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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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技术津贴规章制度

员工技术津贴规章制度

员工技术津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学习、提升技能,公司特制定员工技术津贴规章制度,规范和管理技术津贴发放。

第二条技术津贴是公司对具有独立完成一定技术任务或拥有特定技能的员工在工作中的技术表现给予的奖励,技术津贴发放范围、标准、程序等规定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凡在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可享受技术津贴,具体执行标准由公司根据员工不同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确定。

第二章技术津贴标准第四条技术津贴标准分为基本技术津贴和额外技术津贴两种。

基本技术津贴指的是员工在工作中顺利完成公司交办的技术任务,并达到公司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效果时,依据员工的技术水平,享受相应的技术津贴。

额外技术津贴指的是员工在工作中主动学习、提升技能,完成其他非工作任务或者针对公司有价值的技术提案被公司采纳时,享受的额外技术津贴。

第五条技术津贴标准根据员工不同的技术能力、技能水平、贡献度等因素确定,由公司制定并不定期调整。

第六条技术津贴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定、审批,并及时向员工通报。

第三章技术津贴计算第七条员工完成工作任务、提出优化建议、参与专业培训等,可以获得相应的技术积分。

根据技术积分的累积情况,公司综合评定员工技术贡献,确定员工技术津贴的发放标准。

第八条公司将员工的技术津贴发放及时、公平、公正,并建立技术津贴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第九条员工提出技术津贴申请后,公司应及时审核、核发技术津贴,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发放。

第十条员工技术津贴的计算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对,并在员工工资中发放。

第四章技术津贴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技术津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技术津贴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公司应向全体员工及时通报技术津贴标准、计算方式、发放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员工技术津贴计算及发放过程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整、篡改或者滥发技术津贴。

第五章技术津贴考核第十四条技术津贴发放是对员工在工作中技术表现的奖励,应与员工工作任务、目标、评价指标等紧密结合,做到人尽其才、公平竞争。

技术职称补贴管理办法

技术职称补贴管理办法

技术职称补贴管理办法1、目的:为鼓励员工积极发挥所学专业技能水平,提高公司整体专业技术水平,体现公司学习型企业和人性化管理的决心,特拟定此办法;2、范围外进行培训,并考核获取了相关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证书的人员; 2.1公司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和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经公司批准或选派出资委2.2 公司已有资格等级或职称证书的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和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非公司出资进行培训的,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聘用其中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证书人员;2.3补贴人员必须有公司领导批准的《技术资格职称审批表》及和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才能获得补贴。

3、补贴标准3.1 取得单个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证书的科目人员,按表1进行补助;3.2 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证书的科目人员,按表2进行补助;拥有两个以上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证书的科目人员,应取两个最高资格等级科目作为补助标准;4、服务协议及违约责任4.1 凡享受上述补贴人员,从享受补贴之日起,签署服务协议约定在本公司服务年限为两年,如服务协议与劳动合同服务期限有冲突的,劳动合同服务期限延续至资格补助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准;4.2 如一人签订多个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有出入,以最新签订服务协议年限为准;4.3 服务协议约定内,如因个人违法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协议,或其他因个人行为产生违约责任的,个人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单证支付违约金2000元,多证支付3000元(违约金额可按实际服务期限递减);4.4 服务期限内,个人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有效期过期,个人须及时续证,公司有权取消资格补助,同时服务协议约定终止;4.5 服务期限内,如发现个人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证书伪造假证行为,公司将停止补助,当事人之前所得资格补助应全部扣除,并承担所有违约金额;如因伪造假证造成一切后果的,均由当事人承担;4.6 凡公司出资委派人员所取证书,一律交由公司存档并可作为资格补助申报条件之一;非公司出资培训的持证人员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经公司聘用的技术资格等级或职称证书,在服务协议期限内需交公司进行保管存档;4.7 公司出资委派培训的员工依培训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其违约金与服务协议违约金分开进行计算,但服务期以最新签订服务协议年限为准;技术职称补贴管理办法 [篇2]一、目的: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动力,同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津贴分类及标准(一)职称津贴1、初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2、中级职称(如工程师、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3、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二)证书津贴1、行业相关的专业证书(如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等)一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二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2、语言类证书(如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每月津贴_____元。

