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窃密案”3名前员工获刑自称无罪判决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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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近期的法律案件(3篇)

华为公司近期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华为公司作为中国领先的通信设备供应商,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拓展业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然而,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华为公司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对华为公司近期发生的几起法律案件进行综述。

二、案件一:华为与高通的专利侵权纠纷1. 案件概述2018年,华为公司在美国被高通公司起诉,指控华为侵犯其多项专利。

高通公司要求华为支付巨额赔偿金。

随后,华为公司在美国法院对高通公司提起反诉,指控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 案件进展(1)2019年,美国法院受理了华为与高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多次就专利许可费用进行谈判。

(2)2020年,华为与高通达成和解,华为向高通支付了一笔专利许可费用,高通则撤回了起诉。

3. 案件影响(1)此次案件使华为公司意识到在全球市场拓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2)华为与高通的和解有利于双方在未来的合作中建立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案件二:华为与谷歌的合作纠纷1. 案件概述2019年,华为公司因与谷歌的合作纠纷,被美国法院起诉。

谷歌指控华为侵犯其多项专利,要求华为支付赔偿金。

2. 案件进展(1)2020年,美国法院受理了华为与谷歌的合作纠纷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就专利许可费用进行谈判。

(2)2021年,华为与谷歌达成和解,华为向谷歌支付了一笔专利许可费用,谷歌则撤回了起诉。

3. 案件影响(1)此次案件使华为公司认识到在与其他企业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2)华为与谷歌的和解有利于双方在未来的合作中建立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案件三:华为与三星的专利侵权纠纷1. 案件概述2020年,华为公司在中国被三星公司起诉,指控华为侵犯其多项专利。

三星公司要求华为支付赔偿金。

2. 案件进展(1)2021年,中国法院受理了华为与三星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就专利许可费用进行谈判。

(2)2022年,华为与三星达成和解,华为向三星支付了一笔专利许可费用,三星则撤回了起诉。

全国首起国防专利泄密案宣判,这样做其实是泄露国家秘密……

全国首起国防专利泄密案宣判,这样做其实是泄露国家秘密……

全国首起国防专利泄密案宣判,这样做其实是泄露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无小事。

此案告诉我们,每个公民和组织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我只是把自己的专利重新申请一次而已,为什么有罪 ?”2015年 12 月,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张平上诉。

2016 年 4 月20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变轨的人生张平 35 岁以前的人生可以说是顺风顺水,大学本科,学的是前沿的材料科学,毕业后进了一家国务院直属的科研事业单位。

工作多年,科研成果不断,拿到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还当上了科长。

张平性格木讷,在单位里不常说话,但因能力出众,仍然深受同事、领导的欣赏尊敬。

2005 年,张平所在的研究院进行了改制。

事业正蒸蒸日上的张平觉得自己应该能有更好的前途,毅然放弃了金饭碗,离开了研究院。

他的人生也从此改变。

因为不擅沟通,张平在离开研究院后换了几次工作,都不甚如意。

2009 年,他终于在位于杭州的中国计量学院落了脚,受聘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平没有教学经验,不能授课,在学院里做些简单的基础研究,收入并不高。

“在研究院的时候我负责了那么多专利项目,可以翻出来重新利用啊!”张平决定通过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来提高业绩收入。

可是,那些他曾经申请的专利,并不是普通的专利。

国家专利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专利,申请领域相对宽松,初审后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示。

另一种是国防专利,这种专利不为常人所知,是为了保护有关国防的发明专利权,确保国防秘密不被泄露的特殊专利。

我国的国防专利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

1985年4月1日,首批国防专利的申请被受理。

1990 年 7 月30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当时的国防科工委颁布实施《国防专利条例》,我国国防专利制度正式确立。

2004 年 9 月 17 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新《国防专利条例》,成为我国国防知识产权领域现阶段重要的专门法规。

