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试大纲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基本要求: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水平与行为水平,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使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相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第二节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第四节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政策习惯)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含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含义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第六节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的根据法的效力范围法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的溯及力)第七节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和种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第八节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与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含义)第二章法的运行基本要求:了解:立法和立法权限,执法的含义,司法的含义,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体系,法律适用的步骤,法律推理的含义,法律解释的含义。
05677-法理学[附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2007年版)]正版自考教材
【定价】30.00【内容简介】作者:周旺生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日期:2007-9-1目录第一编第一章法学绪论第一节法学的性质和特征第二节法学的研究对象第三节法学体系和法学学科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法理学学科第一节法理学释义第二节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第三节法理学的构成要素及构成境况第四节法理学渊源中的资源性要素第二编第三章法的概念第一节视角和方法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第三节法的本质第四节法的要素第四章法的价值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第二节法律秩序第三节法律利益第四节法律正义第五章法的功能和作用第一节法的功能和作用释义第二节法的基本功能第三节法的主要作用第六章法的起源和发展第一节法的起源第二节法的历史发展第三节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第四节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第七章法和社会第一节法和社会的一般理论第二节法和经济及科技第三节法和政治及国家第四节法和道德及宗教第五节法和可持续发展第三编第八章立法第一节立法释义第二节立法体制第三节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第四节立法的基本原则第九章法的渊源第一节法的渊源释义第二节法的渊源的价值实现第三节法的渊源意识第四节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第十章法的形式和分类第一节法的形式释义第二节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第三节法的形式的规范化和系统化第四节法的基本分类第十一章法的体系第一节法的体系释义第二节部门法的划分第三节当代中国法的体系第四编第十二章法的实施第一节法的实施释义第二节法的效力第三节法的遵守第四节法的适用第十三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释义第二节法律关系的种类第三节法律关系的主体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五节法律关系的演变第十四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第一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释义第二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第三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分类第四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限度第五节法律和人权保障第十五章法和权力调控第一节作为支配性力量的权力资源第二节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动因第三节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方式第十六章法律行为、责任和制裁第二节法律责任第三节法律制裁第十七章法律解释、推理和论证第一节法律解释第二节法律推理第三节法律论证第十八章法律职业和法律思想第一节法律职业第二节法律思维第三节法律逻辑第五编第十九章法治和法制第一节法治和法制释义第二节法治的原则和条件第三节法制和民主第四节建设中国法治国家第二十章法律监督第一节法律监督释义第二节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第三节社会的法律监督第二十一章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第一节法律意识第二节法律传统第三节法律文化后记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出版前言Ⅰ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Ⅱ课程内容和考核要求第一编第一章法学绪论第二章法理学学科第二编第三章法的概念第四章法的价值第五章法的功能和作用第六章法的起源和发展第七章法和社会第三编第八章立法第九章法的渊源第十章法的形式和分类第十一章法的体系第四编第十二章法的实施第十三章法律关系第十四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第十五章法和权力调控第十六章法律行为、责任和制裁第十七章法律解释、推理和论证第十八章法律职业和法律思维第五编第十九章法治和法制第二十章法律监督第二十一章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Ⅲ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Ⅳ题型示例Ⅴ后记。
《法理学》课程复习大纲
《法理学》课程学习资料继续教育学院《法理学》考试考前复习资料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1)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1)✧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1)✧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8)✧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10)✧简答题复习指导 (11)✧论述题复习指导 (12)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一、考核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
二、试卷结构: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
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题20分,满分100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一、答题技巧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
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
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
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
