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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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江苏省盐城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江苏省盐城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一、盐城市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类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双选”就业。

毕业研究生进企业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住房;急缺专业本科毕业生,进企业单位可确认其事业编制性质;到滨海、响水、阜宁三县工作的本科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可挂靠在市人才中心。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双选”,接收专业对口的本科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可不受编制、进人计划限制进事业单位,并高定一档次工资;急缺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进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对口工作,可相应追加编制、进人计划。

——盐政发[2001]103号创办、领办和联办个体私营企业的毕业生,可在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代办养老保险,承认其工龄;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他们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关系等人事代理手续。

——盐政发[2002]117号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的,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毕业生创办不同行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减免不同年限的税收;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

——盐政发[2003]157号外地生源本科毕业生来盐,可先入行政、组织、户粮关系,后“双选”就业;优秀人才由政府人事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发放引进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

用人单位安排引进优秀人才的住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90平方米;优秀人才的子女可选择本地任何一所中小学入学;短期来盐服务的优秀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

——盐发[1999]35号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盐政发[2005]127号对父母双方均失业,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家庭平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经“双选”仍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部门按专业对口原则推荐到相关单位就业,相关单位应予照顾。

嘉善人才评定标准

嘉善人才评定标准

嘉善人才评定标准一、A类人才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8、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B类人才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不含青年拔尖项目)、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大工匠。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6、近5年来,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的(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7、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C类人才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项目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青基金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鲁班奖项目主要负责人(指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2、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省“海外工程师”;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抓防控、促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进一步巩固发展最优人才生态,聚天下英才共建杭州。

现提出加强人才招引服务的八项举措。

1、出台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

研究制定发放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加大人才专项租赁房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加强抗疫人才招引服务等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杭州的人才生态优势。

2、举办高层次人才云聘会。

整合提升年度高校春招会等招才活动,在全国知名人才招聘平台上开展“杭向未来”高层次人才云聘会。

组织阿里、网易、海康、浙大、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国科大杭高院等1000余家单位网上设展招聘,推出岗位不少于2万个,其中面向高管、高级职称和高学历等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少于5000个。

3、发布全球引才宣传片。

制作杭州全球引才宣传片,向全球发布,向世界展示杭州人才生态环境和创新创业氛围,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杭发展。

4、开展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云评审。

围绕杭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发动,优化完善评审办法,组织开展在线评审,提升评审的智慧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5、启动云上“创客天下·2020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在全球网络平台发布大赛公告,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海选和复赛,创新比赛内容,探索与“自主选题”与“揭榜挂帅”相结合,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携高新技术项目来杭创新创业。

6、推出杭州“人才e卡(码)通”。

统筹整合有关人才的服务项目,开发金融支持、子女教育、医疗健康、文体休闲、交通出行、云上交流(课堂)、咨询服务等功能,推出“人才e卡(码)通”,为人才提供集成式、智慧化、全流程的优质服务。

7、推进人才成果转化合作。

举办“战疫情、促发展——杭州人才成果云享会”,集中展示在杭人才平台及专家人才在防疫抗疫、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创业创新等方面的最新成果,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的交流合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浙政〔1999〕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公布日期】1999.06.05【实施日期】1999.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199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六月五日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鼓励国内外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省现代化建设。

国内外人才可以采取调动、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省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内外各类人才,均享有与本省居民公平竞争的工作权利。

引进人才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为国内外人才来浙江工作提供最大的方便和优质服务。

第三条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是高层次人才和我省紧缺急需人才,具体包括:在国内外学术技术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懂技术、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高新技术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工程等领域急需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我省紧缺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的人才;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第四条调入我省工作的各类人才,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调随迁。

子女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可在我省就业。

引进省外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其家属子女随调随迁人数不受限制。

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及其随调随迁的家属子女,各地一律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或类似的费用。

探索青年回乡创业扎根乡村的实现路

探索青年回乡创业扎根乡村的实现路

知名高校嘉兴校友联盟在嘉善落户。

(5)政策激励,助力创业创新相继推出“菁英汇善”“祥符英才”计划,通过招聘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如入职满1年后,可享受高层次人才补贴。

