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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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办法

市场管理办法

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市场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市场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市场的运行情况。

第二章市场主体第四条市场主体包括个人、企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其经营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如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未取得相关证照一律不得经营。

第六条市场主体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不得逃税、偷税、骗税等行为。

第三章市场秩序第七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市场规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行为。

第八条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进行定期检查,对违法行为者依法给予处罚,如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九条对于市场秩序恶劣且长期不得改善的市场,市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关闭、清退等措施。

第四章市场监管第十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训,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投诉处理机制,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处罚结果,对社会进行警示。

第十五条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其他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市场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对本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为《市场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要,旨在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希望各市场主体能够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共同建设市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目标
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市场操纵和 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 进市场健康发展。
重要性及意义
保障市场公平
通过监督市场行为,防止不正 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市场
公平竞争。
提升市场效率
有效的市场行为监督管理能够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 效率,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保护消费者权益
确保消费者在市场中获得安全 、可靠、公正的产品和服务, 防止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 行为。
通过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渠 道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和 评价,形成社会舆论压力。
消费者监督
消费者通过投诉、评价等 方式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 促进市场主体提高服务质 量。
企业内部监督
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 制,规范员工行为,提高 企业整体素质。
04
市场行为监督管理体制与机制
监督管理体制的构成与特点
01
02
03
04
政府监管机构
负责制定和执行市场监管政策 ,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

社会监督机制
通过媒体、公众舆论、行业协 会等途径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督
,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企业自我监管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
身市场行为。
监管特点
依法监管、公正透明、及时有 效、科学合理。
监管机制的运行与完善
02
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反垄断
防止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 争秩序,防止企业通过兼并、收购、 联合等方式形成垄断地位。
反不正当竞争
打击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商 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 公平竞争环境。
价格监督与反价格欺诈

市场监管与维护

市场监管与维护

市场监管与维护第一章简介市场是指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场所和交易场地,市场经济体制是当今人类社会的主要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自由交易和游戏规则的制约。

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中有无数种可能的行为,而且商业活动的各方(包括消费者、商家、生产者、政府等)的利益是不同的。

如果没有有效的市场监管和维护,市场就会陷入混乱状态,大量不合法的、不正当的行为就会猖獗,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保障。

市场监管的任务是保持市场秩序,防治市场违法。

维护市场秩序的手段包括立法和法律制度、监督机构和监管机制、行政处罚和司法措施等。

第二章立法和法律制度中国的市场监管制度分为两个部分:宪法、行政法规和司法机器,以及自律和规范性文件。

宪法和行政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反垄断法》、《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是市场监管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基本的市场经济制度和市场监管制度。

《反垄断法》是反垄断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法律,《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则是保护商业道德和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

自律和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各行业和企业自主制定、实施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这些文件可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机构之外的力量,加强行业自我监管,抑制不正当行为,提高行业标准和道德水平。

为了保证自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监督机制和处罚制度。

第三章监督机构和监管机制监督机构是指负责市场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政府部门或者独立的监管机构。

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负责市场监管的国家级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也都有相应的市场监管机构。

此外,工商保监、银监、证监、国土房管等部门也有监管职责。

监管机制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活动的监管方式和手段。

在中国的市场监管,包括以下几种监管方式和手段:第一种是制度监管,即通过立法、行政规章制度等手段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例如,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符合真实性、可比性、合法性等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摘要:
一、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概念与作用
二、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三、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实施与监管
四、市场监督管理法对市场秩序的维护
五、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意义与展望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法是我国规范市场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对于调整监管主体在对市场活动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制约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概念与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法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手段,为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2.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主要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3.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实施与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实施涉及到各级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等多个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市场主
体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4.市场监督管理法对市场秩序的维护
市场监督管理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5.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意义与展望
市场监督管理法对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法在未来的实施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总之,市场监督管理法是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法

市场监督管理法

市场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是一部规范市场的立法,旨在消除市场混乱,保护消费者,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光照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据宪法和刑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市场是指在国家容许的范围内,由企业、个体经济户、农户和其他组织依据竞争原则,在市场上买卖商品、劳务以及受益物的总称。

第三条国家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市场秩序监管、行为监管、供给管理、价格管理、产品质量监管、安全隐患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以有助于市场秩序的正常发展。