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第一章绪论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法的概念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第三章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第五章法治与法制现代化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第六章法的创制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第七章法的渊源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2024年广东专升本法理大纲
2024年广东专升本法理大纲2024年广东专升本法理大纲一、课程性质与目标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学科,旨在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起源、性质、功能和局限性,以及法律与社会、政治、经济、道德等各方面的关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培养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学习其他法学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法理学概述内容:介绍法理学的概念、性质、研究对象和方法。
要求:理解法理学的学科地位和作用,掌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法律的起源与发展内容:介绍法律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过程。
要求:了解法律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理解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法律的本质与功能内容:分析法律的本质、特征和功能。
要求:掌握法律的基本属性,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价值。
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内容:探讨法律与社会、政治、经济、道德等各方面的关系。
要求:理解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掌握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内容:介绍法律规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分析法律体系的结构和特征。
要求:理解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素,掌握法律体系的构成和分类。
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内容:分析法律适用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探讨法律解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要求:掌握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理解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方法。
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内容:介绍法律推理的概念、种类和原则,探讨法律论证的方法和标准。
要求:理解法律推理的基本原理,掌握法律论证的方法和标准。
法律与国际社会的关系内容:分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规范,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要求:了解国际法的体系和特点,理解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关系。
法理学研究方法与进路内容:介绍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分析不同研究进路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要求:理解法理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和作用,掌握常见的法理学研究进路及其运用。
法理学流派与理论发展内容:梳理法理学的主要流派及其理论观点,探讨法理学理论的发展趋势。
《法理学》科目考试大纲
层次:硕士 考试科目代码:798 适用招生专业:法学 考试主要内容:
1.法学导论 ①法学的研究对象;②法学的研究方法;③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 2.法的本体 ①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②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③法的要素释义、 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④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⑤权利和义务概念、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和分类;⑥法律行为释义、法律行为的结构和分类;⑦法律关系的概念和 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⑧法律责任释义、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⑨正当程序。 3.法的起源和发展 ①法的历史类型、两大法系的特征和区别;②法律继承、法律移 植和法制改革;③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 4.法的运行 ①立法的概念和特征,立法体制,立法过程、程序和原则;②守法的根 据和理由、守法的主客观条件;③执法的种类和原则;④司法的特点、要求和原则;⑤法律 职业的伦理;⑥法律推理、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的概念,形式推理和辩证推理,法律解释的 原则和方法;⑦法治的概念。 5.法的作用和价值 ①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②法的价值释义、法 的价值体系;③法与利益、法与人权、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正义、法与效率。 6.法与社会 ①法与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建设的关系。 建议参考书目: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7 年第 4 版。
王利明、杨立新等:《民法学》(第五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法律出版社, 2017。
《民法学》科目考试大纲
层次:硕士 考试科目代码:899 适用招生专业:法学 考试主要内容:
1.民法总则:①民法的渊源与适用;②民法的基本原则;③民事法律关系;④监护;⑤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法人的分类及特征;⑥民事权利;⑦民事法律行为;⑧民事责任;⑨时效制度;⑩债的概述。 2.人格权法: ①人格权的概念、特征;②一般人格权的特征、功能以及内容;③生命
法理学考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1、掌握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概念,法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法学的体系与分科。
2、掌握西方法理学产生、发展的历史。
3、掌握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4、掌握法的要素的概念、法律规则的结构及其分类、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5、掌握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法的分类。
6、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7、掌握法律体系的基本概念、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8、掌握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分类、法律责任的构成、归责与免责。