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每月津贴_____元。

雅思成绩65 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90 分及以上:每月津贴_____元。

3、计算机类证书(如计算机二级、三级等)计算机二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计算机三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四、津贴发放条件(一)职称津贴发放条件1、员工所获得的职称必须与公司业务相关,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认定。

2、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_____年,且在工作中实际运用了所获得的职称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证书津贴发放条件1、证书必须是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正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证书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必须与员工的工作岗位相关,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带来实际价值。

3、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_____个月,且在工作中实际运用了证书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

五、津贴申请与审批流程(一)申请员工在满足津贴发放条件后,应填写《职称与证书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职称证书或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二)初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

初审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三)复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包括对证书的再次核实、员工工作岗位与证书的相关性评估等。

焊锡技能等级与津贴评定管理办法

焊锡技能等级与津贴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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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通过实施焊锡技能等级和对应等级津贴评定制度,对焊锡操作员工进行鼓励,提高焊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焊锡员工自主提升焊锡技能,进而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合于本公司所有焊锡操作员工。
3.0权责:
3.1需求部门:提出考核人员申请。
6.2考试流程:
6.2.1初次考证:理论培训——理论考试——实习三天——实操考试——评级发证。
6.2.2晋级考证:实习三天——实操考试——评级发证。
6.3生产部根据产线需要提前提出焊锡培训需求,书面提出名单交到工程部,由工程部专门负责焊锡培训的人员实施焊锡培训。
6.4焊锡人员首先进行焊锡理论考核,考核合格后(90分以上为通过),再进行焊锡技能实操考核。
各50pcs
单个焊点焊接时间
小于3秒
外观不良
3
焊线虚焊
0

能合格率
100%
C级
Φ9.7类焊线产品(取用当时正在焊接的相关产品)
100pcs
单个焊点焊接时间
小于3秒
外观不良
3
焊线虚焊
0
电性能合格率
100%
D级
喇叭或回路
100pcs
单个焊点焊接时间
小于3秒
外观不良
3
焊线虚焊
0
6.0考核流程:
6.1报考:需求部门提出报考申请(不可直接报A级,可直接报B级),拿到B上岗证后才可报考A级考试。
6.8晋级考证:实操考试:在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后,产线必须给焊锡员培训两天以上再进行第二次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后,则取消此次晋级资格,两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晋级。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职称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称津贴的管理和发放,激励人员持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称津贴是对具有特定职称的人员实行的一种额外经济待遇,旨在鼓励和奖励相关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在职务岗位上表现出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职称津贴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审和审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职称津贴的发放资金由财政拨付,用于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

第二章职称津贴评审第五条职称津贴评审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根据相关的职称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是否发放职称津贴的程序。

第六条申请人员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工作成绩等。

申请时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第七条职称津贴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初审由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复审由评审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进行,主要对申请人员的职称评审标准进行评定。

第八条职称津贴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员的材料和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是否发放职称津贴。

第三章职称津贴发放第九条职称津贴的发放由财务部门负责,按月发放。

发放人员应核实申请人员的职称信息和发放金额,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职称津贴的发放金额根据申请人员的职称等级和发放标准确定,具体金额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申请人员发现职称津贴发放有误的,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申请人员职称津贴评审申请表。

2.职称津贴评审标准。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职称评定工作:指对人员职称进行评定的相关工作。

2.职务岗位:指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

3.职称津贴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发放职称津贴的过程。

4.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机构,负责对职称津贴申请人员进行评审。

关于调整工人技术等级津贴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工人技术等级津贴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工人技术等级津贴标准的通知各部门,为鼓励工人努力钻研技术,营造学技术氛围,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加速培养操作型技能人才,稳定技术工人队伍,充分发挥技术工人在企业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人技术等级津贴标准做如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工人技术等级津贴标准技术等级津贴标准(月/元)首席技师 1000高级技师 500技师 300高级工 200中级工 100二、有关规定1、对技术工人的聘任范围、聘任条件仍原文件规定执行。