第二章市场秩序监管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推行市场示范、备案、许可、审批、登记、证明、核准等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买卖行为,防止买卖占有违法行为。

第五条国家对企业、个体经济户和其他组织在市场上的生产、买卖活动,实行相应的管理、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条国家通过竞争法、归类法等政策,建立市场竞争体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七条国家可以规定在市场上销售某种商品须经许可、审批等手续,以及销售方需符合有关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第三章行为监管第八条国家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规律,实行贸易守则主义,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九条国家采取政策宣传、监督规范、检查查处、责任追究等措施,规范商家及其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及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营中应合理安排营销资源,做好营销管理,并设置监督与评价机制,加强校园营销行为的管理。

第四章价格管理第十一条国家采用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价格调节,保持价格稳定,支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国家将实施价格监控、价格审查、价格保护等有效措施,规范价格活动,保持市场稳定,确保市场秩序。

本章末第十三条国家规定有必要的行业价格,对国家家公共财政、振兴农业、稳定物质供应等重大问题实行价格控制,维护价格稳定和全民利益安全。

市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市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市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管人员的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权限第三条市场监管人员的岗位设置和权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依法行使监管权力。

第四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

第五条市场监管人员除非获得授权,不得擅自参与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不得对监管对象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第三章岗位招聘和培训第六条市场监管人员的招聘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选拔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

第七条市场监管人员入职后,应当接受规范的岗前培训,掌握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了解监管流程和工作规范。

第八条对市场监管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适应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

第四章从业行为第九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遵守从业规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信守承诺,不得违法违纪、徇私舞弊,不得参与市场主体的违法活动。

第十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监管对象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勤勉、审慎地履行监管职责,不得收受礼金、回扣或者其他财物。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市场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进行奖惩。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开透明,依法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市场监管人员涉嫌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绝不包庇、 ove罩。

第十七条对监管部门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追责,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市场监督管理,是指国家对市场上商品、服务的生产供应、流通、使用以及市场价格及有关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应当采取多种手段,遵循综合、分类、灵活的原则。

第四条对农业品种、医疗器械、药品、食品检验、重大危险源、特殊器材、计量仪器等商品应当要求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第五条对市场价格和交易行为,应当采取正面管理措施,如实行价格报告联网,建立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数据库,加强价格监测,实施竞争性采购,鼓励促进市场竞争。

第六条对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过期售卖以及安全性隐患等行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例如加强监控、惩戒违法行为以及追究违法者责任等措施。

第七条对涉及消费者利益的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市场行业,应当贯彻综合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消费者受到欺诈如浮报牌宣传,假冒伪劣等行为欺骗。

第八条本条例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措施要落实到位,部门间协作有序,法治有力,以确保市场活动的公正、诚信和规范。

第九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市场管理者和市场从业人员,所有市场管理者和市场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市场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市场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市场管理者有权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对市场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第五条市场管理者有义务保证市场内安全秩序,维护市场整洁干净,保障市场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市场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保障市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市场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市场从业人员有权依法经营,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拥有独立经营的权利。

第八条市场从业人员有义务遵守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损害市场秩序的行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市场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税收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章市场秩序管理第十条市场管理者应当建立市场监督巡查制度,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市场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市场清理整治,清理违规摊点,整治乱放乱占等不良现象。

第十二条市场管理者应当严格管理市场物品摆放,规范市场内部布局,保证通道畅通。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三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市场管理者应当迅速组织应急处置,确保市场从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理后,市场管理者应当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的市场从业人员,市场管理者可根据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市场管理者可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配合调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市场管理者和市场从业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市场管理者应当主动报请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协助依法进行调查。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行为、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提高行政效能,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第五条设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未经登记注册,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第三章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十条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一条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十二条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等。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法规,全文共分为十三章,包含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该法旨在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督管理的职责等内容。

其中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规定了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制度。

根据该法,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同时依法退出市场,保证市场主体合法管理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的执法机关及其职责。

该章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以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关系。

同时,该章还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执法手段等内容。

第四章至第六章则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中的市场秩序、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监督等具体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第七章至第九章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中的食品安全、药品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该法对涉及公众健康的领域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和管理。