9、掌握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10、掌握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成文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11、掌握法的历史形态的概念,古代法律制度与近、现代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2、掌握法系的概念、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13、掌握法的发展的一般理论;法的继承、法律移植、法律改革的基本概念与内涵。
14、掌握立法的概念与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的程序与立法技术。
15、掌握执法与司法的概念、主体、内容、原则以及执法、司法的区别。
16、掌握法律解释类别、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解释的体制。
17、掌握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
18、掌握法与自由、法与人权的关系。
19、掌握法与国家、法与党的政策之间的关系
20、掌握法与传统法律文化、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法律意识的培养
21、掌握法与道德之间联系与区别。
《法理学Ⅰ》课程考核大纲
《法理学Ⅰ》课程考核大纲【考核目的】了解学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等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学内容、进度和方法的适应程度;考查、把握学生的学习效果,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学习状况,为法理学教学提供反馈信息。
【考核范围】《法理学Ⅰ》重点考核法理学的一般理论即法的本体论,围绕着如何认识“法是什么”的问题,考核学生对法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的理解、消化程度,是否初步具备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考核方法】包括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
1.形成性考核所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形式:一是学习内容考核,具体方式有作业、课前提问、小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二是学习状态考核,包括出勤、学习笔记、网上自主学习、教学实践活动等。
2.终结性考核所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即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形式】可采用闭卷和开卷形式进行,以闭卷笔试形式为主。
【期末考试对试题的要求】1、题型比例客观性试题约占40%左右,包括填空题、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或者不定项选择题。
主观性试题约占60%左右,包括名词解释题、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2、难度等级:分为较易、中等、较难三个等级,大致的比例是20:60:20。
【期末考试的具体内容】绪论知识点:1.法理学的定义2.法理学的性质及其研究对象3.法理学的地位考核目标:1.了解:(1)法理学一词的由来(2)中国法理学名称的沿革2.理解:(1)法理学的涵义(2)法理学的性质3.掌握:(1)法理学的体系(2)法理学的对象(3)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4.运用:(1)如何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第一章法的概念知识点:1.法的概念2.法的本质3.法的基本特征4.法的作用考核目标:1.了解:(1)法的词源与词义;(2)应然法与实然法;(3)法的局限性;2.理解:(1)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的特点;(2)法的本质;(3)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3.掌握:(1)法的定义;(2)法的基本特征;(3)法的作用的原理及其分类。
法理学专升本考试大纲
《法理学》(专升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插班生。
二、考试目的
考核学生对法理学的大体概念、大体原理、大体方式的明白得和把握程度,考核学生运用法理学的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属水平测试。
三、考试的方式和考试时刻
一、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二、记分方式:百分制,总分值为100分
3、考试时刻:120分钟
4、试题类型:6类
五、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那么
命题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大体原理、大体概念和要紧知识点学习、明白得和把握的情形,重点考查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命题的原那么是:题目数量多、分量小,范围广,最大体的知识一样占60%左右,略微灵活一点的题目占20%左右,较难的题目占20%左右。
客观性的题目应占50%的比重。
六、题目类型
(1)判定题(每题1分,共10分)
(2)单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多项选择不给分。
每题1分,共20分)(3)多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少选、多项选择不给分。
每题1分,共10分)
(4)名词说明(每题3分,共15分)。
617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学)
宪法学))、宪法学法理学、法学基础((法理学617法学基础法理学考试大纲1.考试要求①正确理解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的法理学。
②全面了解法理学的体系和基本论题。
③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方法和理论对法理学的传统论题、法学理论和法治建设的前沿问题进行分析和说明,对法律现象进行研究和评价。
2. 考试内容①法学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概述。
②法的本体: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③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④法的运行: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⑤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概述;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⑥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法治国家、法与和谐社会。
3.题型及分值①法理学部分在“法学基础”科目中的分值为70%左右。
②题型包括简答题、论述题和分析题。
其中简答题每题15-20分,论述题和分析题每题30分左右。
4.参考书目法理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张文显 2007宪法学考试大纲1.考试要求①了解本大纲所包含的宪法中的基本概念与知识。
②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学说;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与原理。
③运用宪法学原理,分析和评价宪政实践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2.考试内容①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渊源形式;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②宪法基本制度: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选举制度;国家机构。
③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修改;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的实施保障。
3.题型及分值①宪法学部分在“法学基础”科目中的分值为30%左右。
②题型包括简答题、论述题和分析题。
