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章程(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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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3篇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3篇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3篇欢迎来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居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居委会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居委会实际,由全体居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居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居委会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居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

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第六条居民会议由户口在本居委会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是居委会最高权力机构。

居民会议设立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及居委会里的各级人大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居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居民,同时能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映,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居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居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居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召开居民会议。

召开居民会议,要有本居委会18周岁以上的居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居委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居民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参考样本)

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参考样本)

XXX 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参考样本)(第届村民委员会第次村民会议年月日通过)第一章总则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RMGHG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积极参预推动乡村振兴,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依据《中华RMGHG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RMGHG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是全村重要事务的-1-决策机构,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允许,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按每5 户至15 户1 人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讨论通过有关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事项;(二)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三) 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四)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五)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六)决定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宅基地的使用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2-(七)决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以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八)决定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九)决定以借贷、租赁、承包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十)决定享受村财务开支和误工补贴的人员及报酬标准。

公司的自治章程模板

公司的自治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公司全体员工、股东及关联方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公司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诚信经营,致力于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四条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第五条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和重要人事任免。

第七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三)依照法律规定转让股权;(四)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三)保守公司秘密;(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应遵循市场规律,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XX市XX区XX乡(镇)XX村村民自治章程仇庄村民委员会二 0 0 七年七月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3)第一节党支部工作职责 (3)第二节村委会工作职责 (4)第三节村民会议制度和职责 (6)第四节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职责 (7)第三章村民代表和享有的权利 (8)第四章村政事务管理 (9)第一节安全用电管理 (9)第二节环境卫生管理 (9)第三节社会治安管理 (9)第四节个体经营管理 (10)第五章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兵役工作 (10)第一节婚姻家庭 (10)第二节邻里关系 (11)第三节计划生育 (12)第四节积极服兵役和拥军优属 (12)第六章民主理财 (13)第七章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 (13)第八章精神文明建设 (15)第九章附则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实施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促进村内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区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村民应当自觉学习和遵守本章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一节党支部工作职责第四条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村党支部与村级其他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里的全面工作,对村内各项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党支部的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村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4、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小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范文

小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居民自治,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全体居民,是小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行为规范。

第三条小区居民自治以“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第四条小区居民自治组织为小区居民大会,居民大会是小区居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章居民大会第五条小区居民大会由本小区全体居民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居民大会的职权包括:1. 制定、修改本章程;2. 选举产生小区居民委员会;3. 审议小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4. 审议小区财务报告;5. 讨论决定小区重大事项;6. 其他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事项。

第七条居民大会的决定,经到会居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章居民委员会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居民大会的决议,领导小区居民自治工作。

第九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成员由居民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的职权包括:1. 组织召开居民大会;2. 实施居民大会决议;3. 制定小区自治规章制度;4. 管理小区公共事务;5. 处理居民投诉;6. 其他居民大会授权的事项。

第十一条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章居民自治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小区居民自治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居民公约;2.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规定;3. 居民停车规定;4.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5. 居民公约执行细则;6. 其他涉及居民共同利益的规定。

第十三条居民自治规章制度由居民委员会制定,经居民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章居民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小区居民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小区自治事务;2. 选举和被选举权;3. 对小区自治工作进行监督;4. 享有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权;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村民自治章程简短

村民自治章程简短

以下是一个简短的村民自治章程示例:《XX 村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二章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村民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本村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2.选举和被选举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3.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4.享受本村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5.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村民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村的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关心和支持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和调解,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4.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5.依法缴纳应当缴纳的费用。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的职责:1.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2.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3.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4.编制和执行本村的财务预算和决算;5.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6.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认真履行职责,为村民服务;2.廉洁奉公,不得侵占、挪用公款和集体财物;3.接受村民的监督,定期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四章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第九条本村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范本)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范本)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2010年9月10日社区居民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加强社区管理,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促进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国家以及省市社区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本社区居民及社区成员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下,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由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实施社区事务中,依法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

第五条社区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在社区内各类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六条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在广泛征求居民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或修改。

一经通过,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居民会议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发扬民主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形式。

本社区居民会议由每个社区居民小组选举2至3名代表组成。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的职责:(一)讨论决定本社区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二)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社区财务收支报告;(三)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四)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评议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五)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六)讨论决定兴办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经济等事项;(七)撤销或者改变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八)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九条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居委会自治章程(范本)

居委会自治章程(范本)

********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全体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的行为规范,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居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全体居民均应严格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居委会工作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社区居委会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委会在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治能力。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成立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部署、组织落实本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应做好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在社区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在社区内形成一种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谐、少生优生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社区居民申领有关证件、证照需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或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时,社区居委会依法提供必要的服务(政策外生育未处理完毕或未履行章程义务的除外)。

第三章居民权利第七条社区居民有权参与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有权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权监督社区居委会职员依法办事。

第八条社区居民有权选择参加街道婚育学校举办的不同类别层次的学习班,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第九条本社区户籍的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当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