第十章至第十一章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中的网络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市场监管已成为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之一。

第十二章规定了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处罚。

根据该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对于涉及犯罪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后,第十三章对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和法律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市场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市场监督管理法是中国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法,为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

该法内容涵盖广泛,法律条文明确,措施科学合理。

这一法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法还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使经营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市场规则。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摘要:

I.市场监督管理法的背景和重要性
- 概述市场监督管理法对于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用
II.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原则
- 市场监督管理法规定的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职责
III.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具体实施
- 监管措施和处罚手段
- 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规定
- 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
IV.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意义和影响
- 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 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和引导
-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接下来,我将按照,详细具体地写一篇文章。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该法律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
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法定义了市场监督管理法适用范围,明确了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职责。

其次,该法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原则,包括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便民高效等。

最后,该法规定了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处罚手段,以及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规定、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等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实施对于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发展。

此外,该法还可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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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尊敬的读者:非常抱歉,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全文超过6000字,不符合我的能力范围。

我只能为您提供其中的一部分内容。

以下是"市场监督管理法"中的一些重要条款和解释供您参考。

市场监督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为:依法管理、公开透明、推动创新、加强协同、权益平衡、风险防控。

第四条国务院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是本法的组成部分,本法没有规定而必须依法制定的,可以由国务院按照授权设规章。

第二章市场主体的准入第五条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六条市场主体的准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或者排除对特定市场主体的准入。

第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的准入管理制度,明确准入条件和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第八条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条件。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

第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应当依法予以行政许可,并严格按照许可的范围和条件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立即撤销登记;发现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应当予以补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处罚。

第三章市场主体的退出第十二条市场主体退出是指市场主体终止经营活动,撤销登记或者注销机构的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主体退出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平的原则,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管理制度,明确退出条件和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文章作者:点击:27252011—9-12 14:48:41字体【大中小】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建设,发展城乡集市贸易,促进商品流通,维护商品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加,以集中、公开方式,在固定场所依法进行商品交易的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租赁经营商场以及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商品交易场所.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建设、监督管理和商品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集市贸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集市贸易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公正、文明、规范。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价、技术监督、税务、公安、卫生、计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集贸市场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文章作者:点击:17902011—9—12 14:57:37字体【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第三条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第二章农贸市场消防组织第五条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集贸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市场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市场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市场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和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通过买卖行为,实现商品和服务的交换的场所。

第三条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市场经营行为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竞争制度、市场交易制度、市场信用制度等。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市场创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对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第八条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必要的经营设备和设施;(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市场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无照经营;(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三)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四)以虚假手段取得营业执照;(五)其他违反市场准入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十三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商品和服务价格、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第十四条市场经营者不得采用虚假宣传、恶意诋毁、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十五条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服务等信息。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市场的管理,保障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场管理单位应依法管理市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条市场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市场从业者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

第四条市场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

第五条市场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条市场从业者应依法合规经营,接受市场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得干扰市场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场从业者应加强自律,遵守市场规则,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八条市场从业者应提高商业道德水平,诚信经营,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二章市场管理措施第九条对于市场上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市场管理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责令整改。

(四)暂停营业。

(五)吊销营业执照。

(六)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违法的市场从业者,市场管理单位可以采取吊销营业执照、限制登记注册、列入不良名单等措施,对其进行惩罚。

第十一条对于存在恶意竞争行为的市场从业者,市场管理单位可以采取限制销售渠道、限制广告宣传、行政处罚等措施,对其进行惩戒。

第十二条市场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额外的管理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市场管理机构第十三条市场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构,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市场管理机构应配备合适的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市场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市场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六条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七条市场管理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7.2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21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四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系统建设规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应当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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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回复《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引言:市场监督管理法(简称“《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为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详细解读《法》的全文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该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了该法律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旨在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同时,该法律还明确指出,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和风险管控原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第二章主要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权限和职责。

其中规定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还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职责、查封、扣押、没收和罚款等执法手段的执行条件和程序。

第三章市场监管行为第三章明确了市场监管行为的范围和内容。

规定了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的目标和措施,包括查处虚假广告、违法销售、生产伪劣商品等行为。

同时还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包括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执法信息、监督抽查商品和服务等。