其中简答题每题15-20分,论述题和分析题每题30分左右。
4.参考书目宪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周页中 2005。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707《法律综合(宪法学+法理学)》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综合(宪法学+法理学)》考试大纲(一)法理学1.法学导论(1)法学的概念、产生标志与研究对象(2)法理学的对象与范围2.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2)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3)法的要素(4)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5)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6)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3.法的演进(1)法的起源(2)法的历史类型: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3)法的传统与现代化(4)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4.法的运行(1)立法:概念、原则与程序(2)执法:概念、特征与原则(3)司法:概念、特征与原则(4)守法:内容和要求(5)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6)法律监督5.法的作用和价值(1)法的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2)法的价值:基本价值、价值冲突和价值判断6.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2)法与政治(3)法与科学技术(4)法与道德(5)法与习俗(6)法与宗教(7)法与政策(二)宪法学1.宪法基本理论(1)宪法的概念:释义、本质与分类(2)宪法的历史发展(3)宪法的制定:制定权、制定机关与制度程序(4)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利制约原则与法治原则(5)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6)宪法规范(7)宪法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8)宪法的价值与作用2.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1)宪法的制定:制定权、制定机关与制度程序(2)宪法的实施(3)宪法实施的保障(4)宪法和宪政3.国家基本制度(1)国家性质(2)国家政体(3)选举制度(4)政党制度(5)国家结构形式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基本权利(2)公民的基本义务5.国家机构(1)国家机构概述(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4)国务院(5)中央军事委员会(6)地方国家机关法理学参考书: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014法学院考试大纲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大纲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考试范围:一、民法总论1、我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2、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任务、调整对象、渊源、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4、民事权利6、民事法律行为7、代理8、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9、时效: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二、刑法总论1、刑法概说2、刑法的基本原则3、刑法的效力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5、犯罪客体6、犯罪客观方面7、犯罪主体8、犯罪主观方面9、正当行为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1、共同犯罪12、罪数13、刑事责任14、刑罚及其种类15、刑罚制度参考书目:1、《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
2、《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册•总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
考试范围:一、社会学的定义、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发展历史、研究方法二、个人与社会:人的属性的概念、分类;社会的概念、本质及其构成要素;社会结构的概念、分类;社会形态的概念、意义;社会类型的概念及其分类;社会交往的内涵、社会交往的方式;社会化的概念与类型、社会化的阶段、社会化的内容与功能、社会化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三、社会网络与社会群体:社会关系的概念、类型;社会网络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群体的概念、分化、类型;社会群体冲突的概念、类型及冲突的协调;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社会群体;家庭的起源与发展、家庭关系、结构与功能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含义、构成要素、类型;组织目标的概念、功能;组织结构的含义与功能;组织的正式结构与非正式结构;中国社会组织的结构特征;组织管理理论、家长制的概念与特点、科层制的概念、特征、功能;组织文化的含义、功能;单位组织的含义、特点、功能;民间组织的含义、特征、类型、作用及发展五、社会制度:社会制度的定义、类型、形成及社会学的制度分析;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功能、变迁、创新六、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阶级、阶层的概念与区别;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的基本观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演变;社会流动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流动的理论七、社区与城市化:社区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分类;农村社区的特点、现状及建设和发展的意义;城市社区的特点、城市化的内涵、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及途径;城乡关系的主要理论、城乡关系的现状、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八、社会发展与社会公正:社会发展的概念、社会发展的原理、社会发展观、社会发展的基本类型;社会问题的内涵、特征、理论视角;当代主要社会问题的表现、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与途径;社会公正的含义、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九、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的概念、理论;社会政策的概念、构成、作用;社会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评估;现代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的概念、社会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社会工作与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和意义、目标和任务、途径和过程参考书目:编写组:《社会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法理学》考研复习大纲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研复习大纲一、参考书目1、张宏生、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2、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3、徐爱国、李桂林、郭义贵:《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4、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5、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6、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
