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

合集下载

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 食品生产许可证

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 食品生产许可证

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法律常识: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流程如下:1、登录相关系统,进入许可申报页面;2、点击事项名称中的填写申请;3、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办材料;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法律常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卫生安全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颁发的法定证件,拥有此证的企业才能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应提交的材料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应提交的材料
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
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
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
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
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月日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证明
(培训证复印件黏贴处)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
类型
证件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任免单位
健康证编号
工种
发证单位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分类
清单明细
布置场所
数量
7
其他类食品制售
餐饮
服务
经营
制现
(现制现售)
小型餐饮
微型餐饮
如:盒饭店、寿司店等无就餐场所仅进行外卖的经营者
1
热食类食品制售
2
冷食类食品制售
3
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
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4
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6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
7
其他类食品制售


品经



证》



经营者名称:
申请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
年月日
委托书
兹委托向你局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津市场监管规〔2020〕12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本市实际,对《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津市场监管食通〔2015〕19号)和《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津市场监管食通〔2015〕20号)进行了修订,已于2020年12月18日经第14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许可证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除外。

第五条以下情形,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开办单位食堂的;(三)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四)食品生产者设立专门的销售门市部销售自行生产加工的食品或兼营其他食品的;(五)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或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事项办事指南 .doc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事项办事指南 .doc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事项2、办理地点:一品天下大街999号3、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不收费6、窗口电话:7、投诉电话:8、电子邮箱:9、办理对象及范围:本辖区内食品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网上咨询:金牛服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1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二、法定依据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六条2、《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食药监发[2016]70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第三章三、申请条件1、具备经营(销售、制售及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2、无销售场所但有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3、有实体门店并利用网络经营食品的;4、利用网络销售食品,无实体门店但有相应经营场所(含贮存场所)的;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金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辖相关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申请人到金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申请材料:(材料一式一份)1、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还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信息;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供货方合法主体资格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

辽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

辽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

《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1 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4 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 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 审批对象(必备)(符合办理事项业务条件的对象。

)7 审批依据(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8 办理条件(必备)(应填写办理本业务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或者应满足的条件。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9 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前台受理、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1.申请书;2.营业执照;3.营业者身份证明;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5.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以及其有权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6.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1 流程图(必备)12 审批程序(必备)企业在外网客户端进行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准备材料后到食药监食品前台进行受理,前台进行材料复核后,后台进行现场勘验,报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13 审批内容(必备)审批单位对受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发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办理流程

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办理流程

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办理流程1.食品经营者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增项申请。

Food operators submit an application for the addition of items to the Beijing Municipal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2.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等。

Prepare relevant application materials, including business license, change application form, etc.3.根据要求填写增项申请表格,并签字确认。

Fill in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addition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and sign it.4.收集并整理与新经营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Collect and organize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s related to the new business project.5.确认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Confirm that the operating location meets the food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he releva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quirements.6.递交申请材料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

Submit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to the approval windowof the Beijing Municipal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7.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有不全之处会及时告知食品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1 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4 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 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 审批对象(必备)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7 审批依据(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8 办理条件(必备)(应填写办理本业务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或者应满足的条件。

)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9 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前台受理、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其他材料参考核发。

11 流程图(必备)12 审批程序(必备)企业在外网客户端进行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准备材料后到食药监食品前台进行受理,前台进行材料复核后,后台进行现场勘验,报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13 审批内容(必备)审批单位对受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内容。

梅州梅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梅州梅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梅州梅江区⾷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从事⾷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

⼆、办理材料⼀式⼀份,签名盖章。

原件备查,盖章企业法⼈、合伙企业、个⼈独资企业、个体⼯商户等,提交营业执照。

原件备查,盖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堂,提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

原件备查,盖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堂,提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超过10⼈,可直接提供《⾷品经营从业⼈员健康证明统计表》。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原件备查,签名盖章,⽆委托则不⽤提交。

签名盖章,⽆委托则不⽤提交。

盖章,利⽤⾃动售货设备从事⾷品销售的,还需提供。

盖章,利⽤⾃动售货设备从事⾷品销售的,还需提供。

盖章,利⽤⾃动售货设备从事⾷品销售的,还需提供。

盖章,⽹络⾷品销售商提供,并⾃其⼊⽹之⽇起30⽇内将其⽹址、IP地址以及有关⾷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式公⽰⽅法等信息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盖章,销售散装熟⾷制品、散装酒的经营者提供。

盖章,申请销售散装熟⾷制品、散装酒的经营者,提交⽣产单位的《⾷品⽣产许可证》复印件。

盖章,申请销售散装熟⾷制品、散装酒的经营者,提交⽣产单位的《⾷品⼩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盖章,在餐饮服务中提供⾃酿酒的经营者还需提供。