出台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在税费减免、创业贷款、创业资金、创业教育、创业平台、电商创业、创业创新大赛等7个方面全力支持。

加大金融保障,与农商行建立共助青年创业合作机制,成立了拥有5000万信贷规模的嘉善青年创业基金,“青轻贷”全年累计发放610.7万元。

农村创业伙伴计划项目共授信38笔,累计发放4858万元。

实施“浙里担·青农贷”团银担合作公益项目,最高提供100万元无抵(质)押担保贷款,新增“青轻贷”“兴农—创业创新贷”5000万元,为农村创业伙伴计划项目中保险项目提供风险保障11265万元。

2.存在问题(1)三大因素影响青年回归乡村一是从青年自身看,乡土情怀的缺失和舆论的压力,对青年回归产生了一定困扰。

“跳龙门”思想长期根植农村,“大学毕业后到村里工作没出息”等观念依然盛行;二是从城市发展看,面对优质资源集聚充沛的城市,乡村对青年的吸引力相对缺乏。

部分农村呈现空心化现象,使青年对乡村的空间向往产生了视觉冲击,进而演进为留城市、不回乡村的“理性”选择。

三是从政府引导看,对于青年回归乡村的氛围营造不够浓厚,乡村人才回归的政策支持不够充分,社会层面上还没有形成青年回归乡村的舆论导向。

(2)三大瓶颈制约了青年创业乡村一是缺乏更优质项目助力。

乡村发展需要大量充满生机活力的项目支撑,回来做什么成为青年创业乡村的最大瓶颈,乡村产业相对落后、新兴业态亟待挖掘成为青年创业乡村最大困扰。

二是缺乏更有力政策保障。

乡村创业投入周期长,目前仅政府层面对于产业推动、金融支持、人才奖补等有着较完整的体系,但在创业保险、技术指导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多的工作盲点和真空地带。

三是缺乏强要素配置支撑。

尽管全县推动了大量农村领域改革,但在乡村用地空间配置、农业用地配套、闲置宅基地盘活等方面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创业项目落地难也成为青年创业乡村的拦路虎。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杨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杨发〔2017〕34号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017年8月18日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陕发〔2016〕11号),深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大《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杨管发〔2010〕9号)落实力度,营造开放包容、支持有力、效果明显的人才政策环境,为推进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省和示范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扎实推进引才机制改革,加大政策执行和创新力度,以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引才政策吸引和留住海内外优秀人才,为实现示范区“追赶超越”目标提供更广泛、更持久、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和对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示范区引进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和较大影响,能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发、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优秀人才。

主要包括: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2001年4月29日)为全面推进科教兴省战略,深入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更多地引进各类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参与我省现代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鼓励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稀缺要素。

当前,要围绕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抓住新世纪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各类高科技、复合型、紧缺型的留学人员来浙江施展才华,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本意见所称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以下简称留学人才)的基本条件是: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中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公司等进修或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人员。

上述留学人才包括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根据我省实际,重点引进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技术秘密的人员;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引进留学人才遵循市场配置、出入自由、人尽其才的原则。

要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才引进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以此吸引留学人才、用好留学人才。

(四)鼓励留学人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浙江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可以技术、货币、实物等出资创办或入股各类经济实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科研机构和经济实体;可以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可以到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或本省驻海外企业、机构任职或兼职;可以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doc-免费下载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青委〔2007〕89号),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主体,每年要推出一定的岗位,以调动、转任、调任、聘用、兼职、咨询、讲学、社会实践以及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各种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

第二章对象第三条根据青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主要引进下列高层次人才:(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二)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评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三)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四)具有硕士学位并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五)在某一领域有重大突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七)由相关部门认定具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章待遇第四条事业单位引进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高层次人才不受人员编制限制,可先进后出,在今后自然减员中冲抵。

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原任职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在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档案关系后,财政发给安家补贴和政府津贴。

(一)安家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人安家补贴15万元,引进手续办理后支付5万元,服务满5年后,再支付10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人安家补贴8万元,引进手续办理后支付3万元,服务满5年后,再支付5万元。

(二)政府津贴标准。

前3年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人每月津贴3000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人每月津贴2000元。

