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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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省政府“10.10”事故调查组2015年10月10日11时44分许,芜湖市镜湖区淳良里社区杨家巷“砂锅大王”小吃店发生一起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28.7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锦斌省长、李建中副省长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严查事故责任,严肃问责追究。

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整改防范,竭力遏制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10月21日我省成立了以省安全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芜湖市人民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总工会、芜湖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政府芜湖“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调查组(以下简称“省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聘请火灾化学、火灾调查、特种设备、燃气、建筑安全等专业的7位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省事故调查组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证人和录像分析,查明了事故过程,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一、事故有关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10月10日10时许,“砂锅大王”小吃店经营者张保平更换了店内东侧铁板烧灶所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

11时40分许,张保平的妻子刁山翠打开该钢瓶角阀和铁板烧灶开关,欲用点火。

上海浦三路油气加注站液化气储罐“11·24”爆炸事故

上海浦三路油气加注站液化气储罐“11·24”爆炸事故

上海浦三路油气加注站液化气储罐“11·24”爆炸事故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加强安全监管,消除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浦三路909号油气加注站是上海泛华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建成投入使用的。

200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向上海泛华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经营该油气加注站,租赁期为20年。

该油气加注站共有1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3个、20立方米汽油储罐2个、15立方米汽油储罐1个、15立方米柴油储罐1个,以上7个储罐均为埋地罐。

该油气加注站主要经营车用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

2005年,取得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发放的“上海市燃气供应站供气许可证”,有效期到2007年4月。

目前,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事故简要经过。

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在今年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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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爆炸事故案例

油罐爆炸事故案例

1.5.1法国一炼油厂液化石油气球形贮罐着火爆炸7人死亡在法国费赞(Feyzin)炼油厂,一天早晨,3名检测工在进行每周两次的液化石油气取样作业。

首先将443号丙烷贮罐(12000m3)的阀门打开,经15分钟后取样完毕,要关闭阀门时,因-46℃的气体阀门冻结而不能完全关闭。

此刻,气体向周围逸散,一直扩散到离贮罐60m远的汽车公路及与罐区相通的公路,因此向整个费赞地区发出了警报,并禁止汽车在公路上通行。

但已来不及通知行驶在公路上的汽车,这时驶来的汽车与气体接触瞬间发生大火,汽车被烧毁,司机受了重伤。

发生警报的同时,35名消防队员赶到443号贮罐区现场,此时大火已蔓延至462号贮罐,消防队员奋力喷水灭火。

大约2小时后,443号贮罐随着一声巨响发生爆炸,大火瞬时向四周蔓延,相继引燃了周围的贮罐。

其后又引起球形贮罐的爆炸,使B地区的5号球形贮罐遭到损坏。

这场爆炸,使人死亡,100多人受伤。

设备遭到损坏。

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阀冻结,而引起的气体泄出,着火源或是在公路上行驰的汽车,或是由喷出的丙烷产生的静电。

2)虽然有安全阀,但没有喷水设备也是造成贮罐爆炸的一个原因。

3)疋田教授认为,取样阀本体是由铸钢制造的,最低耐用温度为-30℃(实际温度为-46℃);阀门未采用聚四氟乙烯防冻;第二个原因是阀门未设置紧急关闭机构等。

这些都是未能防止阀门冻结的原因。

4)罐区至工厂边界的安全距离应为120m以上,至公路的距离应在250以上,否则是很危险的。

一、事故概况B经过1981年9月10日14时55分左右,辽宁省某县石油公司油库一号油罐发生爆炸,当即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万余元。

1981年5月12日,县农机厂与县石油公司签定了一项建罐合同,在石油公司油库院内建一组(4个)1200立方米的立式金属储油罐。

石油公司承担建罐材料供应及现场保护,县农机厂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

这项工程于5月15日动工,7月末四个罐体的立体工程基本完成,8月末工程扫尾等待试验验收。

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分析

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分析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分析某日张某准备用热水器洗澡,在换装新的液化气瓶时,发现联接气瓶的减压阀接头的垫片坏了,有点漏气,没有引起注意。

