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企业法律合规政策制度(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企业集团适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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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本政策制度适用于各类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企业集团。

主要作用为作为企业法律合规管理的最高制度纲领,是制定其他法律合规管理制度的依据,指导公司法律合规运行方向。

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法律管理政策、合规管理政策、制度建设政策】XX国有金融企业法律合规政策制度(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企业集团适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法律合规管理机制,防范与控制法律合规风险,确保本公司安全稳健运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法律合规事务,是指有关法律合规事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权、利、监督检查等以及本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涉及法律、合规事项的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法律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法律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合规意识,建立有效规避法律合规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本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依法合规原则。

法律合规管理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依法合规是本公司所有员工的责任,每位员工应当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合规管理职责。

(二)主动依法合规原则。

主动识别、评估和监控各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合规风险,推动本公司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以符合外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求。

(三)独立性原则。

法律合规管理应当独立于经营活动,包括独立的报告路线、独立的调查权力、独立于经营业绩的绩效考核,以及法律合规人员不得承担与其法律合规管理职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职责。

(四)持续依法合规原则。

法律合规管理是一个动态循环过程,应当根据外部法律、规则、准则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作出反应和调整,确保本公司始终处于合规守法、安全稳健的经营状态。

第五条本公司积极建设法律合规文化,倡导依法经营、主动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培育全体员工的法律合规意识。

本公司确立“法律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

强调依法合规与经营效益、风险控制及资本回报等本公司经营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能够有效减少违法违规带来的损失,并通过系列法律合规活动增加盈利的空间和机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第六条本公司建立法律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并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主动识别法律合规风险,避免违规事件发生,对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及时采取各项纠正措施和适当的惩戒措施,并持续修订相关制度、程序、流程和岗位手册,确保法律合规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本政策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法律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第八条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法律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本公司法律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本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法律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本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有效性承担领导责任。

本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应当加强本部门或子公司员工行为合法合规性的监督管理,对本部门或子公司法律合规管理有效性承担第一责任。

本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与其岗位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准则和内部制度,在开展工作时主动识别、控制相关的法律合规风险,对本岗位依法合规经营承担直接责任。

本公司将适时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对本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指导、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法律合规检查、审查、咨询、培训等法律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能。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九条本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法律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
机构,主要履行以下法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本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并监督法律合规管理相关制度的实施;
(二)审议批准经营管理层提交的法律合规风险报告,并对本公司管理法律合规风险的有效性作出评价,以使法律合规缺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决定解聘对发生重大法律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决定聘任、解聘、考核总法律顾问,决定其薪酬待遇;
(五)评估法律合规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法律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律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条本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二节经营管理层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应有效管理经营管理活动中面临的法律合规风险,履行以下法律合规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法律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遵守法律合规管理程序;
(二)负责制订和适时修订本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传达给全体员工;
(三)率先垂范,贯彻执行本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确保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方法并追究违法违规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四)明确法律合规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职责,为其履行职责配备充分和适当的人员,并确保法律合规事务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五)任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六)识别本公司所面临的主要法律合规风险,审核批准法律合规管理计划,确保法律合规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七)每年向董事会提交法律合规风险报告,报告应提供充分依据并有助于董事会成员判断经营管理层管理法律合规风险的有效性;
(八)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任何重大法律合规风险或违规情况;
(九)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法律合规管理职责。

第三节总法律顾问与法律合规部
第十二条本公司将适时设置总法律顾问,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秉公尽职,严守法纪;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经过正规法律专业培训,精通业务,具有处理重大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律师资格或者国家认可的法律职业资格,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满3年;或者被聘任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机构负责人。

第十三条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法律合规管理职责:
(一)参与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办运行规则的制定;
(二)全面负责本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本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合规事务;
(三)参与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四)为公司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六)组织开展合规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
(七)组织处理诉讼、仲裁案件;
(八)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有关部门整改,对于本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九)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十)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由法律合规部承担具体法律合规管理职责,负责识别和管理本公司所面临的法律合规风险,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一)参与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公司治理优化,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二)负责本公司合规事务管理,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对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进行后评价;
(三)负责处理本公司诉讼、仲裁事务,督办、督导子公司诉讼、仲裁事务;
(四)组织金融政策、金融法律研究,为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
(五)管理、审核本公司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参加合同的评审并提出法律意见;
(六)参与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
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七)负责本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做好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八)负责对本公司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素养;
(九)负责本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的选聘和管理,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十)协调、指导、监督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人选进行考察并提出意见;
(十一)推动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
(十二)本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第四节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合规管理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督管理本部门(子公司)及员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对本部门(子公司)依法合规运营承担责任;
(二)自行或根据法律合规部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完善本部门(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定期对本部门(子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流程的
有效性进行自查评价;
(四)发现本部门(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法律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部报告,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
(五)组织本部门(子公司)员工的法律合规培训;
(六)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法律合规职责。

