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借物喻人和托物言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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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借物喻人和托物言志的区别
象征、借物喻人和托物言志的区别1、象征(“以物征事”的简称)是借助物象来表现某种概念、思想、精神、品德等。如以“梅”
象征高洁、清秀、淡雅、朴素;以“菊”象征高洁与傲霜斗雪的坚强。托物言志是借助
物的象征义来表达胸怀心志。2、象征分为整体象征和局部象征;托物言志都是整体的。3、象征具有文化意义上的不确定性,如“海燕”,说象征“革命者”可以,说象征“春的使者”
也可以;而托物言志具有文化意义的确定性,如“梅”、“菊”的意义具有确定性。4、象征重在表现事物的客观意义和精神实质;托物言志重在言志,表现作者主观的思想感
情。
“托物言志”和象征的区别是什么?
托物言志,即将个人之“志”依托在某个具体之“物”上。于是,这个“物”便具有了某种象征意义,成为作者的志趣、意愿或理想的寄托者。作者的个人之“志”,借助于这个具体之“物”,表达得更巧妙、更完美、更充分、更
富有感染力。如“松、竹、梅”岁寒三友,常用于表示高洁的志向;“泥土”常用于抒发谦逊的情怀;“蜡烛”常用于颂扬无私奉献的精神。
“托”借、假托的意思,可以从志向、情趣、理想、追求、来描述物表现志。通过描绘具体事物的形象来表达思想感情(多用于诗歌、散文创作)。是间接表现主观主题思想的方式之一。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或刻划,间接表现出作者的志向、意愿。采用托物言志,关键是志与物要有某种相同点或相似点,使物能达意而志为物核。托物言志常借用比拟、象征等手法。象征是以物喻人,和借喻很相似,尽管只出现了喻体,但实际上是“指桑骂槐”。托物言志属于作文的整体手法,后者是文章中的局部写法。二者在某些时候是可以相融的。总的说,它们是相辅相承的关系。
象征和托物言志两种手法都是以物写人,都是通过赋予意象某种人格化特征,来寄托作者的某种情感。但二者又不是一回事。象征是以物喻人,和借喻很相似,尽管只出现了喻体,但实际上是“指桑骂槐”。如曾巩的《咏柳》:“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作者借尚未变黄就借助风势在空中狂舞的柳条,象征那些根基未稳,因倚仗权贵而一时得势便猖狂不已的小人,表达对他们的极端鄙视和厌恶。托物言志(广义的托物言志应该包括象征,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托物言志)是作者通过对物象描写和刻画(托物)来表达自己的某种志向(言志)。如李忱的《瀑布联句》:“溪涧岂能留得住,终归大海作波涛。”作者以不贪恋溪涧而冲奔大海的瀑布表达自己“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之高翔”的豪情壮怀。蝉唐.虞世南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这首托物寓意的小诗,是唐人咏蝉诗中时代最早的一首,很为后世人称道。首句“垂緌饮清露”,“緌”是古人结在颔下的帽带下垂部分,蝉的头部有伸出的触须,形状好象下垂的冠缨,故说“垂緌”。古人认为蝉生性高洁,栖高饮露,故说“饮清露”。这一句表面上是写蝉的形状与食性,实际上处处含比兴象征。“垂緌”暗示显宦身分(古代常以“冠缨”指代贵宦)。这显贵的身分地位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和“清”有矛盾甚至不相容的,但在作者笔下,却把它们统一在“垂緌饮清露”的形象中了。这“贵”与“清”的统一,正是为三四两句的“清”无须藉“贵”作反铺垫,笔意颇为巧妙。次句“流响出疏桐”写蝉声之远传。梧桐是高树,着一“疏”字,更见其枝干的高挺清拔,且与末句“秋风”相应。“流响”状蝉声的长鸣不已,悦耳动听,着一“出”字,把蝉声传送的意态形象化了,仿佛使人感受到蝉声的响度与力度。这一句虽只写声,但读者从中却可想见人格化了的蝉那种清华隽朗的高标逸韵。有了这一句对蝉声远传的生动描写,三四两句的发挥才字字有根。“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是全篇比兴寄托的点睛之笔。它是在上两句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诗的议论。蝉声远传,一般人往往以为是藉助于秋风的传送,诗人却别有会心,强调这是由于“居高”而自能致远。这种独特的感受蕴含一个真理:立身品格高洁的人,并不需要某种外在的凭藉(例如权势地位、有力者的帮助),自能声名远播,正象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那样,“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里所突出强调的是人格的美,人格的力量。两句中的“自”字、“非”字,一正一反,相互呼应,表达出对人的内在品格的热情赞美和高度自信,表现出一种雍容不迫的风度气韵。唐太宗曾经屡次称赏虞世南的“五绝”(德行、忠
直、博学、文词、书翰),诗人笔下的人格化的“蝉”,可能带有自况的意味吧。沈德潜说:“咏蝉者每咏其声,此独尊其品格。”(《唐诗别裁》)这确是一语破的之论。清施补华《岘佣说诗》云:“三百篇比兴为多,唐人犹得此意。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这三首诗都是唐代托咏蝉以寄意的名作,由于作者地位、遭际、气质的不同,虽同样工于比兴寄托,却呈现出殊异的面貌,构成富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成为唐代文坛“咏蝉”诗的三绝。
象征、托物言志、托物寓意的区别
象征
【释义一】象征指借用某种具体的形象的事物暗示特定的人物或事理,以表达真挚的感情和深刻的寓意,这种以物征事的修辞方式叫象征。象征的修辞效果是:寓意深刻,能丰富人们的联想,耐人寻味,使人获得意境无穷的感觉;能给人以简练、形象的实感,能表达真挚的感情。
【释义二】指借助于某一具体事物的外在特征,寄寓艺术家某种深邃的思想,或表达某种富有特殊意义的事理的艺术手法。
象征的本体意义和象征意义之间本没有必然的联系,但通过艺术家对本体事物特征的突出描绘,会使艺术欣赏者产生由此及彼的联想,从而领悟到艺术家所要表达的含义。
另外,根据传统习惯和一定的社会习俗,选择人民群众熟知的象征物作为本体,也可表达一种特定的意蕴。如红色象征喜庆、白色象征哀悼、喜鹊象征吉祥、乌鸦象征厄运、鸽子象征和平,鸳鸯象征爱情等。
象征不同于比喻,它比一般比喻所概括的内容更为深广,有的作品的艺术形象,甚至全用象征手法表现出来。“象征”这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文中,意为“一剖为二,各执一半的木制信物”,但随着词意的不断衍生,如今的“象征”的意义渐渐的演变为以一种形式代表一种抽象事
物。托物言志
【释义】即将个人之“志”依托在某个具体之“物”上。于是,这个“物”便具有了某种象征意义,成为作者的志趣、意愿或理想的寄托者。作者的个人之“志”,借助于这个具体之“物”,表达得更巧妙、更完美、更充分、更富有感染力。如“松、竹、梅”岁寒三友,常用于表示高洁的志向;“泥土”常用于抒发谦逊的情怀;“蜡烛”常用于颂扬无私奉献的精神。
“托”借、假托的意思,可以从志向、情趣、理想、追求、来描述物表现志。通过描绘具体事物的形象来表达思想感情(多用于诗歌、散文创
作)。象征与托物言志的区别:1、象征侧重物所具有的性格、品质,托物言志侧重作者的主观感情。另:象征存在文化意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