洗完澡后,用电吹风来吹干头发,没想到电吹风前部有热红的电阻丝正是火源,随即引发室内液化气突然燃烧爆炸,张某被严重烧伤,烧伤面积达91%,惨不忍睹,濒临休克。

这是起典型的液化石油气泄漏引起的燃烧爆炸伤人的事故。

虽然液化石油气因不含CO而属于无毒燃气,但组成液化石油气的不少成份容易使人和动物发生中毒甚至窒息。

尤其是在空气中混有一定比例的液化石油气后极易发生着火和爆炸。

这种爆炸属于化学性爆炸。

凡是发生可燃物质燃烧爆炸必须有三个条件:第一,有可燃物质;第二,可燃物质的浓度在爆炸极限的范围内;第三,有点火火源并达到最低点火能量。

在上述的事故中,第一条件是无可置疑的。

家庭用的液化石油气是石油化工厂生产的一种副产品,是多种烃类(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的复杂混合物,主要是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极易燃烧的碳氢化合物。

第二个条件也很是容易达到的。

我们知道,可燃气体与空气虽然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下都有着火爆炸危险,但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后的爆炸极限的下限低、上下极限范围宽(如丁烷下限为1.86%,上限为8.41%;乙烯下限为2.75%,上限为28.60%)。

在空气中的最小点火能量也低(如炳烯为0.282毫焦尔,丙烷为0.305毫焦耳)。

泄漏的液化气与空气混合的浓度只要达到2%-28%的范围的任何一个浓度点(这在城市楼房厨房内是容易达到的),当遇到火源时就会发生爆炸。

在上述的事故中,已知液化气瓶有泄漏,且经过较长时间洗澡,液化气泄漏很容易达到爆炸极限的下限,并处于上下极限的浓度范围内,当遇到电吹风的点火源时就发生了燃烧爆炸。

签于上述液化气泄漏引起的燃烧爆炸事故及其机理,我们平时应采取如下的安全防范措施:1、液化石油气瓶一定要按规定年检维修,不合格的气瓶一律报废,有泄漏的不准继续使用。

苏州燃气集团储罐场生活区办公楼“6.11”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苏州燃气集团储罐场生活区办公楼“6.11”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苏州燃气集团储罐场生活区办公楼“6.11”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6月11日,苏州市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政府迅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省安委会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省政府批复同意结案。

现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事故经过2013年6月11日7时26分,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入院救治,其中1名伤员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于6月20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3万元。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

包菊根进入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范围的厨房后处置不当,触动电器开关产生引爆源引起爆炸。

事故的主要原因:包菊根未遵守《职工食堂管理制度》有关安全用气的规定,致使大锅灶灶头意外熄火后长时间泄漏;值班运行工范永进违反《运行工岗位责任制》规定,6月10日下班时,未按规定关闭通向生活辅助区锅炉房和厨房供气管道的阀门,导致厨房液化石油气连续泄漏。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事发时正处于职工集中上班时间,职工进入综合办公楼更衣和办公。

而综合办公楼建筑形式为砖混结构,爆炸产生的冲击波破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导致综合办公楼坍塌。

(二)间接原因。

1.燃气安全使用培训教育不到位。

食堂负责人忽视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疏忽大意,夜间长时间无人值守蒸煮食物。

2.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储罐场对食堂有值班巡查制度,但未得到认真落实。

储罐场运行工违反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关闭管道阀门,无人及时监督检查和制止。

3.储罐场安全管理存在盲区。

储罐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忽视对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未定期检查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4.有关行政主管单位和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案例

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案例

xx7.2魁星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2010年7月2日15时20分左右,福州市福清魁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化气钢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经过如下:7月2日14时40分左右,一辆运载液化石油气钢瓶(共38只YSP-50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空瓶)的厢式货车(车牌号为:闽A68982,该车非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停靠在福清市魁星石油气有限公司充装台旁,15时10分左右工人开始卸车,当卸下第8个气瓶时,车内一只YSP-50型、液相双头液化石油气钢瓶(15时20分左右)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的气瓶从车厢内飞出撞到现场搬运工身上,导致现场搬运工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发生爆炸的气瓶瓶体破裂分为成三部分(钢瓶底座、钢瓶瓶体、钢瓶底部一块碎片),爆炸造成钢瓶底部鼓包变形,另外运载该爆炸气瓶的厢式货车厢体严重受损。

经初步调查,该气瓶并不是福清市魁星石油气有限公司的自有气瓶,厢式货车属于闽侯县金顺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车上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的标志,车上气瓶均无检验合格标志。

这起事故反映出我省瓶装液化气违法充装倒瓶、使用不合格气瓶等违法现象仍屡禁不止。

为做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省住建厅对加强全省瓶装液化气市场及安全管理提出以下要求:(1)大力查处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行为。

