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场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目二考场管理制度
1、训练时间:教练车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考试车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除以上时间外,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场训练;
2、教练车须按排序进场训练,9点前教练员可在考场集中点评教学,9点后学员全部退出考场按顺序上车训练;教练员须严格管理自己的学员,如发现训练时间内学员在考场逗留,终止该训练队在考场的本次训练资格并处教练员200元罚款,
3、教学时间内教练车进场训练和考试前一天开机模拟考试,均属免费驾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下班后或休息时间教练车加班每小时100元,不得进入考场训练,用考试车加班每小时200元,在考场训练,教练员补助由驾校支付;考试车包车训练最低3小时,除每小时200
元包车费外,教练员不准向学员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4、公安部规定:严禁在考试场地涂画标线、标记,车身粘贴标记,一经发现取消该考场考试资格。为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学员顺利应考,如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规定涂画标记的地,取消该场考试资格并处当班教练员100元以上罚款,不听劝阻给驾校造成停考处罚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考试当天前40号的学员请于8点30分到待考试等待考试如不到自动排到最后参加考试。
6、如有教练员向学员索要财物或有其他违规行为,请拨打考核办投诉举报电话,我们会为您保密并且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考场及办公计算机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一、考场管理员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督与日常维护管理;
二、未经许可,不允许本单位以外的人使用本校的考训场地及进入考场设备区。
三、考场管理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防盗、电以及可能存在的突发安全隐患部位的进行清理和检查;
四、考场管理员非考试期间不得私自打开考试系统、开放监控室。
五、考试前一天必须检查考试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对临时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上报,第一时间进行维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每次考试完毕考场管理员必须整理好相关考生数据,档案等相关资料。
七、考场管理员必须每周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检查,对考场内、报名办公区的相关计算机杀毒、普检。监控、传输设备、户外考场及车载设备进行线路基础检查。
八、考场管理员对场地内的考试设备、训练设施必须做好日常维护登记。
九、考场管理员必须建立完整考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档案包括技术参数复印件、教练场地平面图、场地使用证明,科目设置明细等。
驾校考场管理制度
为配合郴州市公安车管所对考场纪律的进一步要求,规范吉利驾校正常的考试秩序和管理,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质量,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凡进出考场的教练车辆(必须是喷有“吉利驾校”字样的教练车),一律经驾训专用通道进出考场,车辆行驶、停放必须配合和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无关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考试区域,出现一起违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二、伪造、变造或者挪用机动车牌,以及车辆未年检、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教练车,不得进出考场,违者将处以500元罚款。
三、教练车辆在进出考场时必须由教练员亲自驾驶,严禁学员或教练员指使学员驾驶车辆进出考场,绝对不允许酒后驾驶、吸烟(耳朵夹烟)、打电话,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四、教练车辆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内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严禁超速、超载等违反《道法》的行为。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则对教练员处以200元罚款。
五、进入考场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况良好,车身整洁卫生,并按指定的区域实行一车一位,车头一律向外有序的停放,严禁停车压线、斜、侧停放,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六、教练员参与考试时,必须配置供考试员的副刹、车内后视镜、车身引擎左右的后视镜和置于车顶上“正在考试”的标识,必须符合考试用车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七、教练员须佩戴“教练牌”进入考试区域,学员须持“身份证、准考单和侯考牌”三证齐全,方可进出考场。若有违者,将处以100元罚款。
八、教练员必须引导参考学员严格遵守《道法》,行人走人行横道,严禁横穿,在未规划人行横道的道路,行人应当紧靠道路左右两侧的路边行走,不得妨碍交通,并注意安全,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九、待考区域内,教练员、学员不得大声呼叫、喧哗,严禁打牌或者以其它
方式参与赌博等行为,违者将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十、严禁在考试车的车身、窗户等部位粘贴明、暗标识,为学员考试提供参照物;严禁在车内利用收音机、电台、电话或者喊话、手势指导以及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安装通讯设施等弄虚作假舞弊的行为。有一例违反将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若被车管所考场人员抓获,将按照车管所处理意见追加处罚)。
十一、教练员、学员应当爱护考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以及翻越隔离栏(凳)、横穿踩踏绿化带、草坪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现一例处以100元罚款,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十二、考试中,教练员、学员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以及学员冒考、替考的行为发生。若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及停考一周以上的处罚。
十三、严禁教练员、学员与民警、职工之间,发生口角纠纷及打架斗殴等行为,影响考试、
训练秩序和声誉。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及停考一周以上的处罚。
十四、教练员应积极配合考场考试工作,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调动。当场不服调动者,处以200元的罚款,并按《关于办理业务的管理办法》(征字2008第099号)的规定追加处罚。
十五、考场内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考场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不得影响考场秩序,对影响考场秩序者,处以500以上的罚款。如不能圆满协商解决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同时上报校领导。
十六、以上违规行为一旦经考场工作人员拍照取证,总校则以分校为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十七、一年中被处罚超过三次的分校,取消年终评优的资格。
十八、凡是被停考分校的名额,将直接奖励给管理优秀、合格率高的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