有单位的居民,其保健费由单位负责发放;无业人员和领取了《失业证》的下岗职工,保健费由本社区居委发放,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由街道办事处一次性奖励每人50元(一般在年终10月份左右发放)。

居民自治章程模板

居民自治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行为规范,适用于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第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四条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经社区居民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居住在本社区,具有代表性的居民;(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居民大会第九条社区居民大会是社区居民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居民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二)选举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三)制定、修改本章程;(四)决定社区重大事项;(五)其他应由居民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居民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召开:(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的;(二)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联名提议的;(三)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需要居民大会解决的。

第四章居民代表会议第十二条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是社区居民大会的常设机构。

第十三条居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三)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决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五章社区自治事项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下列社区自治事项:(一)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改善社区环境;(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化、体育、卫生等活动;(四)调解居民纠纷,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五)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六)其他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的自治事项。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四条听证内容。

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

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

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

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 _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模板

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居民自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居民自治组织。

第三条居民自治遵循以下原则:1. 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2. 尊重居民意愿,保障居民权益;3. 公开透明,民主决策;4. 勤政廉洁,务实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居委会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居委会全体会议;2. 居委会主任会议;3. 居委会办公室;4. 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如环境卫生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

第五条居委会全体会议由全体居民代表组成,居民代表由居民选举产生。

第六条居委会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及各下属委员会主任组成。

第七条居委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定期向居委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第三章居民自治活动第九条居民自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 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3. 维护居民合法权益,调解居民纠纷;4. 落实社区环境卫生、治安保卫等工作;5. 推动社区和谐发展。

第十条居委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居委会主任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解决社区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居委会办公室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工作情况。

第四章居民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居民享有以下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3. 获得社区公共服务的权利;4. 对社区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五条居民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社区自治活动;3. 维护社区和谐稳定;4. 自觉履行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义务。

第五章违章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章程,扰乱社区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居委会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民自治章程公示模板

居民自治章程公示模板

一、前言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居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居民自治章程。

现将本章程公示如下,敬请广大居民予以监督。

二、居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社区居民自治行为,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各居民小组。

第三条本章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居民依法享有民主权利。

第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章居民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居民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社区居民大会,发表意见,参与社区决策;(二)选举和被选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三)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居民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二)遵守社区居民公约,维护社区和谐;(三)关心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四)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五)按时缴纳物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章居民大会第七条居民大会是社区居民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八条居民大会的召开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参加。

第九条居民大会的职责:(一)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决定社区重大事项;(三)选举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四)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社区自治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居民委员会第十条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一)执行居民大会的决议;(二)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三)协调处理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四)开展社区服务;(五)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居民公约第十三条本社区居民公约是居民自治的基本规范。

第十四条居民公约的内容包括:(一)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二)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三)社区公共秩序维护;(四)社区安全防范;(五)社区文化活动。

小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

小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居民自治,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居民,包括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物业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章程旨在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和监督方式,保障小区居民依法参与小区事务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小区居民自治组织为小区居民大会,是小区居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小区居民大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小区业主代表;(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三)物业管理人员代表;(四)热心小区事务的居民代表。

第六条小区居民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小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三)审议和批准小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小区公共事务的重大事项;(五)监督小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六)其他依法应当由居民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小区居民委员会是小区居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小区居民自治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小区居民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小区居民大会;(二)组织实施小区居民大会的决议;(三)管理小区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四)协调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调解居民纠纷;(五)组织开展小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生活;(六)完成小区居民大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小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小区,关心居民生活;(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四)有时间为小区居民服务。

第四章运行机制第十条小区居民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小区居民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小区自治工作。

第十二条小区居民委员会对小区居民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居民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十三条小区居民对小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权,可以向居民大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建立村民自治,一般需制定村民自治章程,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乡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乡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范本

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确保各项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本村三个礼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组织全村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同时,进取协助街道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街道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为了保障村务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章程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的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全村干部、群众都应当自觉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第六条:村务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经授权构成村民会议的部分权利,村民代表会议构成的各项决议、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九条:村民代表的权利:推选、更换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前,能够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对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参与表决,有自主表示同意、不一样意或弃权的权利;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向村党组织提出议案;对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实施情景进行监督;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提议或质询。

在征求选区村民意见基础上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街道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村民代表的义务:密切联系群众,进取反映村民的合理化提议和要求;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理解村民的监督;协助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理解村民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及其成员的工作。

自治章程备案模板

自治章程备案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管理,规范自治行为,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行为规范,旨在规范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行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区全面发展。

第三条本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 尊重居民意愿,保障居民民主权利;3. 公开透明,接受居民监督;4. 责任明确,权责分明。

