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入园创业优惠政策
产业园区招商奖励政策
产业园区招商奖励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园区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吸引外来投资的重要载体,受到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重视和关注。
为了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园区,许多地方政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招商奖励政策。
本文将介绍产业园区招商奖励政策的一般性内容,以期为企业了解政策提供参考。
首先,产业园区的招商奖励政策通常会给予新入驻企业一定的财政奖励。
这些财政奖励形式多样,包括资金补贴、税收优惠、场地租金减免等。
其中,资金补贴是常见的形式,政府会根据企业的投资金额和创新能力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补贴可以用于企业的研发、生产、市场开拓等方面。
税收优惠也很受企业关注,政府会给予新入驻企业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或减免优惠,比如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等。
场地租金减免通常适用于企业在园区内租用政府提供的场地,政府会根据企业的发展计划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减免。
其次,产业园区的招商奖励政策还经常包括土地政策。
土地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政府会通过出让土地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
在招商奖励政策中,土地政策主要体现在土地供应和土地价格上。
政府会划定一定规模的土地供应给新入驻企业,解决企业用地问题。
同时,政府会制定一定的土地价格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入驻园区。
土地价格的优惠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土地出让金的减免或优惠,政府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发展计划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或优惠。
另一种是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延长,政府可以延长企业使用土地的期限,给予企业更长的发展时间。
此外,产业园区的招商奖励政策还包括一系列扶持措施。
这些扶持措施旨在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降低运营成本,促进产业园区健康发展。
其中,人才扶持是重点内容,政府会通过人才引进、培育、培训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用人难题。
政府会制定一定的人才引进政策,为招聘高端人才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
同时,政府还会通过合作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人才培育和培训,提升企业内部人才素质。
另外,产业园区招商奖励政策还包括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品牌推介等方面,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和创新,提升产品和品牌竞争力。
科技创业园若干政策意见.doc
科技创业园若干政策意见一、扶持条件1.科技创业园内入驻的企业和研发机构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的科技型企业、各类企业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所属研发机构和技术成果转移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2.科技创业园内入驻的企业和研发机构的主营业务领域应为新材料、现代通讯、软件与服务外包、生物技术、智能电网、环保节能、新能源等我区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及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移等科技中介服务;3.根据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科技创业园内入驻的初创期科技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研发机构可适当放宽;4.科技创业园内入驻的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孵化时间为3年。
二、扶持政策(一)区财政设立科技创业园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各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园内科技人才和毕业企业的扶持。
(二)对科技创业园的扶持政策1.根据科技创业园为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提供50万元以内的运行补贴;2.按50%的比例贴补科技创业园为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免除的房租;3.科技创业园为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风险投资的,按其投资额的5%以内进行风险补贴。
(三)对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的扶持政策1.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优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科技创业园运行机构需对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的资格进行评审,并为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免费代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工商年检等手续;3.科技创业园运行机构需提供1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办公用房,免除其孵化期内的房租;4.在科技创业园内由海外留学归国科技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视其入孵项目的质量,经专家评估和科技创业园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创业资助;5.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在孵化期内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民币;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6.协调区内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优先为入驻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风险投资、科技担保和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补贴等融资服务;7.入园企业和研发机构在孵化期内其实际上缴的地方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由科技创业园按50%的比例补贴给企业。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09]229号【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7.21【实施日期】2009.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229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锡政发〔2008〕304号),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现将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制订方案如下:一、明确总体要求,落实目标任务(一)围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和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用3至5年的时间,在全市建立政府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一批创业环境好、创业人才多、创业带动就业成效大的创业型街道(镇)。
2008年到2012年5年内,重点扶持3万人自主创业,实现带动20万人就业再就业的目标。
(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二)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紧密结合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和行业。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外经局)(三)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
将有创业愿望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人员,列为创业扶持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重点做好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等群体创业扶持工作。
无锡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无锡市关于创业相关优惠政策一、项目无偿资助:每年评选一批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10-3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1、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领基本条件是什么1、经营项目属于互联网、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微电子、软件与服务外包、新材料与新型显示、生物、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
2、申报项目已在我市市区内工商注册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有销售收入。
3、企业法人代表须是国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海外归国留学生。
4、须在我市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有至少1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创业团队成员全部为在校大学生的除外)。
2、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评审主要注重哪些要素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评审主要注重以下几点:1、经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导向,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对大学生创业起到示范性作用的企业优先考虑。
2、科技含量:创新性较强,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优先考虑。
