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师范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师范学院中层领干外出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层领干外出报备的管理工作,严格组织纪律,规范领干行为,切实做好中层领干外出报备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干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中层领干。
本制度所指外出包括在工作日或节假日因公因私出国(境)、出差、学习、应邀讲学及寒暑假期间离汉等。
第二条学校办公室是全面负责领干外出报备的存档备案工作,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履行校级领导外出报备手续。
校内各单位负责向学校办公室报备本单位领干外出情况,校内各单位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领干外出报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报备工作程序第三条校内各单位政主要负责人因公离岗半天,由其本人向联系校领导口头或电话报备;外出1天(含)以上,由其本人提前3天向联系校领导报告,填报《中层领干外出报备表》(见附件)至学校办公室报备。
校内各单位政主要负责人之外的其他领干外出半天,由其本人向本单位政主要负责人口头或电话报备;外出1天(含)以上,由其本人提前3天向本单位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填报《中层领干外出报备表》至学校办公室报备。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应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各学院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同时外出(参加上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按规定应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第三章报备工作具体要求第五条中层领干因公离岗外出,以书面形式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事由、时间、地点以及外出期间的联系方式,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如行程有变化,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补充报告。
第六条中层领干出国(境)的,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确定出国(境)时间后,按上述程序报告。
第七条中层领干因私请假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中层领干必须严格执行中层领干外出报备制度,学校办公室将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视情通报。
XXXX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XXXX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日常管理,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批报备制度要求和《中共XXXX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层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制度》(轻工大党发[2022)4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离汉,须按照本制度事先履行请示请假报备手续。
请病事假外出或出国(境)的,还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第二条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报备(一)党委书记、校长因出差、出访、休假等原因外出报批报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党委书记、校长一般不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须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外出请假报备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外出须向校党委书记请示、请假,其中副校长外出还须先向校长请假。
由学校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学校中层单位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一)学校各中层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副职领导干部,下同)外出,须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并向学校党委书记请假,其中行政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还须先向校长请假。
由学校办公室备案。
(二)学校各中层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外出,由本单位正职领导批准,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签批同意,由学校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学校领导干部外出一律通过学校OA系统履行网上请假审批报备手续。
第六条领导干部外出备案内容包括外出人员、时间、地点、出行方式等。
外出期间如有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备案。
涉及差旅、培训报销须补充填报相关信息。
信息填报完整规范并经审批通过的报备单,可打印作为财务报账事前审批材料。
第七条领导干部外出要坚持以工作为重的原则,妥善安排好工作,尽量错开上级和学校统筹安排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
第八条各中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同时请假,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说明情况,并确定一名单位副职领导在此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公司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和改善公司干部队伍形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公司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根据公司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一、报备范围范围包括:公司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
二、报备内容内容包括:时间、事由、地点(外出期间如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三、报备程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实行分级审批。
1.公司总经理出差(参加省、市、县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休假、学习,需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2.公司副总经理出差、休假、学习,法定节假日离开地方区域,需提前1天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时间在3天内(含3天)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时间超过3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加注意见,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3.各部门正职出差、休假、学习,法定节假日离开地方区域,需提前1天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
时间在3天内(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时间超过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加注意见后方可外出,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4.各部门副职出差、休假、学习,法定节假日离开地方区域,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时间在1天内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向本部门报备。
时间在3天内(含3天)的,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时间在7天内(含7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加注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向本单位报备。
时间超过7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四、报备方式1.公司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用书面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按外出请假报备流程报批后,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2.特殊情况需紧急外出的,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报备,不得以电话、短信代替书面请假报备,不得先外出后告知。
干部外出工作制度
干部外出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干部外出管理工作,保障干部外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干部工作效率,根据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下面从干部外出的审批权限、程序、管理、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干部外出的审批权限1.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是干部外出的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外出的审批工作。
