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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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

一、编制依据、原则、目的和适用范围

1、编制依据:国家法规,股份公司采购框架组织体系、内控制度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等。

2、编制原则:依法合规,简便科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3、编制目的:规范采购运作,提高采购绩效。

4、适用范围:股份公司集采权限内的物资。

二、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内容

根据股份公司系统物资集中采购框架组织结构、物资采购种类、采购规模、采购程序、内外部采购环境和易于信息化等因素,建立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附件:“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图”),“流程图”共有11个作业模块,每个作业模块包括具体的工作程序、标准和内容。

三、集中采购作业流程操作

1 采购计划上报、签核与审批

1.1 通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简称“CRCC-B2B”),需求项目部在上传项目信息的基础上,上报物资采购计划,按照采购权限和上报程序,工程公司与集团公司分别签核、审批和上报。

1.2 根据物资采购种类、采购数量、需用时间、采购区域和内外部采购环境等,对需求时间和空间上具备整合条件的采购项目,股份公司审批实施集合采购,明确采购组织主体、组织方案(框架、区域和集团化采购等)和采购数量。对股份公司投资项目(BT和BOT项

目等),明确“集采+供应”对接方案。(此条可区分内部和外部集采供应两种模式,制定集采方案。此部分作业非常重要,如何有效实现两种模式市场化有效运行,可制定实施细则。)

2 确认采购数量

2.1 采购组织单位进一步明确采购物资种类、规格、技术标准、数量、需求时间、需求地点和服务说明等。

2.2 制定采购数量构成方案:针对一个或若干个项目采购总数量,结合市场采购环境,坚持“增强竞争性,获取优势资源”的原则,合理确定采购数量方案(分项或不分项)。

3 确定生产厂家范围

3.1 对重要物资和需要试制配合比的物资,需确定采购物资生产厂家范围。

3.2 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要求、加工要求和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等,依据生产厂家容量、产品优质等级和生产规模等状况,优先锁定区域内的生产厂家,根据项目需要再拓展跨区域生产厂家。必要时,可对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3.3 生产厂家范围确定责任主体为需求项目部,采购组织单位负责指导并提供相关生产厂家信息,根据项目技术需求和采购需求等,确定合理数量的生产厂家范围。

3.4 建设方有具体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4 选择可能的供应商来源

4.1 选择原则:内部物贸企业优先,市场充分开发。

4.2 选择方式:既有优秀供应商和市场开发相结合。项目部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筛选综合实力和经营业绩优秀的供应商,并逐级签核、推荐至采购组织单位,签核过程中,可增加或减少优化供应商。

4.3 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审核评价。

5 确定采购方式

根据物资采购条件和采购环境等因素,采购组织单位优化选择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和协议采购等),并通知相关需求项目部及其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建设方有具体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6 选择供应商

6.1 编制采购文件:

6.1.1 采购组织单位负责编制采购文件,相关项目部及其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协助配合。

6.1.2 编制采购文件关键注意事项:确定采购数量方案(分项或不分项);明确报价方案(浮动报价或固定报价);明确验收质量标准和数量计量方式;明确结算周期和付款方式。

6.2发布采购信息和发放采购文件:通过“CRCC-B2B”和其他媒体(建设方具体要求)发布;发放采购文件,并做好登记。

6.3 评定选择供应商:

6.3.1 坚持“质量、价格、信誉、服务和业绩”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供应商分析,评定选择供应商。

6.3.2 预期采购价格测定:采用“市场调查法”测定采购物资的预期采购价格,项目部对采购物资向三家及以上供应商作市场价格(包括原材料出库价格和运输价格)调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编报采购物资市场调查平均价格清单,上级主管部门借助市场调查和其他信息等渠道,对价格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并传递采购组织单位,采购组织单位分析确认市场调查价格,并确定为预期采购价格。开展市场价格调查时,必须把内部物贸企业纳入调查范围,并在上传时单独列出

内部物贸企业调查价格。

6.3.3 报价评审:采购金额比较大的采购项目,必须组织开标会议,其开标形式应与采购方式相对应。依照采购文件评价细则,评审供应商报价,参照确认的“预期采购价格”,判定所有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确定合理报价供应商范围。

6.3.4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由低到高的报价次序,编制“合理报价供应商排序表”,选定第一名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程序,向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6.3.5 选定备选供应商:按照“合理报价供应商排序表”,对照最低报价和报价条件,对未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二次询价,依照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二次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报价次序,编制“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排序表”,根据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容量、报价偏差幅度和内部物贸企业等,确定“备选供应商名录”(宜选3-5家),向供应商发放“备选供应商通知书”。

7 签订采购合同

7.1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7.1.1 项目部负责合同洽谈,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采购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协助。

7.1.2 依据国家法规、企业内控制度、采购文件和评审条件等,项目部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依照企业“标准合同”拟定采购合同文本。

7.1.3 项目部按照程序和内容进行合同内部会审,会审后的合同报上级单位进行合同评审,上级单位按照程序和内容实施合同评审。

7.1.4 合同评审后,项目部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按规定报备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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