3、市场前景:已对市场进行细致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科学分析,有明确目标市场和较好市场前景的企业优先考虑。
4、团队组织:团队组织结构合理,团队成员有必要的经营、科研、管理等业务能力,团队分工合理且有一定的互补性,创业团队50%以上人员落户无锡的企业优先考虑。
5、风险承受力:对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较充足的考虑,形成较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方案,企业经营正常、劳动关系和谐的项目优先考虑。
E、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额度是什么?经评审,对拟资助项目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项目资助30万元,B类项目资助20万元,C类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
3、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流程是什么大学生创业园(包括培育单位)创业企业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大学生创业园,经园区核实后,上报所在区人社部门;工商注册在大学生创业园(包括培育单位)之外的我市市区范围内大学生创业企业可直接将相关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区人社部门。
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三谷三基地”建设的决定
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三谷三基地”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三谷三基地”建设的决定集成电路、光伏、液晶、生物、动漫与网络游戏、服务外包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锡市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加快“三谷三基地”建设,是大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是在资源和环境紧约束条件下实现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对于提升无锡城市功能和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快“硅谷”、“液晶谷”、“生物谷”和动漫产业基地、信息外包基地、流程外包基地(以下简称“三谷三基地”)建设,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加快“三谷三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五个中心”、打造“五个名城”的总体要求,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为主线,以市场化为手段、企业为主体,坚持开放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内外资并举,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形成特色,努力实现“三谷三基地”的快速发展,不断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1、优先发展原则。
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集中有限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做强做大,确保“三谷三基地”产业领先发展。
2、创新发展原则。
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两轮驱动”,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力争在新一代技术上实现与国际同步发展,形成独特优势。
3、集聚发展原则。
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以产业链为核心的产业集聚、产品集聚和企业集聚,促进“三谷三基地”产业集群化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三谷”产业实现产值占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20%,其中“硅谷”产业实现产值突破1000亿元;“三基地”产业业务总额达到300亿元。
无锡创业优惠政策
无锡创业优惠政策在江苏无锡,每年新诞生数以万计的“创客”。
现在的无锡有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呢?具体的优惠政策是指什么?来看看下面店铺为你带来的无锡创业优惠政策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江苏补贴4550万元支持大学生创业近日,江苏省公布了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可获江苏省财政1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秀创意项目每个可获1万元一次性补贴。
10月12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创业项目补贴10万元。
据江苏省人社厅就管中心副主任曹杰介绍,此次公布的既有3D人体扫描测量及相关应用等高科技项目,也有餐饮、宠物、婚恋等传统项目,既有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也有“海归”创业项目。
据介绍,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可获江苏省财政1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秀创意项目每个可获1万元一次性补贴。
此次公布的优秀创业项目有450个,优秀创意项目50个,省财政工计补贴4550万元支持大学生创业。
为鼓励和支持这些优秀创业项目进入各地大学生创业园等载体进行创业孵化,江苏省人社厅同时公布59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要求各地健全和优化创业项目动态跟踪服务机制,指导入选项目及时录入江苏省创业服务综合平台,逐一跟踪落地实施情况,引导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项目团队到创业基地接受服务,并在场地租金、税收、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帮助项目实施单位成功开业、合法经营、可持续发展,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率。
据悉,从今年起,江苏省将每年遴选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未来五年,江苏将建70个留学创业园专家预测,未来五年江苏将迎来最大的海归潮。
面对即将到来的海归创业潮,江苏将建70家留学创业园。
这对于海归创业者而言,是不小的福利哦!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留学回国人员总量已超过8万人,仅近3年的年增长率均超20%;截至去年底,全省自主创业类高层次人才,其中70%为留学回国人员。
太湖县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太湖县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政府八项实事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为保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近日,无锡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八项实事的通知》,人社局则是围绕这八项实事,展开了一系列的工作,为大学生提供更多保障。
近期,人社局对大学生进行了实名制调查工作,对入户调查的高校毕业生送上一份创业扶持政策手册。
对在调查中发现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即时跟进创业服务,按需要提供创业培训等全面的创业服务。
目前,全市12所高等院校和13所与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学校,均已提出建站申请,人力资源自助服务一体机已按辖区准备完毕,江南大学人力资源信息宣传平台已基本建成。
此外,人社局正在制定《无锡市大学生创业园三年行动计划》,并结合无锡市现有创业扶持政策,对不同层次大学生创业园采取多项扶持政策,制定有吸引力、有力度、可操作的扶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吸引大学生入园创业孵化,促进其成功创业。
力争打造国家、省和市三级大学生创业园,扶持2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大学生创业的建议与流程一、只见冰山一角创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创业者在企业定位、战略策划、产权关系、市场营销、生产组织、团队组建、财务体系等一系列领域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大学生有了好的项目或想法,只是代表“创业的长征路”刚跨出了一步,而在我们的大学生创业者中,认为凭一个好的想法与创意就代表一定能创业成功观念的人也不少,而在创业准备时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准备不充分或根本就没有思考对策与设计好退出机制,对来自各方面的反面因素浑然不知,而导致一开始便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使创业者还没有走出多远,即以失败告终。
所以创业者不是全才,但要着眼于全才。
二、工作的核心是什么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这是公司的定义,但可能很多人不以为然,以为现代公司是以客户为中心、是以社会价值为中心、是以产品质量为中心如此等等,这都是错误或有偏见的观念,因为一个企业如果能盈利,也就表明了它存在的价值除了非守法的公司外。
无锡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无锡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创业热潮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十分重要而且活跃的现象,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具有高学历的大学生正逐步成为创业活动的主力军。
今天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无锡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无锡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无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今年无锡市在原有创业扶持政策基础上,大幅提高了政策覆盖面及待遇标准。
全年预计追加投入1000万元,将惠及数万名在锡大学生。
更多人可领开业补贴今年我市将原主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在领失业金人员享受的开业补贴政策,扩大到大学生、本市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租金补贴、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拓展到大学生及本市户籍城乡各类劳动者。
具体为:大学生(指高校毕业生、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本市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在锡自主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凭纳税证明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6000元。