2.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干部的外出工作给予审批。
3. 派出单位应当明确干部外出的审批权限,并对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干部外出的审批程序1. 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外出工作的原因、时间、地点、任务等。
2. 所在单位对干部的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在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明确派出单位、工作任务、联系方式等。
4. 干部外出前,所在单位应当进行教育提醒,明确外出工作的纪律要求,加强保密意识。
5. 干部外出期间,所在单位应当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三、干部外出的管理1. 干部外出期间,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派出单位的工作要求,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2. 干部外出期间,应当保持与派出单位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3. 干部外出期间,所在单位应当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干部外出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所在单位提交工作报告,由所在单位进行总结评价。
四、干部外出的保障1. 派出单位应当为干部外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干部外出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干部外出期间,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3. 干部外出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4. 对违反干部外出工作制度的,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理,严肃问责。
干部外出工作制度是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干部工作效率、培养锻炼干部、推动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
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外出行为,确保外出期间工作不断档、不失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报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权责一致、简化高效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三条各级干部外出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四条干部外出报备范围包括:(一)因公外出:出差、调研、学习、培训等;(二)因私外出:休假、探亲、访友、就医等;(三)其他需要报备的外出活动。
第五条干部外出报备程序:(一)干部拟定外出计划,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提交《干部外出报备表》;(二)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干部外出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将报备材料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四)干部在外出前,应当向所在单位报告外出时间和地点,并保持通讯畅通;(五)干部外出期间,所在单位应当定期了解其外出情况和身体状况,必要时提供帮助和支持;(六)干部外出结束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外出成果和感受,提交外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干部外出报备材料包括:(一)干部外出报备表;(二)干部身份证复印件;(三)干部所在单位审批意见;(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干部外出报备档案,保存干部外出报备材料,定期对干部外出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八条对未按照规定报备的外出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条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请示、报备是中央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
认真做好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外出报备执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
离开呼和浩特在区内工作调研,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报告;离开自治区在国内工作或出国境学习考察,向自治区党委书记和自治区主席请示。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外出期间,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工作。
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领导外出,应向局长请示,并向局办公室报备。
三、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呼和浩特公出在区内工作或离开自治区3天以内,应向分管副局长请示,并委托副处长(主任)负责处室工作,向局办公室报备。
离开自治区3天及以上,应向局长请示,并向局办公室报备。
四、各处室副处长(副主任)离开呼和浩特公出在区内工作或离开自治区3天以内,应向分管副局长请示。
离开自治区3天及以上,应向局长请示。
各处室工作人员离开呼和浩特公出3天以内,向处室负责同志请示,3天及以上,向分管局领导请示,时间较长的,应向局长请示。
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其他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国家法定假期(即国务院2007年12月印发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所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双休日外出,须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六、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应提前2天填写《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出请示、报备单》。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事宜,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需向办公室报备,各处室副处长(副主任)、工作人员外出向本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报备。
七、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口头请示、报备。
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补充请示、报备。
八、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干部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是指在领导干部外出出差、调研、访问等情况下,需要按照规定与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领导干部外出行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提升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追究的效果。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事由:说明领导干部外出的原因、目的和具体活动内容。
2. 报告时间:报告外出开始的日期和结束的日期。
3. 报告地点:报告外出的具体地点、行程安排等信息。
4. 报告对象:报告需要提交的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
5. 报告材料:包括外出报告书、出差计划、调研报告等相关文件。
6. 报告审批:外出报告需要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与批准。
7. 报告备案:外出报告需要备案,记录下领导干部外出的信息,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 提升行政管理的透明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可以让相关部门和公众了解到领导干部的外出行动,避免了信息的不透明和传闻的产生。
2. 加强内外部监督: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可以增加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私人代步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3. 追究责任的依据:外出报告制度可以作为对领导干部行为追究责任的依据,对不符合规定的行动进行追责。
4.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外出报告制度,可以对领导干部外出活动的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从而更好地进行资源的配置与利用。
5. 加强工作效率:外出报告制度可以提前预知领导干部外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从而更好地安排工作和配合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对于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效能、加强内外部监督、追究责任、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提高报告制度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医院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医院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干部外出活动,提高出行安全保障水平,制定了本《医院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干部出差或参加会议等活动的报告、备案及审批。