第十六条本公司各部门设立法律合规联络人,负责法律合规沟通、联络工作,法律合规联络人可兼任其他工作,部门法律合规联络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收集本部门和本业务条线的法律合规风险信息,向法律合规部报告已发现的法律合规风险,以及本部门和本业务条线的重大违规行为;
(二)按照法律合规部的要求,撰写本部门法律合规风险报告及其他法律合规文件;
(三)对本部门和本业务条线的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合规支持;
(四)承担其他法律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各子公司设立法律合规岗,协助子公司履行法律合规管理职责,对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负有尽职责任,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一)监测子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情况,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跟踪;
(二)依法对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合规意见;
(三)负责对子公司起草的法律文件、规章制度等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确定是否报本公司法律合规部审查;
(四)管理子公司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参加合同评审并提出法律意见;
(五)接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子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六)负责对子公司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合规培训;
(七)就其承担的法律合规管理工作向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本公司法律合规部报告;
(八)提交法律合规风险报告;
(九)配合本公司组织的法律合规检查;
(十)承担其他法律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本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合规职责:
(一)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则、准则和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
(二)发现法律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自觉接受合规监督、教育和培训;
(四)承担其他法律合规义务。

第三章法律管理政策
第十九条本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主要涵盖以下事项:法律文件审查、合同管理、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检查管理、法律中介机构管理、法律培训与法律宣传教育等。

第二十条本公司建立法律文件审查制度,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备忘录、承诺函、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对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建立诉讼仲裁管理制度,在发生本公司作为当事人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等情况时,由法律合规部作为牵头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法律合规部为本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办理有关知识产权事务。

第二十四条法律检查管理是法律合规部监督各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情况的重要手段,可由法律合规部单独进行,也可组成由法律合规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小组,检查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情况,保障法律事务正常开展。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建立法律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对外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中介机构的选聘、考核评价、更换等进行管理,
外聘法律中介机构应坚持专业性、高效性、经济性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建立法律培训与法律宣传教育机制,开展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培训活动,制订本公司专业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计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四章合规管理政策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合规管理事务主要涵盖以下事项:法律合规风险报告管理、合规检查管理、合规审查、合规清单管理、监管机构日常沟通、合规文化建设及员工合规管理等。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建立法律合规风险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报告路径,向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法律合规部提供定性和定量描述的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合规风险状况及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法律合规风险报告是合规管理中沟通信息工作的重要方式,是各级管理层进行各项经营管理决策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合规检查管理是监督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应由法律合规部牵头制定本公司年度合规检查计划,并督促各职能部门予以执行,牵头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子公司开展合规检查。

第三十条本公司建立业务合规审查制度,对各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合规性审查,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严守合规底线。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建立合规清单制度,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梳理明确各项业务的义务性及禁止性规定,时刻关注各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对合规清单予以更新。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建立与监管机构的日常工作沟通机制,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上报监管机构的重要报告应由法律合规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必要时由法律合规部就本公司在执行监管规定、监管意见和风险提示等监管文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第三十三条本公司树立“合规是经营底线”、“法律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等合规理念,倡导并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公司价值观念,提高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第五章制度建设政策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制度管理主要涵盖以下事项:制度审查、有效制度目录管理、制度梳理及后评价管理等。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建立制度审查机制,本公司的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规范性文件等应由法律合规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合规性审查。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建立有效制度目录管理制度,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现行有效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每半年公布现行有效制度目录。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建立制度梳理及后评价管理制度,由法律合规部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外部监管政策以及内部经营环境、管理要求等变化,对已发布施行的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制度后评价工作,分析、评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度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修订、废止或新增相关制度。

第六章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各子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先行制定各类业务的管理制度,设立各类业务法律合规管控措施和风险控制手段,并报本公司进行法律合规审查和风险可控性审查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各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清收、资产保全、诉讼等重大法律事务必须拟定可行性方案并经本公司法律合规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各子公司均设立法律合规岗,主要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法律合规事务管理部门。

子公司法律合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参与选聘和任命,配合本公司进行法律合规条线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公司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建立明确的法律合规问责机制,规定和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的法律合规职责,明确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的程序,确保发现、处理违规行为时责任明确、措施及时有效。

法律合规问责的对象包括本公司各级法律合规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将法律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经营管理和履行职责的合规性,纳入经营管理层、各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法律合规部、本公司法律合规工作人员由总法律顾问考核。

子公司法律合规岗由法律合规部参与考核,根据子公司各部日常的法律合规管理能力和合规状况进行跟踪评价并予以考核。

第四十三条对于法律合规工作开展出色或被监管机构表彰的个人、部门或子公司,将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政策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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