2、取得技术等级资格且聘任的人员,必须是从事生产岗位并与所取得专业资格岗位相一致的人员。

3、为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拟设立首席技师岗位,首席技师的考核、管理、聘任办法,公司另文下达。

三、支付考核办法服从工作分配,无较大工作失误,无违法违纪行为,当月出勤达到法定工作日的按标准计发;达不到法定工作日且出勤在80%以上的按标准的一半计发;不服从工作分配,出现较大工作失误,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当月旷工一天,出勤在80%以下的不发给津贴。

各种有资假期(病、事、产、探、年休假),不执行技术津贴。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四、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行解聘: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2.岗位变动,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3.不按规定参加《技术等级证书》年审或任职考核的;4.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5.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资金渠道工人技术等级津贴从各单位工资总额中列支,由公司按月给予追加工资计划。

六、本办法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水平,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 第二条津贴发放原则职称津贴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津贴发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津贴类别与标准# 第三条津贴类别职称津贴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

# 第四条津贴标准1. 初级职称:每月发放津贴XX元;2. 中级职称:每月发放津贴XX元;3. 副高级职称:每月发放津贴XX元;4. 正高级职称:每月发放津贴XX元。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申请条件专业技术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职称津贴:1. 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职称资格证书;2.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3. 近一年内工作表现良好,无重大工作失误。

# 第六条申请程序1. 申请人需填写《职称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人资格及工作表现;3. 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并提出建议;4. 单位领导审批。

# 第七条审批时间职称津贴申请审批工作应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章发放与管理# 第八条发放时间职称津贴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 第九条管理规定1. 获得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继续提升业务能力,为单位发展做出贡献;2.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放津贴;3. 职称津贴的发放情况应定期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办法修订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 第十一条生效时间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具体的津贴金额(XX元)和审批工作日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此外,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教育系统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津贴考核办法

教育系统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津贴考核办法

教育系统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津贴考核方法篇1:教育系统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津贴考核方法余庆县教育系统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津贴考核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老师队伍素养,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规范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制造性,不断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的生机活力,依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必需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重视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三条已取得中学高级老师、中学一级老师、小学中高级老师、小学高级(幼儿(高级)老师职务资格,且已聘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在编在职老师。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以履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为依据,重要考核基本素养和专业业绩两个部分。

第五条基本素养的考核内容为道德品质、本领素养、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履行职责等五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10分)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挂念时事,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发对同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2、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自发遵守老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同学行为。

4、团结同志、严于律已、乐于奉献,品德行为堪为师生表率。

(二)本领素养(20分)1、具有从事和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学问水平和业务本领,且被同行认可。

2、自发参加老师连续教育,更新学问、更新观念,"继教'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讨论课题、学科学术交流活动。

撰写讨论文章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交流。

(三)工作态度(20分)1、酷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2、承当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满工作量。

3、自发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4、积极自动地承当临时性份外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技能津贴暂行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技能津贴暂行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技能津贴暂行办法为加快培养和造就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更有效地激励和发挥高级技能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员工不断学习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技能,促进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津贴的实施范围集团公司所属生产企业。

二、津贴的激励对象各有关企业中在生产一线班组工作的人员,不包括生产管理岗位人员。

三、津贴的享受条件生产技术或技能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享受生产技能津贴:1. 在生产一线班组岗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2. 取得与从事专业(工种)一致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 完成岗位职责明确的工作任务及企业确定的“师带徒”等工作目标,并经企业考核合格。

四、津贴的发放标准1. 对符合享受津贴条件并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生产技能津贴月标准定为不超过150元。

2. 对符合享受津贴条件并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生产技能津贴月标准暂定为不超过300元。

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各直属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在不突破上述标准的情况下,制定本企业的具体发放标准,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

五、津贴的列支渠道生产技能津贴作为工资项目的独立单元,在职工应付薪酬科目的工资项中列支,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工资结算报表中单独列示。

六、津贴的发放办法1. 生产技能津贴按月发放,依据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 员工离开生产一线班组后不再享受生产技能津贴。