小额贷款额度提至30万元与此同时,我市各项创业扶持金的标准也全面“提标”。
其中,开业补贴标准提高到6000元,租金补贴上限标准提高到5000元,均比原政策标准提高了一倍多。
今后,开业补贴申领办法也将更具人性化,改为领取营业执照、提供纳税证明即可申领。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0万元,经营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30万元。
创业大学生享租房补贴今后我市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还将由扶持就业向扶持创业延伸,把在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也纳入到补贴范围,大学生无论是就业还是创业,均可享受租房补贴政策。
同时,凡对大学生、本市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在锡创业后,吸纳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
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导语:无锡哪类人可以获得创业扶持?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一、哪些对象可以得到相关创业政策扶持?大学生(指高校毕业2年内、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的为毕业5年内、在锡高校学生,下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下简称本市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有创业愿望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得到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和创业服务等创业扶持。
其中,重点扶持大学生、登记失业人员、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本市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在锡创业。
二、对创业人员有哪些行政收费减免政策?大学生,本市户籍的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和本市失业人员在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上述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公共场所卫生审查费、现场调查费;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5、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含纸质暂住证、非接触式IC卡暂住证、二维条形码暂住证)、治安联防费(指按人数收取的治安联防费);6、经贸部门收取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工本费;7、省教育部门向高校毕业生收取的档案委托保管费、档案转递手续费;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9、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政府以及省财政、省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锡政发[2009]51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09〕51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无锡高新区的发展步伐,充分发挥无锡高新区在无锡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现就支持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形成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一)充分认识创新型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无锡高新区经过十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市最具活力的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把无锡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有利于我市加快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自主创新工作中实现中央和地方联动。
因此,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推动无锡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明确高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战略定位:构筑支撑城市和区域发展的创新经济体,形成光伏、集成电路重点产业集群的全球增长极。
发展目标:2009-2015年,以创新环境和高端产业集群化发展为主线,以专业园区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保障,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综合创新能力进入全国高新区前三名,完成《无锡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把无锡高新区建设成为以创新为驱动,社会、经济、文化、科技、产业和民生持续协调发展的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和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6•【字号】锡政办发[2009]56号•【施行日期】2009.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56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无锡市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业投资行业规范发展,吸引境内外各类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推动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引导发展资金),是指由市政府专门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参股的形式吸引国内外优秀商业化创业投资基金公司来我市设立合资子基金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引导发展资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分5年逐步到位。
引导发展资金按照“透明、高效、安全、务实”的原则进行管理运作,力求达到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
第四条引导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无锡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政策。
第二章引导发展资金的管理第五条建立创业投资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分管秘书长召集。
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金融办、无锡工商局、无锡国税局、无锡地税局等部门负责人。
联席会议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引导发展资金的运作情况,审核引导发展资金投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有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锡政办发〔2009〕131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建设,努力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全市经济综合竞争能力,根据国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创业投资发展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创业投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意义(一)创业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未上市创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权益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
(二)发展创业投资,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一项关键措施,是缓解企业创业难、融资难、发展难的重要手段,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和完善,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的政策取向。
(三)加快创业投资发展,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集聚生产要素,促进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的发展、高新技术开发及成果产业化,实现由“无锡制造”向“无锡创造”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创新创业、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壮大创业投资资本规模,切实发挥创业投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推动作用。
(五)基本原则: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原则,拓展市场准入渠道,改善社会共公服务,推动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坚持开放发展、多元联动的原则,大胆探索集聚社会资本、民间资源的实现形式,积极推动本土创业投资与国际风险投资市场接轨;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强化创业投资企业内部的责任约束和利益激励,建立创业投资的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和监管系统,有重点地培育有利于创业投资资本撤出、转让、评价和交易的市场体系。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6•【字号】锡政办发[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55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向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进行创业投资,减少投资风险,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金融工作加快建设金融强市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08〕16号)和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快无锡市创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06〕1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设立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为充分发挥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引导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无锡创业投资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市政府一次性安排的2000万元财政资金和各创业投资企业自愿缴纳的风险准备金两部分组成。
