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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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章名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第一节受理和承运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

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

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

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

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

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

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

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

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TG/HY103-2016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以下简称货检)工作管理,提高货检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

本规则是明确铁路货检工作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检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货检人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检管理工作,加强对货检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检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第五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广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应用(即原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货检应用”),改善货检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检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货检站按规定的检查范围、技术要求和作业标准,对货物列车(含军用列车,下同)进行货检作业后,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个有货检作业的货检站,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发生问题后能有效证明货检站工作质量良好的,可不按区段负责制列货检站责任。

对中间站保留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车站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检站。

第二章货检站管理第一节定义及分类第七条货检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改编或人工方式列检作业,或无改编或无列检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及以上的编组站或区段站。

第八条铁路局应根据到达解体列车、编组始发列车、直通列车数量,同时按照机车交路、列检作业、治安状况及自然环境等合理设置货检站,其布局应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18.02.13•【文号】国铁科法〔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八批清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或废止的79件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

现将第八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的意见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等6件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的《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和铁路运输实际,强化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安全技术和管理,可以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要结合铁路运输实际,健全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相关措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国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工作管理,促进货物装载加固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各地方铁路公司参照执行铁总运〔2015〕296号文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铁运〔2008〕106号)、《关于公布〈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附件修订内容的通知》(铁运〔2009〕236号)废止。

《关于加强货运安全工作的通知》(铁运〔2007〕17号)、《铁路货车增载暂行规定》(铁运〔2007〕218号)、《关于加强卷钢装运安全工作的通知》(铁运〔2010〕110号)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

2024年铁路货运问答题汇编

2024年铁路货运问答题汇编

2024年铁路货运问答题汇编1.什么是超限货物的计算宽度?答:计算宽度是指货物检定断面的实测宽度,加上偏差量(包括附加偏差量)减去曲线线路建筑限界水平距离的加宽值,所求得的由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起算的宽度。

2.遇哪些情况应摘车整理?答:(1)篷布苫盖不整或缺少腰绳;(2)货物发生严重倾斜、偏载、移位、窜动、坠落、倒塌和渗漏;(3)超限货物按普通货物办理;(4)加固支柱折断;(5)棚车车门脱槽,油罐车上盖张开;(6)液化气体泄漏、三酸罐车溢出;(7)火灾;(8)货物明显被盗丢失;(9)发生其他危及行车安全情况不能在列整理时。

3.判定货车偏载、偏重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答:判定货车偏载的主要依据是:货物总重心的投影横向偏离车辆纵中心线不超过100mm,超过时为偏载。

判定货车偏重的主要依据是:货物总重心的投影纵向偏离车辆横中心线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且两转向架承受的重量之差不大于10吨,超过时为偏重。

4.哪些情况下,整车货物可以不施封?答:派有押运人,需要通风运输的货物,组织装车的单位认为不需要施封的货物,可以不施封。

5.哪些情况属于施封锁失效?答:(1)钢丝绳的任何一端,可以自由拨出或锁芯可以从锁套中自由拨出;(2)钢丝绳断开后再接,重新使用;(3)锁套上无站名、号码和站名或号码不清、被破坏。

6.对问题车的换装整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换装整理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天。

如两天内未换装整理完毕时,应由换装站以电报通知到站,以便收货人查询。

7.在途中不对货物(车)的哪些内容进行交接检查?答:罐车和集装箱的封印、苫盖货物的篷布顶部、集装箱顶部、敞车装载的不超出端侧板货物的装载状态在途中不交接检查。

8.装载加固成件包装货物有哪些基本要求?答: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整齐,紧密。