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综合执法、公安、消防、质检、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重点打击擅自充装、非法设点、倒罐、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凡未取得《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和其他法定证照的燃气供应企业、站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的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办齐相关证照后方可允许经营。

同时要认真做好液化气供应站点布点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直接配送,方便居民换气。

(2)坚决杜绝充装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

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灌装、使用、周转等环节管理,对不合格或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一律不得充装;没有经营企业本企业气瓶标志、充装标签、警示标志的实瓶不得出站。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案例分析1、事故概况2020年6月13日下午左右,浙江省温岭市G15沈海高速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液化石油气槽罐车发生爆炸。

截至14日,该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23人重伤、172人住院治疗,民房200余间倒塌。

2、事故发生经过该槽罐车,运输液化气从宁波到温州瑞安,从高速公路出来走104国道时,在匝道发生爆炸冲出高速公路。

3、事故发生原因直接原因:初步勘察,可能原因为罐车在高速上跑得非常快,进入闸道路后急忙减速,罐内液化石油气与罐体内壁产生很大的摩擦,产生的大量静电不能及时导到地面,引起瞬间爆炸。

间接原因:这次事故涉事车辆归属温州市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涉事,公司四年有11次处罚,安全管理不到位。

4、预防措施1)槽罐车罐体应经过质监部门检验合格;2)应配备与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3)定期对危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4)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条件审核(如危运从业资格证、年龄不满60周岁等)5)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公司的监管,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的普及度,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危险货物运输过程应注意的事项1)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不同种类的危险品混装混载;2)物品要轻装轻卸,防止滚动、拖拉、翻倒、撞击、摩擦;3)运输过程中要固定好容器或包装的危险货物,防止容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4)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平衡的车速,防止车辆颠簸震动;5)运输过程中严禁危险品撒漏、渗漏、严禁车辆带病运行;6)爆炸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必须远离火种和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6、应急救援处置措施1)当发生燃烧、爆炸、泄漏等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本企业负责人;2)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大;3)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部队安全事故案例

部队安全事故案例

部队安全事故案例作为国家安全的守护者,部队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无法容忍的,它不仅对军队自身的安全产生影响,更有可能危及国家的整体安全。

因此,军队在平时的日常训练和实战化演练中,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谨慎,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然而,尽管部队将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但在实践中,不时会发生各种事故案例。

下面,笔者将结合近年来的一些案例,从事故原因、严重程度和预防措施等方面,分析这些事故的危害和教训,以期引起广大军队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宁波军港爆炸事故宁波军港爆炸事故发生于2017年11月4日,当时正在进行一次油料船的加油作业,突然发生燃爆事故,直接导致3人死亡,7人受伤。

经过调查发现,该事故是因为液化石油气泄漏,并在加油作业中引发火源,最终导致爆炸。

这起事故给部队的安全教育敲响了警钟。

它表明,除了常规的训练安全措施之外,对军队的设备维护和检修也显得至关重要。

要时刻检查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

二、武汉西南部某军事训练基地枪击案2019年4月16日,武汉西南部某军事训练基地发生一起枪击案,造成3名士兵死亡,2名士兵受伤。

经过警方调查,发现凶手是一名正在服兵役的官兵。

这起案件的教训在于,要加强对军内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人员心理问题,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珠海某部队基建工程事故2019年9月18日,珠海某部队基建工程中发生了意外的坍塌事故,造成9名士兵丧生。

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事故,主要原因是基建方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加之现场安全措施不足,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虽然基建工程在部队中比较常见,但也要尽可能加强安全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和环保水平。

同时,也要加强对军事基地设施的保养和检查,特别是那些易导致事故的地方。

四、东海某部队演训事故2018年10月11日,一艘驱逐舰在东海某海域演练时不幸与货轮相撞,导致军舰损毁,6名官兵不幸遇难。

这是一起非常令人震惊和痛心的事件。

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液化气站爆炸事故

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液化气站爆炸事故

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液化气站爆炸事故1984年11月19日5时30分,墨西哥市圣胡安区郊外的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的液化石油气(LPG)储运站,由于管线破裂,释放出大量LPG,形成蒸气云后,遇火源着火爆炸。

火球直径达360 m,4个球形储罐及44个卧式储罐全部遭到破坏,站内设施几乎全部毁坏。

爆炸和燃烧波及站区周围1200 m 内的建筑物,估计毁坏民房1400间以上,造成约650人死亡、6000人受伤、近3.1万人无家可归,财产损失高达2250万美元(1990年币值)。

