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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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制度

为完善财务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促进公司依法理财,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财务监督制度。

一、监督方式

公司财务监督在经理领导下,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财务部门负责,重大决策必须经报公司办公室、公司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审议决定。

二、公司财务监督内容

1、对消费性资金使用的监督

资金安排本着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生产情况下,合理安排消费资金使用。消费资金支出应编制项目和费用开支计划,报经公司领导班子或职工代表大会审批。

2、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监督

必须在保证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的基础上,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定额标准安排铺底生产经营资金。

3、对购销活动的监督

原材料、设备和备品备件的购进必须按照天津碱厂的有关规定报送审计部门审批后方可购,对其采购价格要依据量化指标,执行成本否决,按月实际发生情况报送有关领导,按月分析考核。

4、对资金调度的监督

资金调度。每月在公司经理的组持下定期召开资金平衡会,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对于使用非正常性支出的或没有在平衡会确定的资金,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经理审批权衡资金情况后签字认可,方可使用,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资金安全。

5、对成本费用的监督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标准,根据公司所规定的各项核算要求执行,实行目标成本管理,确保成本的准确性。

6、对资产处置的监督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等,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置。

7、对会计凭证和会计帐本的监督

会计凭证必须按规定填写,确保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真确性、完整性,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会计帐簿要按会计规范化要求记帐,每月对会计帐簿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如发现造假帐,帐外帐(故意毁帐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为强化会计基础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需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内部的原始记录

1、原燃材料、包装物、辅材的购进填制入库单据,连同购货发票一同作为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的凭证。

2、每月产成品按实际产量填制入库单,同时按合同归类填库房产成品明细帐。

3、产成品实现销售时,经办人应携带产成品出库单办理开票手续。

4、各库房月末的原燃材料及辅材的出库单填制完全,报送财务部门作为耗用材料依据的原始记录。

5、司机出差的派车单必需按项目如实填写报有关领导审批签字作为报销补助凭据。

6、出差人员报销时填制的多经单位差旅费报销单必须按实填写,报有关领导审批签字作为报销凭据。

7、劳资部门工资、津贴、奖金签收明细表留档一份,汇总一份交财务部门。

三、外部原始记录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发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章。

2、凡填写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收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4、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货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严格按税法有关规定办理。

5、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6、财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发货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和塘沽区国家税务局有关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销售发票必须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统一购买。

2、购取发票后,必须严格依据有关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且规定票面的填写和详细台帐记录,并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模式,使用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开票时,一定要先查看微机提示的发票代码和号码与打印的发票是否一致,以及发票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税务登记号是否准确。

4、开具发票所注明的货物名称必须与售出实物相符、并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发票各栏需填写完整、准确,并注意票面显示的购货方税务登记号码与同时提供的税务登记复印件所注明的税务登记号码是否一致。

5、打印发票前,要确定打印机是否处于必要位置,严格按照发票程序操作。

6、发票打印后,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时,应盖在发票右下方所注的“销售单位”右恻,且不能压住价税合计小写金额。

7、当月发现发票错开或购货方退票,此时如果双方均未做帐务处理,则在发票上盖“作废”戳记,同时必须在系统中进行微机作废发票操作;如果双方均已做帐,则在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冲回证明,退回开具方一联,并做财务处理,然后重新开具正确发票。

8、开具负数发票时,如果购货方未记帐,必须收回发票联和低扣联,并在低扣联的备注栏中注明:“只作为开具负数发票凭证”,并将最初开具的蓝字发票附在本次开具的负数发票的后面。

9、受票:受票方首先要对发票票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购方税务登记号码、密文区显示的发票号码和代码以及发票票面是否整洁、打印的数据是否出格、盖章是否符合要求等事项后才可收票。

10、受票方当月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必须在当月认证,未认证的不得在当月做进项税低扣;认证不符、密文有误、无法认证的发票,不得低扣,要求做到当时发现问题当时解决。

11、开具发票单位应设专人管理,避免出现发票遗失等问题;注意防伪税控设备应放在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办公室内,不得擅自修改程序、不得擅自进行“发票卸库”操作。

12、我公司实行归口认证办法,取得进项发票后由专人到税务机关每月进行两次认证。

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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