当装载高度或宽度超出货车侧墙(板)时,应层层压缝,梯形码放,四周货物倾向中间,两侧超出侧墙(板)的宽度应一致。

货检作业指导书

货检作业指导书

货检作业指导书目录前言 (2)第一章货检作业流程及标准 (3)一、货检作业流程图 (3)二、货检作业标准 (4)三、重点作业风险控制表 (8)第二章劳动安全防护办法 (12)第三章应急处理 (15)一、恶劣天气应急处理 (15)二、货运安全检测监控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17)三、剧毒品短少、丢失事故处理 (17)四、附件 (19)一、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目录 (19)常用主要法律法规目录 (19)常用规章制度目录 (20)二、岗位职责及作业标准 (21)(一)货运检查员岗位职责 (21)(二)货运检查员班作业标准 (22)(三)货检监控员岗位职责 (23)(四)货检监控员班作业标准 (24)三、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25)(一)敞车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25)(二)棚车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35)(三)平车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40)(四)剧毒品车辆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48)(五)超限超长车辆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50)(六)罐车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52)前言铁路货运检查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货运检查作业内容涉及规章多,需掌握货运业务知识面宽,现场作业环境复杂,人身安全控制相对难度大。

为了使货运检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各环节有序、可控,按照铁路总公司和路局“三化”管理要求,车务段结合南车站实际情况制定了货检作业指导书,作为货检作业人员日常标准化作业和管理人员检查督导的指南,切实提高现场安全风险控制力度,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检查常态化和作业标准化目标。

第一章货检作业流程及标准一、货检作业流程图二、货检作业标准项目作业岗位工作内容作业标准交接班货运检查员货检值班员1. 点名会1.按时参加班前点名会。

听取重点任务、重点事项、文电精神。

按照“四预”管理要求,根据“人、车、天、地、货”五个方面进行预想预防。

2.了解上一班货检作业情况交接重点事项和安全内容。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文发布)摘录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

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

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 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

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修车质量,延长货车使用寿命。

1.3 要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MIS)的总体设计方案及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

凡与货车厂修技木管理有关的信息工作均须符合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4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工厂对货车厂修质量负全部责任。

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查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一切技术问题。

对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1.5 对于规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规程内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工厂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和方便检修,并且不低于奉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订厂级技术标准,并征得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同意,报部备案,认真执行。

1.6 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工厂和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在“货车检修记录簿”内注明。

1.7 货车厂修采用定期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的修理制度。

本规程既规定了厂修的基本周期,又考虑到货车的实际技术状态,并且逐步扩大抉件修、状态修和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车体部分的修理,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式检修工艺,进一步提高货车零部件的可靠性。

铁路货运管理程序

铁路货运管理程序

铁路货运管理程序1.目的对货运作业过程进行控制,保证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目的地。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铁路货物运输过程的货运组织管理。

3.职责3.1货运车间负责运输货物受理工作。

3.2货运员负责货物装载加固检查指导及货运检查管理工作;负责运输费用核算、统计分析管理工作;负责货物交付管理工作。

4.程序4.1受理订单托运人每月末向货运车间集中提报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货运人员认真核实订单,核实内容主要包括:4.1.1托运人全称与印章是否一致,应填写的特征代码是否正确、齐全。

4.1.2车种、品名是否相符。

4.1.3货物品名是否规范。

4.1.4车数与重量是否匹配。

对托运人虚报、瞒报品名、数量、重量的,车间不予受理。

4.2受理运单货物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为运输货物而签订的一种运输合同,车间在受理货物运单时,应认真审查货物运单内填记的事项是否符合铁路运输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4.2.1货物运单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4.2.2整车运输有无批准的计划号码。

4.2.3货物名称是否准确。

4.2.4货物运到期限计算是否正确。

4.2.5需要声明事项是否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4.3装车作业4.3.1装车前检查为保证装车质量,使装车工作顺利进行,货运员在装车前一定要检查货物运单、待装货物是否符合要求。

主要检查货车是否符合使用条件,包括车体、车门、车窗是否完整良好,对有不符合使用的情况,应采取适当措施。

4.3.2装车作业货物装车应做到安全、迅速、满载,装车时,货运员主要对装车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确保货物重量应均匀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偏重、不偏载、不超载、不集重。

货物的装载高度和宽度,除超限货物和有特殊规定者外均不得超过货物装载限界。

使用篷布时要苫盖严密、捆绑牢固;所装货物需要进行加固的,按《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有关规定办理;施封及拆封的技术要求,应按《货车和集装箱施封拆封的规定》办理。

铁路货物检查程序

铁路货物检查程序

精心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依据。

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六条铁路货运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车站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

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运检查站。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第一节定义及分类第七条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第八条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