签名盖章。

盖章,对外承包的单位⾷堂提供。

盖章,对外承包的单位⾷堂提供,许可证上经营项⽬含有“⾷品经营管理”项。

盖章,⾷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管理企业等⾷品经营管理单位提交下属⾷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堂名单、地址、联系⽅式等备案。

盖章,⾷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管理企业等⾷品经营管理单位提交下属⾷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堂名单、地址、联系⽅式等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用户操作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用户操作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用户操作指南(食品销售)一、食品销售许可范围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批发商、集中交易市场食品贸易商、连锁加盟店、网络交易商等。

二、申请步骤1、登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公众版)。

方法一:访问地址http://118.26.25.135:8099/spEn/方法二:访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右下角处点击下面图标进入。

2、新用户注册,点击“注册”,进入界面,进行注册。

3、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提示,牢记用户名、密码。

4、填报系统界面,基本信息:5、点击【新办在线申请】图标,系统弹出“新办”界面,进行许可证信息添加包含:基本信息、负责人、安全人员、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申请资料,代理人等7项内容。

①基本信息:输入相应的基础信息、其中红色标注的是必须填写项,拟受理机关要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能选择监管所,经营类别也一定选。

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地址,仓库地址:实际地址,申请副本数(份):1,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是或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或否,是否含网络经营:是或否,是否实体门店:是或否。

经营项目:认真选择!是否酒类销售:是或否,有效期:5年,应体检人数(人):实有人数(均需取得健康证)。

拟受理机关:点击选择“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能选择监管所!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意是否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属于个体工商户的,要在此两处点选。

③安全人员,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安全人员,则自动产生。

④设备设施:洗消设备、冷藏设备、防蝇板、灭蝇灯等。

⑤从业人员健康证录入,每名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⑥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前来药监局提交纸质版的,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内容,时间为3个月。

⑦申请材料:只填写页数,可在右上方点击“添加”其他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指南(新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指南(新证)

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指南(新证)从2014年3月1日开始,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由工商部门负责发放,而由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和管理,很多朋友对怎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是太熟悉,下面就具体说一下办理程序:一、办事项目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三、申请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流程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一)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2、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N O:《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填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7、变更的适用范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及其相应备注变更,均适用于变更许可业务;如其他字段如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同时也变更,也可同时在此业务中进行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变更情况登记表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 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

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核意见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登记表。

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申办流程

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申办流程

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申办流程连锁企业评审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由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申请对企业(总部)进行评审。

通过评审的,其新开办直营连锁门店的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未申请评审或经申请但评审未通过的,其直营连锁门店新开办许可仍按一般许可程序办理。

具体申办流程如下:一、提交材料连锁企业总部(含区域总部)向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评审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评审申请书》(见附件I-I);2.统一采购食品、规范经营管理证明材料;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门店标准化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示意图;5.企业(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在线核验的免于提交X6.企业(总部)及其现有至少10家直营门店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证明材料(能在线核验的免于提交力二、组织评审企业总部(含区域总部)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材料评审,并当场填报《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评审表》(见附件1-21三、资格确认负责组织评审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应及时对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发放《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适用告知承诺办理资格确认函》(见附件1-3X四、申请许可直营连锁门店申请新开办许可时,应当先对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查,后向门店所属县(市、区)承担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交以下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能在线核验的不需要提交);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者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5.《连锁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见附件1-4);6.《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适用告知承诺办理资格确认函》。

五、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属地承担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部门现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取证后的规定时限内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1 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4 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 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 审批对象(必备)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7 审批依据(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8 办理条件(必备)(应填写办理本业务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或者应满足的条件。

)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9 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前台受理、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其他材料参考核发。

11 流程图(必备)12 审批程序(必备)企业在外网客户端进行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准备材料后到食药监食品前台进行受理,前台进行材料复核后,后台进行现场勘验,报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13 审批内容(必备)审批单位对受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内容。

乌鲁木齐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乌鲁木齐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乌鲁木齐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2、办理单位: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办理窗口: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B05受理窗口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5、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17号令);4.《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三、办理流程第一步:食品经营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递交资料目录的要求先将相关资料申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第二步:申请人向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下发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检查人员收到受理材料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检查人员针对申请单位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工具以及经营设施空间布局、流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核查是否与申请人所申请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与申请人出具的相关书面材料相一致。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新申办申报资料示范文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新申办申报资料示范文本

新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示范文本(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说明:1、本文本适用于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2、要求在电脑上填写该文本或者手写,然后打印出一式两份。

N O:《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敬告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填报说明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按营业执照上标注填写社会信用代码;如无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住所一致。