该专项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
第三条经告知性备案并通过主管部门年检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每年按不高于其实收资本的3%提取并缴纳风险准备金。
第四条创业投资企业在财务年度内,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的风险投资损失,可在下一财务年度申请风险补偿。
第五条创业投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风险补偿:(一)已通过本市创业投资企业告知性备案和年度检查;(二)上年度已按规定认缴风险准备金;(三)投资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四)单个投资项目的金额未超过该机构自有资金(或其管理资金;或其自有资金与管理资金之和)的20%;(五)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行为发生在2009年1月1日之后;(六)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期已满1年;第六条建立创业投资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江大、许舍、葛埭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江大、许舍、葛埭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8.19
•【字号】锡政复[2015]59号
•【施行日期】2015.08.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无锡市政府关于无锡市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江大、许舍、葛埭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
批复
锡政复[2015]59号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无锡市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江大、许舍、葛埭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请示》(锡规〔2015〕28号)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管理
单元动态更新内容。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控规动态更新内容
(一)原则同意该地区调整以后的用地功能布局和相关规划技术指标。
(二)原则同意该地区调整以后的公共设施布局。
(三)原则同意该地区调整以后的道路交通规划及相关综合管线规划。
二、在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控规执行,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加强科学管理,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9日。
无锡市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无锡市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依托园区、依托街区、依托高校、依托企业,在全市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园。
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大学生创业园将免费提供不少于20平方米创业场地。
将根据大学生不同的创业阶段,提供贴身的创业服务,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创业扶持、税费减免、科技孵化等各类优惠政策。
每个大学生创业园将设立或引入不少于300万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加强与银行金融、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机构的联系,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完善的融资服务。
将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备相对集中、区域共享的产学研一体化配套设施,为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研发提供便利。
建立创业导师制度,挑选一批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以传、帮、带的形式对大学生创业各个阶段进行分类指导。
搭建创业大赛平台,发现和吸引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来锡发展,由风险投资公司评出并投资的创业项目,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创办大学生创业学院,根据大学生创业园区企业不同需求,提供分层次、分类别的教育培训。
开展“一站式”办公,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
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凡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优惠政策。
对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公益性招聘活动,优先提供免费招聘展位及推荐人才服务。
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产品,优先推荐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1.项目无偿资助。
每年评选一批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10-3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2.促进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给予为期3年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3年内每新增吸纳一名大学生或失业人员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给予2000元的培训补贴。
3.天使基金引导。
每年遴选出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大学生初创企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以内的投资,政府按投资金额的50%予以匹配。
无锡市创业优惠政策介绍
无锡市创业优惠政策介绍推荐文章2017最新国家创业政策介绍热度:国家创业补贴政策最新规定热度: 2016年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热度: 2016大学生农村创业优惠政策热度: 2016大学生创业园优惠政策热度:江苏省无锡市国税局顺应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态势,出台了一系列的创业优惠政策,具体的无锡市创业优惠政策是指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无锡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无锡市创业优惠政策在推动创新创业并带动就业方面,则将一次性开业补贴、水电费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补贴,继续实施创业社保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调整为在锡创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无锡市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应对“新常态”下为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政府面临的“新挑战”。
记者昨天采访无锡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获悉,实施意见这一“新政”包括了针对企业吸纳就业、大学生创业、就业等一系列补助、补贴等资金方面的新扶持标准,及促进就业、创业的新服务举措。
实施意见称,当前无锡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动能转换的“衔接期”,确保就业形势的稳定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因此,无锡的就业创业新政以解决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导向,包括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总体来说,从资金扶持到培训服务等全方面进行帮助,推动企业吸纳更多就业,促进更多人创业并带动就业。
在资金扶持方面,无锡市拿出了“实在”的标准。
其中,在促进企业吸纳就业方面,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根据其实际吸纳人数,对该企业的银行贷款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由财政按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
无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无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推荐文章2016年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热度: 2016大学生农村创业优惠政策热度: 2016大学生创业园优惠政策热度:青岛大学生创业政策热度:烟台大学生创业扶持优惠政策热度:请问:无锡的大学生做创业能有什么创业的优惠政策吗?来看看下面店铺为你带来的无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6大学生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一、如何签定劳动合同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该是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目前仍然有许多的用人单位逃避约束,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此,有关专家对劳动者提出两条建议,与其任人宰割,不入趁早远离这样的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
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具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劳动合同的期限。
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
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
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