三五0九工厂谭徽审判书

三五0九工厂谭徽审判书

三五0九工厂谭徽审判书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三五 0 九工厂谭徽审判书的背景
二、谭徽的罪行及审判过程
三、审判结果及影响
四、总结
正文
一、三五 0 九工厂谭徽审判书的背景
三五 0 九工厂,全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 0 九工厂,位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谭徽审判书,是指关于谭徽的犯罪事实和审判结果的公开文件。

谭徽,原系三五 0 九工厂的一名员工,因涉及严重犯罪而被判处死刑。

二、谭徽的罪行及审判过程
谭徽在三五 0 九工厂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国家机密,并将其泄露给境外间谍组织。

此外,他还参与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活动。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当地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侦查,将谭徽抓获归案。

经过严格的审判程序,法庭认定谭徽犯有叛国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三、审判结果及影响
谭徽审判书的公开发布,展示了我国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的决心。

这一审判结果,不仅维护了国家的法治,也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强化了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同时,此案也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四、总结
三五 0 九工厂谭徽审判书是一起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

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法庭作出了公正的判决,维护了法治的尊严。

华为诉美国IDC终审宣判:IDC构成垄断赔2000万

华为诉美国IDC终审宣判:IDC构成垄断赔2000万

华为诉美国IDC终审宣判:IDC构成垄断赔2000万一方是世界通信终端生产巨头华为公司,另一方是全球通信标准专利巨头美国IDC公司,这场知识产权纷争横跨太平洋从美国一直打到中国。

今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美国IDC公司构成垄断,赔偿华为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

由于涉及世界知识产权领域最前沿的法律问题,此案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对于我国乃至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均将产生重要影响。

华为反击IDC公司作为全球电信设备巨头之一的华为公司,其“进军”美国之路并不平坦:继2012年10月遭遇美国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以“国家安全”名义发布调查报告后,华为等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再遭挫折,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即ITC)今年1月宣布,对华为等公司的3G、4G 无线设备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

一旦“337调查”的结果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的话,将意味着华为公司将被在美禁售相关产品而失去美国市场。

此次“337调查”的推动者是美国无线厂商InterDigital,它在2011年7月26日向ITC提交诉状,同时还在美国特拉华州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指控华为3G产品侵犯了其7项专利。

InterDigital中文名为美国交互数字公司,旗下有交互数字通信有限公司、交互数字技术公司、交互数字专利控股公司和IPR许可公司等子公司,互为关联,对外统称交互数字集团(以下统称为IDC公司)。

该公司参与了全球各类无线通信国际标准制定,拥有一系列无线通信基本技术相关的专利。

而华为与IDC公司之间的恩怨也正是源于这一系列无线通信专利。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华为公司将IDC公司告上中国法院。

2011年12月6日,华为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交互数字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提起反垄断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垄断行为,并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