(4、5、6仅供学习时参考)二、复习大纲1、导论理解与掌握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与范围、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历史沿革、西方法律思想史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
2、古希腊法律思想理解与掌握古希腊法律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柏拉图的法律思想、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与法治优于人治的思想。
3、古罗马的法律思想重点掌握西塞罗与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
4、中世纪的法律思想了解并掌握圣经及其法律思想、宗教改革运动的产生与路德、加尔文的法律思想,重点掌握奥古斯丁与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5、马基雅弗利与博丹的法律思想掌握与理解马基雅弗利的政体、权力、权术理论,博丹的主权理论。
6、格老秀斯与霍布斯的法律思想掌握格老秀斯的自然法、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霍布斯的自然法、社会契约的学说。
7、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的法律思想了解掌握洛克的自然法、社会契约、自由、分权与法治理论,孟德斯鸠的分权、政体与法的精神的理论,卢梭的人民主权与社会契约理论。
8、古典自然法学了解古典自然法学的产生及其代表人物;重点掌握自然法的基本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分权与法治理论,正确认识与评价古典自然法的作用与影响。
9、哲理法学理解与掌握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及其公法、私法理论,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
10、分析法学了解与掌握分析法学的产生、变化及其主要代表,奥斯丁关于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法律命令说、主权理论等。
11、历史法学了解历史法学及其代表人物;掌握萨维尼关于法律与民族精神的关系的理论及其法典编纂的观点、态度;梅因关于自然法的评说、人类早期法律发展史的观点。
法理学
59.
某机关公勤人员赵某在一次公务活动中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对之进行立案。赵某认为自己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刑法规定,不应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则认为赵某从事的是公务活动,应构成玩忽职守罪。案件侦查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赵某聘请的律师刘某认为该解释不应溯及以前行为。上述案件中,属于广义的法律解释的有( )。
C. 教会法
D. 罗马法
36.
下列不属于行政执法活动的是( )。
A. 工商局给某企业颁发营业执照
B. 人民法院对王某的盗窃一案进行审理
C. 县物价局进行物价大检查
D. 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37.
( )侧重于过程活动,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过程和活动。
A. 法律制定 B. 法律实效
C. 法律实施 D. 法律颁布
A. 人类社会的每一形态都对应着一个法的历史类型
B. 法的历史类型与人类阶级社会的形态划分一致
C. 凡建立在相同经济基础之上.反应相同阶级意志的法,就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法
D. 社会主义法是最高历史类型的法
王某在某大学已取得法学大专文凭,但他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认为自己必须再读一个法学本科文凭,只有这样他将来才能有资格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这体现了法的( )。
A. 法的客观性 B. 法的阶级性
C. 法的规范性 D. 法的强制性
11.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法理学大纲
《法理学》大纲法理学内容,归根结底就是认识“法”——“法律”是什么?§1 法的本体法的本质£1.1 法的概念1.法的定义2.法的本质(1)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国家意志/国家强制/官方形式(2)阶级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3)物质制约性:最终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2004.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3.法的特征(1)规范性: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不特定性和反复适用性(2)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或者认可;自觉性/公共性/一元性(3)普遍性:普遍有效/普遍平等/普遍人性(4)权利义务性:以权利义务为内容(5)国家强制性: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6)程序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守程序;法律职业者必须在程序范围内思考、处理和解决问题2002.1.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4.法的作用(1)法的作用的含义:①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②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③本质上是社会力量的体现(2)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区别:①作用对象不同;②手段与目的的不同(3)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对象)(4)法的局限性①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②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③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④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
华东交通大学702法理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华东交通大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华东交通大学
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名称: 《法学理论》
基本内容:
(含法理学、宪法学两部分,其中法理学为90分,宪法学为60分)
(一)《法理学》部分:
——指定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7月版;1.法的本体
1)法的概念、特征;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
2)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2.法的起源和发展
1)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
2)法律发展
3.法的运行
1)立法;守法;司法
2)法律监督;法治与法治国家
4.法的作用和价值
1)法的作用;法的价值
2)法与人权;法与自由;法与正义;法与效率
5.法与社会
1)法与经济
2)法与政治
3)法与道德
(二)《宪法学》部分:
——参考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
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导论
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2.宪法学的历史发展