三年后,享受当地高层次人才同等政府津贴。

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津贴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第三条1至3款人才,服务满2年,一次性补助每人1.5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服务满2年,一次性补助每人1万元。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2•【字号】苏府〔2017〕168号•【施行日期】2017.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2017〕16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2日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中的“桥头堡”功能,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按照“世界前沿、国内一流、苏州紧缺”的原则,通过集成校(院)地政策,重点支持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与苏州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若干优势学科群,大力推动校(院)地协同创新,为苏州“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第二条本办法所支持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指在苏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教育、科研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部省属、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苏设立的独立法人、独立运作的分支机构,经认定后也可纳入支持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由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对象第四条本办法主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一批站在世界创新前沿、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顶尖型人才,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带动原始创新的领军型人才,以及富有创新精神、行业急需紧缺的骨干型青年人才。

劳动作文之嘉善县劳动保障局

劳动作文之嘉善县劳动保障局

嘉善县劳动保障局【篇一: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嘉善县人事局】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嘉善县人事局嘉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善劳社[2008]175号关于评选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富强和谐新嘉善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条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各企业生产一线作出贡献的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

人选应技能拔尖,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职业技能在全县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技术比武中成绩优秀,近两年来获得市级操作比赛前五名及以上;2、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和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刻苦钻研技术,创造或运用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生产效率;4、近两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二、评选程序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层推荐的程序进行。

具体分以下步骤:1、宣传发动。

各镇、县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对开展?十佳?高技能人才的评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把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

2、推荐申报:各镇、县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推荐。

对符合条件者,填写《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附推荐人的优秀事迹材料(一式十份、2000字以内)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类相关荣誉证书、奖状复印件,于12月15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联系电话:84124879)。

3、专家评审:在推荐基础上,由县劳动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4、审定表彰:建议名单提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嘉兴人才认定标准

嘉兴人才认定标准

嘉兴人才认定标准一、引言嘉兴市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嘉兴市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认定标准。

本文将对嘉兴人才认定标准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

二、人才认定标准的背景2.1 嘉兴市的发展需求嘉兴市是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但在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人才仍然相对短缺。

为了推动嘉兴市的经济转型升级,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到嘉兴工作和生活,制定人才认定标准变得尤为重要。

2.2 国家政策的要求根据国家政策,各地都要制定相应的人才认定标准,以便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和待遇。

嘉兴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根据本地特点制定了适合嘉兴市实际情况的人才认定标准。

三、嘉兴人才认定标准的主要内容3.1 人才的分类嘉兴市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的需求,将人才分为以下几类:1.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创新创业人才3.高技能人才4.急需紧缺人才3.2 人才认定的条件和标准嘉兴市对不同类别的人才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具体如下:3.2.1 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学位: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其中3年以上在嘉兴市连续工作。

•知识和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或技术攻关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3.2.2 创新创业人才•学历和学位: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领域的学士学位。

•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具有创业经验和成果。

•创新项目:具有创新项目并对嘉兴市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或带来较高收益。

3.2.3 高技能人才•学历和学位:具有相关领域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及以上职称。

•工作经验:在相关领域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其中3年以上在嘉兴市连续工作。

•职业能力:具备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

3.2.4 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嘉兴市的需求情况,确定急需紧缺的人才类别和数量。

嘉兴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嘉兴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嘉兴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嘉兴市是浙江省的一个地级市,为了吸引博士人才,嘉兴市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政策 。以下是嘉兴市博士人才引进政策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博士人才人才引进计划:嘉兴市设立了博士人才引进计划,通过一对一的洽谈和协商, 为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提供相关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2. 人才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在嘉兴市购房,可以享受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根据 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而定。
嘉兴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3. 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嘉兴市为引进的博士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支持,用于开展科研项 目和实验室建设等。
4. 住房安排:嘉兴市为博士人才提供住房安排,包括提供住房或提供租房补贴等。
5. 子女教育优惠:嘉兴市为博士人才的子女提供教育优惠政策,包括入学优惠、资助等。
6. 福利待遇:嘉兴市为博士人才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细则和申请条件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 议您咨询嘉兴市相关的人才引进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政策信息。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布日期】2021.06.15•【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253号•【施行日期】202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5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2021年6月15日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加快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一)现实基础“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人才工作取得重要成就的五年,面对大变局大变革大事件的深刻影响,全省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树立人才强省工作导向,全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1.人才队伍量质齐升。