三、制度内容3.1 报备程序1.干部需在出发前至少3天报备;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在出发前24小时内报备。
2.报备内容包括:出发日期、目的地、交通方式、住宿地、联系方式等。
3.干部需通过正规渠道报备,可通过院内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备。
3.2 报告内容1.干部需在外出期间及回程后尽快提交出差报告,报告需包含出差目的、行程安排、取得的成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2.出差归来后3天内需参加相关部门的汇报会议,对出差情况进行总结。
3.汇报会需出具陈述材料,详细介绍出差情况。
3.3 报备审批1.报备审批需经过所在科室、部门主管和院领导审核确认后才能出发。
2.未经报备或未经审批擅自出差的干部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3.出差结束后,须向所在科室、部门主管和院领导汇报出差情况。
3.4 保障措施1.干部在出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防范火灾、电气等安全事故。
2.出差期间生病或在紧急情况下,干部需及时向所在科室、部门主管或院领导报备,并配合医院安排的就医活动。
3.医院为出差干部购买出差保险,确保干部在出差期间的安全。
四、责任与要求1.所有出差干部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报备、备案和汇报,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关责任。
2.所在科室、部门主管和院领导需对出差干部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要求得到落实和执行。
3.出差干部需严格根据行程计划进行出差活动,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出差计划。
4.出差干部需保密出差信息及活动,不得将出差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五、结论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干部出差活动的管理,确保干部能够安全出差,并获得最好的效果。
医院干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出差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共同维护医院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
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第一条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职工下乡、因公外出等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干部职工外出要填写“外出报备卡”,并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交所办公室留存。
报备时间仅限于一个工作日,如超出一个工作日则不得报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因紧急事项需临时下乡、外出又无法履行手续的,要电话报备,后补填“外出报备卡”。
若外出期间行程发生变动,或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的,必须书面或口头请示报告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第四条干部职工下乡、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回指挥处置或参与处置。
第五条干部职工下乡、外出期间,须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证外出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如因工作安排不妥出现严重失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严格会议请假报告制度。
凡上级机关或我所召开的会议,行政办要及时通知相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干部职工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书面请假,说明原因并经相关领导批准,报会务承办单位登记。
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席会议。
第七条所领导要带头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领导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问责。
第八条干部职工下乡、外出请示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干部职工下乡、外出事项统一列表请示或报告。
请示或报告表统一报送相关领导阅批,并把领导批阅情况向行政办报备。
第九条凡外出报备表未按程序签批的,一律视为无效,按旷工对待,如果被明察暗访组或媒体查获,后果自负;凡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对待。
第十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市政协机关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
市政协机关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是中央、省、市的明确规定和重要工作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
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协机关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根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报备对象和事由
1.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厅主任离开(出差、出访、休假、学习等)须提交书面报告,外出报告经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后,报备市委。
外出报告期数由秘书处负责统计。
(报告版式见附件1)。
2.市政协机关干部离开合肥(出差、出访、学习等),须提前3天向市政协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外出前需填写“外出报告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签后,审批单交至秘书处备案。
(审批单版式见附件2)。
3.正县以上同志(含调研员)需经秘书长同意,并报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副县以下人员(含副县级)需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秘书长批准。
4.因工作需要,市政协组织外出调研、考察活动,报备工作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一人完成报备程序即可。
二、外出报备要素
外出报备要素包括外出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其中厅、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需安排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三、外出报备要求
1. 干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
2. 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从严执行,切实做好干部外出报备工作。
3. 办公厅将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迟报、漏报、瞒报,不按程序和规定报备的同志予以通报。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销假程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科级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
1、人大、政府、政协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县委书记请假。
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直接向县委书记请假。
2、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书记请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县长请假,同时报告县委书记。
3、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在征得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向政协主席请假;各纪工委书记向纪委书记请假。
4、各地、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5、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请假。
6、领导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8、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导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
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的,将外出报告事项报告至县委办公室秘书科或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呈办公室主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2024年外勤报备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外勤报备管理制度齐河县第四中学关于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改进我校校领导工作作风,严明我校校领导工作纪律,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校领导外出报备制度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审批权限:1. 校委会成员、党支部成员因事外出,需提前一天向校长室报备,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2. 学校中层正职因事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需提前一天向校长室报备。