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
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考核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锡政发[2009]52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考核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9〕52号)新区管委会,市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现将《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日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考核办法为推动无锡高新区“二次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转变高新区的建设路径和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其在无锡市建设创新型实验城市中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根据科技部发布的《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的部署和要求,参照科技部颁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特制定《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引导高新区贯彻《建设指南》的精神,按照《无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推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
从“四位一体”和“五个转变”出发,建立对高新区管委会的考核体系,突出对高新区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的能力、产业和规模经济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和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四个方面的考核和指导,使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目标进度要求推进建设,引导支持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
二、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以创新环境营造、发展高端产业集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专业园区、科技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保障,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
到2010年,初步建成创新要素高度富集的开放性区域创新系统:创新载体、平台和网络高度发达,创新创业活跃,创新经济成分多样化,创新的经济价值表现突出,并形成1-2个在经济规模和技术领先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我市创业(股权)投资业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我市创业(股权)投资业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5•【字号】锡政办发[2012]76号•【施行日期】2012.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我市创业(股权)投资业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76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我市创业(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快我市创业(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2012年3月)为发挥金融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大区域金融创新力度,引导社会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创业(股权)投资业产业化集聚和规范化发展,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第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就加快我市创业(股权)投资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为宗旨,以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创业(股权)投资企业的服务功能,集聚培育壮大创业(股权)投资规模,优化创业(股权)投资企业区域发展环境,为建设“四个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经过五年(2012-2016年)的努力,我市创业(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发展到1000亿元;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各个阶段融资需求的创业(股权)投资企业体系;形成政策支持配套、信息服务健全、创业(股权)企业汇聚、运作管理规范的良好环境。
无锡创业政策解读
无锡创业政策解读【亮点解读】我市今年专门制订了新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
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有关职能、社会责任、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进一步打造更高水准的创业平台和创业空间,更好地为创业者服务。
而对于新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新政中的补贴标准实现了翻番。
【具体办法】补贴对象: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可申请享受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补贴。
补贴标准:对新认定的市、省、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建设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的,市级奖励累计分别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100万元),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奖励不得重复享受。
【亮点解读】通过创业孵化补贴,将有效提高我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活血功能,推动基地的孵化功能更加健全。
【具体办法】补贴对象: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可申请享受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标准:按在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内注册登记,3年内经孵化成功后搬离并在外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户数,给予基地(园区)每户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亮点解读】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从20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
【具体办法】政策对象:小微企业当年吸纳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标准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
【亮点解读】担保基金翻倍增加,为创业者保驾护航,受益对象进一步扩大。
【具体办法】政策对象: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锡创业。
具体标准: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经营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30万元。
1、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入园创业优惠政策
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入园创业优惠政策
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是一个以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动
漫制作、工业设计、高端研发、教育培训等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
产业研发孵化区,园区一贯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对入园区创业
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是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
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
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是毕业生新办的企业根据不同的行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到两年。
三是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日期是
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登记
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
性收费。
四是园区为入园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不少于人均10平方米
的办公场所,费用第一年全免,第二、第三年减半收取;为大学生
创业提供一定的办公设施,每个企业不少于二台电脑。
五是为大
学生创业设立了创业投资基金。
近年来,已相继有12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在该园区落户,其中
数字城市、中竞体育、麦梯创意等一批企业脱颖而出,园区多家高新企业已成为学生的实习基地,多名企业负责人被高校聘为客座教授。
2008年,园区与江南大学合作承办了第五届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被团省委与省学联联合授予“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称号。
无锡市财政局鼓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针对当前的就业形势,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
优惠政策内容包括:一是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二是凡参加创业培训的,其创业项目经过无锡市创业指导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的,申请小额贷款可取消反担保措施,直接由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办理小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