1 事故经过1984年11月18日(星期日)下午,远方某炼油厂的输气管开始往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储运站输入LPG。

截至当天晚上,厂内2座容积2400 m3 球形储罐已充装90%,另4座容积1600 m3 的球形储罐已成半满状态,其他卧式储罐则在充装中。

在爆炸前,估计事故现场共储存了11000m3的LPG。

19日5时30分,储罐区发生LPG外泄现象。

LPG随0.4 m/s的风速向西南方向扩散,并持续泄漏5~10min。

估计蒸气覆盖范围为200 m×150 m×2 m。

5时40分,LPG蒸气云被引爆。

距离圣胡安区25 km外的墨西哥大学地震仪上所感应到爆震强度为0. 5级,记录上的最后一次爆炸发生时间在7时,但小爆炸则持续到11时才结束。

爆炸发生初期有6名员工在事故现场,其中1名员工开车到停车场召集其他人前来协助救灾,另外5位正在设法接近控制室。

5时45分,球形储罐首先发生沸腾液体膨胀蒸气爆炸(BLEVE),亦称“突沸爆炸”。

约1分钟后,另3座球形储罐也陆续发生BLEVE。

剩余2座球形储罐发生倾斜并由顶部安全阀喷火燃烧。

爆炸所产生的火球直径约360 m。

爆炸和燃烧波及站区周围1200 m内的民用建筑,造成玻璃破损并发生起火爆炸,居民从睡梦中惊醒,纷纷避难疏散。

6时首批消防队抵达事故现场。

来自灾难现场的消息加剧了居民的恐慌,导致附近主要道路交通大乱,救援车辆受阻,无法顺利抵达事故现场投入抢救工作。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案例分析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由于其特殊的液体贮存方式和易燃性,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将以一起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为例,对该事故进行具体的案例分析。

事故发生于2024年6月20日的晚上,当时正值夏季夜间温度较高。

有一辆装载着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正在运输途中,途径一条繁忙的城市大街。

突然,该槽罐车内部发生了爆炸,造成周围建筑物起火,火势迅速蔓延。

在火灾发生后不久,相关救援人员被紧急调度到现场,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经过数小时的努力,火势得到控制,但是已经造成了多人死亡和大量财产损失。

对于这起事故,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的发生可能与车辆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关。

罐车在装载液化石油气时,必须保证罐体的完整性和密封性。

一旦罐体存在漏气或损坏的情况,就容易造成气体泄漏和积聚,从而引发爆炸。

因此,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非常重要,必须定期进行罐体检测和维护,确保罐车的安全使用。

其次,事故发生的地点也对事故的影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事故发生在城市繁忙的大街上,导致火势迅速蔓延并波及周围建筑物。

这表明城市中的建筑物密度较高,灾害蔓延速度快,对救援工作带来了挑战。

此外,在城市中进行液化石油气槽罐车运输,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城市街道通常比较狭窄,车辆行驶受到限制,容易引发交通拥堵和意外。

因此,在城市中进行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运输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和交通管控,确保交通顺畅和行车安全。

再次,事故的发生可能与驾驶员的操作不当和意识不到位有关。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高度的安全意识。

如果驾驶员对车辆的特殊性质和安全要求理解不足,不能正确操作和处理突发情况,就可能引发事故。

因此,必须对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辽宁抚顺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

辽宁抚顺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

辽宁抚顺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1事故经过2006年12月4日6:30,辽宁省抚顺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号球罐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外泄的液化石油气将工人冻伤,大量的液化石油气喷涌而出,迅速向外蔓延。

6:36,抚顺市消防支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5个消防中队,25台消防车、125名消防官兵前往事发现场实施救援,并向市政府、辽宁省消防总队值班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抚顺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成立了事故处置临时指挥部,立即启动《抚顺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置。

接到险情报告后,省政府领导,省公安厅、安监局、环保、消防总队等部门领导也相继赶到现场。

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指挥部决定采取如下5项措施:(1)立即设置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2)紧急疏散居民,关电熄火;(3)停止周边企业生产;(4)采取积极措施,准备关闭泄漏阀门,成立3个小组,成梯队掩护接应,关闭泄漏储罐阀门,防止液化石油气继续泄漏扩散;(5)用2支喷雾水枪掩护驱散液化石油气,并设置2支泡沫枪,对泄漏储罐的整个防护堤进行覆盖处理,阻止已经泄漏的气体快速挥发。