第二章章程内容第四条本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2. 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形式、职权和议事规则;3. 居委会成员的产生、任职、罢免和职责;4. 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5. 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6. 社区居民自治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 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维护居民合法权益;2. 协调社区内各类组织和居民的关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3. 负责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规划、实施和监督;4. 向居民通报社区工作情况,接受居民监督;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三章章程制定与备案第六条本章程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社区居民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条本章程的备案程序如下:1. 居民委员会将本章程提交至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2. 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居民委员会将本章程报送至所在地街道办事处;3. 街道办事处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备案;4. 备案后,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备案情况。

第八条本章程的修改程序同本章第六条。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优秀自治章程模板

优秀自治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组织纪律,规范组织行为,促进组织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本组织的行动指南,适用于本组织全体成员。

第三条本章程的宗旨是:强化组织纪律,提高组织战斗力,促进组织成员团结协作,共同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努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本组织设理事会、监事会、党支部等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本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监事会是本组织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党支部等机构的工作。

第七条党支部是本组织的政治核心,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在本组织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八条本组织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组织活动,接受组织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二)对组织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三)享有组织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四)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本组织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组织声誉;(二)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岗位职责;(三)关心组织发展,为组织建设献计献策;(四)维护组织团结,尊重他人,互相帮助;(五)保守组织秘密,维护组织利益;(六)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条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三)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按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组织财务实行公开透明,接受监事会监督。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对在本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章程、损害组织利益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除名。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经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执行。

公司自治章程模板范文

公司自治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依法经营,以诚信为本,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自治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确定。

第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决策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第九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确定。

第十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若干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参加讨论和表决公司的重大事项;(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三)依法转让股权;(四)依法请求分配利润;(五)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四)按照约定缴纳股金;(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五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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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章程(经2011年月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样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依法自治的整体功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村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为规范,无论是居住在本村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还是村民,都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章程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节党组织第四条村党组织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村党组织成员和全体党员要率先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并保障其贯彻执行。

第五条村党组织要组织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自治章程,帮助和带领村民改变村容村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六条村民会议的职责:(一)依法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二)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三)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四)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及村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成员;(五)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决议;(六)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七)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八)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九)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十一)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十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十三)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十四)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全村除村民会议外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必要时可以撤换补选。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能: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十)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至上级党委、政府反映;(十一)讨论决定本村重大村务和财务收支项目;(十二)依法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十三)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检查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能有效。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认真作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的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参事议事能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第十二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主持。

第三节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村党组织的领导。

第十四条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组织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三)负责指挥和落实村内一切行政事务工作。

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努力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农业生产,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四)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移风易俗、土地利用等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组织村民依法自治,使村级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努力创建村民自治示范村,并巩固其成果。

第十六条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学习制度。

坚持政治学习,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二)会议制度。

村民委员会每周一次碰头会,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或年中小结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三)目标考核制度。

村民委员会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分工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年终考核;(四)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下列事项需要进行公开:1、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⑴财务情况。

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⑵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⑶兴建学校、道路、水利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⑷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⑸已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情况。

2、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优抚、低保金、农村合作医疗等补贴补助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4、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5、涉及村民利益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程序:第一步:召开支村“两委”联席会议确定公开的内容和项目;第二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民主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根据内容和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第三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四步:以村民委员会对确定审查的公开内容以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公开的形式:以固定公开栏、明白纸、网络、会议等为主要公开形式,让90﹪以上村民了解公开的具体内容。

公开的时间:原则上一般事项至少按季度公布一次,每季度首月10日为全市村务公开日。

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到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十七条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四节村民小组第十八条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村民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九条本村共设××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应设村民组长一名,由本组村民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村民小组组长的条件: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本组村民,在本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望,能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本组村民服务。

第二十一条村民小组组长的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二条村民小组长职责:(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并组织本组村民开展三个文明建设活动;(三)落实完成乡镇、村下达到本组的任务;(四)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本组工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对各项村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执行村民委员会下达的目标任务,并努力完成。

第五节村民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三条凡本村村民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公民共同享有的一切权利;(二)参加本村的村务活动,提出有关村务的建议和批评,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三)凡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被剥夺政治权利和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及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除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村民会议的权利;(四)享有本村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利益权利。

第二十四条每个村民在本村范围内有如下义务;(一)严格遵守和执行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二)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四)开展争创文明村、文明户、文明市民活动。

第二十五条构建网格化的责任体系,把村民小组、传统屋场(小区)作为基础网格,建立以“人、地、物、情、事、组织”为核心的网格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村民行为台帐,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立帐入村,做到一人一卡、一户一册、一组一卷、一村一柜。

第六节村干部第二十六条村干部是全村村民的公仆,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工作,努力为村民造福,要求做到:(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认真学习政治时事、文化科学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发扬民主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四)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带领村民勤劳致富。

坚持团结务实、说真话、干实事;(五)不请吃,不受礼,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工作。

积极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人人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人。

第三章经济管理第一节土地管理第二十七条属本村所有土地,包括耕地、山林、河流、水塘和宅基地,承包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与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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