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可编辑修改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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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噪声测量标准

厂界噪声测量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2.5.3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2.6 测点位置的选择2.6.1 测点(即传声器位置。

下同)应选在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

如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2.6.2 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内限值应比相应标准值低10dB(A)。

3 测量记录及数据处理3.1 测量记录围绕厂界布点。

(完整word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12348-

(完整word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12348-

噪声检测北京天盛佳境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按照GB12348-2008进行环境噪声排放的检测,要注意的问题1、委托检测方,要清楚环境噪声的检测点所处的功能区;2、检测仪器仪器精度2型以上,测量35dB(A)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级声级计,并定期检验合格。

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3、测点位置选择,有一般规定和其他规定。

要根据现场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确定测点位置4、测量记录的记录表要满足其“18点”要求.5、严格按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的方法及“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的方法,进行测量环境噪声。

本中心具有CMA环境噪声排放.检测的有效资质进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检测,要委托有CMA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检测机构去检测.本中心关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的检测资质,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的附表中都可以查到。

它们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013010324R的附表(发证日期:2013年01月05日)中的序号依次为:7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因此,本中心,是你信得过的、具有上述委托检测内容的CMA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检测机构,你可以放心委托检测.本中心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有老中青三结合的精干技术队伍,有先进的检测仪器,有过硬的检测技术管理体系,本检测中心保证竭力做到行为公正,方法科学,结果准确,服务满意.如果您认可我们检测中心,有意委托我们为您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服务,真诚欢迎您联系我们:热线电话:010—67054019 010—67054338 免费电话:400-6939—315联系人赵经理李经理主要检测业务范围:1、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

2、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进行住宅、学校教室、机关办公室,以及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检测.3、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9663/64/65/66/6768/69/70//71/7273,GB16153,进行 12种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enterprises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i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GB12348-90 1990-11-09实施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工厂及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边界的噪声限值,如下: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各类别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值分别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55,45;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60,50 ;工业区65,55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70,55 。

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 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348-2008代替GB 12348-90,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at bounda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8-19 发布 2008-10-01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补充了0 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7 月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字号:大中小《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 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i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08-19发布2008-10-01实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T3241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15173声校准器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标准名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349-90标准编号:GB 12349-90标准正文:国家环境保护局1990-05-01批准1991-01-01实施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1 TLed=10Ig(─∫10^(0.1LA)dt) (1)T0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1nLeq=10Ig(──Σ10^(0.1Li))n i=1式中:L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 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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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定义此量为1 TLed=10Ig(─ ∫ 10(0.1LA)dt) (1)T 0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1 nLeq=10Ig(──Σ 10(0.1Li))n i=1式中:L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n──采样总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348-2008代替GB 12348-90,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at bounda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8-19 发布 2008-10-01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补充了0 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7 月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GB 12349-90本标准为执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1)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2)式中:L-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i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2.5.3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PB-00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PB-00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 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 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n-采样总数。

1.3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整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整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348—2008代替 GB 12348-90,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at bounda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8-19发布 2008-10-01实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 .. (II)1. 适用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 (1)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3)5. 测量方法 .................................................................. (4)6. 测量结果评价 .................................................................. .. (6)7. 标准实施监督 .................................................................. ..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348—2008代替 GB 12348-90,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at bounda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8-19发布 2008-10-01实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 .. (II)1. 适用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 (1)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3)5. 测量方法 .................................................................. (4)6. 测量结果评价 .................................................................. .. (6)7. 标准实施监督 .................................................................. ..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 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enterprises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 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 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 时刻的瞬时A声级。

T- 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 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 第i 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in- 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387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 5.5m/s 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2.4.3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 的等效声级。

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的测量方法

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A 声级
用 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 LA 表示,单位 dB(A)。
1.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 A 声级,用 Leq 表示,单位为 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差 值 3
4~6
7~9
修正值 -3
-2
-1
附录 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补充件)
工厂名称
测点编号
附加说明:
适用标准类型
测量仪器
2 测量条件
2.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 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 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 0.5dBA,否则测量无效。测量 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 5.5m/s 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 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 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 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 1s。 2.5 测量值 2.5.1 稳态噪声测量 1min 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2.5.3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2.6 测点位置的选择 2.6.1 测点(即传声器位置。下同)应选在法定厂界外 1m,高度 1.2m 以上的噪声敏感处。如厂界有围墙, 测点应高于围墙。 2.6.2 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内限值应比相应标准值低 10dB(A)。 3 测量记录及数据处理 3.1 测量记录 围绕厂界布点。布点数目及间距视实际情况而定。在每一测点测量,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等效声级,填 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见附表)。 3.2 背景值修正 背景噪声的声级值应比待测噪声的声级值低 10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 10dB(A),按下表 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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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G B12349-90M e t h od o f m e a s u r i n g n o i s e a t bo un d a r y o f i n d u s t r i a l
e n t e r p r i s e s
本标准为执行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名词术语
1.1A 声级用 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 LA 表示,单位 dB(A)。

1.2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 A 声级,用 Leq 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Leq=10Lg()
式中:LA-t 时刻的瞬时 A 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eq=10Lg()
式中:L
-第 i 次采样测得的 A 声级;
i
n-采样总数。

1.3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 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测量条件
2.1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 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 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 5.5m/s 以上时停止测量。

2.3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采样方式
2.4.1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 5s。

2.4.2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 1s。

2.5测量值 2.5.1 稳态噪声测量 1min 的等效声级。

2.5.2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2.5.3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2.6测点位置的选择
2.6.1测点(即传声器位置。

下同)应选在法定厂界外 1m,高度 1.2m 以上的噪声敏感处。

如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2.6.2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
内限值应比相应标准值低 10dB(A)。

3测量记录及数据处理
3.1测量记录围绕厂界布点。

布点数目及间距视实际情况而定。

在每一测点测量,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等效声级,填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见附表)。

3.2背景值修正
背景噪声的声级值应比待测噪声的声级值低 10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 10dB(A),按下表进行修正。

附录 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补充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建平、徐恩霖、陈光华、郭静男、郭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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