绕不过的独家专利近年来,全球各大通信巨头包括苹果、三星、诺基亚等企业之间由于相关专利侵权问题摩擦不断。

华为低调回应反腐调查传闻

华为低调回应反腐调查传闻

华为低调回应反腐调查传闻
中国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Huawei)首席执行官胡厚崑(Ken Hu)确认,该公司确实在就贿赂行为开展内部调查。不过,他将此事淡化为对可能违反企业规定的行为的一次“例行调查”。
胡厚崑是华为的轮值首席执行官。对于本周早些时候中国媒体所报道的调查来说,他这番言论是华为主管首次确认此事。
在这场日渐扩大的反腐运动中,习近平要求中共官员“既打苍蝇,也打老虎”,这为中国企业也带来了自我反腐的压力。
目前,华为一案的细节仍然混沌不明。不过,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该案似乎与供应商涉嫌支付给华为采购人员的回扣有关。在中国的电信产业——尤其是智能手机部门,竞争极为激烈,供应商面临着巨大的销售压力。
不过,胡厚崑拒绝确认涉嫌卷入的华为员工人数,以及是否有人被逮捕。
本周早些时候,中国新闻机构《第一财经日报》(First Financial Daily)和财新网(Caixin)曾报道称,截至8月16日,华为内部调查发现116名员工和69家经销商“涉及腐败”,涉腐金额总计达上亿元人民币。
中国国内媒体报道称,4名员工已被移交司法处理。
在中国的移动产业内,长期以来存在着供应商向分销商和采购员工送礼的传统。
自2005年开始,华为员工一直被要求每年都发下反腐誓言。
胡厚崑表示:“只要看看我们企业文化的核心哲学,就知道我们对此类行为零容忍,我们对员工的要求非常严格。”
2012年,在华为创始人任正非从全职首席执行官离任时,根据他的决定,华为实行一种轮值制度。胡厚崑和其他三位华为领导人以半年为周期,轮流担任这一最高职务。
胡厚崑拒绝确认这些报道的真他说:“我们每年会定期开展这类调查。我们确实会调查并处分那些违反公司规定的人员。不过我觉得这并不是新鲜事。”

在日常工作中的失泄密案例

在日常工作中的失泄密案例

在日常工作中的失泄密案例
在日常工作中,失泄密案例是一种严重的安全事件,可能导致公司、组织或个人的敏感信息被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失泄密案例:
1. 电子邮件泄露,员工意外将包含敏感信息的电子邮件发送给错误的收件人,或者被黑客攻击者入侵电子邮件账户,从而获取机密信息。

2. 文件丢失或遗失,员工在外部存储设备、纸质文件或移动设备上保存敏感信息,并且这些设备丢失或被盗。

3. 社交媒体泄露,员工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包含敏感信息的帖子、图片或视频,而这些内容被未经授权的人员看到或转发。

4. 内部人员泄露,员工故意或不慎地将敏感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媒体或其他未经授权的人员。

5. 网络攻击,黑客入侵公司的网络系统,窃取敏感信息,例如客户数据、财务信息或研发数据。

6. 盗窃或物理访问,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室、机房或
其他存储敏感信息的地方,盗窃或获取机密文件或设备。

7. 无意的数据泄露,员工在处理敏感信息时犯了错误,例如将
文件发送给错误的收件人、在公共场所使用不安全的Wi-Fi网络,
或者未正确处理和销毁纸质文件。

这些案例只是一些常见的失泄密情况,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
和多样化。

为了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组织应该实施严格的安全政
策和措施,包括员工培训、加密技术、访问控制和网络安全防护等。

彭贤与华为机器有限公司、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彭贤与华为机器有限公司、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彭贤与华为机器有限公司、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0【案件字号】(2020)粤19民终52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海亮刘冬虹黎淑娴【审理法官】张海亮刘冬虹黎淑娴【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华为机器有限公司【当事人】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华为机器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华为机器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被告】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华为机器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

【权责关键词】无效合同侵权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二审审理,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本院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

围绕上诉人彭贤的上诉,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在于:一、彭贤要求与华为公司恢复用工关系能否成立;二、红海公司是否应向彭贤支付克扣的工资及赔偿金。

关于焦点一,本院认为彭贤要求与华为公司恢复用工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理由如下:首先,根据各方当事人确认的事实,彭贤为红海公司派遣至华为公司的劳动者。

因此,红海公司与华为公司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红海公司与彭贤之间为劳动合同关系。

红海公司为用人单位,华为公司为用工单位。

红海公司对彭贤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红海公司与华为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双方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确定。

其次,华为公司以彭贤在工作中多次出现操作错误,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为由,将彭贤退回红海公司。

红海公司对华为公司将彭贤退回的合法性予以确认。

因此,彭贤要求与华为公司恢复用工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不予支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华为,你终于让他们害怕了!

