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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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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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3日实施日期:2013年12月23日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发布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货物运输、机动车辆发生突发事故时,得以在商业保险规避相应风险;并规范相关权责部门作业标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投保范畴
公司固定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货物运输、机动车辆等项目均为公司商业保险投保范畴,因公司经营管理需增补商业保险投保项目,须由需求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经漳州工厂总经理批核同意后,交由采购部进行议价投保。
第四条管理权责与流程
一、管理权责受
(一)固定财产保险:固定财产保险由行政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固定资产投保需求;
出现固定资产事故时,应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
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部
须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
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投保基数及基
本项目条款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
投保价格议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执行该商业
保险价格的议标。
(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
范围,按年度提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投保需求;公司员工
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应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
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部须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
提报《年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基本
项目条款(包含投保人员数量)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
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
照标准,供执行该商业保险价格的议标。
(三)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由计划物控部指派专员根据公司货物运输保险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货物运输投
保需求;出现货物运输事故时,应第一时间通知行政部相
关管理人员并填报《安全事故记录表》,由行政部根据相
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
同到期前一个月,计划物控部主管须会同采购部主管对商
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度售后
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基本项目条款的建议
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标管理
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该执行商业保险价格的议标。(四)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由行政部车队队长根据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车辆投保需求;
公司车辆出现事故时,由行政部公共关系管理员及车队队
长应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
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行政部车队队长协同采购部
须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
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基本项目条款
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
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执行该商业保险价格的
议标。
二、作业物流
(一)投保:公司固定财产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均由采购部按年度进行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由计划部按批次货物运输进行投保。保单正(副)本原
件将统一由行政部备存,权责管理部门人员如须查看保
单,可向行政部借阅;所有保单均不得以复印形式传阅。(二)报险:公司固定财产、机动车辆出险时均由行政部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报险,并填报《安全事故记录表》
进行跟踪管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由人力资源部在第一
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报险,并填报《安全事故记录表》进
行跟踪管理;货物运输出险时由行政部根据计划部填报
《安全事故记录表》内容,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报
险并进行相关跟踪管理。
(三)查勘:根据《安全事故记录表》出险描述,由责任部门
负责与保险公司进安全事故查勘,责任部门应对查勘结
果审议,如发现事故查看结果存在异议,应对保险公司
提出复议,以维护公司利益为根本。查勘结果应详细记
录在《安全事故记录表》,或以附件形式附页记录。
(四)理赔:责任部门应根据安全事故查勘结果,对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责任部门须将理赔结果在《安全事故记
录表》进行记录,并呈报漳州工厂总经理批核进行结案;
与保险公司发生的理赔款项均以公对公形式进行转账回
款,任何个人不得经手现金款项。
(五)资料存档:商业保险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文档均需在所在责任部门备份存档。
第五条价格议标管理
一、商业保险公司资质:采购部对保险公司资质选择,应充
分考虑商业保险公司的商业规模资质及售后口碑为基本
条件;不得贪图保费上的价格优势,将小规模资质商业
保险公司列入价格议标考虑对象;原则上应在本地区有
开设保险业务的四大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中国平安、
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保险)列为价格议标对象,每年
度参与议标商业保险公司不得少于三家。
二、商业保险基本条款:商业保险基本条款应以公司根本利
益为基础,并参照商业保险投保部门的《年度售后评议
报告》中所描述基本项目条款,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价
格议标;对超出保险公司格式条款部分,保险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应出具书面保函形式,以保障议标时的承诺条款在日常运作管理中得以执行。
三、商业保险价格返利:商业保险价格因各公司保费系统的
差异,在书面统一价格上高低偏差属于正常现象,保费
议价由采购部负责组织后会同各责任部门出席共同议
价,共同出席部门不得少于两个部门;议价过程应着重
于实际保费返利后投保价格的议标,投保返利部分原则
上经办人员均不得经手现金形式返款,如确实须以现金
返款应在议标结果报告中说明原因,经漳州工厂总经理
批核同意后执行。
四、议标结果呈报批核:行政部应根据商业保险投保部门的
《年度售后评议报告》、商业保险公司承诺基本条款实
际运作管理中执行及商业保险价格返利等因素,进行议
标结果综合考量,汇总相关数据填报《商业保险价格议
标表》并组织各责任部门对议标结果进行复议;根据复
议结果漳州工厂总经理可责令其它部门进行二次议标,
最终议标结果需呈报漳州工厂总经理批核同意后生效执
行。
五、保费款项支付:年度固定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机
动车辆等商业保险投保款项,由采购部指派专人按年度
一次性支付,经采购部主管审核后呈报漳州工厂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