3. 员工工作调动后由调入企业根据津贴享受条件重新予以核定。

4. 运行岗位人员可同时享受运行津贴。

5. 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岗位竞争和持证上岗制度并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资制度改革暂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未实现持证上岗的企业,暂不执行本办法。

6.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技能津贴暂行办法》,不得扩大人员的享受范围和提高生产技能津贴的发放标准。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职称和证书津贴发放,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称1.职称种类及要求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和职称管理规定,本企业设定以下职称:(1)高级职称:担任管理职务的职员、高级工程师、高级设计师,具有全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定的技术职称。

(2)中级职称:担任起重机械操作、生产调度、仓库管理等技术工种的人员,具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定的技术职称。

(3)初级职称: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在本企业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员,具有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定的技术职称。

2.职称评定及奖励(1)员工须申请相应职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定。

(2)职称评定由企业职称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结果以通报形式通知申请人,并正式授予相应职称。

(3)职称评定成绩优秀者,将获得一次性奖励,奖金标准由企业制定。

3.职称津贴(1)符合职称要求的员工,将享受相应职称津贴,标准按企业相关规定制定。

(2)职称津贴将与基本工资同时计算,每月发放。

第三章证书1.证书种类及要求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和职业资格证书要求,本企业设定以下证书:(1)获得企业培训证书: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通过考试者获得。

(2)获得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通过全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职业技能者获得。

(3)获得省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通过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职业技能者获得。

2.证书奖励(1)员工须申请相应证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证。

(2)认证结果以证书形式通知申请人,并正式授予相应证书。

(3)获得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将赋予一次性奖励,奖金标准由企业制定。

3.证书津贴(1)符合证书要求的员工,将享受相应证书津贴。

(2)证书津贴将与基本工资同时计算,每月发放。

第四章相关附件和法律名词1.所涉及附件如下:(1)职称申请表(2)证书申请表(3)职称评审表(4)证书认证表2.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职业技能鉴定:指国家、省级和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职工所从事的职业进行的能力测试,鉴定出职工所具有的职业技能和水平。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津贴的发放和管理,确保津贴发放的公平性、合理性和透明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获得职称认定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职称津贴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性原则:确保每位员工根据其职称等级获得相应的津贴。

2. 激励性原则:通过津贴激励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

3. 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称变动,适时调整津贴。

第二章津贴标准第四条职称津贴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1. 初级职称津贴:每月XX元。

2. 中级职称津贴:每月XX元。

3. 高级职称津贴:每月XX元。

第五条特殊贡献津贴:对于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给予一次性或定期的特殊贡献津贴。

第三章津贴发放第六条职称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月工资发放日。

第七条新获得职称认定的员工,自职称认定之日起,按照相应职称等级享受津贴。

第八条员工职称等级变动时,自变动之日起,按照新的职称等级调整津贴。

第四章津贴管理第九条单位设立职称津贴管理小组,负责津贴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员工的职称等级进行审核,确保津贴发放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职称评定规定或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管理小组有权提出津贴调整或取消的建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具体数额和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政策进行设定。

)。

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津贴、补贴管理办法1.0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的管理,并使之纳入公司的激励机制中,为公司管理效率和企业文化及形象的提升服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适用范围:1.2.1本制度的责任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监督落实执行、意见收集、修订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1.2.2适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劳务工、兼职、实习生除外)。

2.0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包括职务津贴、技术津贴、特殊津贴等。

2.1职务津贴根据在公司内担任的职务发放,职务一旦有所调整,职务津贴随之调整,领取职务津贴的管理人员不再计算加班费,职务津贴标准如下:2.2 技术津贴岗位技术要求高于岗位职级等级的,有特殊技能的和有中级以上国家技术类职称的人员,给与技术津贴。

2.2.1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二级)的津贴标准:200元月.人。

222高级职称的津贴标准(或职业资格高级):300元月.人。

223教授级高工的津贴标准:500元月.人。

2.3特殊津贴拥有特殊专利技术或其他符合公司规定的人员可享有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须由本人申报,并经上级主管-分公司经理-人事部-总经理批准后发放3.0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用车补贴、异地补贴、书报费补贴等。