华为,你终于让他们害怕了!
• 任何杀不死我的,只能使我更强大。我泱泱华夏几千年, 怎么会怕这种鬼魅伎俩?
• 曾经我们因为落后而挨打,因为贫穷而被欺凌,因为弱小 而被鞭笞,但是我们一次次的靠着自己站起来,今天亦然!
• 中国早已不再是那头沉睡的狮子!华为背后,是亿万中华 儿女,是一颗颗不甘落后的中国心!
• 这一次,我们永不退缩,宁可昂头直面风雪,也绝不跪着 苟且偷生!
• 如今的中国,不仅有华为,还有淘宝、支付宝、美团, 京东,在生活便利上,中国的技术与服务早已遥遥领先。
• 我们可以出门不带现金,网上购买任何商品,一切日常 活动都能用手机解决,美国想阻止中国的优秀,要禁到 何年何月?
• 身怀宝藏,总会遇见恶狼。华为的强大已经令美国感到 威胁,他们一次次打压华为,从勒令其他国家站队共同 禁止华为,到扣押华为CFO孟晚舟,再到这次的封杀华 为,美国一次次的挑战着中国的底线,他们的无耻行径 令将为全世界不齿。
2017年,华为申请专 利的数量高达4024, 远超其他品牌。 第二名是被美国封杀 过的中兴,而美国的 因特尔和高通,被华 为远远甩在身后。
华为的成长速度究竟有多快? 2016年,华为在世界500强中的排名是129。 2017年,华为在世界500强中的排名是83。 2018年,华为在世界500强中的排名是72,仅次于微软。 要知道,至今为止,华为还未上市。
华为被美国封杀第7天,任正非遭死亡威胁: 华为,你终于让他们害怕了!
去年4月,中国被狠狠地扇了一耳光。 美国政府以在未来7年内禁止中兴通讯向美国企业购 买敏感产品为威胁,迫使中兴缴纳了14亿美元的罚金。 罚金是什么?只有犯错的人才需要缴纳罚金,那是对 犯罪者的惩戒,是强者对弱者的怜惜! 但是美国却对中国企业使了这样的强迫手段,这无异 于在中国的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31【案件字号】(2020)京03民终142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高贵【审理法官】高贵【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周学涛【当事人】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周学涛【当事人-个人】周学涛【当事人-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胡高崇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蒋倩倩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高崇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蒋倩倩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高崇蒋倩倩【代理律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刑罚】对罪犯张浩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周学涛【被告】吴小高;吴小瑞【本院观点】综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和查明的事实,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为:三快公司是否应支付周学涛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019年绩效工资及年终奖、未休年休假工资、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直接证据反证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罪犯张浩认罪悔罪,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自上次减刑以来,获表扬五次。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2月23日出具材料证实该犯已退赔全部赃款269364.8元。

上述事实,有罪犯张浩认罪悔罪材料、考核监管材料、减刑建议书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综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和查明的事实,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为:三快公司是否应支付周学涛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019年绩效工资及年终奖、未休年休假工资、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企业泄密事件盘点

企业泄密事件盘点

企业泄密事件盘点离职员⼯其实⼀直都是企业需要注意的群体,据调查数据显⽰,中国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有60%与⼈才跳槽有关,佰佰安全⽹针对近期华为员⼯泄密事件对近3年的企业泄密事件进⾏了盘点。

离职员⼯其实⼀直都是企业需要注意的群体,据调查数据显⽰,中国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有60%与⼈才跳槽有关,佰佰安全⽹针对近期华为员⼯泄密事件对近3年的企业泄密事件进⾏了盘点。

⼩编带你了解。

1.海尔前⾼管跳槽窃取商业秘密获刑三年2015 年1⽉,针对四名海尔前员⼯的商业窃密案,青岛法院进⾏了⼀案⼆审公开宣判。

2010年5⽉间,海尔前职⼯齐某某违反与公司的保密协议,通过邮件形式,向同⾏业某公司⾮法透露海尔洗⾐机重要⽣产数据,并在当年7⽉辞去海尔职务到该公司就职。

⽽后通过邮件,⼜从张某某、王某、张某三⼈获取海尔洗⾐机⽣产和采购环节重要商业数据。

经评估,齐某某、张某某给海尔集团分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2 .44万元和2579 .81万元。