救援人员按职责分工,有序进入紧张工作。

通过现场进一步掌握的情况,指挥部制定出了2套处置方案:一是保护技术人员实施关阀堵漏;二是组成2个堵漏小组,一旦关阀失败,实施强行堵漏。

7:50,指挥部决定实施第一套方案。

消防队员协同2名技术人员组成关阀堵漏小组成功地进行了堵漏。

8:10,消防队员用泡沫枪对罐区防护堤内进行泡沫覆盖,缓解气体的蒸发量。

指挥部同时命令消防队员用水枪彻底清除低洼地带沉积的液化石油气,防止发生爆炸。

13:40左右,为了彻底消除危险源,省消防总队组织消防专家进行论证,决定启动同益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锅炉(距泄漏点150m),利用蒸汽对泄漏阀门进行吹扫,并修复阀门,同时对防护堤内的残液进行蒸汽吹扫。

至15:00止,大气中泄漏物质含量达到大气质量标准要求,15:30,被疏散人员全部返回住处。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某石化公司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某石化公司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某石化公司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某石化公司储运部装卸区一辆液化石油气运输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引起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 468万元。

2017年6月5日0时58分,某物流公司驾驶员唐某驾驶豫J90700液化气运输罐车经过长途奔波、连续作业后,驶入某石化公司并停在10号卸车位准备卸车。

唐某下车后先后将10号装卸臂气相、液相快接管口与车辆卸车口连接,并打开气相阀门对罐体进行加压,车辆罐体压力从0.6 MPa上升至0.8 MPa以上。

0时59分10秒,唐某打开罐体液相阀门一半时,液相连接管口突然脱开,大量液化气喷出并急剧气化扩散。

正在值班的该石化公司韩某等现场作业人员未能有效处置,致使液化气泄漏长达2分10秒,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点火源发生爆炸,造成事故车及其他车辆罐体相继爆炸,罐体残骸、飞火等飞溅物接连导致1 000立方米液化气球罐区、异辛烷罐区、废弃槽罐车、厂内管廊、控制室、值班室、化验室等区域先后起火燃烧。

经计算,本次事故释放的爆炸总能量为31.29吨TNT当量,产生的破坏当量为8.4吨TNT当量(最大一次爆炸)。

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8人轻伤。

在10名死亡人员中,5人为该石化公司职工,5人为运输罐车驾驶员。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4 468万元。

事故发生后全景航拍图爆炸损毁的液化气罐车视频截图——左侧出现火光,随即发生爆炸直接原因肇事罐车驾驶员长途奔波、连续作业,在午夜进行液化气卸车作业时,没有严格执行卸车规程,出现严重操作失误,致使快接接口与罐车液相卸料管未能可靠连接,在开启罐车液相球阀瞬间发生脱离,造成罐体内液化气大量泄漏。

现场人员未能有效处置,泄漏后的液化气急剧气化,迅速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发生爆炸燃烧。

液化气泄漏区域的持续燃烧,先后导致泄漏车辆罐体、装卸区内停放的其他运输车辆罐体发生爆炸。

伊犁加气站爆炸事故案例最新

伊犁加气站爆炸事故案例最新

伊犁加气站爆炸事故案例最新据报道,事故发生在伊犁市中心一家加气站,该加气站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和销售。

据初步调查,爆炸是由于气体泄漏引发的,而具体的泄漏原因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伊犁市政府迅速组织了救援工作。

当地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灭火工作,并疏散周边居民。

同时,伊犁市医院也开展了应急救治工作,为伤者提供了及时的医疗救助。

目前,伊犁加气站爆炸事故已造成8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正在接受进一步治疗。

同时,事故导致加气站周围建筑物受损,一部分汽车也被炸毁。

经过现场清理和道路修复,周边区域已恢复正常通行。

当地政府对此次事故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详细调查。

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以查明事故的真实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面对这一事故,伊犁市政府迅速展开了加强安全监管的措施。

他们将对所有类似的加气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设施和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同时,他们也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教育他们在类似事故发生时应该如何自救和呼叫救援。

此次事故引发了对加气站的安全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一些专家认为,加强安全监管是预防类似事故的关键。

他们建议,政府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加强对加气站的监管力度。

同时,企业也需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和操作符合标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伊犁加气站爆炸事故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不小的伤害和恐慌。