3.1交通补贴本福利规定适用于非公司提供住宿或交通工具的在职员工。

补助标准如下:3.2通讯补助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需要对需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及费用标准进行核定,按照行政管理制度中通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标准如下:(单位:元/月)3.2.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另行处罚;3.2.2本人在每个月的25号前将本月通讯费的正式发票交到财务部领取充值卡;3.2.3通讯补贴申请流程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f部门负责人f分管副总f 综合部f 综合主管副总;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职称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明确职称津贴的管理规定,保障职称人员权益。

第二章职称评定第二条职称评定是指对本单位职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进行评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认其具备相应职称。

第三条职称评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经验、业绩贡献等。

第四条职称评定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申请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结果通知等环节。

第三章职称津贴管理第五条职称津贴是对具有一定职称的职员给予的一种经济补贴,用于鼓励和激励职称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

第六条职称津贴的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核定。

职称人员的职称等级与职称津贴的金额具有正相关关系。

第七条职称津贴的发放周期为每月发放,按照职称人员的职称等级确定具体津贴金额。

第八条职称津贴的发放方式由财务部门确定,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领取等方式进行发放。

第四章职称津贴调整第九条职称津贴的调整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本单位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职称津贴调整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评估、调整计划制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公示、执行等环节。

第十一条调整后的职称津贴标准应及时通知相关职称人员,并按照新的标准进行发放。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职称津贴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职称津贴的发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职称津贴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

第十四条职称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职称津贴,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职称津贴。

第十五条职称人员违反职称津贴管理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发放职称津贴、按规定退回已发放的津贴金额等。

附件:1.职称评定申请表2.职称津贴发放记录表3.职称津贴调整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职称:是对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的一种确认,表明其在该专业或领域拥有一定水平,从而获得相应的职称称号。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职称和专业证书成为衡量人才专业素质的重要指标。

为了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我单位制定了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二、职称津贴管理规定1.申报条件申报职称津贴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正高级、副高级或中级职称;•工作年限满足相关规定;•专业技术能力达到职称标准。

2.申报流程职工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评审表;•职称评审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职工所提交的材料需经过所在部门审核确定后,上报单位人事部门。

3.津贴标准根据不同的职称级别及工作年限,职称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每月津贴XXX元;•副高级职称:每月津贴XXX元;•中级职称:每月津贴XXX元。

职称津贴一经确定,应当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或中断。

4.津贴调整职称津贴调整一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证书津贴管理规定1.申报条件申报专业证书津贴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年限满足相关规定;•在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相关技能。

2.申报流程职工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评价表;•证书获得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职工所提交的材料需经过所在部门审核确定后,上报单位人事部门。

3.津贴标准根据不同的证书级别及工作年限,证书津贴标准如下:•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每月津贴XXX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月津贴XXX元。

证书津贴一经确定,应当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或中断。

4.津贴调整证书津贴调整一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本管理办法自XXX年XX月XX日起实行,原《职称津贴管理办法》和《职工专业技术证书津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人事部门所有。

公司职称、执业津贴实施细则

公司职称、执业津贴实施细则

公司职称津贴实施办法为实现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岗位、重点岗位倾斜的政策,进一步强化岗位意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管理业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稳定一线员工、技术员工、管理员工队伍,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

2、体现对学科建设的重视,有利于调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

3、体现加强考核、强化激励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量化考核体系。

二、实施范围公司现聘任的所有正式员工、聘用工技术岗职工均享受津贴制度(不含实习员工、后勤员工、聘用工)。

三、津贴标准1、初级技术职称(或技术职业资格证):30 元/ 月;2、中级技术职称(或技术职业资格证):50 元/月;3、高级技术职称(或技术职业资格证):80 元/ 月。

四、发放办法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岗位职责工作,并在年度考核中合格者领取本津贴。

