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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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持通讯畅通,保证诊断、治疗、护理工作不间断地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应逐级请假,在工作安排就绪后方能离开。
二、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班时,负责全病区的临时病情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入病程记录。值班医师负责接诊新入患者的初步检诊、下达医嘱及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同时检查、指导护士的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病员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报告。
四、每天集体交接班一次,全体医护人员参加。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情况或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通报病房纠纷高危患者的情况,提醒全科人员注意该类患者的观察和沟通;交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五、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特殊情况个别交班。
六、值班人员在交班前书写交班记录,接班人员接班后签字。遇有危重患者及特殊情况患者,主管医师下班前应床旁交班,并且在交班记录本上书面交班并签字,值班医师接班签字。
七、值班人员必须在午休和夜休前仔细巡视病房,对发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