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乡镇国土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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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乡镇国土资源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南通有关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我市有关国土资源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地质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3)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部、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管理全市土地资源权属管理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负责土地定级、确权、登记、发证、动态监测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6)管理土地资产、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责任。负责全市土地征用、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交易和政府储备收购工作;承办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实施,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管理全市土地市场,会同市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土地市场管理政策措施,规范土地市场行为,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指数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审查,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8)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登记管理;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总,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

(9)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确认矿产储量评审结果;制定地质勘查计划;依法实施地质勘查管理和地勘成果管理。

(10)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

境;组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11)制订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组织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测绘。

(12)依法管理全市测绘市场,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审核、测绘任务登记和测绘产业质量管理;负责对全市地图编制出版进行审核;负责全市测绘资料档案、测量标志、测绘成果管理;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定市各行政区划面积。

(13)拟订全市国土资源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按规定履行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职责。

(15)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包括14个下属单位:如城国土分局、东陈国土资源所、丁堰国土资源所、白蒲国土资源所、

下原国土资源所、九华国土资源所、石庄国土资源所、吴窑国土资源所、江安国土资源所、搬经国土资源所、磨头国土资源所、高新区技术国土分局、长江国土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分局。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4家,具体包括:如城国土分局、东陈国土资源所、丁堰国土资源所、白蒲国土资源所、下原国土资源所、九华国土资源所、石庄国土资源所、吴窑国土资源所、江安国土资源所、搬经国土资源所、磨头国土资源所、高新区技术国土分局、长江国土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分局。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化国土领域改革,强化转型升级发展动力。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做好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排查、入库工作;利用规划评估修改契机,继续探索“三规融合”空间规划;探索建立土地指标市场化流转机制,实现土地指标的市内合理调节;推行差别化供地政策,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改革,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一站式服务。

2.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坚守保护资源第一责任。抓实耕地保护“十百千”工程考评,探索建立“行政+市场”的耕地保护

补偿激励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切实落实基本农田管护的长效管理;指导各镇区制定、落实“双整治”工作方案,推进“五拆一清理”;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积极争取同一乡镇试点扩面,高标准完成土地整理任务;在手省投项目有序推进,全力打造精品惠民工程。

3.提升节约集约水平,强化保障发展首要任务。争取开展规划一般性修改,创造条件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评估;加大单独选址计划和专项计划争取力度,加大资源服务保障力度;深化“保姆式”服务,强化征地批后实施的跟踪管理;建立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机制,以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取得实效。

4.严格土地执法监察,构建依法用地良好秩序。扎实推进“慧眼守土”项目,运用互联网+监管、卫片等手段,推动全程监管;强化镇村两级源头控访、息访工作,每月、每季梳理重大信访事项及时报镇、市政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法制办、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共同推进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落实及联合打击非法缠访闹访等工作。

5.夯实国土基础管理,提升服务社会民生水平。完善部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落实征地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逐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丰富“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核心数据库内容,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四全”服务模式、“智慧国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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