3.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
4.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1.宪法的概念
2.宪法的本质
3.宪法的分类
4.宪法的渊源
精都考研()——全国100000考研学子的选择。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复习第一章绪论1、法学的概念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规范科学。
法学,是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
2、法学体系:就是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它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学内部各分支学科的划分或法学学科的分类。
第一编法的概念1、法的概念2、法的层级本质:国家意志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3、法的基本价值:秩序、效益、自由、平等、人权、正义4. 法的特征(1)国家创制性:法律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的(2)特殊规范性:法律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律规范有独特的、严密的逻辑结构(3)普遍适用性: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范的界限内,具有使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4)国家强制性: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5.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前提条件+行为模式(可为、应为、勿为)+法律后果(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否定性的法律后果)6、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7、法的功能: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法具有规范作用,其中教育功能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8、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直接对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发生决定或重大作用的,首先是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9法与政治的关系:政治对法有主导作用。
(1)法律在内容上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2)法律始终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3)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律的发展变化。
法对政治有制约作用。
(1)政治斗争原则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2)政治权力的划分和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3)各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我国法律和政策的异同:(一)相同点: (1)经济基础相同:都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
(2)阶级本质相同: 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3)指导思想相同:都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制定实施的。
山东大学2018年《法理学》考研大纲
山东大学2018年《法理学》考研大纲考试目的和要求法理学着重考察法科考生对法的一般原理、基本规律、核心范畴、重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情况,包括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性质的了解,对法的概念及特征、法的起源及历史、法的渊源及效力、法的价值、法与社会、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法律方法的理解与把握情况,对法治国家和法治理念以及与之紧密攸关的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的运行环节的理解与把握情况等等。
考试内容(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地位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2.法理学的学科地位3.法理学的历史发展4.马克思主义法理学5.法理学的学习意义(二)法的涵义与基本特征1.法的现象与本质2.法的形式与内容3.法的范围与分类4.法的要素及分类5.法的特征与作用(三)法的起源与历史发展1.法的起源及其一般规律2.法的发展的主要类型3.法的发展的基本方式4.法的发展的一般规律5.当代世界主要法系(四)法的渊源与效力1.法的渊源的概念及种类2.法的效力及其冲突机制3.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4.法律体系及其部门划分5.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形成(五)法的价值1.法与秩序2.法与自由3.法与平等4.法与人权5.法与正义(六)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2.法与政治3.法与道德4.法与宗教5.法与科技(七)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概念2.法律关系的分类3.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4.法律体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5.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八)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的含义2.法律责任的种类3.法律责任的构成4.法律责任的归责5.法律责任的承担(九)法律程序1.法律程序的特点2.法律程序的作用3.正当程序的起源4.正当程序的特征5.正当程序的意义(十)法律方法1.法律方法的含义2.法律方法的分类3.法律解释4.法律推理5.法律论证(十一)法治国家1.法治与法治国家的基本涵义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3.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核心内涵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5.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十二)立法原理1.立法的概念及特征2.立法的体制3.立法的原则4.立法的程序5.立法的延伸: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与系统化(十三)守法原理1.守法的概念2.守法的构成3.守法的理由4.守法的条件5.守法的状态(十四)执法原理1.执法的概念及特征2.执法的体系3.执法的原则4.依法行政5.法治政府(十五)司法原理1.司法权的概念及形成2.司法权的性质及特征3.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4.司法独立的现代意蕴5.法律职业伦理(十六)法律监督1.法律监督的概念2.法律监督的构成3.法律监督的原则4.法律监督的功能5.法律监督的体系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法理学》考试大纲
3、应用: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有哪些。
第十二章 权利和义务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与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权利义务的概念
第三节:权利义务的分类
第四节:权利义务的关系
考核要求
1、识记:权利义务的概念。
2、领会:法与权利义务的,权利义务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
第二节:法律职业技能
第三节:法律职业伦理
第四章:法律职业制度
考核要求
1、识记:法律职业的概念特征
2、领会:法律职业技能包括哪些;法律职业伦理包括哪些?
