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津贴的发放和管理,确保津贴发放的公平性、合理性和透明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获得职称认定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职称津贴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性原则:确保每位员工根据其职称等级获得相应的津贴。
2. 激励性原则:通过津贴激励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
3. 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称变动,适时调整津贴。
第二章津贴标准第四条职称津贴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1. 初级职称津贴:每月XX元。
2. 中级职称津贴:每月XX元。
3. 高级职称津贴:每月XX元。
第五条特殊贡献津贴:对于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给予一次性或定期的特殊贡献津贴。
第三章津贴发放第六条职称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月工资发放日。
第七条新获得职称认定的员工,自职称认定之日起,按照相应职称等级享受津贴。
第八条员工职称等级变动时,自变动之日起,按照新的职称等级调整津贴。
第四章津贴管理第九条单位设立职称津贴管理小组,负责津贴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员工的职称等级进行审核,确保津贴发放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职称评定规定或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管理小组有权提出津贴调整或取消的建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具体数额和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政策进行设定。
)。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动力,同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津贴分类及标准(一)职称津贴1、初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2、中级职称(如工程师、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3、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二)证书津贴1、行业相关的专业证书(如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等)一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二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2、语言类证书(如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每月津贴_____元。
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每月津贴_____元。
雅思成绩65 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90 分及以上:每月津贴_____元。
3、计算机类证书(如计算机二级、三级等)计算机二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计算机三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四、津贴发放条件(一)职称津贴发放条件1、员工所获得的职称必须与公司业务相关,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认定。
2、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_____年,且在工作中实际运用了所获得的职称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证书津贴发放条件1、证书必须是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正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证书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必须与员工的工作岗位相关,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带来实际价值。
3、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_____个月,且在工作中实际运用了证书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
五、津贴申请与审批流程(一)申请员工在满足津贴发放条件后,应填写《职称与证书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职称证书或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二)初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
初审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三)复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包括对证书的再次核实、员工工作岗位与证书的相关性评估等。
焊锡技能等级与津贴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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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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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放范围
1.0目的:
通过实施焊锡技能等级和对应等级津贴评定制度,对焊锡操作员工进行鼓励,提高焊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焊锡员工自主提升焊锡技能,进而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合于本公司所有焊锡操作员工。
3.0权责:
3.1需求部门:提出考核人员申请。
6.2考试流程:
6.2.1初次考证:理论培训——理论考试——实习三天——实操考试——评级发证。
6.2.2晋级考证:实习三天——实操考试——评级发证。
6.3生产部根据产线需要提前提出焊锡培训需求,书面提出名单交到工程部,由工程部专门负责焊锡培训的人员实施焊锡培训。
6.4焊锡人员首先进行焊锡理论考核,考核合格后(90分以上为通过),再进行焊锡技能实操考核。
各50pcs
单个焊点焊接时间
小于3秒
外观不良
3
焊线虚焊
0
电
能合格率
100%
C级
Φ9.7类焊线产品(取用当时正在焊接的相关产品)
100pcs
单个焊点焊接时间
小于3秒
外观不良
3
焊线虚焊
0
电性能合格率
100%
D级
喇叭或回路
100pcs
单个焊点焊接时间
小于3秒
外观不良
3
焊线虚焊
0
6.0考核流程:
6.1报考:需求部门提出报考申请(不可直接报A级,可直接报B级),拿到B上岗证后才可报考A级考试。
6.8晋级考证:实操考试:在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后,产线必须给焊锡员培训两天以上再进行第二次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后,则取消此次晋级资格,两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晋级。
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
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本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岗位。
二、岗位工种分类根据员工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种特点,公司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的工种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岗、管理岗、生产岗、服务岗等。