然而,当地政府和救援部门的快速响应和有效救助,以及对加强安全监管的决心,将有助于降低类似事故的发生风险,并保障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期待相关调查的结果,并希望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近年来典型城市燃气爆炸事故案例

近年来典型城市燃气爆炸事故案例

近年来典型城市燃气爆炸事故案例1.上海市青浦区“2·1”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2021年2月1日20时40分许,上海久宸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4名抢修人员在民惠佳苑二区400号102室室外抢修燃气管道时,102室室内突然发生闪爆,造成5名抢修人员受伤,1名居民受伤。

事故原因4名抢修人员在小区内抢修室外燃气管道时,在开挖施工时间较长、泄漏点位于混凝土路面下方、不得直接破拆的情况下,未及时做好泄漏管道的封堵切断保护工作,导致燃气在102室内集聚并逐步积累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突然发生闪爆。

主要教训一是未严格落实燃气管道抢修施工方案,未及时做好泄漏管道的封堵切断保护工作;二是未有效辨识现场安全风险,未明确告知住户做好室内安全防护措施;三是燃气公司未督促抢修作业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燃气管道抢修标准化施工方案。

2.吉林省松原市“7·4”燃气管道泄漏爆炸较大事故2017年7月4日13时23分许,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繁华路发生城市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85人受伤。

事故原因施工企业在实施道路改造工程旋喷桩施工过程中,钻漏地下中压燃气管道,导致燃气大量泄漏,扩散到附近建筑物空间内,积累达到爆炸极限,遇随机不明点火源引发爆炸。

主要教训一是施工企业不具备施工能力,以欺骗手段承揽工程,并存在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分包工程管理缺失;二是燃气企业未与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和监护;三是应急处置混乱,未及时关闭泄漏点周边阀门阻断气源,未对现场及周围建筑物的燃气浓度进行检测,未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四是地方有关部门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3.浙江省杭州市桐庐野鱼馆“7·21”燃气爆燃较大事故2017年7月21日上午8时32分,杭州市西湖区桐庐野鱼馆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4人受伤。

事故原因餐馆内一只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处于开启状态,橡胶软管老化且连接不牢固致软管脱落,气体持续泄漏,达到爆炸极限后遇冰箱压缩机启动时产生电火花而引发爆炸,爆炸导致现场醇基燃料及其他可燃物质发生剧烈燃烧引发临近的另一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受高温烘烤而超压爆裂,发生第二次爆炸。

全球石油石化业风险事故案例

全球石油石化业风险事故案例

全球石油石化业风险事故案例一、北海石油平台爆炸事故1988年7月6日,Piper Alpha石油公司的石油生产平台在北海发生大爆炸。

当时平台上共有229人,最终167人死亡,62人受伤,保险理赔高达13亿英镑。

这是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石油灾难。

由于派珀·阿尔法钻井平台上的机械技术先进,几乎不存在漏油的可能,最先起火的区域装有耐火性极好的防火板。

专家们在分析事故原因时,惊讶地发现:事故起因源于一个接一个的小小疏忽。

一个已拆下安全阀的泵被当作备用泵起动,液化石油气从堵板处泄漏,引起爆炸。

这只是一次小型爆炸,平台上的工作模块防火墙可以隔离大火。

但是,能够承受住高温的工作模块防火墙却不能经住爆炸的冲击力,碎片撞断了一根天然气管道,引发了第二次爆炸,大火的高温熔断了输送管道,导致原油泄露。

燃烧的原油淌进网格式潜水平台,本来事故到此可以缩小,着火的原油由此流进大海。

却不料工作人员觉得网格平台硌脚,在上面大面积铺设了一层厚厚的脚垫,漏下的原油堆积在脚垫上,着火的原油不能流进大海,上窜的火苗炙烤另一根高压天然气输出管,引起更大的爆炸和火势,灭顶之灾发生了。