3、应用:法律职业与法律伦理的内在联系。
第六编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考核知识点
第一章 法与经济
3、应用:法律推理的实际运用。
第十九章 法律程序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法律程序的特征
第三节:法律程序的作用与意义
第四章: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考核要求
1、识记:法律程序、正当程序的概念。
2、领会:正当程序的特征。
3、应用:法律程序的意义。
第二十章 法律职业
(二)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的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4 《法理学》考试大纲
课程编号:0621001
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
适用专业:法学本科(非师范)
开设学期:第一学期
一、教学目的与任务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基础理论及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有大致了解,培养法律意识,能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基本法律现象与法律问题,为进一步学习其他法律课程奠定理论基础。
二、教材与参考书目
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五版
参考书目:1.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四版
2.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四版
三、教学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法学
不考核。
第二章法理学的性质与对象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理学的对象、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和体系等知识点的识记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理学的对象和性质
(二)中国法理学的历史
(三)中国法理学的体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理学的对象、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
发展等知识点的识记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
三、考核要求
识记: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
第四章法、法律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法律的语义分析
(二)法的本质
(三)法的基本特征
(四)法的作用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
理解:法的本质、法的作用
应用: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的渊源
(二)法的分类
(三)法的效力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渊源
理解:法的分类
应用: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象效力
第六章法的要素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的要素释义、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的要素的定义
(二)法律概念
(三)法律规则
(四)法律原则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要素的释义
理解:法律概念、法律规则
应用:法律原则
第七章法律体系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体系释义
(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的概念
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应用: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权利、义务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二)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权利的概念、义务的概念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应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九章法律行为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行为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行为释义
(二)法律行为的结构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行为的概念
理解:法律行为的结构
应用: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十章法律关系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关系的概念
理解: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应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责任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责任的释义
(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三)法律责任的承担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责任释义
理解:法律责任的承担
应用: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第十二章法的历史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的起源
(二)法的历史类型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起源
理解: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三章法律演进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改革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演进概论
(二)法律继承
(三)法律移植
(四)法制改革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演进的基本规律
理解:法制改革
应用:法律继承、法律移植
第十四章全球化与世界法律发展
不考核。
第十五章法的制定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立法的概念、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立法的概念
(二)立法体制
(三)立法的过程和立法程序
(四)立法的原则
三、考核要求
识记:立法的概念、立法的原则
理解:立法体制、立法过程
应用:立法程序
第十六章法的实施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守法、执法、司法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守法
(二)执法
(三)司法
三、考核要求
识记:守法、执法、司法
理解:执法的原则、司法体系、司法的原则
第十七章法律程序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程序的概念、正当法律程序、程序正义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程序的概念
(二)正当法律程序
(三)程序正义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程序的概念
理解:正当法律程序、程序正义
第十八章法律职业
不考核。
第十九章法律方法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方法的概念、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方法的概念
(二)法律推理
(三)法律解释
(四)法律论证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方法的概念
理解:法律论证的方法
应用:法律推理的方法、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的价值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的价值的释义
(二)法的价值体系
(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价值的释义
理解:法的价值体系
应用: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与秩序
(二)法与自由
(三)法与效率
(四)法与正义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理解: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人权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人权的释念
(二)法对人权的保护
三、考核要求
识记:人权的概念
理解:法对人权的保护
第二十三章法治原理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治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治的概念
(二)法治与法制
(三)法治与人治
(四)法治与德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治的概念
理解: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的概念辨析
第二十四章法治与经济和科技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与经济的关系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与生产方式
(二)法与市场经济
(三)法与经济体制改革
(四)法与科技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与生产方式的关系
理解: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法与经济体制改革;法与科技
第二十五章法治与社会发展
不考核。
第二十六章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三、考核要求
识记:全面依法治国方略
理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