每种工种都有相应的标准工资和岗位津贴,旨在根据不同的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相应的报酬。
三、岗位工种津贴的确定1. 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公司将岗位工种津贴划分为基础津贴、绩效津贴、专项津贴等几个部分。
基础津贴是员工在工作中的固定报酬,绩效津贴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奖惩,专项津贴是根据员工工作中的特殊情况进行额外补助。
2. 公司将根据员工所属的具体工种分类和相应的岗位要求,确定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标准。
员工在入职时,将按照所属工种分类,获得相应的基础津贴和其他津贴。
3.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津贴。
绩效津贴将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定,并在每月底按照具体绩效标准计算,并于次月发放。
4.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专项津贴。
比如员工需要加班、出差、或者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额外补助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专项津贴。
四、岗位工种津贴调整1.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进行调整,以确保员工的报酬水平与市场相适应。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员工的绩效表现,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进行评估和调整。
2. 在员工岗位工种津贴调整时,公司将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经验、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员工对于岗位工种津贴调整有异议时,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并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五、违规处理1. 员工在工作中如有违规行为或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相应的岗位工种津贴。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职称和证书津贴发放,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称1.职称种类及要求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和职称管理规定,本企业设定以下职称:(1)高级职称:担任管理职务的职员、高级工程师、高级设计师,具有全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定的技术职称。
(2)中级职称:担任起重机械操作、生产调度、仓库管理等技术工种的人员,具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定的技术职称。
(3)初级职称: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在本企业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员,具有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定的技术职称。
2.职称评定及奖励(1)员工须申请相应职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定。
(2)职称评定由企业职称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结果以通报形式通知申请人,并正式授予相应职称。
(3)职称评定成绩优秀者,将获得一次性奖励,奖金标准由企业制定。
3.职称津贴(1)符合职称要求的员工,将享受相应职称津贴,标准按企业相关规定制定。
(2)职称津贴将与基本工资同时计算,每月发放。
第三章证书1.证书种类及要求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和职业资格证书要求,本企业设定以下证书:(1)获得企业培训证书: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通过考试者获得。
(2)获得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通过全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职业技能者获得。
(3)获得省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通过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职业技能者获得。
2.证书奖励(1)员工须申请相应证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证。
(2)认证结果以证书形式通知申请人,并正式授予相应证书。
(3)获得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标准由企业制定。
3.证书津贴(1)符合证书要求的员工,将享受相应证书津贴。
(2)证书津贴将与基本工资同时计算,每月发放。
第四章相关附件和法律名词1.所涉及附件如下:(1)职称申请表(2)证书申请表(3)职称评审表(4)证书认证表2.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职业技能鉴定:指国家、省级和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职工所从事的职业进行的能力测试,鉴定出职工所具有的职业技能和水平。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温人社发〔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24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经开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五年规划》,深入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特制定《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2022年4月6日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五年规划》,深入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我市“十万工匠培育工程”,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9〕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要求和部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补贴项目培训补贴项目包括职业资格培训、项目制培训、岗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师带徒培训、创业培训。
(一)职业资格培训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下同)为主要补贴依据的培训。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津贴管理办法职称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称津贴的管理和发放,激励人员持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称津贴是对具有特定职称的人员实行的一种额外经济待遇,旨在鼓励和奖励相关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在职务岗位上表现出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职称津贴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审和审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职称津贴的发放资金由财政拨付,用于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