那么,最开始的问题泵是如何被当作安全泵起动的呢?原来发生事故当晚,问题泵已拆下安全阀,办理了出口管道安全阀工作票。

但这张安全阀工作票是放在柜子中的,当班的人员只找到泵体维修票,并不知道安全阀已拆,于是下令起动了问题泵。

最终的原因不是科技故障,而是简单的一纸文书!许可证制度的不完善最终导致了悲剧。

如果把维修单据放在一起,问题泵就不会起动爆炸;如果防火墙能挡住爆炸,原油就不会泄露;如果原油泄漏时没有被脚垫阻挡起火,高压管道就不会爆炸。

悲剧是环环相扣的,只要有一个环节不成立,灾难就不会发生。

二、墨西哥湾漏油事故2010年4月20日,位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威尼斯市东南约80公里处海域的“深水地平线”(Deepwater Horizon)钻井平台于夜间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造成11名工作人员死亡,大约在36小时后沉入墨西哥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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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三大安全隐患
1、使用不合格液化石油气产品;二甲醚等杂质会造成气瓶内部积存残液,不但造成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瓶体、阀门、胶垫、胶管等)腐蚀。

非法个体户还会将残液充当气体买与用户,欺诈用户钱财。

2、液化石油气钢瓶超期使用(或使用报废气瓶);不进行安全检验,瓶体及附件老化,阀门长周期使用内部阀芯磨损密封不严,造成阀门泄漏。

3、违章使用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产品;气瓶压力随倒装压力变化而变化,气瓶充装量不稳定有时会发生超量充装,气瓶内部压力超标,在厨房密闭空间使用很容易超温加大气瓶超压危险。

以上问题都会引发泄漏现场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火星、电火花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全,请使用正规单位提供的合格液化石油气产品,到期按时进行气瓶检验,对密封胶垫和胶管及时更换,经常进行液化石油气瓶和阀门、胶垫、胶管的泄漏检查,不使用非法倒气的液化气和气瓶。

泸州摩尔玛商城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事故该商场的地下一层全部是个体餐饮户,大量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由于人员过于集中及商户过多,对气瓶安全管理松散。

晚上22时由于发生瓶装
液化石油气泄漏引发着火,很快引燃其他液化石油气钢瓶造成连环大爆炸,造成
4人死亡,35人受伤入院治疗。

1、事故造成整栋大楼着火
现场火势冲天消防官兵紧急灭火
爆炸造成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爆炸现场多处着火
爆炸点几十米外的爆炸杂物
着火地点门窗全部炸飞
违章使用液化气钢瓶倒气
质监局查扣简陋的非法倒气点
公安部门查扣的非法倒气钢瓶
郑州居民区非法倒气造成爆炸事故
2014年8月12日河南郑州一个体无证商贩在居民区非法倒液化气造成爆炸事故,非法倒气往往向出气钢瓶充装高压气体使液化气被压出,但是个体化没有专业设备,气瓶压力一旦控制过高加之随意排气火源又不控制,很容易发生到过程中的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现场居民一人死亡十三人受伤,周围居民房屋玻璃全部破损
保定一宾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事故 致一死三伤 该个体宾馆使用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产品,液化气搀兑大量二甲醚等物质,
气瓶内部有大量残液,腐蚀了气瓶阀门的密封胶圈,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在厨房
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与明火接触发生爆炸。

爆炸宾馆对面人家的房屋门窗全部炸毁
黑龙江肇东市一居民楼发生液化气爆炸
事故造成6人受伤
2013年6月23日上午6时10分左右,肇东市阳光社区一居民家中由于液化气使用不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受伤。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

据现场目击者称,爆炸声是由该居民楼的二层最先发出的,二层一位住户屋内的排烟机被炸出窗外20余米,该居民楼的二、三层的楼板已被震塌,事故发生时,对面居民楼的所有玻璃几乎全被震碎。

爆炸原因是该户居民超期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瓶连接软管严重老化产生脆化裂纹,夜里使用后有没有及时关闭气瓶阀门,造成液化气泄漏在厨房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早晨打开厨房电灯开关时产生的火星引发爆炸事故。

万幸的是早晨大量居民还没有起床做饭,伤害的范围不大。

住户的厨房墙面全部炸飞,墙体出现裂纹
消防人员进行紧急排险
北京朝阳区一居民液化气楼爆炸
2014年8月29日晨5点半左右,北京朝阳区左家庄北里12号楼一层东侧发生爆炸,周围三栋居民楼部分玻璃被炸碎。

小区居民称,爆炸时震动感强烈,“整栋楼像地震一样”。

现场救援人员介绍,目前8人被送医,其中1人重伤。

爆炸原因为该户居民随意超期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瓶腐蚀严重并且超量液化气,夏季气温较高腐蚀超压泄漏,在厨房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电火花引发爆炸事故。

1、爆炸的厨房
2、爆炸后的居民楼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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