第四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第四章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明确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是市场竞争的基础,规定了对于生产、销售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管第五章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目标和措施。

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食品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等监管行为,对违法食品进行查封、扣押、罚款等处罚措施。

同时还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六章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规定了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的范围和程序,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消费者组织开展维权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密训题库1 -答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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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单元测试(一)课程代码00108温馨提示:本单元测试涵盖全书中第一章工商行政管理的任务和特点的内容,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任务、地位、手段的知识点。

一、单项选择题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管理的目标是(A)A.实现利润最大化B.获得市场竞争优势C.开发人力资源D.为社会和职工做贡献2、工商行政管理的对象是(A)A.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B.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D.消费者3、工商行政管理的性质是(D)A.经济行政计划B.经济行政组织C.经济行政指挥D.经济行政监督4、工商行政管理是指(D)A.工商企业管理B.对工商企业的管理C.工商企业的行政管理D.政府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5、工商行政管理的主体是(B)A.各个政府部门B.政府及其授权机构C.独立的社会机构D.工商企业的行政组织6、消费者权益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商品交换过程,更依赖于(C)A.商品的设计过程B.商品的生产制造过程C.商品的使用和消费过程D.商品的售后服务过程7、市场既是商品交换的场所,也是(A)A.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B.有支付能力的需求量C.商品被消费者接受的程度D.某种商品的销售量8、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维持市场秩序主要是通过制定和贯彻执行市场管理的(A)A.各种政策B.法律法规C.全国性规章D.地方性规章9、市场规则的核心和基础是(B)A.行政规则 B.法律规则C.非正式规则 D.市场经营主体自律规则10、在市场规则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B)A.非正式规则B.法律规则C.行政规则D.自律规则11、建立市场秩序应遵循的原则是(B)A.科学性、非确定性、规范性、合理性B.科学性、确定性、稳定性、可操作性C.科学性、合理性、易变性、可操作性D.科学性、确定性、合法性、易变性12、与质量监督、卫生监督、海关监督等政府监督部门相比,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更具有(D)A.确定性B.可操作性C.直接性D.综合性13、收入分配合理的目标是实现(C)A.按劳分配B.按需分配C.共同富裕D.缩小收入差距14、在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手段中,行政手段具有的特点有(D)A.强制性、间接性、纵向性、稳定性B.强制性、直接性、利益性、灵活性C.强制性、间接性、灵活性、稳定性D.强制性、直接性、纵向性、稳定性15、国民经济管理从管理的过程看包括(A)A.国民经济决策和国民经济调控B.中央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C.对所有经济活动的管理D.国民经济决策、国民经济调控和国民经济监督二、多项选择题1、工商行政管理与行政管理的区别与联系主要有(ACD )A.二者的管理主体都是政府B.二者的管理对象相同C.前者是后者的一个组成部分D.前者不包括对自身内部事务的管理E.二者的管理手段相同2、在下列对象中,属于市场经营主体的有( CDE)A.政府主管部门B.消费者C.生产者D.销售者E.服务提供者3、商品的市场秩序包括(ABCDE)A.服务市场秩序B.资本市场秩序C.信息市场秩序D.劳动力市场秩序E.技术市场秩序4、建立市场秩序的原则包括(ABCE)A.科学性原则B.确定性原则C.稳定性原则D.权威性原则E.可操作性原则5、市场交易方式规则包括(ABDE)A.交割结算规则B.合同使用规则C.交易价格规则D.交易程序规则E.交易场所规则6、市场客体的入市资格一般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重性,社会属性包括( A C D E )A.政治思想取向B.技术取向C.价值取向D.道德取向E.宗教取向7、法律规则是市场规则的核心和基础,其特点有(ACE)A.权威性B.灵活性C.稳定性D.民主性E. 约束力强8、行政手段的特点有(ABCE)A.强制性B.直接性C.纵向性D.灵活性E.稳定性三、简答题1、简述工商行政管理的一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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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对市场经济主体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依法监管、公正监管、服务监管、综合监管。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法治化、专业化原则。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坚持风险管理和效果评估原则,突出重点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符合科学民主原则,注重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切实维护监管公正和公平。

第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必须遵循稳健审慎原则,确保监管行为合法合规。

第八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政府管理部门,直接由市政府负责领导。

第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有市场监督总局、市场监督局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市场监督总局负责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监管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全市监管工作。

