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签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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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泛欧置业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通过明确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工程签证定义,合理控制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工程签证项目,规范项目现场签证管理,满足现场签证管理的要求,保证在项目工程管理中形成各项记录,从而达到有效的降低工程成本,并正确及时地为工程结算工作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及原则
2.1本细则适用于泛欧置业开发的项目。
2.2 工程签证的处理原则:
2.2.1权力限制原则:工程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2.2 时间限制原则:工程签证及其结算实行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2.2.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工程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
2.2.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0日前,工程部现场造价师、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
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工程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复核。
2.2.5 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签证完工后,工程部现场工程师、成本部和监理单位
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
确认。
2.2.6 量价分离原则: 现场工程部只确认发生的工程量,套价由成本管理部负责。
2.2.7 原件结算原则:工程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
据。
2.2.8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签证的造价结算都应按照规定经过上级审核。
2.2.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2.2.10 每月汇总原则:成本管理部每月对签证汇总并上报。
3.术语和定义
3.1 设计变更
3.1.1 定义: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院及建设单位发起,由设计管理部或其指定专业负责人
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部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3.1.2 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不合理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2现场签证
3.2.1定义:是指对除了建筑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外,施工现场所实际发生的零星工程的确认。
3.2.2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包括: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包括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非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施工问题处理。
➢不得将同一部位、同一事由的工程肢解签证;
3.3工程指令单
3.3.1定义:用于工程管理部向施工单位发出实施现场签证工程的函件。
3.3.2 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
➢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
➢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3.3工程联系单
是施工单位向我方提出签证需求的标准模板。
3.4工程现场签证单
用于对现场发生情况的确认,以及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进行结算的依据。
3.5扣款通知书
用于现场签证发生费用分判时,被扣款单位对扣款内容的确认和结算时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扣款的依据。
4.职责
4.1 设计管理部
4.1.1 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起有助于优化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包括建筑、结
构、安装、景观、装饰等专业变更(结构及水电可指定其他部门专业负责
人),是设计变更发起的唯一主办部门,对设计变更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
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4.1.2 负责与设计院对接,盖章签发变更图纸,并负责变更图纸的审核;
4.1.3 负责接收、汇总、审核工程管理部、开发部、销售管理部的变更要求;
4.1.4 应有保证图纸质量的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等情
况引发的设计变更发生。
4.2 工程管理部
4.2.1 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进行结构专业的设计优化和变更的审核;
4.2.2 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进行安装专业的设计优化和变更的审核;
4.2.3 负责工程指令的发起,并对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
单;
4.2.4 负责设计变更的发放,并对发放的及时性负责;
4.2.5 对设计变更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工期质量的影响综合评判,审核设计
变更的发放;
4.2.6 负责办理承建商报送的签证;并对签证办理的及时性、内容准确性负责;
4.2.7 负责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的收集整理、盖章、归档下发,并对各种资
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是与承建商进行资料对接的唯一出口;
4.2.8 配合成本管理部对签证的结算工作。
4.3 成本管理部
4.3.1 负责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下发审批过程中的成本预估,确保预估及时准确,
并将预估数据在动态成本的及时准确反映;
4.3.2 对签证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进行数据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管理建
议。
5.工作程序
5.1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的下发流程及审批注意事项
5.1.1设计变更流程:设计院及建设单位各相关部门首先提出变更,交由设计部后由设计部发起设计变更审批,各部门判定是否影响销售承诺与政府规定,再交工程管理部明确变更可行性,必须执行的结构类设计变更由成本部预估后直接下发;除必须执行的结构类设计变更外的所有设计变更由成本部发表意见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后形成设计变更联系单,最后由工程部编号并下发一式四份(监理、总包、工程部、成本部)。
5.1.2设计变更实施后,工程部、设计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公司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完毕相关施工企业申报后7天内进行确认。在设计变更实施完毕的48小时内,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将该单及相关资料送至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否则,结算时不予确认该部分增加的款项,若为减少的款项则双倍扣除。对于增加工程成本的设计变更,如果未经确认,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考虑;对于降低工程成本的设计变更,如果施工单位不配合确认工作,由监理单位及项目公司共同确认后生效,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5.1.3工程指令流程:工程部发起工程指令审批,交由成本部进行费用预估并发表意见,然后交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及及授权人审批后下发,最后由工程部编号并下发一式四份(监理、总包、工程部、成本部)。
5.2提出现场签证需求
5.2.1当由我方的原因(现场施工原因、成本原因、设计变更、营销原因和其它原因)需要进行现场变更,由工程管理部工程人员与相关部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附相关附图资料,然后进入签证需求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