截至2020年底,全省人才资源总量预计达到1410万人,比2015年增长31.2%;累计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2160人次,增长151.7%;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为148人年,增长50.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为31.8%,增长31.4%;新引进各类外国人才25万人次,增长35%。

2.人才平台加速发展。

浙江大学、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影响力、吸附力持续上升;引进共建中科院浙江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中电科南湖研究院、北理工长三角研究生院等一批高能级创新载体;开工建设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杭州未来科技城、人才创业园等高端产业平台发展势头强劲,高新技术企业数从2015年的7905家增长到2020年的22232家。

德清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及流程

德清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及流程

德清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及流程一、认定条件。

(一)顶尖人才(A类)1. 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这类人才在国际上具有极高的声誉和影响力,他们的科研成果对相关领域产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例如,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她在青蒿素研究方面的卓越贡献改变了全球疟疾治疗的格局。

2.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 这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荣誉,获得者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了系统性、创造性的成果,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进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像袁隆平院士,他在杂交水稻研究领域的成就使无数人受益,对保障全球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含青年科学家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聚焦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工作。

例如在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中的负责人,要整合各方资源,攻克电池技术、自动驾驶等关键技术难题。

2.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这些人才在青年时期就已经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展现出卓越的创新能力,他们的研究成果往往处于国际前沿水平,对学科发展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三)省级领军人才(C类)1. 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 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针对本省的发展需求和特色产业布局,项目负责人要能把握本省的科技发展方向,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促进本省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比如某省在纺织产业升级方面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要推动纺织技术的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 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他们在本省的各个行业中,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市级领军人才(D类)1. 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 负责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根据本市的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带动本市相关产业的发展。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现将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凡涉及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材料,县人才办日常受理;凡涉及申报资金补贴的材料,统一于每年10月按县人才办通知要求进行集中受理。

对于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待遇及资金补助,市财政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对于区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30%的比例拨付补助资金,剩余的70%补助资金由县人才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2月6日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以下简称《意见》),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高端引领、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统分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从2016年起,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市外引进15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侧重于我市重点扶持的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装备制造、绿色软包装、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七大产业和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规划建设、交通环保、金融商贸、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

第二章引进对象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执行《意见》有关三类人才的规定。

其中,“省属以上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是指在省属以上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层次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者。

“海外留学人才”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准备或已经回国工作的留学人才。

“其他特殊人才”,是指经认定的对黄山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标准难以界定的人才。

嘉善县学科带头人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嘉善县学科带头人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嘉善县学科带头人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切实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嘉善县《强师工程总体规划(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师工程总体规划》将县学科带头人列入嘉善县名师职务系列。

学科带头人,既是专业性称号,又是荣誉性称号。

第三条县学科带头人的评聘范围和对象:全县中小学(含中专)、幼儿园三年以上具有教育教学实绩的在职专任教师。

第四条县学科带头人的评聘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努力学习和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三年内,至少获得过一次县级先进及以上的荣誉称号。

2、业务水平要求:教育思想端正,素质教育意识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教学成绩优秀,或辅导学生成绩突出,深受学生与家长的好评,在县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现任县教学能手。

近三年,承担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一次;获得县级教学业务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近三年所写论文或课件、教具制作等,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合计三项以上;主持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至少一项。

3、基本素质要求:近两年县继续教育有关统一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并至少一次为优秀;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必须具备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4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省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或新二级)水平考核合格及以上证书,并能在课堂教学中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4、学历与职称要求:符合规定学历,即小学、幼儿园具备中专学历,初中具备大专学历,高中具备本科学历。

同等条件下,高标学历优先评聘。

职称要求:小学和幼儿园具有助级职称,中学具有中级职称。

同等条件下,职称高的优先评聘。

5、破格评聘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评聘。

2022潍城区人才优选政策解读

2022潍城区人才优选政策解读

2022潍城区人才优选政策解读为深入学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以人才发展引领支撑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提升“四个城市”建设,现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政策。