第十二条市场监督总局设立市场监督局,分别负责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市场监督执法、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

第十三条市场监督总局设立监督管理部,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十四条市场监督总局设立行政处罚审批委员会,负责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审批决定。

第十五条市场监督总局设立投诉举报处,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查处理。

第十六条市场监督总局设立市场监管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由市场监督总局领导成员担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

第十七条市场监督总局设立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委员会,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八条市场监督局设立市场主体登记处,负责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变更和注销工作。

第十九条市场监督局设立市场监督执法处,负责市场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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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第2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1.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导致经济资源 的不合理配置,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损害其他经营者或竞争对手合法权益。 3.侵犯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 社会公共利益。 5.影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和改革开放的进程。 6.破坏了社会技术进步机制。
第1节 市场竞争行为
2. 市场竞争行为的特征
❖市场竞争行为指市场上生产经营者的行 为,而不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 分的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等。 ❖市场竞争行为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如 获取最大利润或最大的市场占有率。 ❖市场竞争行为是生产经营者与竞争对手 展开的较量和斗争。 ❖市场竞争行为的成败最终取决于产品购 买者的“货币选票”。 ❖市场竞争行为的最终评价标准是是否有 利于消费者。
1.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 易,损害竞争对手。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第2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2.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 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 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 政府及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4.商业贿赂。 5.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虚假宣传。 6.侵犯商业秘密。 7.低于成本价格的销售商品。 8.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9.不正当有奖销售。 10.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 商业信誉、商品信誉。 11.串谋招、投标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
(第四版)
许光建 主编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第5章 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重点问题
市场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 垄断行为 对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和
垄断行为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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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
《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所限制的上述十一 类行为,基本上涵盖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主 要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涉及众多方面, 手段多种多样,对社会经济生活、对其他经 营者(特别是竞争对手)、消费者和国家带来 的危害也不尽相同,总起来看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
第1节 市场竞争行为
一、市场竞争行为的含义及特征
1. 市场竞争行为的含义
市场竞争行为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市场 竞争过程中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行为。 即为了获取最大经济利益,如取得最 大利润,实现最大的市场占有率或争 取其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地位等, 而与竞争对手展开的较量与斗争。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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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垄断行为
一、垄断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1.垄断行为的含义
垄断是与竞争相对应的一种市场状态,或者 说是与竞争相对应的一种市场结构。它是指在 经济活动中采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行政权力, 排除、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从理论上讲,垄断 包括了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等三种 市场结构中企业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垄断法》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 为包括:(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 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 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实际上这是政府机构或具有政 府职能的公共组织实行的行政性垄断行为。 因此垄断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经营者的垄 断行为,另一类是行政性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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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市场竞争行为
二、市场竞争行为的类型
1
从市场竞争 行为的范围 上可以将其 分为:部门 内竞争、部 门间竞争。
2
根据生产经营 者的市场竞争 行为是否采用 价格手段可以 将其分为:价 格竞争、非价 格竞争。
3
按生产经营者在 市场竞争行为中 的侧重点不同可 以分为:产品竞 争、科技竞争、 服务竞争、人才 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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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反对不正 当竞争的专项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法律的高度进行了界定,为打击和限 制不正当竞争提供了依据。根据《反对 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的规定,以下行 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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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垄断行为
2.垄断行为的特征
垄断行为,是限制和排除竞争的行为, 是损害竞争机制,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 行为。 在行为结果上,损害了竞争对手、消 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垄断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即违反 《反垄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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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诚实守信和商业道 德的行为,它以虚假、欺诈和损人利己等手 段为表现行式。 在行为结果上,侵犯了他人权利,尤其是 侵犯了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利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竞争机制,扰乱社 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即违反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对不正当行为 的最终界定只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4
按竞争的手段 是否正当可以 将其分为:正 当竞争、不正 当竞争。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第2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1.不正当竞争的含义
不正当竞争,又称不公平竞争,是指在市场 经济活动中采取虚假、欺诈和损人利己等手段, 损害国家、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 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法》 所指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活 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诚实守信的商业道 德规则,损害国家、竞争对手和消费者利益、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市场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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