考核细则,形成考核评定表,对通风设施的管理和绩效进行评定。
2.考核评定结果作为通风设施管理业绩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奖惩措施】
1.优秀的通风设施管理者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将其经验和做法推广。
2.对于通风设施管理不到位或违反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立项部门】
本规定的起草和修改由矿山企业的职能部门负责,经集体讨论并报上级主管部
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进行修订和
重新审批。
第十四条【附则】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执行。
以上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范文,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规
范培训和宣传,以保障矿井的通风设施安全运行,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