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门店盘点工作流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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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盘点流程规定
一、盘点目的:
库存商品作为公司的重要流动资产,数量多,金额大,为了保证库存商品的安全,提高库存商品的管理水平,必须加强对各直营门店、配送中心库存商品的监控,加强库存商品的盘点工作。

二、盘点安排:
(一)盘点时间:每月月末的倒数第二天(29日或30日);库存商品每月盘点一次,由营运部在月末组织盘点。

(二)盘点形式:封场全盘、门店人员自盘、营运人员监盘、财务抽盘。

(三)盘点人员:
负责人:店长作为盘点第一负责人,负责整个盘点流程的指挥工作。

负责盘前准备事宜盘后盈亏原因的查找、乐捐跟进工作。

盘点人:负责盘点商品,须在监盘人的监督下进行盘点工作。

监盘人:由财务人员或财务委托人员担任,负责监督盘点流程实施情况、监督盘点数据的准确性。

抽盘人:由监盘人担任或财务委托人员,负责对盘点后的商品进行抽选盘点、监督盘点效率、盘点质量。

三、盘点前准备工作(重要)
关键事项:各店长在门店盘点前必须处理好与仓库、供应商的供货、退货交接,杜绝盘点时门店存有未处理完的事项影响盘点结果的差异。

1、营运部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布盘点通知,由门店店长做好盘点相关的培训工作。

2、盘点前应把所有的退货及报损商品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处理好。

3、店长必须在盘点前做好商品的整理堆放工作,检查相关商品的入库单、配送单有无全部生成进货单,退货单、报损单有无及时审核生效,手工退货单、报损单是否准确无误的全部做好并在数据汇总前审核签名。

4、营运部负责检查督促各门店的盘点前准备工作。

店长检查所有库存商品的相关单据的电脑生效情况,保证盘点前的数据准确无误。

5、店铺人员先提前对门店商品进行补足货,然后开始整理门店库存货品,并将点好的商品数
量进行记录。

盘点时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即盘点开始至盘点结束的时间中,卖场销售不得从门店仓库进行补货、换货,若遇非常特殊情况需要应提前请示监盘人做好相关备注方准。

6、门店统一进行商品归类,整理仓库上的商品,做到一货一码对齐。

杜绝盘点工作进行时发现有商品存放在隐匿之处等。

(同条码商品放在一起)
1.盘点准备工作:
(1)营运部提前一天发出盘点通知,门店做好盘点前期工作。

(2)盘点前后不能停货、少要货,确保正常销售。

(3)盘点前应把所有的退货及报损商品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处理好。

(4)抄单前对门店统一进行商品归类,整理冰柜里的商品,做到同品种放整齐。

(5)把相关的直送商品入库单、配送单生成进货单,退货单、报废单准确无误的全部做好并在数据汇总前审核签名。

营运专员负责检查督促各门店的盘点前准备工作。

(6)门店检查所有库存商品的相关单据的入电脑情况,保证盘点前的数据准确无误。

(7)盘点应如实反映商品库存数,防止多盘、少盘、漏盘等差错。

(8)盘点过程中,注意已盘商品按新旧日期摆好,新日期摆里面,旧日期摆出面
3、推荐盘点方式:
3.1盘点员先对同种条码的商品进行点算,然后把数量用小白纸写在该商品的价格旁;
3.2 记录员记录完全部盘点商品的数量后,用盘点机输入商品条码和数量,并撤走小白纸;
3.3输入完盘点机的盘点商品后,由监盘人对其数据导进海信系统。

3.4直接审核入账→产生的盈亏商品由店长立即对其进行复盘点算→输入正确数据作为复盘单→由监盘人直接对其复盘单审核入账→进行盘点数据确认,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盘点结果确认表》→在盘点数据确认直接入账→盘点结束→在规定工作日内把《盘点盈亏原因汇报表》→财务审核(审核不通过将继续督促其寻找原因)→财务将《盘点盈亏原因汇报表》上报总经办
数据录入盘点机与盘点机的数据导入必须受监盘人监督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三、盘点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不得请假,并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工作地点向监盘人报到,按受工作安排。

如有特殊事由委托他人代班的须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3、各店长必须熟悉此盘点流程,有不明之处须及时询问盘点组织人。

4、盘点工作从开始到结束,各盘点人员均受监盘人监督,盘点结束后,经监盘人核准才可离开岗位。

5、为规范盘点的严谨性。

盘点时将不考虑任何情况的往来事项未结清、未处理,将实际商品库存数如数录入盘点单,有特殊原因的一律在盈亏原因报告表备注。

6、凡盘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商品盈亏,须填写《盈亏处理申请表》至信息部申请处理。

7、以下事宜必须在盘点之前按日常规范流程处理完毕
a供应商送货(包括快递送货); b门店应及时完成收货入库的工作;
c门店退回需退给供应商、仓库的物料;d门店从仓库申请的配送商品
四、盘点结果分析及处理
1.盘点操作任务完成后,店长立即对商品盈亏原因组织查因。

并在次日接收到财务下发的《盘点盈亏原因汇报表》及时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
2.门店负责人将纸质汇报表及时上交营运部助理,营运部负责整理并核实门店盈亏原因,填写相关分析建议;
3.营运部将汇报表转交财务部审核,财务审核通过后递交总经办;
4.填写《盈亏原因汇报表》的注意事项
(1)门店接到《盈亏原因汇报表》后,必须在次个工作日下班前查出盈亏原因并交至营运部经理,
营运部:在一个工作日内整理盈亏原因并进行初审。

信息部: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系统技术角度对盈亏原因审核;
财务部:接收单据的两个工作日内须审核,并按相关乐捐制度计算。

营运、信息、财务对盈亏原因审核不通过的,一律驳回门店。

门店接收到驳回时在次个工作日内重新查因汇报,审核部门在接到单据次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注:盘点结束七个工作日内,门店未将原因查出或在驳回时未能查出原因,视为放弃商品盈亏原因解释。

(2)门店负责人必须按实填写原因,叙述必须简明易懂,含糊不清、原因不填一律视为盘亏处理;
(3)盘错、漏盘将会对门店负责人、盘点人乐捐;
(4)店长对最终产生的盘点差异明细和盘点差异金额进行分析,所有盘溢品项均需做出说明,无合理理由的,不得冲抵损溢;
五、乐捐处理
1.商品盈亏原因属于对商品保管失责、盈亏原因不明类的:此类商品盈亏售价超过此次盘点商品总售价的1.5‰的,按此类商品盈亏售价—盘点商品总售价*1.5‰对门店进行乐捐;
2.商品盈亏原因属于对系统操作不规范的,对日常商品往来操作不规范的:按此类商品条码数*10元乐捐;
3.商品盈亏原因属于盘错商品,盘错率<5%,对门店盘错商品数量*5元乐捐;盘错率≧5,对该店重盘并对门店不低200元乐捐。

4.商品盈亏原因属于单据未及时验收造成盈亏,对“未及时验收确认者”每个单据号*20元进行乐捐;
5.不属于个人原因:店长40%、副店30%、剩余30%按店员人数平分;属个人原因乐捐的部分:全由个人承担。

6.总经办对最终乐捐裁定、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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