2.原中兴员⼯与合作⽅“私通” 盗取商业机密企业损失百万2015年4⽉消息,秦某原系⼤型国企中兴公司的技术员⼯,负责主流产品IPTV游戏业务开发,跳槽后与企业合作⽅⽥某开设新企业。

为加快⾃⼰公司IPTV游戏平台研发速度,秦某违反与中兴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将中兴公司IPTV游戏平台相关保密⽂档和程序发送给⽥某,⽥某⼜转发给技术⼈员于某等⼈。

⽽后三⼈公司的IPTV游戏平台上线,共造成中兴公司损失⼈民币161.6万元。

3.离职员⼯靠机密图纸组建同类企业牟利300万元2015 年4⽉消息,南京某知名品牌压缩机⽣产公司发⽣机密图纸窃密事件。

因觊觎单位巨⼤的市场利润,原公司销售职员陈某辞职后擅⾃组建同类企业,并伙同保管公司机密图纸的同事李某窃取公司机密图纸。

趁公司进⾏2005版、2011版CAXA图纸加密系统更换交替之际,李某将所有型号压缩机的图纸拷贝⾄其私⼈电脑或将图纸打印出来,并通过QQ传输、U盘传递、临摹画图等⽅式,将公司的压缩机的全部图纸交给陈某。

吴某、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隐私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某、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隐私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某、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隐私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隐私权纠纷【审理法院】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0【案件字号】(2020)黔05民终31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洪张雄殷勇【审理法官】徐洪张雄殷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贵超;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吴贵超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吴贵超【当事人-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吴贵超【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关于焦点一,上诉人吴贵超主张被上诉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

【权责关键词】撤销侵权赔礼道歉第三人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高度盖然性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焦点一,上诉人吴某主张被上诉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

经查,上诉人提供其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来自0085363223948(澳门)的短信(P100)内容,只证明其姓名、航班号、起止地点为第三人知晓,没有座位号、身份证号码等具体的信息。

无法与上诉人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

而航班号、起止地点等信息第三人可以在公众平台查询,不属于上诉人的隐私,因此,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侵犯其隐私权缺乏证据证明,故原判认定上诉人举证不力正确。

李德贤涉及的法律案件(3篇)

李德贤涉及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德贤,男,某市某区原区长,因涉嫌贪污罪被依法逮捕。

该案涉及李德贤在担任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及金额巨大。

此案一经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案件详情1. 案件起因李德贤在担任区长期间,负责该区基础设施建设。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李德贤与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勾结,虚报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从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 案件经过经过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对该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审计,发现李德贤涉嫌贪污。

在调查过程中,李德贤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据查,李德贤自2016年至2019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

3. 案件结果2019年12月,李德贤被依法逮捕。

2020年6月,法院依法判处李德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犯罪构成李德贤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李德贤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2. 犯罪性质李德贤的贪污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处李德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这一判决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表明了我国对贪污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四、启示1. 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本案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因此,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职人员法律意识,使其明确法律底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强化监督机制,严防权力滥用本案中,李德贤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华为员工健康问题隐瞒案

华为员工健康问题隐瞒案

华为员工健康问题隐瞒案近年来,华为作为中国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成为全球范围内备受重视的企业。

然而,最近曝出的一起华为员工健康问题隐瞒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一事件揭示了企业在保护员工利益和披露信息方面存在的缺失,同时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

一、案情梳理:健康问题被掩盖据报道,华为公司涉嫌隐瞒员工健康问题,未按时履行对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关于辐射超标导致员工患白血病的事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名员工在从事基站安装维护工作期间频繁暴露于高强度辐射环境下,并未得到足够有效的防护措施。

当该员工因患上白血病请求协助后,华为公司却将其辞退并忽视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和公开说明。