一、更大力度引育“高精尖缺”人才1、集中资源引进顶尖人才。

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随引随议,视人才和项目情况,分类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费资助,以及最高1亿元的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

对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在享受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市财政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在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市财政再给予每人100万元、每个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2、提升鸢都领军人才工程。

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所需,每年遴选50名以上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每位领军人才100万元、每个领军人才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围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学术学科或专科带头人,每年遴选10名左右鸢都学者,市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连续2年实缴税金3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给予1-2个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配额,专项用于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

对管理期满评估特别优秀的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可直接纳入下一管理期持续扶持。

3、鼓励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

对新引进海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成效明显的用人单位,依据聘用数量、期限、薪酬等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工薪补助。

针对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聘请产业首席专家,由市政府颁发聘书,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并按实际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对我市企业所建市外研发中心和孵化基地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潍坊工作,可单独申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

各地人才引进政策

各地人才引进政策

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一、上海市1.夫妻两地分居调沪博士学位获得者,能够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二、金华市1.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补贴,由所在地点政府财政支出。

(市委办[2001]83号文件)2.对引进的博士、硕士分别由财政补助安家费3万和 1 万。

(市委[2003]21号文件)3.高层人才来金工作,由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上浮二档职务工资。

(市委办[2001]82号文件)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要在金华购房的,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工作满五年后住房权归个人所有。

具体补助标准为:博士10万、硕士3万。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子女可按原工作单位对口安排工作。

其中原工作单位是企业的或配偶、子女属待业人员的,能够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

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能够到当地条件比较好的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有关事业单位不得收取借读费。

(市委办[2001]83 号文件)三、杭州市(2009年)1.人才经济适用和经济租赁专项住房。

人才经济适用专项住房要紧用于本市引进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包括来杭创业和工作的海外留学人才。

每年从市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中安排300套左右,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

人才经济适用专项住房,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购,单位核实公示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房改办审批。

申购对象选房后直截了当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办理购房手续。

2.引进人才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2)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者;(3)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4)享受国家政府专门津贴、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5)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大夫、省部级有突出奉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体育、文艺等专业同等荣誉者。

嘉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嘉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嘉善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深化和拓展“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对新入选的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资助。

对经评审认定的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助,其中财政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团队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

在企业、科研院所、文化创意、金融等领域推进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对经遴选的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给予60-200万元的创新资助。

实施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综合补贴制度,符合鼓励条件的,硕士及副高补贴1.5万元/年,博士及正高补贴3万元/年,最多补3年。

加大引进名校人才力度,联合县内企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行”人才招聘计划,吸引名校应届毕业生来嘉善工作,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本科(原籍嘉善)0.5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博士2万元/人。

对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最高给予不超30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端人才、高级人才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35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按实际租房情况,分别给予为期10年每年不超1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租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按人才公寓入住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安排。

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在嘉善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给予放宽购房(租房)提取额度、缩短申贷缴存时限、提高贷款最高限额等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县域范围内工作地的限制,若在嘉善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嘉善县人力社保部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落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对引进的高级人才,若在嘉善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县人力社保部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落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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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深化和拓展“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对新入选的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资助。

对经评审认定的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助,其中财政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团队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

在企业、科研院所、文化创意、金融等领域推进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对经遴选的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给予60-200万元的创新资助。

实施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综合补贴制度,符合鼓励条件的,硕士及副高补贴1.5万元/年,博士及正高补贴3万元/年,最多补3年。

加大引进名校人才力度,联合县内企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行”人才招聘计划,吸引名校应届毕业生来嘉善工作,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本科(原籍嘉善)0.5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博士2万元/人。

对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最高给予不超30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端人才、高级人才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35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按实际租房情况,分别给予为期10年每年不超1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租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按人才公寓入住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安排。

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在嘉善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给予放宽购房(租房)提取额度、缩短申贷缴存时限、提高贷款最高限额等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县域范围内工作地的限制,若在嘉善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嘉善县人力社保部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落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对引进的高级人才,若在嘉善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县人力社保部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落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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