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二节基本要求123.熟练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货车篷布管理规则》等规章中有关装载加固、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货运交接检查、货运事故处理等技术要求和人身安全规定。

4.熟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行车组织规则》、《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等行车组织的有关规定。

5.熟悉有关货车的技术参数。

6.熟悉本站内线路、设备、建筑物以及调车作业情况。

7.熟悉有关安全预案。

第三章货运检整第三节设备设施材、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通讯设备。

场地,装卸机械和计量衡器等。

备。

TMIS预确报、现车管理系统和铁路货第三章货运检查作业第+七条货运检查主要内容:1.货物列车中货物装载、加固状态;2.货车篷布及篷布绳网苫盖、捆绑状态;3.施封;4.货车门、窗、盖、阀关闭情况;5.《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事项;6.《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7.危险货物押运人押运情况;8.铁道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5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12•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第二章货物运输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

按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 0 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 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 0 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4.蜜蜂;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7.—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高速铁路货运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铁路货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高速铁路货运安全,确保旅客和货物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高速铁路货运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高速铁路货运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2. 货运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货运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货运安全检查:定期开展货运安全检查,对货运车辆、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3. 货运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铁路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货运操作流程,确保货物安全、准时送达。

4. 货运应急预案:制定货运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5. 货运安全信息报送:建立健全货运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货运安全信息。

四、货运操作规程1. 货运车辆: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管理、维护、检修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货物装载:严格按照货物装载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货物装载安全、平稳。

3. 货运司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 货运装卸:严格执行装卸作业规程,确保装卸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在货运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高速铁路货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高速铁路货运安全管理,提高货运安全水平,确保旅客和货物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货运安全管理工作。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第一节受理和承运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

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

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

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

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

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

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

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

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1)84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第一节受理和承运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

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

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

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

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

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

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

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

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

货运检查员

货运检查员

货运检查员试题问答《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01、何谓区段负责制?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02、货运检查站定义?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03、货运检查站分为那两类?各自定义?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

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04、货运检查主要内容有那些?货运检查主要内容:1.货物列车中货物装载、加固状态;2.货车篷布及篷布绳网苫盖、捆绑状态;3.施封;4.货车门、窗、盖、阀关闭情况;5.《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事项;6.《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7.危险货物押运人押运情况;8.铁道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05、货运检查站应配备那些起主要工具和备品?货运检查站应配备以下主要工具和备品:对讲机、限界尺、工具包、钢尺、吊锤、电工刀、断线钳、铁锤、撬棍、照明灯具,8号、10号镀锌铁线,绳索、扒锔钉、钉子、绞棍以及施封锁、消防器材、危险货物检测仪、应急救援防毒面具等。

《铁路货运检查作业标准》06、货运检查作业基本程序中计划安排和准备有何规定?车站有关人员应将班计划、阶段计划、列车编组顺序表及时通知货运检查值班员(班组长),货运检查值班员根据计划,将工作内容、检查重点、安全事项及要求等向货运检查员传达、布置。

货运检查员接到作业任务后,应掌握到达(出发)列车车次、股道、时刻、编组内容及施封、重点车情况。

作业时,应携带作业工具和作业手册。

07、货运检查作业基本程序到达列车预检有何规定?在列车到达前5min,货运检查员应出场立岗,在列车到达、通过时,对列车进行目测预检。

08、货运检查作业基本程序检查作业有何规定?(1)两侧货运检查员应从车列的一端同步逐车进行检查,对重点车进行记录。

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铁路货运是一项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在货物运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铁路货运的安全,确保货物能够顺利、安全地运输到目的地,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详细介绍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的内容和要求。

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保障铁路货物运输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和货物损失而制定的规则。

它包括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和措施,涵盖了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运输工具的维护等方面。

一、货物装卸的安全管理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货物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货物的特性和装卸要求,并且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

在装卸过程中,应注意货物的稳定,防止货物倾斜或者掉落造成安全事故。

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监管。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货物必须稳固地固定在车厢内,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滑移或者倾斜。

同时,必须定期对运输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线路的平整和安全。

三、运输工具的维护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运输工具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运输工具的正常运行。