第二章职称津贴评审第五条职称津贴评审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根据相关的职称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是否发放职称津贴的程序。
第六条申请人员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工作成绩等。
申请时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第七条职称津贴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初审由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复审由评审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进行,主要对申请人员的职称评审标准进行评定。
第八条职称津贴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员的材料和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是否发放职称津贴。
第三章职称津贴发放第九条职称津贴的发放由财务部门负责,按月发放。
发放人员应核实申请人员的职称信息和发放金额,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职称津贴的发放金额根据申请人员的职称等级和发放标准确定,具体金额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申请人员发现职称津贴发放有误的,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申请人员职称津贴评审申请表。
2.职称津贴评审标准。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职称评定工作:指对人员职称进行评定的相关工作。
2.职务岗位:指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
3.职称津贴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发放职称津贴的过程。
4.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机构,负责对职称津贴申请人员进行评审。
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来源
1.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产业发展基金、社会捐
赠等途径。
2.资金使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分配
1.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或个人。
2.分配比例根据培训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调整。
四、资金管理
1.接收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机构和个人要建立专门的账户,用于管理资
金的收支情况。
2.资金使用需按照培训计划和预算进行,不能擅自挪用或超支。
五、资金使用
1.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只能用于支付与技能培训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培训师工资、教材费、场地租金等。
2.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培训相关的支出。
六、资金监管
1.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接
受监督和检查。
2.如发现资金使用违规情况,将依法处理,并要求返还。
七、其他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对于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关于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相关方必须严格遵守,保障
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7.01•【字号】深劳社规[2008]16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劳社规〔2008〕16号)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深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形成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25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办法》,现予发布。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八年七月一日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深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形成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2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享受津贴的对象为在我市支柱产业和市政府扶持产业第一线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型技师和高级技师。
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享受技能津贴的职业(工种)目录并公布。
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高技能人才享受津贴资格审核、津贴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高技能人才享受技能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市外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还应通过深圳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核或业绩追踪;(二)职业道德良好,在生产一线、对口专业(工种)岗位工作。
(三)在技术革新及对经济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
第四条符合享受技能津贴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一)职业资格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二)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三)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四)用人单位出具的高技能人才在一线、对口专业(工种)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五)在我市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六)高技能人才个人银行账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技能津贴暂行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技能津贴暂行办法为加快培养和造就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更有效地激励和发挥高级技能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员工不断学习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技能,促进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津贴的实施范围集团公司所属生产企业。
二、津贴的激励对象各有关企业中在生产一线班组工作的人员,不包括生产管理岗位人员。
三、津贴的享受条件生产技术或技能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享受生产技能津贴:1. 在生产一线班组岗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2. 取得与从事专业(工种)一致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 完成岗位职责明确的工作任务及企业确定的“师带徒”等工作目标,并经企业考核合格。
