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美容中心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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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美容中心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
、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中心财务制度》
、
《中心
会计制度》和《中心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
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
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
、根据中心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
保
,
证中心设备仪器的需要,会计业务。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
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
、加强中心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中心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
以便领导正确决策,
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
作。
5
、
凡中心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
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如发票、
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
销。
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
借支,须经中心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
、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
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
、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
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
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
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
、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财务管理规定:
1
、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中心领导、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
由财务处拟定中心年度预算,
经中心办公会审议通过,
报主管部门批准
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
、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
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
、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
(
拆改建
)
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
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中心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
施。
、在中心领导统一安排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
、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
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
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
交财务处审核后,
由中心主任批
准执行。
7
、
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
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
使用科室负责台账
(
建
卡
)
的三级账卡制度。
8
、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
、护肤用品、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
理核定库房储备资金。
10
、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
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
、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
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
、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家护用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
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
、中心各项开支必须由中心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2
、会计人员对审批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
、会计人员对违反财务规定不纳入中心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4
、
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
财务、
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
应当制止和纠正。
5
、大项财务开支(如基建、设备购置等)要有财会人员参与决策。
四、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
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
、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2
、中心购入材料、药品,应由中心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
、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分发工资。
5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
、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五、
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
复
查的一种制度。
1
、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
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
、
会计帐簿的稽核:
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
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
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
、
会计报表的稽核:
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
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
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
数字是否真实、
计
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
、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
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
、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
、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会计监督制度:
1
、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
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合法性的主
要手段。
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
《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
、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
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
、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
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
予受理。
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
、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
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
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
、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
对外地的一
切托收要严加管理
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
、财务处长应对中心各部门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
、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
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8
、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
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七、现金管理制度
1
、现金支出范围
(
1
)
、支付给个人医生、护士等各种岗位工资、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
班费。
(
2
)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
3
)
、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医疗用品等。
2
、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
顶库。
3
、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
、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主任、副主任审签后借支。
5
、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
日清月结。
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
人报告。
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
、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
完整无损,如有短缺,
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
、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
应经领导批准,
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
凡逾期不结者,
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八、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
、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
用章;经办人员签章。
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
、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
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
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
、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
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
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
4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必须要一致。
5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入库验收证明。
6
、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
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
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
证。
7
、
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
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
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
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
对违反财经纪
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
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
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
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
、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
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
经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
可以复制;
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应在专设的帐簿上进行登记,
并由
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和盖章。
9
、
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
遗失后,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
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
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0
、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视为无效单据,不予报销。
1
、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九、财产清查制度
1
、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
、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
、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
、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
、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
、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
、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
、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
物资的溢
亏要查明原因。
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
、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十、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
、中心财产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2
、凡中心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办理入库登账后,方可凭据到财务处报销;否则财务处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3
、严格物资领发、调拨手续。
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
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等有关部门的保管账。
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
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调拨单,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账。
4
、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使用,
不得突破,
医用表格按分配计划执行。
超过计划领用
须经中心领导批准,追加计划后发放。
5
、家具、器具、医疗器械等,实行部门包干使用的办法,填制物资包干登记
表一式三份,
物资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各执一份。
领用时填的领用单,
据以增加
部门包干物资;交回时,填制交回单,据以减少部门包干物资。
6
、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中心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清查。
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
报告领导及上
级处理。
7
、加强物资仓库管理。
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
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
理意见,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8
、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
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分类账、明细分户账、材料账、低值易耗品账。
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务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9
、私人不得借用公物,特殊情况须经主任批准,并须在限期内主动归还。
若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10
、
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要由保管人员填制报废单,
核准后入废品仓库
保管,经科、院领导的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处做账务处理。
十一、财务报销制度
1
、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①、
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
用复写纸或计算机打印,
不得用圆珠笔或铅
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②、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
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③、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
;事
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④、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
理。
2
、
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
实行统一管理,
由主任签字后,
财务处方可付款。
财务处每月统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报销审签的费用向主任汇报。
3
、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要有结算人,负责人
的签章。
4
、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设备科、后勤按计划统一购买,各
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
设备科、后勤验收入库。
5
、
各科室的加班费报酬的报销,
每季度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有关单据,
交行政
办审核后,有主任签章,方可报销。
20
十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
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规定,
进行科学管理,
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
、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
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
、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
10
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
、每年终了
20
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
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十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
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
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
、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
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
(台账)
(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
账方向完全一致)。
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
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
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
、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
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
、医疗器械仪器设备。
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
500
元
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
800
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
20
元以上,
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
应按固定
资产管理。
4
、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
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
水暖、
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
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
,归图书室管理。
5
、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
出入库、
调拨、变价、
报损、
报废等手续。
对调入、
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
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
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
、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
如新增设备、
家具价值在
200
元以上,
科室须报后
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
、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
、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
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
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
、
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
核对一次,
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
查明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
需追究责任
21
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
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
《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
完善,
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
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
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十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
、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2
、
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
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
(医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
200
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
50
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
品范围,
但单价在
20
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
,
例如低值仪器、
仪表、
工具、
玻璃器皿、
一般用具、
脸盆、
暖瓶,
独立使用的元件、
配件等,
均属低值易耗品。
3
、后勤、设备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
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作出采购计
划,
报院领导审批后购买。
年度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
可在批准的年度
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4
、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
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5
、
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
做到存放有序、
零整分开、
账物对号、
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
变质、丢失。
6
、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
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7
、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
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8
、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
改制利用、
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
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
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的手续。
9
、建立对账制度,仓
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
仓
库保管应做到账、
卡、物相符。
10
、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
有关规定处罚。
十五、报废及赔偿制度
1
、报废
①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②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
废。
③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
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
理由的书面报告,
由器械科、
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鉴定作出评价,
然后上报院长批
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④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
废手续。
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2
2
、赔偿
①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
按原价赔偿。
工作中不慎损坏
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
50%
赔偿。
②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
10%
赔偿;千元以下按
30%~50%
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
原价赔偿。
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
处理。
③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
用年限折旧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