运输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制动系统、车辆结构的安全性等方面。

同时,对于运输工具的使用也要有相应的规定,包括载重量、速度等方面的限制,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危险品的运输管理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对危险品的运输有着特殊的管理要求。

危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安全意识和培训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强调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所有从事铁路货运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同时,还要加强安全意识的宣传和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保障铁路货物运输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济南铁路局货运检查管理补充规定

济南铁路局货运检查管理补充规定

济南铁路局文件济铁货发[2006]172号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货运检查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各车站、车务段:为认真贯彻落实《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运[2006]62号),不断提高货检作业质量,确保货检作业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路局组织制定了《济南铁路局货运检查管理补充规定》(简称“补充规定”,下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济南铁路局货运检查管理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运[2006]62号),进一步强化铁路货运检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货检职工人身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货运检查作业标准》(TB/T2116.5-2005)及部、局有关规定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补充规定仅适用于路局管内的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是明确路局管内铁路货运检查作业的补充规定。

第三条各直属站、车务段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运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货物列车交接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检查交接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

列车在货运检查站有技术作业的按规定进行货运交接检查作业;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以上时,按区段负责制要求进行货检作业。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第五条路局货运检查站为: 济南西、徐州北、青岛西、菏泽南、聊城北、新沂西、兖州、东风、淄博、济南、临沂等十一个车站。

其中济南西、徐州北、青岛西站为路网性货运检查站,菏泽南、聊城北、新沂西、兖州、东风、淄博、济南、临沂站为区域性货运检查站。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铁道部公布的货运检查站,各车站、车务段对辖区内有技术作业需要进行货运检查的其他车站(与支线相衔接或需重新对列车进行编组作业的车站) 可参照本规定制定管理办法,比照货检站管理,并报路局(货运处)备案。

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参考丛书 货运检查员 规章类

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参考丛书 货运检查员 规章类

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参考丛书货运检查员规章类(一)(一)选择题1、《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是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前规章制度。

(A)《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B)《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C)《铁路货物运输规程》(D)《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2、《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合资铁路、()。

(A)专用线(B)专用铁路(C)地方铁路(D)段管线3、铁路货运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部分。

(A)组成(B)组织(C)重要组成(D)次要4、()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A)货运检查员(B)车号员(C)货运安全员(D)货运员5、货运检查站应根据货运检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并配齐管理人员。

(A)管理机构(B)生产机构(C)组织机构(D)指挥机构6、货运检查作业办公场报应设在车站到、发场,便于()的适当位置。

(A)应急处置(B)检查作业(C)整理作业(D)同车站调度员联系7、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指导。

(A)货运业务(B)现场作业(C)技术业务(D)安全技术8、铁路局应改改善货运检查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

(A)货运业务素质(B)现场作业效率(C)技术业务水平(D)作业质量和效率9、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

(A)护路联防队(B)铁路公安(C)车站(D)车站值班员10、货运检查站应设置()岗位,负责货运检查的现场组织工作。

(A)货运检查值班员(B)货运安全员(C)货运检查车间主任(D)货运检查指导11、货运检查站是指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min以上的()。

(A)车站(B)货运站(C)区段站(D)技术作业站12、货运检查站分为()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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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HY103-2016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以下简称货检)工作管理,提高货检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

本规则是明确铁路货检工作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检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货检人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检管理工作,加强对货检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检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广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应用(即原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货检应用”),改善货检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
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检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货检站按规定的检查范围、技术要求和作业标准,对货物列车(含军用列车,下同)进行货检作业后,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个有货检作业的货检站,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发生问题后能有效证明货检站工作质量良好的,可不按区段负责制列货检站责任。

对中间站保留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车站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检站。

第二章货检站管理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检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改编或人工方式列检作业,或无改编或无列检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及以上的编组站或区段站。

第八条铁路局应根据到达解体列车、编组始发列车、直通列车数量,同时按照机车交路、列检作业、治安状况及自然环境等合理设置货检站,其布局应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

第九条货检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检站。

路网性货检站是指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日常考核的编组站(名单见附录)。

区域性货检站是指除路网性货检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检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十条新建、改建线路时,铁路局应根据运输组织和铁
路货运安全的需要,设置货检站;因运输组织变化取消货物列车改编或列检作业时,可同步撤销货检站。