5.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与营业执照上要求一致。

6.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7.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资料名称8.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9.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10.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11.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2.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13.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4.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1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NO: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7.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8.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9.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10.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委托事项及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表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表2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表3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注: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有关材料;表4门店名单备案表注: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有关材料;表5配送产品清单注:列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承诺使用的添加剂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表6凉茶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表注: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有关材料;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经营主体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需标明经营场所出入口,经营场所内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的位置,标注各区域的用途以及主要设施、设备等;★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馆、快餐店、农庄农家乐、饮品店、现场制售的糕点店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设备设施空间布局图需经双方认可签名后提交,现场核查验收以双方签名认可的设备设施空间布局图为准;食品经营操作流程⑴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⑵计划、采购、索票索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⑶运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⑷验收检查—→⑸记入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⑹贮存食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⑺上货架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⑻食品质量自检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⑼销售食品售货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直接入口的食品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售货工具—→⑽售后服务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经营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账;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申请人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食品经营许可环保、消防相关事宜告知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品经营场所时,应主动向消防主管部门申报消防报建,配足配齐消防设备设施,定人定时检查维护,出现故障或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二、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除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场所,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场所外,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应当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四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米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米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时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同时到环保部门办理餐饮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避免造成时间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特此告知;本人单位已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登记表NO: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申请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7.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8.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9.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10.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11.有变更内容的,请在相应表格内勾选、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变更情况登记表食品经营条件无变化声明本人已知晓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承诺单位名称为地址位于的食品经营单位,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设施设备、流程布局没有更改,现依法申请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附相关法律: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章:年月日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委托事项及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登记表NO: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申请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7.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8.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9.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10.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11. 在延续的同时,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使用本表单;有变更的内容的,请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勾选;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食品经营条件无变化声明本人已知晓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承诺单位名称为地址位于的食品经营单位,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设施设备、流程布局没有更改,现依法申请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附相关法律: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如无变更,不需填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如无变更,不需填写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变更情况登记表如无变更,不需填写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委托事项及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登记表NO: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表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委托事项及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登记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委托事项及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NO:《食品经营允许证》新办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署名):日申请日期:年月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说明1.经营者名称应该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注明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誉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誉代码,无社会信誉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集体以及其余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含: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履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处、经营场所时要详细表述所在地点,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处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质量量安全负责人。

7.提交的申请资料应该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该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也许指定代表(拜托代理人)署名(盖章)。

8.提交的申请资料、证件复印件应该使用A4 纸。

9.填写申请书应该笔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署名笔(蓝色也许黑色)。

10.在申请允许过程中,申请人应该仔细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附申报资料资料目录□1.《食品经营允许证》新办申请书;□2.营业执照也许其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许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如超出10 人,可供给复印件或供给《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计表》(现场核查时核对健康证明原件,可在市局网站下载样本);□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备设备冲刷消毒和维修养护制度、进货检验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荒弃物办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理方案等。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操作规范标准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操作规范标准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行政许可操作规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性质事项名称: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事项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食品生产许可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年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号,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设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一)食品生产许可的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办法》第三十二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通知》(桂食药监食生〔〕号)有关“许可权限”(具体按本规第五章)的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个工作日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个工作日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办理流程

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办理流程

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办理流程详解在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增项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手续,尤其对于扩大业务范围或增加食品种类的企业来说更是必不可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
行政许可操作规范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

(二)适用范围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2015年第199号)管理总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适用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的经营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三、实施权限和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行政许可条件
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实施对象及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单
位等。

六、申请材料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建议申请人先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填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符合要求后,再按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以便各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能快速协同办理。

(平台网址:/gxfda_supervise/login/entpLogin.action)
七、办结时限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详见《广西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名录》(点击链接或登陆如下网址)。

/gxfdanet/servertel.jhtml
十一、投诉电话
12331。

十二、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1。

十三、申请书格式及填写范本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格式
见附件2.1。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范本见附件2.2。

附件1: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工作流程图
申办人提交申请材料
现场核查 ,提出拟办意见
(限1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不计算在
承诺办结时限内)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限5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
场审查作出处理
一次性告知申办人补正的全部材
料,出具收到材料凭证 (限5个工作日)
审批,作出予以许可决定 (限5个工作日)
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告知申请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和再次现场审查期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不符合规定,但可以整改的 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不听证
不符合规定,无法整改的
审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限5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制作决定文件、制证
(限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限5个工作日内提出,不计算
在承诺时限内)
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向社会公告。

(限25个工作日内,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组织听证
(限2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整改后,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不符合许可条件的
符合许可条件的
申请听证
材料审查 (限5个工作日)
符合规定,不需现场核查
不符合规定,不需现场核查
需现场核查
不申请听证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 (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