四、津贴的发放标准1. 对符合享受津贴条件并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生产技能津贴月标准定为不超过150元。
2. 对符合享受津贴条件并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生产技能津贴月标准暂定为不超过300元。
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各直属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在不突破上述标准的情况下,制定本企业的具体发放标准,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
五、津贴的列支渠道生产技能津贴作为工资项目的独立单元,在职工应付薪酬科目的工资项中列支,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工资结算报表中单独列示。
六、津贴的发放办法1. 生产技能津贴按月发放,依据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 员工离开生产一线班组后不再享受生产技能津贴。
3. 员工工作调动后由调入企业根据津贴享受条件重新予以核定。
4. 运行岗位人员可同时享受运行津贴。
5. 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岗位竞争和持证上岗制度并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资制度改革暂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未实现持证上岗的企业,暂不执行本办法。
6.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技能津贴暂行办法》,不得扩大人员的享受范围和提高生产技能津贴的发放标准。
全国部分省市高技能人才享受政策福利待遇细则
全国部分省市高技能人才享受政策福利待遇细则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全国部分省市高技能人才享受政策福利待遇细则北京市政策细则:(可落户)二ΟΟ七年十二月六日关于印发《北京市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获得者市财政每人发给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人民币2万元。
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将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优秀技能人才可获免税政府津贴、培训补贴:建立技师津贴制度,每两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100名政府技能津贴获得者,发给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作满5年以上高级技师还可获得北京户口:“来京务工的高级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便有希望获得北京市户口。
”记者从一些国有企业获悉,今后对于本市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只要在本市国有全资、控股、参股的大、中型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贡献突出,经企业同意,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公安部门批准后,可办理进京手续。
与此同时,为促进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本市将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以及代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
湖南省政策细则: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湘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享受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疗养保健、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
”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企业可按不低于400元/月的标准执行;获得湖南省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职工所在岗位的特点,按不低于800元/月的标准确定其津贴。
员工培训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补贴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提高员工的技能和专业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与创新,本公司特制定员工培训补贴管理制度,以支持员工参与各类培训活动并鼓励其持续学习。
二、适用范围本员工培训补贴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培训补贴申请流程1. 员工根据个人职务和所需培训的相关内容,填写《培训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属部门经理审核;2. 部门经理审批后,将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门;3.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4. 若申请表被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将通知员工,并按照培训补贴标准将相应补贴金额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5. 员工参加完培训后,需填写《培训补贴结算表》,并提交给所属部门经理;6. 部门经理审核后,将结算表交至人力资源部门;7. 人力资源部门对结算表进行审核,并核实员工是否达到培训补贴的要求;8. 若员工符合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将确认结算并记录相关信息;9. 若员工不符合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将要求员工返还已获得的培训补贴。
四、培训补贴标准1. 培训补贴标准将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时调整,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查询相关信息;2. 培训补贴金额将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不得要求以现金形式发放。
五、培训补贴范围1. 员工能够申请培训补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能、管理能力、职业发展等领域的培训项目;2. 员工参加培训活动应与其工作相关,能够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能力;3. 公司将优先考虑内部培训和公认的外部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
六、培训补贴申请要求1. 员工需详细填写《培训补贴申请表》,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信息;2. 培训补贴申请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给所属部门经理,并在提交申请时附上相关培训资料;3. 培训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员工的培训补贴资格。
七、其他1. 培训补贴仅限于员工在公司正式入职后的培训活动;2. 员工参加培训活动期间,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个人假期及调休;3.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的权利,并在发生调整前至少提前三天向员工进行发文通知。
宝钢技能大师奖金管理办法
宝钢技能大师奖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激励宝钢集团员工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个人专业技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奖金发放标准