此外,还有多起与加班、工作强度等因素有关的员工突发心脏病、精神崩溃等健康问题未得到妥善对待和披露。

这些事件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华为公司关爱员工及企业道德感知的质疑,也引发了人们对其他企业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的担忧。

二、问题反思:企业责任与道德价值观1. 保护员工健康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作为一家国际化大型企业,华为肩负着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规,雇主应确保提供安全、无风险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职业危害。

尽管华为发布的官方声明称将秉持透明原则并合理解决员工纠纷,但隐瞒员工健康问题显然违背了这一立场。

2. 诚信经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在处理员工健康问题时,透明度和诚信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公正、客观地处理相关事宜,才能赢得员工的信任并提升企业形象。

可靠的信息披露机制和负责任的态度,对于维护公司声誉和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互动至关重要。

华为此次隐瞒员工健康问题的行为严重背离了诚信经营理念。

三、应对措施:透明披露与改进措施1. 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企业应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披露有关员工健康问题的信息。

这需要建立健全的内外部沟通渠道,遵循透明原则,及时公布员工健康问题以及相应解决方案。

隐私侵犯案例

隐私侵犯案例

隐私侵犯案例标题:隐私侵犯案例:电信公司员工滥用职权泄露用户信息案例概述:在2010年之前的某一天,中国一家知名电信公司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隐私侵犯事件。

该公司的一名员工利用其职权,滥用用户信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泄露了大量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

该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舆论,用户对电信公司的数据安全和保密机制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事件经过:具体的案件发生时间是2010年6月15号。

据调查,在这一天,该公司的一名中层员工(李某)利用其职权,越权访问了公司的用户信息数据库。

李某偷偷地从数据库中获取了数十万名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通信记录等。

他将这些信息保存在自己的个人电脑上,并将其中一部分信息在网络上公开出售。

很快,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就被一些黑客和犯罪分子购买使用,从而导致了许多用户的隐私权被侵犯。

该事件首次被发现是在2010年9月5号,当时有一名用户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在黑市上出售。

他向警方报案,并向电信公司提出了投诉。

随后,执法部门展开了调查,并追溯到了李某这个内部员工。

经过进一步的侦查,警方发现了李某的犯罪事实以及他与黑市交易的证据。

法律行动:2010年12月20号,在警方的介入和调查下,李某被逮捕并刑事拘留。

他被指控犯下了滥用职权、非法获取和泄露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罪行。

法庭审理期间,李某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自己是受贿诱导下进行的这一系列违法行为。

法庭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权的犯罪行为,并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处以罚款。

律师点评:该案例涉及到了严重的隐私侵犯行为,对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泄露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个人权益的重大挑战。

首先,电信公司作为数据存储和管理的机构,应当完善保密机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其次,员工滥用职权、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

此外,对于类似事件,用户应保持警惕,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自身隐私权的泄露和滥用。

2018年十件虚假新闻典型案例

2018年十件虚假新闻典型案例

2018年十件虚假新闻典型案例1.保研大学生破解彩票漏洞获刑【刊播时间】2018年5月18日【“新闻”】5月18日,《重庆青年报》官方头条号报道《大学生破解彩票漏洞获利380万被取消保研名额并获刑》称:近日,就读于某知名大学的张某,因涉嫌利用专业知识破解彩票漏洞非法获利380万元,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相关执法机关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诉,而一旦罪名成立,除没收380万元赃款之外,张某还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后半部分,详细介绍了张某如何计算出博彩网站的漏洞,并晒出了张某与昵称为“注册网址”的博彩网站管理员的聊天页面。

这篇“新闻”发布后,在各类内容平台上热传。

【真相】《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这篇报道没有事发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名以及单位名称,疑点重重。