区域性货检站由铁路局自定,并及时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公布。

铁路局间交接货检站的增设或撤销应由需求提出铁路局牵头协商相关铁路局,重新明确前方货检站、签订交接检查协议或明确相关交接检查要求后,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公布。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货检站应根据货检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生产机构,并配齐管理及生产作业人员。

第十二条货检站应按班组设置货检值班员岗位,负责货检的现场组织和协调工作。

货检站应结合货物列车数量和作业均衡性、场站布局、安全检测监控设备和信息系统应用及其技术状态、货检作业内容等实际情况,按照“货检作业量适量、保证作业质量和效率”的原则,动态确定每班货运检查员(以下简称货检员)配置。

货检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三条货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职务要求。

(二)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上岗前和任职期间,还须依据有关岗位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熟练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超重
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货车篷布管理规则》《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等规章中有关装载加固、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超重、货运交接检查、超偏载问题车处理、货物损失处理等技术要求和人身安全规定。

(四)熟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行车组织规则》《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等行车组织的有关规定。

(五)熟悉有关货车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

(六)熟悉本站内线路、设备、建筑物和列车到发、通过情况,以及调车作业情况。

(七)熟悉有关安全预案。

(八)熟悉相关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和货检手持机等工具备品的操作应用。

第三节设备设施和工具备品管理
第十四条货检站应为货检管理和作业提供必要场所,配备计算机、摄录器材、复印机、传真机等生产作业必要设备。

货检作业待班场所应设在车站到、发场,便于预检作业或能减少货检员走行距离的适当位置。

第十五条货检作业路线应硬化或以细道碴铺平;作业现场需设灯桥等照明设施,照明范围应覆盖全部作业区域,照度符合相关规定,满足夜间和雨雪雾等特殊天气下的作业需要。

货检站应有甩车整理及换装设施,具有符合作业要求的装卸货物线路、场地,装卸机械和计量衡器等。

货检站应配齐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轮重测定仪等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

第十六条货检站应配备以下主要工具和备品:手持机、对讲机、工具包、钢尺、吊锤、电工刀、断线钳、铁锤、撬棍、照明灯具,8号、10号镀锌铁线,绳索、扒锔钉、钉子、绞棍以及施封锁、消防器材、危险货物检测仪、应急救援防毒面具等。

第十七条运用“货检应用”的货检站应保证现场作业时货检人员人手1台手持机,并备用适当数量的对讲机以在手持机故障时使用。

第十八条货检站应建立货检工具和备品登记簿,按照便于取用的原则,在适当的处所设立工具备品室(柜),个人备品与公用备品分室(柜)存放,定置管理。

第十九条货检站应加强货检工具和备品的使用培训和日常维护,保证状态良好,可用、会用。

第四节标准化货检站建设
第二十条铁路局应加强标准化货检站建设工作,促进货检管理规范化和货检作业标准化。

标准化货检站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1。

总公司运输局负责结合货检工作的发展需要,动态优化标准化货检站建设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标准化货检站建设的验收工作采取铁路局组织全面自查和总公司组织重点抽查的方式。

铁路局应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总公司运输局适时组织重点抽查。

总公司运输局负责结合重点抽查情况、铁路局自查自验结
果,以及日常掌握的有关情况,公布标准化路网性货检站名单;铁路局负责公布管内标准化区域性货检站名单。

第二十二条铁路局应对标准化货检站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达标的货检站进行重点帮促。

第三章货检作业及整换装
第二十三条货检主要内容:
(一)货物列车中货物装载、加固状态;
(二)货车篷布及篷布绳网苫盖、捆绑状态;
(三)施封(罐车、集装箱、SQ型或JSQ型车端门处施封除外);
(四)货车门、窗、盖、阀关闭情况,以及罐式集装箱盖、阀关闭情况;
(五)《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事项(不检查军用超限货物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六)设备检测发现的超偏载问题;
(七)货车、货物、集装箱、篷布等顶部和敞车内货物等视频监控设备可视部位的情况;
(八)危险货物押运人押运情况;
(九)对无列检作业的车站,还应检查自动制动机的空重位置,不符合时应进行调整;
(十)总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货检站应建立健全货检岗位与车站调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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