1.宝钢集团设立技能大师奖金池,用于技能大师奖金的发放。
2.技能大师奖金发放标准将根据员工的技能等级、贡献度等因素进行评
定,并在奖金发放时确定具体金额。
三、评选条件
1.员工须在宝钢集团工作满一年以上方有资格参与技能大师奖金评选。
2.员工须通过宝钢集团技能大师评选标准的认定,方可获得技能大师奖
金。
四、评选程序
1.技能大师奖金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评选程序由宝钢集团人力
资源部门作出安排。
2.员工需要提交个人技能等级评定申请,经评选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获奖
名单。
五、奖金管理
1.技能大师奖金将通过工资发放渠道进行发放,发放时间由财务部门通
知。
2.员工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经核实后作出调整处理。
六、其他
1.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宝钢集团所有,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和修订。
3.若员工在评选过程中存在舞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相
应责任。
以上即为宝钢技能大师奖金管理办法的内容,如有疑问请垂询宝钢集团人力资
源部门。
办公室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办公室岗位津贴实施办法为了激励员工,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以及产生效益,很多公司都选择给员工发放岗位津贴。
尤其是在现代企业中,岗位津贴成为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不可少的一环。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并不知道如何实施办法,下面介绍一下办公室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一、岗位津贴的作用岗位津贴是企业为了激励员工,提高他们生产效益的一种现金补贴。
主要分为基本岗位津贴、基础技能津贴、技术岗位津贴、管理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业绩激励津贴等几类。
1、激励员工岗位津贴是一种及时、有力的鼓励方式,有加强企业人才信心的作用,可使员工归属感、责任感得到强化,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此提高企业生产效益。
2、维护员工队伍荣誉感岗位津贴可以提高员工的待遇水平,增加对公司的信任感,维护员工队伍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提高竞争力凭借更高的津贴,竞争力就也不可避免地提高了。
给员工福利,就相当于给公司的品牌美誉度打上一个高分的标签。
二、岗位津贴的标准1、岗位要求:根据岗位不同的要求,制定不同标准的津贴。
2、现状情况:员工跟随企业发展,业务也会随之而有所改变,按照现有的体验去评估员工表现,根据人员的优劣情况,实行差别化的津贴标准。
3、市场水平:结合行业内薪酬水平做出相应的制度、标准,以此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三、岗位津贴的管理方案1、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起完整的津贴管理机制,根据不同的表现标准制定津贴标准,制定岗位定义,量化指标,关键绩效指标,对能够达到绩效标准的员工进行评估,安排合理的津贴支付流程和时间系数。
2、提高人员管理水平通过对员工素质、能力、表现等方面的考评,对不同的人员进行分类和置换,从而提高了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水平。
3、完善制度管理对津贴管理进行全面的规范,不断改进,制定人员津贴管理制度,对津贴发放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合理性和公正性,保证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
四、岗位津贴的支付方式1、现金支付现金支付的方式会更加方便,能够直接转化为员工的实际收入,员工也能够更加明显的感受到企业的贴心之处,增强工作热情,达到双赢的效果。
春节技师补助方案
春节技师补助方案
为了激励技师们在春节期间更加努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制定了下述春节技师补助方案:
1. 春节期间加班补助:技师在春节期间参加加班工作,可享受额外的加班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为每小时基本工资的1.5倍。
2. 春节岗位津贴:在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技师,将获得额外的春节岗位津贴。
津贴金额根据技师的岗位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门设定。
3. 春节表彰奖励:公司将根据客户的满意度和技师的工作表现,设立春节表彰奖励计划。
评选出优秀的技师,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奖金、节日礼品等。
4. 春节福利产品:公司将准备一定数量的春节福利产品,如年货礼盒、糖果礼盒等,作为对技师的节日慰问。
这些福利产品将统一发放给所有参与春节工作的技师。
5. 春节文化活动:公司将组织一系列春节文化活动,如联欢晚会、春节庆祝会等,让技师感受节日的氛围,并拉近技师之间的关系。
我们希望通过以上的春节技师补助方案,能够进一步激发技师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希望技师们在春节期间能够享受到一份额外的福利和喜悦。
技能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质量控制部技能津贴发放标准及评定办法为保证技能津贴发放公平、公正,真正起到促进职工爱岗敬业,促进职工认真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技能津贴分80,50,30共三个等级,每季度首月15号前评出当季度享受技能津贴人员及标准,每季度一评,动态调整。
评定按以下基本条件,经部门研究,班组长以上会议通过后执行.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80元技能津贴:1、部门技术管理人员;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员;3、具有工程师或化验工技师以上任职资格人员;4、“部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直接奖罚项中,参加上级技术竞赛获最高档次奖励的个人。
(集体获奖时,取组长或主力队员一人享受,在一年内有效)。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50元技能津贴:1、一般管理人员或班组长;2、水泥、分析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人员;3、“部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直接奖罚项中,参加上级技术竞赛获最高档次低一级奖励的个人(集体获奖时,取组长或主力队员一人享受,在一年内有效)。
4、获“集团”级以上荣誉称号(限一个季度内有效)。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享30元技能津贴:1、上季度百分考核各工种分值较高人员(分析、物检取一名,控制取两名)。
2、具备化验工高级工以上任职资格人员;3、获公司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先进党、团员等荣誉称号,公司技能竞赛各工种第一名.(均限一个季度内有效)。
四、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两条以上的,取最高额度补助,不累加.五、经部门研究决定可以在各档次基础上给表现优秀人员上浮20元额度.六、所有享受津贴人员总数不超18人,总金额不超900元,个人单月不超100元。
如符合条件人数或总金额超过上述限度,经部门研究后从上述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补助.七、享受技能津贴人员有以下情况时,当月津贴取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技能津贴资格:1、当月百分考核分值低于80分时;2、有因违纪被公司通报或处罚情况时;2、技术管理人员分管项目技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差或出现公司扣分、处罚情况时。