3. 学校中层正职因事外出半天以内(含半天),需报分管校长批准,并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假条手续,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4. 全校教职工大会外出需由校长批准;年级例会、科室例会、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外出,需由级部主任或科室负责人批准。
二、各部门正职、副职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
如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按职务顺序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并报分管校长同意。
三、校领导干部外出期间,手机需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外勤报备管理制度(二)齐河县第四中学关于校领导及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的正式通知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领导及干部的工作纪律,优化工作作风,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校领导及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一、审批权限的明确:1. 校委会成员及党支部成员因私事需外出时,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校长室报备,并获得校长批准。
2. 学校中层正职因事需外出一天(含一天)以内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校长室报备。
3. 学校中层正职因事需外出半天(含半天)以内的,需向分管校长报备,并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及干部外出报备请假条,及时交至办公室存档。
4. 全校教职工大会的外出申请需由校长批准;年级例会、科室例会、集体备课、团队活动等外出,则需由级部主任或科室负责人批准。
二、部门正职与副职的外出管理:原则上,各部门正职与副职不得同时外出。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同时外出的,应按职务顺序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并报分管校长同意。
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齐河县第四中学对于校领导、干部出门报备制度为进一步改良我校校领导工作作风,严肃我校校领导组织纪律,依据上司的有关要求,联合我校实质,现将我校校领导出门报备有关规定出门制度作以下通知:一、审批权限:1、校委会成员、党支部成员因事出门需要提早一天报校长室,出门由校长赞同。
校长赞同后,自己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出门报备出门条,办公室存案。
因事暂时性出门,须到办公室开具出门条,存档备查。
校长出门一定向当日带班领导请假。
2 、学校中层正职因事出门一天之内(含一天),提早一天报校长室。
出门手续: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出门报备告假条,校长署名后留办公室存档,同时出门者应通知级部或有关科室,以便做好调课或工作调整。
因特别状况不可以到校办理外出手续的,可用电话告假(通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电话出门仅限一天),不可以捎假,过后应赶快按规定补办填写教员工出门报备告假条,不然按旷工计。
3、学校中层正职因事出门半天之内(含半天),报分管校长,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出门报备告假条手续并实时交办公室存档。
因特别状况不可以到校办理外出手续的,可用电话出门(通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电话出门仅限一天),不可以捎假,过后应赶快按规定补办填写校领导、干部出门报备出门条,不然按旷工计。
4、全校教员工大会出门须由校长赞同;年级例会、科室例会、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出门,须由级部主任或科室任赞同;会后各年级上交会议签到表到办公室。
二、各部门正职、副职原则上不得同时出门;如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出门的,按职务次序确立 1 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并报分管校长赞同。
三、校领导干部出门时期,手机须24 小时开机,保持联系通畅。
四、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履行。
齐河县第四中学2015年3月7日。
大学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大学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干部外出请示报备是明确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是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具体要求。
认真做好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实际,对学校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作如下规定:一、本制度所称干部外出,是指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在法定工作时间离开学校出差、出访、学习、参加会议等,且期限在1日(不含)以上的行为。
二、除由上级部门和学校统组织安排外,学校各单位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安排同时外出。
三、干部外出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委书记、校长外出,彼此请假。
副校级领导外出,须提前1天请假,同时报委书记和校长审批。
中层干部外出,须提前3天请假,其中,各单位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干部请假,、政主要负责人彼此请假,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各单位中层副职干部请假,经本单位、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
请假获得批准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四、中层干部正职(含主持工作)外出超过7日(不含)的,除履行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请假程序外,必须经学校政主要领导同时审批同意。
五、干部外出要严格执行请示审批备案制度,先审批、后外出,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
请示人遇有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示时,要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先电话请示并将请示结果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后补请示审批手续。
六、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果行程发生变化,要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联系)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七、干部外出严禁不请假、未按制度请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以公务活动名义办私事等行为。
干部外出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财务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否则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八、学校办公室、X委办公室将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学校将其作为中层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规章制度:XX市XX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XX市XX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外出情况,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厅字[2018]7号),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请假报备人员和事由、范围市局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局各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XX区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日期间因公、因私(出差、休假、学习)离开XX(不含太原市)外出,须提前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经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批准并向市局办公室报备后方可外出;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二、请假报备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含同行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如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交通工具、联系方式,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假报备程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实行分级审批。
1、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外出报备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厅字[2018]7号)文件要求执行,由市局办公室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办理请假报备手续。