而且文中3张配图都是其他新闻事件的照片。

更为蹊跷的是,在这条新闻的配图中,留下了“暗号”,指向一家名为“爱购彩”的博彩网站。

【点评】从表面来看,这只是一则普通的社会新闻,但实际上,从新闻人物、图片到整个事件,均为虚构,而通过报道中“不经意”流露出的博彩网站网址,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博彩网站的钓鱼新套路,不明真相的读者有可能因此陷入博彩网站的陷阱。

《重庆青年报》等传统媒体的官方账号为它打上了“新闻”的幌子,新媒体的转载则加快了它的传播。

据不完全统计,网易新闻客户端、百度百家号、腾讯天天快报、今日头条等平台上都刊发过类似新闻。

作为具有专业资格(即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网络媒体,不论是一类资质(拥有采编发布权)还是二类资质(只拥有转载权),对内容进行专业性审核是题中应有之义。

主管部门早就发布规定,新闻媒体不得未经审核就发布、转载网上信息,为什么还会有媒体置若罔闻呢?2. 淄博从未进过长春长生生产的疫苗【刊播时间】2018年7月19日【“新闻”】7月19日《鲁中晨报》刊发《淄博从未进过长春长生生物生产的疫苗》,报道称:被爆出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曾生产过问题百白破疫苗一事又被旧事重提。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5月16日)1.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公款再审改判无罪案【案情简介】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男,汉族,1962年7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3月30日,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因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后,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物美集团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向李某3公司支付500万元系被索要,且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亦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故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吴某与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某与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某与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23【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11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悦张瑞王丽蕊【审理法官】赵悦张瑞王丽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建华;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当事人】吴建华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当事人-个人】吴建华【当事人-公司】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代理律师/律所】孙钦永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贾鹏跃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钦永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贾鹏跃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钦永贾鹏跃【代理律所】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吴建华【被告】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自控所以吴建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合同自认新证据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证据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另查明,双方《聘用合同书》第二十七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二)从事或曾经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或者掌握甲方重大科技成果、关键技术资料,未脱离保密期的……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经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除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外,按自动离职处理……甲方将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约定:“乙方从事航天科技工业国家秘密工作,被确定为秘密级以上的人员,其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国家以及集团公司、院和甲方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自控所以吴某旷工为由,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吴某上诉主张自控所要求其停职检查,且不为其提供基本工作条件,但其未就此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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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窃密案”3名前员工获刑自称无罪判决不公
华为“窃密案”3前员工被判刑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获刑3年或2年,但自认无罪称判决不公
“有罪”!在被限制人身自由两年多之后,王志骏、刘宁、秦学军3名华为前员工终于听到法院对他们的判决。

昨日,深圳南山区法院就备受社会关注的华为前员工窃密案一审判决,认定3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其中王志骏和刘宁为主犯,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秦学军为从犯,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疑犯:不停寻找家人
因该案关注度较高,昨日下午南山法院戒备森严,早早就有几名法警守候在审判区,进入审判区者都需通过安检,对于记者的拍照也一概谢绝。

因涉及商业秘密,此案前四次庭审均采取不公开审理,王志骏等3个硕士的“庐山真面目”也于昨日才暴露在公众面前,3人坐定后不停地寻找家人。

南山法院认定,王志骏等3人均曾任职硬件工程师并参与了华为公司光络设备的研发工作。

但秦学军在离开华为公司时,将用光盘拷贝的涉及华为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的部分技术机密文件带走。

20XX年11月7日,王志骏、刘宁在上海市成立了沪科公司,并聘用了秦学军及20多名原华为的技术员。

法院:三人构成犯罪
法院认定3人违背与华为公司签订的相关保密协议,利用其在华为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和秦学军从华为公司窃取的光络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成了一产品技术文档的制作,并发送给贝尔公司,贝尔公司据此生产出一款产品,并将该产品分别销往黑龙江,销售额约人民币600万元。

至20XX年10月双方终止合作止,沪科公司从贝尔公司获取研发费共计人民币万元。

据此,法院认为3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华为:判决公正合理
在听到自己有罪的判决后,王志骏等3人情绪均较为激动,认为自己无罪,称判决不公;3人的代理律师也认为该判决的理由不能让人信服,表示将提出上诉。