2、取得的技术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需与本岗位工作性质相关。

3、取得证书的发证机关需是国家认可的、具有评定资格的国家机关,且不跨行业。

4、人力资源部依据考勤规定按月发放技术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津贴。

五、有关问题1、员工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津贴补助。

2、挂职锻炼、借调到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员工,按规定全额发给。

执业资质补贴管理实施细则一、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执业资质管理,根据《执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对其中费用报销与补贴发放作细化和补充。

二、工资关系在公司的员工适用本细则,工资关系以当年度12月份情况为准。

三、报名费、书本费、培训费等三类费用的报销:1、报名费是指到所属地报考执业资格时所交的报名费与考务费;2、书本费是指所报考执业资格的教材费用;3、培训费是指因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所交的继续教育学费;4、注册证和执业印章领取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本人提出报名费、书本费和培训费报销申请报告(附费用票据、注册证复印件),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票据,再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5、报名费和书本费票据时间要求是在一个考试周期内;6、报名费、书本费和培训费列入职业资格管理费。

专业技术资格津贴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资格津贴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鼓励员工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吸引和留住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员工不断成长,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范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三津贴标准及发放要求
1、津贴标准
凡取得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类需在本公司注册成功)的员工,均可享受此津贴。

具体津贴标准如下:
2、发放要求
●年津贴平均到12个月中,按月发放
●一人拥有多个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的,按本人所拥有的同类资格证
书中最高级别证书津贴标准发放津贴。

例:李某,有注册建造师一
级、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一年发放津贴合计为18,000元;如
李某同时还有软考项目经理高级证书,一年发放津贴合计为30,000
元。

四津贴发放程序
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资质使用要求(如注册成功)之
日起发放津贴,公司代扣代缴津贴个人所得税。

五其它
公司将根据公司资质需要及员工本人的工作绩效、发展方向等因素,最终甄选使用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人员及数量。

此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科协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企业科协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企业科协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提高企业科协核心竞争力和科技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鼓励自学提升,学以致用;按级补贴激励。

3、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后,必须从事与其相符工作,即需把所掌握的技能运用到工作中,达到改善工作的目的。

六、补贴费用管理及审批流程
1、凡会员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合格者,准予报销通过考试的报名费和教材及配套的辅导资料费,没通过考试的相关
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

3、会员本人填写《职称津贴申请表》,经部门初步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科协核定津贴标准,科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按以上规定享受职称津贴。

4、会员获得更高级职称证书时可按本规定第六条第3点履行申请手续,申请获批准后按新规定的级别标准享受职称津贴。

5、职称津贴由公司科协统计汇总,单独造册并在年底统一发放,不计入部门工资总额。

七、其他情况
1、参加考证的会员只允许在业余时间学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影响正常工作。

2、具有多职称、资格证书者,以所在岗位的最高证书为主进行补贴一次。

3、凡弄虚作假办理证书,一经查实除退回所有津贴及报销的所有费用外,还将给予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职称津贴申请表》
附件:
职称津贴申请表
所在部门申请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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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津贴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执行部门技术津贴管理办法
综合管理部监督部门财务部编号
受控状态
编修部门综合管理部第1条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钻研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在岗技术工人。

第3条技术津贴发放标准
⑴技术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被单位聘用的技术工人。

月度技术津贴标准如下。

初级职业资格证书,50元/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150元/月;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00元/月。

⑵公司为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技术工人增加月度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①在公司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位列前三名的员工,技术津贴由高到低分别增加50元/月、100元/月、150元/月。

②在市级职工技能竞赛中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技术津贴增加200元/月。

第4条技术津贴管理
⑴公司对享受技术津贴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如在享受期内其个人表现不佳,或因工作失误给本单位造成事故或1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者,或给本单位
造成严重名誉损失者,技术资格评委会有权终止其享受津贴的资格。

因故停发津贴的人员要求恢复领取津贴的,在事件发生满一年后,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报技术资格评委会考核批准。

⑵享受技术津贴的技术工人,年度考核期内在公司所属单位流动并从事相应的技术工种工作的,继续享受技术津贴。

第5条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制人
编制日期xx审核人
审核日期xx批准人
批准日期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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