2、市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调研员、副调研员外出须提前3天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经批准后,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1天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3、市局各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XX区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须提前3天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经批准后,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1天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4、如遇紧急事务、特殊情况等外出的,可随时报备或进行补报。
四、外出请假受理和报告1、市局办公室对受理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程序受理、及时上报;对不按时限要求请假报备的,要记录在案,并对请假报备的领导同志加以提醒;对领导批示情况,要及时反馈到请假人;对全局请假报备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要适时予以通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和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管理1.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特殊情况的,参会人员须会前告知办公室备案。
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其他人员替会。
2.会议结束1日内,参会人员须到办公室登记会议相关情况,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登记情况呈报主要领导签批。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场内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准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进出会场和长时间逗留场外,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请假报备1.中层以上干部外出离开本市,包括出差、考察、学习以及因私离开xxx,应按照相关程序提前1日以上报备。
2.主要领导外出离开xxx,由办公室向xxx报备后外出。
分管领导外出离开xxx,应事先报告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涉及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1—3.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外出离开xxx,应事先报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要求1.外出参会和请假报备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不得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代替书面报告。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以口头形式报备,会(假)后再履行报备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情况发生。
2.外出参会或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行程有变化或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补充报告变化情况及原因,并报办公室备案。
3.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向局党组报告督查情况。
特此通知附:1.领导干部外出参会报备登记表2.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单—2—附件1领导干部外出参会报备登记表—3—附件2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单备注:本表原则上由外出人员亲自填写。
干部出境报备制度汇编模板
干部出境报备制度汇编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出境行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出境的干部,包括因公出境和因私出境。
第三条干部出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第四条干部出境报备工作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原则。
二、报备范围和程序第五条干部因公出境,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因公出境申请报告;(二)出国(境)任务批准文件;(三)出国(境)人员名单;(四)出国(境)相关费用预算;(五)出国(境)安全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六条干部因私出境,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因私出境申请报告;(二)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三)出境事由及相关证明文件;(四)出境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行程计划;(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干部出境报备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
第八条报备单位应当对干部出境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合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备工作。
三、报备时间第九条干部因公出境,应当在出境前30日报备。
第十条干部因私出境,应当在出境前15日报备。
四、报备责任第十一条干部出境报备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加强对所属干部出境报备工作的领导,确保报备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二条报备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干部出境报备工作,确保报备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干部出境报备工作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报备的;(二)报备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三)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备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报备单位所有。
根据以上汇编模板,各地区、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干部出境报备制度实施细则,确保干部出境报备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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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第四中学
关于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为进一步改进我校校领导工作作风,严肃我校校领导组织纪律,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校领导外出报备有关规定外出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审批权限:
1、校委会成员、党支部成员因事外出需要提前一天报校长室,外出由校长批准。
校长批准后,本人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外出条,办公室备案。
因事临时性外出,须到办公室开具出门条,存档备查。
校长外出必须向当天带班领导请假。
2、学校中层正职因事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提前一天报校长室。
外出手续: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假条,校长签字后留办公室存档,同时外出者应通知级部或相关科室,以便做好调课或工作调整。
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外出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通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电话外出仅限一天),不能捎假,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填写教职工外出报备请假条,否则按旷工计。
3、学校中层正职因事外出半天以内(含半天),报分管校长,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假条手续并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外出手续的,可用电话外出(通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电话外出仅限一天),不能捎假,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外出条,否则按旷工计。
4、全校教职工大会外出须由校长批准;年级例会、科室例会、集体备课、
集体活动外出,须由级部主任或科室任批准;会后各年级上交会议签到表到办公室。
二、各部门正职、副职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如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按职务顺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并报分管校长同意。
三、校领导干部外出期间,手机须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齐河县第四中学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