技能工资管理制度
技能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技能工资的发放和管理,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技能工资的定义技能工资是指员工根据其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因素而获得的额外工资报酬。
三、技能工资的发放标准1. 技能工资的发放标准按照员工的专业技能等级划分,具体标准如下:技能等级一:具备基本职能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技能等级二:在基本职能技能的基础上,能够熟练应用相关工具和技术进行工作。
技能等级三:在技能等级二的基础上,能够完成一定难度的工作,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技能等级四:在技能等级三的基础上,能够独立完成复杂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2. 按照以上标准,员工的技能等级将由部门主管评估确定。
3. 技能等级评定的周期为一年一次,员工在每年底进行评定,确定下一年度的技能等级。
四、技能工资的发放方式1. 技能工资将作为员工基本工资的一部分,每月与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2. 技能工资的发放方式采用阶梯式递增,即技能等级越高,技能工资的金额越高。
3. 技能工资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员工绩效情况进行调整。
五、技能工资的调整1. 员工的技能等级和技能工资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技能提升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 员工可以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技能水平,从而提高技能等级和技能工资。
3. 技能工资的调整以年度为周期,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评定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技能工资的管理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技能工资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和流程,确保技能工资的公平、公正发放。
2. 技能工资的申请和审核将由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技能工资的发放符合公司规定。
3. 员工对于自身技能工资的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申诉,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七、技能工资的福利1. 技能工资作为员工的劳动报酬,享有与基本工资相同的法定福利待遇。
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技能等级和绩效表现,适时给予奖励和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自我提升动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更好服务中国制造、中国创造,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我部组织编写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指导企业时参考。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抓好宣传培训,推广典型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1月26日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职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大力提高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和经济待遇,不断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为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提供重要人才支撑,结合企业薪酬分配理论实践和技能人才特点,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旨在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可供参考的方式方法。
企业可结合实际,借鉴本指引,不断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或服务一线从事技能操作的人员。
第四条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
体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价值分配导向,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
(二)坚持职业发展设计与薪酬分配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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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部技能津贴发放标准及评定办法
为保证技能津贴发放公平、公正,真正起到促进职工爱岗敬业,促进职工认真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技能津贴分80,50,30共三个等级,每季度首月15号前评出当季度享受技能津贴人员及标准,每季度一评,动态调整。
评定按以下基本条件,经部门研究,班组长以上会议通过后执行。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80元技能津贴:
1、部门技术管理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员;
3、具有工程师或化验工技师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4、“部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直接奖罚项中,参加上级技
术竞赛获最高档次奖励的个人。
(集体获奖时,取组长或主力队员一人享受,在一年内有效)。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50元技能津贴:
1、一般管理人员或班组长;
2、水泥、分析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人员;
3、“部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直接奖罚项中,参加上级
技术竞赛获最高档次低一级奖励的个人(集体获奖时,取组长或主力队员一人享受,在一年内有效)。
4、获“集团”级以上荣誉称号(限一个季度内有效)。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享30元技能津贴:
1、上季度百分考核各工种分值较高人员(分析、物检取一名,控制取两名)。
2、具备化验工高级工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3、获公司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先进党、团员等荣誉称号,公司技能竞赛各工种第一名。
(均限一个季度内有效)。
四、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两条以上的,取最高额度补助,不累加。
五、经部门研究决定可以在各档次基础上给表现优秀人员上浮20元额度。
六、所有享受津贴人员总数不超18人,总金额不超900元,个人单月不超100元。
如符合条件人数或总金额超过上述限度,经部门研究后从上述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补助。
七、享受技能津贴人员有以下情况时,当月津贴取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技能津贴资格:
1、当月百分考核分值低于80分时;
2、有因违纪被公司通报或处罚情况时;
2、技术管理人员分管项目技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差或出现公司扣分、处罚情况时。