而华为公司方面则认为该判决公正合理,并相信该判决将有利于为中国高科技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也必将对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华为“窃密案”时间表
●20XX年8月至9月,王志骏、刘宁、秦学军三人分别从华为公司辞职。

●20XX年11月,王、刘在上海注册成立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王志骏任法人代表。

●20XX年10月,华为公司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向沪科公司索赔200万元人民币。

●20XX年10月16日,UT斯达康正式与沪科签约,以亿元的期权收购其部分资产。

●20XX年11月,王志骏、刘宁、秦学军在杭州等地被拘捕。

●20XX年12月,王、刘、秦被移送至深圳羁押。

●20XX年6月17日,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对3人批准逮捕。

●20XX年8月25日,UT斯达康发表声明,公开承认王、刘、秦为UT斯达康员工,并表示三人无辜,UT斯达康对三人支持到底。

●今年6月24日,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涉嫌窃取商业秘密在南山区法院受审。

■焦点争论
他们为何被判有罪?
控辩双方激辩“是否侵犯商业秘密”等关键问题,法院一一认定各类事实
1 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产品是否属商业秘密
控方:鉴定报告明确指出,华为公司产品核心器件选型和组合设计作为整体不为公众所知,且保护式电源开关在开关厂家页上没有公开,并不是业内通常做法,同样不为公众所知,复用段保护的数据结构是非公开的,因而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辩方:华为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产品均具公知性,其中芯片是由供应商公开销售,带保护框的电源开关由第三方厂家生产并销售,是公开可视,不具有秘密性,产品数据库也是依据公开标准而编制,因此该部分技术信息为公知技术,不属商业秘密。

法院: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产品的上述技术信息均不为公众所知悉,且能为华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华为采取保密措施,符合商业秘密特征,属于华为公司商业秘密。

2 三人是否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控方:三人在华为任职时签有保密协议,从华为离职时签订承诺书,但三人利用在华为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窃取的技术信息,违背保密协议,生产并销售与华为公司同类产品相似产品,属侵犯商业秘密。

辩方:三人离开华为公司开发自己的产品在先,华为公司研发成功该款产品在后,何来侵犯商业秘密?
法院:一个对其产品在市场上更新换代的时间并不等同于其新产品研发成功的时间,对时间间隔说不予采纳。

此外,秦学军以盗窃的不正当手段获取华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将相关资料带入沪科公司后,王志骏、刘宁明知资料为秦从华为窃取,仍在其公司研发的产品上予以参考、使用,同时允许沪科公司员工在该公司部分电脑上保存、使用华为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直接导致沪科的几款产品与华为公司产品的基本相同或相似,其行为已构成主观上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

同时在客观上分别以盗窃、使用、允许他人使用等方式共同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因此均实施了侵犯华为公司商业秘密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3 是否给华为造成重大损失
控方:三人给华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经鉴定,华为公司相关产品的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为亿元。

辩方: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是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重要要件,没有证据证明三人行为给华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法院:王志骏等人通过使用华为公司商业秘密完成产品的技术方案,并将方案提供给贝尔公司,从而从贝尔获得研发费用588万余元,贝尔公司根据技术方案开发出产品并销售,直接影响到华为公司的销售额,在客观上给华为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在损失难以计算的情况下,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

因此认定588万余元为华为公司损失。

4 物证未当庭出示是否违反程序
控方:提供照片就足够辩方:控方两次申请延期均为申请调取物证,但为何一直都未提交物证?
法院:公诉机关确未当庭出示物证,但物证均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拍照固定,所有照片在庭审中均已向三人出示,王志骏、秦学军被扣押的物证,在公安厅机关也经二人辨认,三人及辩护人并未提供相应证据否定公安机关固定物证的程序违法,因而出示物证照片不违反法定程序。

南方都市报·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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